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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谁(1)

独处

独处就是寻找清静,一种有意的隔离,把自己的肉体安置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如同把一杯浑浊的水放在某处让其慢慢澄明。让喧嚣破灭,让宁静过滤烦忧,让灯烛含羞,在迷蒙中若有若无。将清晰交给暗淡,将懊恼交给遗忘,按下音响的键盘,让舒缓的乐音张开透明的翅膀翩飞,和空灵的心境合而为一,再点燃一枝香烟,让焦灼随着呼吸云散。

独处需要一把只有自己能打开的屋门的钥匙。把虚假和噪闹关在门外,把耳朵和垃圾一样的废话分开,甚至将友情、关切也暂时拒绝。让世界在眼前消失,让神经充分地松弛。

独处不是孤独,不是寂寞,而是一个越热闹越感到寂寞的人,在沉默中品味丰富与深邃。静静地自己呆一会儿,让眼睛窥视内心,接近澄澈与纯粹,静静地听血的喧哗,心音的搏动。于温热中似乎探寻到可感知却无法触及的什么,如同一团光亮,闪烁明灭、若即若离……

那是自己和自己的邂逅,让真我从面具后走出,和自己随意攀谈。不必看别人的脸色,让不同角色的表演统统离去,让精神在时间和空间自由来去,让思绪追逐情感,让美妙的瞬间降临。记忆由于刻骨铭心而使瞬间变得长久,悲哀和痛楚由于时间的冲刷而淡化。真的痴迷是一种空的状态,让寂静将芜杂焚毁,什么都不想时恰恰由于什么都可以想而呈现丰富。

独处不需要语言。自言自语是宁静过于盈满而从口唇溢出的声音。是的,符号无法替代含于肉体的心灵,或许,开怀地笑,无所顾忌地哭,比语言的表述更切近生命的真实。而沉默是一种吸纳,是没有孔隙不会泄露的珍藏。沉默是体验,是身体在思想,是神经向脑的言说,肉体向内心的言说。其实,一处仅仅属于自己的空间,与其说是遮风挡雨、驱寒避暑的蔽所,不如说是精神的庇所。当然,人不能总是独处。一间从来无人造访的房间无异于坟墓,但总是人来人往,人声鼎沸,则与闹市又有何分别?

快乐

快乐是一种状态,轻松愉悦的状态,自由无羁的状态。快乐,可以是优雅与随意,譬如音乐对灵魂的洗涤与毛孔的浸润,一首诗带给人的心灵震颤,抑或理性烛照幽暗,知性启迪智慧,这,或可称之为细致的、深入内心的快乐。快乐,也可以是粗糙、真实的,譬如出一身透汗的畅快淋漓,闷热天吃几块冰镇西瓜,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欲望满足,抑或男欢女爱彩票中奖中年得子晋职加薪牌局得手跌个跟头捡块金子挥动锄头便铲出颗钻石之类……

人是讲实惠的,快乐的体现常常是口腹之欲的满足。遇到高兴的事喝二两、撮一顿已成为口头禅,视为喜庆的事请客吃饭已成为老百姓表达情感的常见行为。其实就吃本身来说,人的感受也各不相同。记得当兵时,家境贫寒的四川兵告诉我,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是菠菜下面条。言及此,眉飞色舞,追忆的神往使其眼睛发亮,于专注中透出向往及些微的遗憾,颇让人羡慕。而驻地的一位老乡则感慨:“我要当皇帝呀,就烧饼果子不离嘴,渴了喝碗红糖水!”让我想起鲁迅笔下的农妇,锄地累得腰酸腿疼,坐在田头,叹口气想象娘娘这时一定在宫里享受,吩咐着:太监,拿柿饼来……

