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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福尔**斯

很多人都会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思考,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剧团和无数舞台剧中,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吟唱或者诗句。

“蒙德的王者静坐,紧握他的剑,星月交接,日始日落。在他的宫殿前,愚民们高颂:先王亡矣,新王永世。他在他曾经的井巷中彷徨,王的冠被他丢弃,城墙将他禁闭。斯坦丁传来一声钟响,圣骑士的唱诗班正在吟唱,王的传教士不再担当他的剑与盾牌。许久,他离开了御座,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斯坦丁企求宽恕。”

但事实上,真正思考时,这样的动作会让身体凝固,大脑补充不到血液从而产生出如针刺般的灼烧感。我们可以想象,那位蒙德的王者,裸身苦苦跪在圣城斯坦丁的教堂门前,在做出这样痛苦的选择前,会毫不在意皇室的礼仪,发狂般诅咒着身边的一切。

约翰·卡尔停止了这样的动作,走出巷子,默默的仰望着苍穹,烟雾盘旋,白气升起,分不清是烟雾还是呵出的热气。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身上披着黑色的大氅,小礼帽遮掩下的金色瞳孔涣散无神,让这个少年显得略微懒散。

成熟的装扮以及稚气的脸庞,很多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笑个不停,“瞧,真是可爱的孩子,大人可不是这么好当的。”

天空没有一丝光亮,苍穹漏下的六角雪花,覆盖着街上的每一个角落,风徒劳的扯着灰蒙蒙的冻云。街上行人将身体缩得紧紧的,一个个沉默不语,只有冒着寒气匆匆走过的马车不时发出两声驽马的响鼻。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高筒马靴踏在冻土,打断了他的思考。“嘿卡尔,有什么发现吗?”

男人站在他面前,血骑卫二队队长身材高大,乱糟糟的头发就像构建到一半的鸟窝,泛着红光的酒糟鼻充分说明着主人的爱好。虽然生活作风糟糕,但要是在犯案时小瞧他的话,可得吃大亏,只要被抓住一点破绽,血骑队队长就如同寻觅到食物的猎狗,坚韧而歹毒的死死咬住目标,直到完全吞进肚子。

“我刚才才接到报告,马上就赶过来了。”他说着,同时望了眼现场,穿着皮革长靴的血骑士有条不紊的封锁现场,搜索证物。

作为劳伦西索尔政府所属的武装警察部队,血骑士们拥有最一流的身手和胆量,并且还是混乱的劳伦西索尔唯一合法佩戴武器,有权当场处决叛乱分子的特殊警察部队。

“没有什么特别发现。”

“是吗,真可惜。那查明了他的身份了吗?”

“是名女性佣兵,身高一米九左右,在她身上发现了佣兵团的徽章,目前小马龙去了一趟佣兵公会追问资料。”

“还有,死法跟前几个案子一模一样。”

“我就知道是这样,这该死的杀人狂魔!”瑞恩嘟囔着说,他丧气极了,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警探,没有比目睹犯人在自己眼皮底下连续作案更令人生气的了。

狠狠的吸了口嘴里的卷烟,队长瑞恩低声咒骂了几句。

每次都是残缺不堪的尸体。

每次的受害者皆为女性。

每次受害者的表皮都被剥离出形状。

他知道那个家伙又出现了。

……

贫瘠和寒冷,是这里的代言词。阳光,花瓣,绿叶,和风,笑脸,一切温暖的词汇都与这里没有任何联系。被人称为【立于荒芜的城市】,终年被冰雪与严寒覆盖的行省,这就是劳伦西。

坏天气让劳伦西的交通业出奇的冷清,没有声响,没有颜色。只有风呼呼的吹过耳际,让人在心底里骂娘。

即便如此,马车们依旧起得很早,他们驾着心爱的马车,路过每一个街道小巷,即便蒙着眼,车夫们也能够凭借着娴熟的技术走过整个劳伦西。糟糕的生意让他们无聊之极,一个马夫,他看到约翰,故意停下马车。把帽子脱下,点头致礼。

“我们的福尔摩斯先生,您要去哪里?”他说。

对这位居住在克泽尔区的侦探先生,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有着很大的兴趣,所谓克泽尔区,居住的都是一些苦力、妓女,以及一些做小生意的穷苦人家,冷不丁出现了一位穿着干净,有着不同他们教养和风度的小先生,大伙儿免不了对约翰一家产生好奇。

“不用了。”约翰无奈拒绝,显然十分了解邻居们的想法。

“大侦探先生,请说出目的地吧,穆尔他闲得无聊呢。”不少马夫在旁边大笑着起哄。

“就是,这狗娘养的天气,哪有生意做啊。”

