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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性别代词中的戈

1

戈。

这个字由两个人体和一把剑组成。一把剑穿过两个人体的时候,剑的姿式甚至是优美的,一滴液体随之而出,由此形成一个词。戈是阳性的,不以锋利著称,仅作为一种性别的代词。这个词如此暧昧,带有一种同性倾向。

同性,又被异物一贯而入,将她们的性别区分开来。

当美丽和美丽不敢凝视,性别和性别不敢对质,乳房和乳房只是两个同志,铁的面具令人质疑。从胴体推断你的面孔,尽管被铁面遮挡,也遮挡不住窥探的欲望和丰富的想像。

在真实不能面对真实的时候,是真实的迷失,词语的绝望。

此时,剑听到了呼唤。穿越我!让我在迷失的性别里找到方向。颠覆我!让我恢复自己的本性,握住属于自己的神。占有我!让我咬住一根细长的发丝呻吟。糟蹋我!让我咒骂,让我反抗,让我将面具御下。只是当我把你当做真神供奉起来之后,千万别对我说——你的戈——断了……

2

据说雄狮的天敌有两种:岁月和雌兽的暗香。在王的眼里,武士都是他私人的神圣动物。他篆养、抚爱、最后要求为之献身——我不是。我知道做一个武士,需要有生命的双倍激情。我的行为恪守着古老武士的忠诚,但我从来就不是谁的动物。如果只有成为动物才能获取王者所赐的神圣,我宁可做一个卑微草民。

武士从雪夜中来。雪的点点之白,错乱了夜晚之黑。一个武士,少年英俊,把雪夜之黑当成了诞生他的母亲,他来自黑暗。

风似巨辗,把黑夜碾碎。雪花如屑。武士深夜舞刀。刀在要劈开什么的时候,才会闪光,像是露出牙的齿,——把黑暗劈开,又迅速合拢。

黑暗中的刀光,像是夜的伤口,劈开之后,旋即复合。

武士的刀是黑暗之刀,而不是光明之剑。它来自黑暗,又回归于黑暗。

没有人将刀剑视为光明的信条,除非他内心是黑暗的,一个黑暗者,才会从刀剑上去寻求光明。

他要用光明劈开内心或身体的黑暗。

武士舞刀的夜晚。月亮使寒夜的树枝成为奇怪的东西。上面有只猫头鹰,或是乌鸦。

作为宁王的贴身武士,我无可救药地成了他的妻子——娄妃的暗恋者,她从我身边走过的样子,高如天穹,留给我的是绝望。我从不为此而羞愧,却曾经为此而忐忑。

多少个夜晚,我是她西窗下风中的守候之人,偶尔我听到雕花木窗上的那个孤独的影子在低声而歌,她唱歌如自言自语,只为唱给自己听,却是最美的歌声。别打扰她,别让她知道有一双耳朵为她存在。她的歌声无疑只有我一个人听到,因为我是她的守望者,守望着几乎无望的黑暗之恋。我的暗恋是如此虚无而黑暗,如同一次绝望的****。它偶尔会像夜空里的繁星,黑暗中的焰火或宝石,我在守候之时抬头仰望,我被这种不灭的暗中激情所伤害。我不知道作为一个卑微的武士能不能去爱王者之妃,我曾经窥视到王与妃的秘密,在窗格与帏幔后面,那令人怦然心动的情景,春天的早晨或夏日的午后,宁王与他美丽妃子的****,让一个守护的年轻武士面红心跳。娄妃的美是神秘的,至少在我眼里是如此,尽管她的美丽足以令时间停止,但她并不十分在意自己的美丽,她越不在意,越使她美得自然。别人对她的惊艳,她仿佛浑然未觉。

有时我真希望被我保护的人死去——如同黑暗被黑所吞噬。但我又无可逃避地充当他的保卫者,我为这种念头而羞愧,其实我一直忠实的乃是王的影子。在宁王府,我是它的府臣良将,忠勇武士残夕。在我眼里,宁王府却是一座反叛的城堡,里面有粉红的狂乱与黑色阴谋。

宁王豪是城堡里的一个疯狂迷失者。

这座城堡看似威严而坚固,实质上在宁王豪的内心早已有了失守之危,或者正在失守。他经常梦中惊醒,不知所措,白天竟恍若无事,却加紧了行将起事的密谋。他的一切做法都是为了驱散每夜降临的噩梦。他是被祖父所传的衣钵——世袭的藩王之位所困扰。他是被母亲——碧薇夫人的愿望所折磨,以至失去了他自身。外表强悍英武的王者,居然在自己玉体横陈的妃子面前下了降旗。