看来,快乐大抵是缺乏与渴望得到瞬间满足所呈现的一种情绪。丰富、盈满、繁多这似乎颇为美好的词有时倒会抑制快乐。当一个光棍汉只能在梦里娶媳妇的时候,一位款爷正懊恼地设法摆脱诸多女人的纠缠;食不厌精者总是山珍海味,已吃得败了胃口,一切美味佳肴都味同嚼蜡;豪华的舞厅、夜总会只对初次领略的人带来新奇和愉悦,无休止的放纵和享受之后常常让人感到空虚和厌恶。火对寒冷起作用,水对焦渴起作用,食物对饥饿起作用。所谓权力、财产的增加只是欲望的增加,身体的累赘,一位君王究其一生说他只有三天是快乐的,这让我想起眼望三百佳人任其为所欲为的土耳其王,欲望只能使他生厌;而锦衣玉食、镂金错彩的富丽堂皇也并不能使一个体弱多病、精神抑郁者得到丝毫的快乐,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由于心灵的纯净,无所求、无遮碍,脸上却常常挂着笑容。

我相信快乐首先是感性的,是感官受到刺激之后所感受到的心理状态。休谟称人的心灵在不超出其自身的范围内才是幸福的,人,“没有你的其他器官,请问你的头脑能够生存吗?”可我也不赞同将肉体和精神割裂,惟肉体的快乐主义。谁能相信肉体的快乐不是一种精神的愉悦呢?而艺术,这种精神的最高形态,既是寓于肉体中的心灵所创造,其美感和知性,又让人产生快感和兴奋。休谟把刺激快感的力量视为美的基本性质,是美的本质;尼采认为美唤醒着“激发性欲的极乐”;而斯汤达则声称美是“幸福的诺言”。或许,艺术便是创造一种虚幻而又真实的“文化幸福”,与哲学、宗教不同。哲学,在其不同趋向的观念论中,愈发产生了对幸福的不信任感,而宗教,只在来世才给幸福一个许诺。

我是个灵与肉的统一论者。譬如那种透骨及髓的爱情,血液的迅速流动,肉的抖颤,和精神的依恋该是一致的。有人将性爱看成纯动物性的行为,这不仅是对人的误解,恐怕也是对动物的误解。人们不难发现,动物间也有情感,“虎毒不食子”,所有母兽都有强烈的护犊意识,有着不亚于人的慈母情怀。屠格涅夫曾写过一只老麻雀抖开全身羽毛、发疯也似的从树上直冲向一只危及幼雀的狗,致使这只庞然大物在一只麻雀面前胆怯而后退。而动物的交配也不仅是单纯的肉欲满足,孔雀开屏,以漂亮的羽毛吸引异性,鸟在树丛的啁啾大抵是一种鸟语的情话,一只公鸡会叼一条小虫送到母鸡嘴边,讨对方欢心,甚至最残忍的野兽也会相互嬉戏、调情。至于那些严格的一雄一雌制的动物配偶,竟有不能同生愿同死的殉情者。动物尚且如此,人彼此喜爱的心灵活动在爱情中占更大的比重,则是必然的。自然,完全是为了泄欲,或是为了生存而出卖肉体的性关系也是有的,但那带来的只能是沮丧、痛楚和悲哀。西谚称一切动物交媾后都是惆怅的,这大抵是没有精神的交融所致,有如没有爱情的婚姻并不会给人带来快乐。

在一些哲人眼里,理性本身便可以成为最大的快乐--不是纵欲和狂欢,不是性爱,不是享受精美的食物……只是适度地思考,寻求取舍的依据,灵魂的信条。然而理性的限制,对恐怖的防范,避免与现存秩序冲突以求得宁静,只是“追求更少的快乐而不是避免痛苦”。或许,诸多的快乐是外在的,具有浅表的性质,是一种单纯、无负担与和谐。与欲望的满足相比,或许对真理的探求,对艺术的欣赏会给人带来恒定的欢快,那种情境有如月光下朦胧的世界,存在着永远的宁静。可任何真理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所发现的,任何美的存在对于植物人来说也无法领略。

一切美好的物体、亮丽的色彩,它们的影子都是黑的。快乐的背后便是痛苦。我相信痛苦是对快乐的衬托,吃罢苦瓜之后吃甜食会感到更甜,可吃罢甜食之后再吃苦的食物也会感到更苦。痛苦和快乐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情绪,如同影子并不是真实的物体。或许对人来说,快乐是对痛苦的阻隔,浅显的阻隔,如同药片上的糖衣,快乐不能替代痛苦,却可能避免感觉痛苦。