“真的不需要了,谢谢你们的好意。”事实上,约翰十分不喜欢独自呆在一个封闭的空间,这会让他产生出严重的恐惧和头痛症。所以,很多时候,即便路途遥远,他也会选择走路。

“噢,我的福尔摩斯先生,不要对我们客气,反正没有生意,要是【神恩之春】快点到就好了。”

“是哩,是哩,我家婆娘总是抱怨在那时候没送她礼物,今年说什么也要送的。”

“老乔治,你有钱么。”众人们大笑。

“就是就是,可不要学上次那样被人骗了。”

这时,一辆马车经过,打断了所有人的交谈。

马蹄从高而下,蓬勃的鬃毛甩开。三匹拥有庞大身形的纯血塞尔塔马几乎占据了半个街道。马蹄甩开,纯血塞尔塔马在尚残留着些许冰渣的路面上发出整齐而清脆的塔塔声,

坐在马车前面的高大骑士操纵着车子,马鞭轻甩。马车稳健,没有一丝颠簸。宽大的车厢外围,是从犹太商人手中购买到的东方丝绸剪切成条状的帷幕,勾上精致的镀金雕饰品,做成了堪称艺术品的车帘。

“天,居然用纯血马来拉车。”有人惊呼,作为马夫,即便平时驾驶的是军营退休的老马,自然也幻想过骑着神骏的纯血马的情景。就好像每个少年,在某一段时期也会幻想过成为手执长剑的英勇骑士。约翰也有些震惊,或许人类是万物之灵,但面对犹如从壁画走出的天马,也会产生出因为怯弱肉体而联想的自卑和崇拜。

马儿一声嘶鸣,加快了步伐,马车上淡金色荆棘马蹄的徽章,渐渐隐入了风雪的白色之中。

“嘿,肯定又是那些该死的贵族!”马车艳羡的看着车子走远,然后聚在一起相互聊着,车上坐的是谁,一定是位美丽高贵的小姐。

约翰吸了口卷烟,让苦涩的尼古丁在肺里畅游一圈,车夫们还在议论着。幻想和欲望,是人类永远也摆脱不了的****。

他漫步在街道,冰冷潮湿的空气弥漫在约克区,对于度过了癫狂一夜的酒鬼而言,那些穿着皮革长靴的血骑士们,并不值得他们在意。在约克区,每天死的人多着去了,估计是哪个倒霉的佣兵碰上了某个贵族,又或者是仇杀,欠债。总之,死亡对于佣兵而言,无外乎一个终点而已。

约莫十分钟,目的地到了。

破旧的屋顶,夸张的大招牌,门口露出雪白大腿的吧女,酒徒高声的喧闹不断从窗户里传出来。桌子被掀倒的嘈杂,男人们大声的口哨,酒台里的老板探出头,满不在乎的继续工作。

与安静的索尔区不同,这里不是骑兵队和巡警出没的地段,也不是克泽尔区静谧得能让人心里发毛的地方。街道上随处可见的醉汉,热情奔放的流莺,廉价美味的啤酒,这里,是佣兵和粗俗男人最好的聚集地。

只要你兜里装着些“叮当”作响的玩意儿,很容易就能在这里找到乐子。

推开酒馆的破旧木门,仿佛走入了另一个天地。酒馆里暖和得很,三三两两的佣兵酒徒聚在一起。除了负责招待客人的吧女外,每个酒馆都会有一些身材曼妙姑娘在这里,她们如翩翩起舞的花蝴蝶,贴着每一个男人们的胳肘、胸膛和背脊,在他们当中穿过来穿过去,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

不过,没有人天生乐意干这行,即便是某些酒馆的头牌姑娘,在干上几年后,都会选择在老城区买上一栋屋子,或者去更远点的地方,然后找个本分点的男人嫁了。这就是这些姑娘的梦想。

酒馆里还有许多穿着相貌和打扮都和本地人迥异的客人,他们多数都是商人。劳伦西处于极北之地,面积最大,但也最是贫瘠的行省。这里一年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大雪冰封,除了四年一次的【神恩之春】来临,基本感觉不到好天气。但独特的地理环境,有着无数凶猛魔兽出没的落日山脉,以及盛产名贵药材的迷雾之森。使得这座行省的佣兵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

有了佣兵就有任务,斗殴,仇杀,珍贵的草药,魔兽的魔核等等,有了利润,自然会使商人趋之若骛。

“你们好,约翰·卡尔。”约翰简单的向东方商人打招呼。

有着同样的黑色头发的商人们笑着举了举啤酒,算是打了声招呼,两方都是熟客了,他们比较清楚这位流落异乡同胞的要求。他总是要求购买一些奇异的药草,其中以川芎订货量最多,川芎,那是一种可以止痛的药草。收集起来不是很麻烦,但是不远万里的从东方带过这边,可是有许多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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