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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欲望与救赎(10)

《小城之恋》似乎就写了他和她一段迷乱的欲望。正值青春期的他们从十二岁到二十岁(他比她大二岁)就朝夕相处,在一个练功房练功,欲望就像火焰在他们心里秘密燃烧、挣扎,在欲望中沦陷,在罪恶感中疏离,又无法抗拒对方带给自己性的诱惑,于是再次沉沦、搏斗、性爱,他们似乎走在一个欲望与道德的怪圈,直到她怀孕,一切都沉静了下来。母性之爱战胜了一切,包括未婚生育的耻辱,那股不安分的情欲也平息了下来。做妈妈的幸福让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者说,圣洁的母爱将她从黑暗的情欲之中拯救了出来,“她却又极心爱那腹中的生命,好奇得不得了,到了夜晚,便在被窝里松开绑带,抚摸肚子,似乎触到了那生命柔弱的躯体。如今,她是非常的平静,清凉如水,那一团火焰似乎被这小生命吸收了,扑灭了。而这时候,她却更加害怕他了。她怕他会扼杀这生命。她想他那种粗暴的蹂躏是会毁了这生命的。”这是一种奇怪的感受,她和他能共同分享性爱的快乐,却无法分享孕育生命的喜悦。这时,孩子成为她一个人的,成为女人性爱后最宝贵的财富,潜意识里她认为男人是不接受这份财富的。她对他的询问作出回答:“没你的事”。她宁愿死也不去做手术,跪在地上求饶以保留孩子,即便面临开除的威胁,面对世人鄙薄的目光,面对无人肯要她的困境,她都不后悔。母性之光已照亮了她全部的灵魂,正如罗洛梅在《爱的意志》中这样写道:“男人初尝男女之欲后仍旧保存他原来的样子,但是女人则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新的改变有时持续终生而不变。女人会怀孕,她在体内把爱的结晶滋养了九个月。爱的结晶在她体内慢慢滋长,这结晶不仅涉入她的生活,而且终生不离。她成为一个母亲,即使她的孩子不幸死亡,她仍然是一个母亲。当她的孩子涉入她的心灵时,这孩子便永远不会离开她。即使孩子不幸死亡亦然。这一切是男人所不知道的……男人不知道‘爱’前与‘爱’后的区别,不晓得做母亲之前与做母亲之后的区别。只有女人才知道它,谈起它……她必须永远保持着处女之身,否则她变得永远当一个母亲。在爱前,她是一个处女。在爱后,她便永远是一个母亲。”

而他呢?第一感受就是“他知道他是闯大祸了,他们闯祸了!”而对这一天,“他一无准备,也一无想象。”“他们的欲念,竞有了果实,他们竟无意地播下了生命的种子。这生命是怎么回事?意味着什么,要把他们怎么样?他真是害怕极了。那不期而至的生命在他眼里变成了巨大的危险的鸿沟,彻底地隔离了他和她。他以为他们是被这生命隔离了,而丝毫没有想到这本是最紧密的连接。”王安忆以极强的女性意识觉察到了男人与女人的根本区别在于这种面对生命孕育的态度。在生命的初始,对男人而言只是放纵与发泄,而对女人来说则必须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她必须独自承担寻欢之后的全部后果,十月怀胎,辛苦孕育,一朝分娩,伴随着鲜血的喷涌和尖锐地疼痛,哺乳喂养,直接以自己的生命来滋养另一个生命,一点一滴的照料抚育,当母亲所付出的是极惨重的代价,而男子则基本不费什么力气。小说几乎以一种彻悟的眼光来对比这种两性的差距,在生命面前,他选择了沉沦,继续在欲望之火的焚冶下煎熬,他赌博,输掉所有,还欠债,之后经人介绍结了婚,然而婚后的日子很不顺心,他不练功了,喝酒,喝得烂醉,得了肾炎后离开剧团,后来到家乡的镇上。而她呢?一个人守着两个孩子,在孩子明亮的笑声和亲昵的呼唤中得到了升华,孩子的叫声“犹如来自天空的声音,令她感到一种博大的神圣的庄严,不禁肃穆起来。”