世人对快乐的理解千差万别。有以权力欲的满足为乐者,有追求财富为乐者,有拼命工作、乐在其中者,有以苦为乐、助人为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者,亦有变态的施虐、受虐为乐者;至于男欢女爱,口腹之欲,天伦之乐,乃至读书、搓麻、弈棋、逗狗、养猫、遛鸟、跳舞、逛街、购物、唱歌、练字、钓鱼、打猎、游泳、寻秘、探幽、听戏、操琴、游山、玩水抑或醉入花丛撒尿和泥明火执杖泼妇骂街暗箭伤人等等,快乐似乎无所不在,可对每个人来说却既遥远又稀少。面对生存的倏忽多变,不安全感,恐惧、困惑以及诸多的冲突和苦难,快乐显得飘忽、美丽而虚假,有如一只彩蝶,你想不到时,它会飞来,想捉住它时,它又飞走,可望而不可及。

快乐是生命状态,是情绪,是感受,也是观念和意识。所谓勤学对懒人是苦事,戒酒对醉汉是苦事,节俭对于浪子是刑罚,体操对于娇生惯养者是痛楚。事物本身并不存在苦与乐的分别,而是我们如何看待它们,所谓“判析崇伟的事物须有崇伟的灵魂”。说起来,快乐本身并没有道德感,一个恶棍在作恶时可以感到快乐,而一个正直诚实、品德高尚的人却常常郁郁寡欢。诚然,用抽象的金钱买来具体的快乐,快乐已被作为价值事实深入了观念,但快乐不是一种价值。H·科恩曾指出:“在概念上把快乐和痛苦与价值联系起来是危险的,因为,由此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究竟那些创造价值的人是有更多的快乐还是有更多的痛苦?而且,人们会认为,价值也许与快乐是成反比的。”

在生存中,人总是希望多一点儿快乐,少一点儿困苦与忧愁。缺乏快乐的人才去“找乐”,喜欢奢谈快乐的人大抵并不快乐。苦思冥想、究根寻底的哲思毕竟太严肃,人诉说什么是快乐时,快乐已悄悄在诉说中溜走了。无忧无虑的孩子是快乐的,因其单纯、没有责任感,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与世无争、沉迷于艺术中的人是快乐的,因其心灵的自由,不想占有什么,物便不会反过来去占有他。或许,那种善于遗忘的人也是快乐的,一种乐天的性格,常常因为漫不经心而使困苦与忧愁化为无形。

用休谟的话说,照最能为人接受的观点来看,人类的幸福是由三种成分组成,这就是:有所作为,得到快乐,休息懒散。我想,所谓有所作为,并非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而是做些对人类有益的事情,“正是劳动本身构成了你追求幸福的主要因素,任何不靠辛勤努力而获得的享受,很快就会变得枯燥无聊,索然无味。”体能与强健,知性与智慧,或可称之为快乐的本源。而休息懒散是一种无拘束的自由,与劳动相同,也是人的权利。

然而,如同人不能永远健康一样,人也不可能永远快乐。所谓“高峰体验”,也是到了高峰便该慢慢滑入低谷了,高峰只能瞬间到达。有的哲人认为快乐应当是广阔的高原,不应仅仅是高峰,可总是快乐便没有了快乐,波澜起伏才能形成活化的刺激。而酸甜苦辣咸这生活的五味会使人生更为丰富,生活原本如此,并不随人的主观意愿而变得单一。但面对困苦与艰难、阻力与挫折,也须想得开,所谓“有些事你不当回事就不是个事”,这句印在一件文化衫上的话曾对我有所启发。人不能常常开心,但该学会安慰自己,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你认为快乐就是快乐了。

解读春天

春天是被无数颗笔尖嚼烂了的季节。那无非是对温暖的祈望,对苏生、爆芽的怀想,勃勃的生机,花朵的嚣叫,浅草的鹅黄嫩绿以及鹅的红掌踏过碧波之类。一个浮躁挥霍的季节让一颗颗心也躁动不安,有如浮萍般无根且轻浮的情感飘泊流转,于是一些浅薄的对应物常惹得蝶乱蜂狂,比喻的言词由于被用得太滥而失去了最初的生动。这是人的心思很重,而蝴蝶和蜻蜓的翅膀很轻薄的时令,难怪一个写诗的人要拨开雨水,在浅浅的青草中对着最初的蓓蕾发愣了。这浅浅淡淡的心的祈望,猜度少女体内空出的地方为谁而准备,这样对春天的解读,倒是慑住了春之魂魄。

所有的生物都在恋爱。花粉在轻微的风和昆虫的媒介下让相邻的植物受孕;禽鸟抖开漂亮的羽毛,用珠子般圆润清亮的空啼吸引异性;一头粗野的雄兽用自己的尿液在巢之外淋洒着疆界,让独有的气味宣布对一只雌兽的占有……

春天不是“众人皆睡我独醒”的时刻,在蛰雷隐隐的呼唤中所有的生物都相继睁开了眼睛,调试着翅翼,伸开蜷缩的肢体,由僵硬而柔软,由迟缓而灵动。没有神谕,没有道德感,一切都在本能和自然规律之中存在着。鸟儿啄虫只是为了充饥,一只虾被鱼吃掉,或许能带来惊恐和逃避,那虫和虾大抵也不会声讨和愤怒。而交尾的雄螳螂被异性在交接中一口口吃掉,雌螳螂不会想到它谋害的是自己的老公。

人在春天是多愁善感的,让时令和欲望一起骚动。一些善于旁敲侧击的人用春天纷繁的意象炫耀自己的才思,可那和春天本身又有什么关系?一切都是假借,所流露所蕴藏所萌生的都是人的心境。看囚窗外的蝴蝶翩飞是对自由的渴望;见繁闹的花朵而生厌恶是想寻找一点清静;而春草绿了,使过惯了冬天的人措手不及,草漫向高处。看起来比雪地荒凉,那春草压抑的忧伤也是心的忧伤……

或许,春之真正动人心魄处是季节转换的瞬间。季节的乍暖还寒、忽冷忽热,让感觉迟钝的人也知道脱去或加一件衣裳。让肌体向心诉说,那寒暖已深入内心。当第一丛迎春在枝条迸出星星点点的小花,初绽的明黄既在意料之中又闯入意料之外,会蓦然点亮困倦的眼睛,将一颗冷寂的心温热。而新芽在枯萎的草丛悄然透露一点信息,水中的残冰通透而薄弱,积雪在半融半在中半明半昧,悄然残退,“于泥湿的黑土间雕饰着光斑/丰腴而骤然瘦削的膏脂/如婴儿的小手”,谁会不为之心旌摇摇呢?

哲学中的真,伦理学中的善,文学艺术中的美,是动摇人的心灵、打开灵魂的三把钥匙。而对自然美的领略,则需要有鉴赏力的通灵的眼睛。审美诚然需要理性,但忌过于条理、清晰、赤裸与剔透。饮酒半醺为妙;花朵则“半开正好,全开愁人”,因枝条不胜花的重载;美的人体需有适度的遮覆,有如夏娃遮住私处的无花果树叶,羞即遮蔽,无羞则无美;而爱情,该是“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者,让陷于情网的人心神不定、坐立不安。风景是半山半水才生动鲜活,光亮是半明半暗方有意味,水边是半雾半雨才有情境,情话是半吞半吐方能撩人,人是半醉半醒才天真可爱……那是转瞬即逝的幻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空疏而又盈满,真实且虚妄,在失望中有希望,于希望中也有失望。人,都在自己制造的季节更替中或喜悦,或哀伤,或疼痛悲苦,或旁徨徘徊。对于春与夏的转换与交替,我折服于里尔克《杜英诺悲歌》中的描述,那是感性和理性都达到巅峰状态凝结成的文字--当春天被“渐渐增高的寂静而裹入沉默。然后上阶梯,上呼唤的阶梯”……那在阶梯上递升的时日,在肯定和挤压中的夏天是怎样地喷薄欲出啊……

春天,在不同的心境中以各自不同的状态存在着,而春天本身,年年似乎都是老样子。我记忆中的春天还留在童年,那是冰消雪化之后,脱去棉絮的缠裹瞬间到来的轻松,顷刻之间的减肥,似乎足下的泥土托着我的脚走路,充满了弹性,而懒洋洋的太阳也勤快了几分。继而,剪下皮色发青的柳枝,拧呀拧的,拧出一管褐黄透绿的柳笛,含在口中一吹,便嘟嘟地响。

我知道,柳笛一吹,冬天就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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