从十二岁到二十四岁,正好是一个女孩到女人的成长历程,由此看来,她和他之间谈不上爱情,作者其实也不准备描写爱情,她只是在写欲望,最原始最本真最没有伪饰的两性之欲。从十二岁开始,身体和心理都在发生潜滋暗长的变化,在她成长蜕变的时空内,只有他伴随着她,注定在这样封闭的时空里他们之间会有故事发生。他们都是众人眼中不太合格的剧团演员,他是个身体总长不大的男孩,而她呢?不停地发育生长,是个高大得有些胖壮的女孩,但他们都勤于练功,诺大的练功房里他们俩朝夕两处,一年一年过去,从稚气十足到懵懂地感受到对方的吸引,到主动地排斥这种吸引,也写出了个体的人在社会文化浸淫中的改变,他们从内心深处被诱惑却也畏惧于这种诱惑,故而用相骂表现出来。他们互不说话,却用各种高难度的动作折磨着自己,用不可思议的扭曲的身体来惩罚自己。也是在这种貌似仇视的不说话中,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别和性别带来的诱惑。终于有一天,他们冲破了阻碍,采摘了爱的果实。“他们并不懂什么叫爱情,只知道互相是无法克制的需要。”然后他们之间,“好好坏坏,坏坏好好,就像互相欠了宿债一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清算了结。”欲望的狂热使他们彼此迷恋也彼此厌憎,好的时候如胶似漆,坏的是互相搏斗,几乎要杀了对方。性爱后感到罪孽,没有性爱又焦灼难熬,这样的煎熬竟然使他们想要以死来解脱一切痛苦。在决心死时,她才发现人生是如此美好,还有很多很多快乐,她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每一件东西都奇怪地勾起了回忆。”让她不愿马上死去。她又开始洗几个月没有洗的床单被子,在洗衣劳动的快乐中,在沐浴自己的清爽中,在太阳晒得又松又脆还有股太阳光香味儿的被窝里,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作为生命本体的快乐,那不是任何人带给她的,而是自己体味到的。这种快乐是宁静悠长,和谐干净的,带给她宁静的睡眠和另一种幸福。然后她有了孩子,一对双胞胎将她从欲望的炼狱里拯救出来,以母性之爱获得重生。

《岗上的世纪》是另一个讲述欲望的故事。下乡女知青李小琴为了得到招工机会而与大杨庄的小队长杨绪国发生了性爱关系,因杨绪国将招工机会给了另一个女知青,李小琴到县里告发了杨绪国强奸女知青,杨因此被抓,被批斗,被撸了党员与干部身份,而李小琴则主动要求去了全县最穷的小岗村,其目的还是为了招工。然而故事并不仅仅是为了揭发这样一桩罪恶,她写李小琴在多次与杨绪国幽会中,对这份性爱产生了迷恋。杨绪国被改造回家又找到李小琴,呆在她那间小屋里七天七夜,在这七天里,他们还原为原始的亚当和夏娃,只为彼此身体沉醉,将所谓名声,生死都置之度外。“他们在一方破损的凉席上,可创造出无穷的快乐的体验。这快乐抵过了一切对生的渴望与对死的畏惧。”纯粹的无功利色彩的,甚至带有绝望的性的快乐,但是与爱情无关。

王安忆故意写出两个人巨大区别,李小琴是美丽的女学生,洁白细嫩,做事干净利落,而杨绪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瘦长黧黑,在他们最初的交合中,是由于他的无能而无法带给她满足,她的美丽带给他畏惧,因畏惧而变成了性无能。两性之战由此开始打响,有呼有应,有追打有还击,甚至在田间劳动时,粗壮的小队长也拼不过小巧的女学生。当两个人终于有了和谐的性爱时,事情便从功利转向了对性本身的沉迷。“她就像鬼迷了心窍,人不想来,脚自己就走来了。”这样的迷恋却因招工表给了他人而变为仇恨,李小琴上门去找杨绪国,杨不见,杨父指使儿媳和孙子跪在李小琴面前求饶。李小琴在巨大的失望和矛盾中哭了一个多星期,她的哭泣中宣泄了作为女性本体的屈辱和她功利目的的破灭。在那个时代里,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李小琴要想被招工,似乎没有太多的路可走,她的劳动很好,得到农民一致认可,可是“有人说,小李的身子骨结实,抗得住,多呆些日子倒对她思想改造有好处。”她只有借助自己最原始的资本。就像严歌苓《天浴》中的阿秀一样,铤而走险,用身体来打通一个又一个关节。

然而作为同是女作家的不同在于,严歌苓借助阿秀悲剧的命运写出了柔弱的个体女性在这种供奉中的惨烈牺牲,时代的不人道毁灭了一个水一样清纯灵秀的女孩儿。而王安忆却在这种供奉中写出了女性生命力的顽韧和性的神秘,同样是被糟蹋被欺骗,阿秀选择了死亡,以死来返回原初的纯净。而李小琴却在告发了杨绪国之后再一次选择了性的沉沦,七天七夜,心甘情愿,享受快乐。从屈辱中超脱出来,从不公平的性爱关系中超脱出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一笔。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说:“亚当夏娃以来,大多数的纷忧都是性的冲动做了渊源的。它是大多数悲剧的原因,不管我们所遇的是在今日的事实,或是过去的历史神话和文学作品。然而纷乱事实的本身,就已指明有些势力在制裁着性的冲动;人并不是对于自己不可满足的欲望容易投降的,乃是创设了籓篱,制定了禁忌;而且籓篱和禁忌的势力非常之大,大得等于天命的力量。”(《两性社会学》)

从心理角度来分析李小琴和杨绪国在小岗上的七天七夜实在是件有趣的事情。他们从一开始并非情侣,而是建立在心知肚明的功利目的上的性爱关系,从杨绪国背叛自己的誓言到李小琴告发,两个人实际上成了一对仇敌,而两个人再次见面又迅速回归销魂的性爱关系,更多原因在于世俗的禁忌与突破禁忌的冒险的快乐,随时会被人发现而送掉性命和招工机会的危险反而成了情欲的催化剂。这一点与《荒山之恋》、《小城之恋》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世俗的僭越,因越轨而冒险,因冒险而快乐。三篇小说都没有写爱情,都只写情欲。《荒山之恋》中他对妻子的依恋类似于孩子对母亲的依恋,而妻子对她的包容与怜爱也更多母性的温存。即使他背叛了自己,也丝毫不去恨他,反而怜惜地想,“这几年,这几十年,他够苦的了,心疼都来不及了。”他之所以不能跟她私奔,是因为舍弃不了妻子和女儿。而《小城之恋》中她有了孩子干脆斩断了与他的关系,性与爱彻底地分离。《岗上的世纪》中杨绪国常常念及自己的媳妇的好处,在销魂的七天中最终促使他返回的是梦中儿子的一声呼唤。

2、爱情审视

《香港的情和爱》把故事场景放在了繁华都市香港,使这份爱情的背景里多了几分华丽和冷酷。但是王安忆仍然不是在写爱情,她在写人生,人生里的算计和真相,人生里的情义和冷酷。逢佳和老魏之间是从一笔交易开始的,逢佳的母亲被丈夫抛弃,逢佳之后被自己的丈夫抛弃,和母亲不同的是,母亲除了女儿之外什么也不要,丈夫每年春节寄回来的钱都原封不动地退回。而逢佳则不要儿子,要钱。她来到香港,一心想去美国,因为丈夫去了美国,她要比他过得好。她以为自己的机会是老魏,心甘情愿做了老魏在香港的外室,两年后在老魏安排下去了澳洲。看起来美满的结局掩盖了冷酷的真相,那就是逢佳用自己两年的青春肉体换取了去澳洲的机会。

小说的笔法类似王安忆后来赢得盛名的《长恨歌》的手法,用笔委婉细腻,文字铺排曲折,极尽柔媚,用了非常多的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将人物内心活动铺展得很深邃。小说的叙事角度从老魏展开,老魏五十多岁,事业成功,常年往来于旧金山和香港之间,香港与他来说是一个歇脚的驿站,他一次次来到这里,直到遇见逢佳。而逢佳呢?按照她自己的说法,是从大陆过来的新移民,在香港白手起家,一无所有,她寻找的是机会,而赌本是她自己。这样的两个人,一是为自己日薄西山的年龄寻找一点人生欢乐,另一个则是寻找一个依靠,而主动地粘合在一起。用老魏的话来说,他们之间不是爱,而是情义,他说:“爱,只是个小善。义,却是个大善。爱只对人的,义却是对道理的,你说谁大谁小?爱其实最不讲信用,只要说一声爱,什么万恶的事情就都有了原委,连良心也交代了,而义却是笃信笃诚,没有空子好钻,也没有便宜占。”“中国能有几千年的文明,全是一个义,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其实就是一个义。”这一段解释可谓言简意赅而又提纲挈领地抓住了两个人关系的本质,老魏不愿说爱,只说喜欢,因为他以为爱就是虐待,而喜欢才是真心希望对方一切都好,在两人交往的两年时光里,有一段时间逢佳和老魏每天打越洋电话,而逢佳在得不到承诺时用各种方法折磨自己和老魏,比如要钱买各种奢侈品,故意不接电话,或是接了电话让老魏听水龙头流水的声音等,让两个人都痛苦不堪。而一旦走出爱的陷阱,两个人平心静气谈交易,则神清气爽,相处甚欢。

作家不肯美化这一段感情,而是站在世俗的角度,站在人性的立场予以了细致的剖解。这其间蕴含了作家对生活的深刻洞察。她是以一个男性为叙事主体展开的,却落脚到一个女人的人生体悟上来。逢佳是一个俗人,她的审美趣味、衣着打扮、人生梦想都是俗而又俗的,她俗且本真,这一点深深打动了年届天命的老魏。老魏是从唐人街里一点点苦斗出来的,“他们的一生是辛劳,没有休憩,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一生,是没有逃避的一生。他们的人生都是实打实的。”所以他特别认同逢佳的俗,看重她的真。而逢佳也是没有退路的,就像她自己清醒认识到的那样,靠她自己去奋斗,两年很难出头,“许多大陆出来的新移民就是例子,不说别人,只说小栉,出来七年,才把老婆孩子弄来,三口人挤住一个鸽子笼的公寓,为他想想,明年会怎样?后年又能怎样?”所以她觉得自己值,把两年的时间用在刀刃上了。可以说王安忆是洞悉这种人生真相的,或者说她认同这种人际交往规则,人与人之间就是一种交易,即便情人之间,都紧紧守护着自己的那一份利益,却又因恪守情义规则而能相安无事,各取所需。在他们之间,“过去,是彼此无需负责,不必交代清楚的;将来,各是各的,相互之间也不便插嘴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供他们一天天过的,不是一句句说的。他们的关系虽说是彼此人生里的旁枝错节,但却枝是枝,节是节,没有一点虚的。”几句话将都市人之间的菲薄的情感底层袒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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