我知道面对这个困扰他、折磨他的世界,宁王内心是怯弱的,这种怯弱表现在他对我的依赖中与时俱增。

我只是宁王豪生命的暂时保管者。我不能守护他的内心,他的梦。

在晚上,他已近乎是个胆小的孩子,与娄妃分榻后,宁王豪便在自己的书房过夜,他要我睡在旁边的屋里,还特别召来了武士头领拾夜与洛昼在外围巡夜。他总是心事重重睡得很晚,不知疲倦地和谋士宋交谈,并要他安榻于府中。有时夜半,宋之白睡觉去了,我也发现宁王立在窗前看我练剑。

他甚至已不记挂娄妃,每晚都像一个寡人。

但他要我对付刺客的行为,却是要有结果的。他不考虑对付刺客的难度,只需要看到刺客的头颅。

我只有每天晚上在他窗外舞剑,来增加他对我的信心,同时也能让他安稳地入睡。夜晚舞剑,也就成了一门功课。

当然,我躺在床上时,床头是枕着戈的。

那把戈中的血魂也总是在缠绕着我,提醒着一个黑暗的诺言。因此我甚至不敢深夜舞戈,尤其是当看到宁王豪的身影在窗口。

我惟恐那把戈会自动脱手而飞向窗上的影子。一个弑主之人是卑鄙的,尽管这是个卑鄙的世界,但一个真正的武士是不能弑主的。他手中的武器上,只能滴着敌人的血,哪怕他与敌人并无个人仇恨,这却是武士由来已久的戎律。我把非戈压在枕下,也是将自己的一颗头向它作了抵押,它才稍微安静,我也便能睡着。在这个不安的世界上,夜晚来临,每一个入睡者的头颅都仿佛搁在一把快刀利剑上,只要转动一下脖子,头,似乎就会滚落到床下。

一天夜晚,半边月亮像一把银梳,暗云似经过银梳的乌发被风吹拂。宋之白从宁王豪书房出来,约我同他在花园里走走。深霄露浓,宋之白的衣衫已单薄了,我的盔甲上也有凉意。

听说主公每夜都要从睡梦中惊醒几次?

是。

他心里的那些事,太重了。宋之白语气里流露出深深的忧虑:他想要承担这个天下。天下,却未必要他呀!

宋之白摇摇头,叹一口气。只对我说:辛苦你了。

我不吱声,他欲说还休,道……你,回去吧。

3

我知道宋之白是宁王的密友,这世上恐怕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宁王。

他未必忠于宁王之事,却肯定忠心宁王的友情。王府发生行刺事件,宁王要人把潜在的杀手找出来,派了很多或明或暗的人手在城里查寻,皆无结果。有的说杀手可能离开了南都,也可能被江湖上的人杀了。但我和宋之白相信,利苍没有死,他就可能在南都看上去最危险的地方藏身。我甚至预感和他交手将是早晚之事。关于散原山的响马,宁王是有心招安这股势力的。不久前得知朝廷可能派阳明君对南都有所动作,宋之白便约燕道天在天宝楼有过一次晤谈。

燕道天是散原山有名的响马。

南都民间都将他视作绿林好汉,市井流传了不少关于燕大侠劫富济贫,打抱不平的英雄传说。西江按察使胡世安也一直想剿灭这股势力,但屡剿不灭,反有越剿越兴之势,老百姓都护着他。没办法,胡世安只得作罢。只要朝廷不过问,他也乐得图个自在。宁王却总打着收编这伙人的主意,王府虽统辖三卫兵力,但这里面总还是少了一种天不怕地不怕,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豪杰气概。宋之白明白宁王要的就是这种东西。

散原山响马其实是一伙土里土气的乡巴佬,是鼻涕混合着酒水往肚肠里灌,满嘴村腔荒腔的糙汉子。他们大大咧咧,像狗嚎似地相互打招呼,样子丑态百出,但他们的冲天豪气与生命激情——他们的凛然正气与道义,却是高贵而干净的,正是这些品质把粗糙的生命提升了。这些土头土脑的家伙,粗鲁而莽撞,总想出头,出头的目的有时只是为了博得众人的开怀大笑,那笑声就是他们宁愿付出一身伤痛的最大奖赏,也就是他们的痛和快活。

这群满嘴胡碴般脏话的英雄,浑身散发着臭烘烘的汗味,洋溢着酒气和****的邪劲。他们所在的江湖是野道、岔路、密林、乡场,市井,是下层人众活命的尘土飞扬乃至空气污淖的天地。

他们在男人堆里打架,是为了真实地感觉自己是如此大大咧咧像个爷们似的活着,痛快着。他们在女人面前显示出来的顺从、扭捏,甚至操翻天的贼劲,证明这是一伙天真而可爱的狗娘养的混蛋。

一群可爱的不怕死的混蛋出现在哪里,就会给哪里带来活力。他们是群血性的人。

那次在天宝楼,燕道天险些和东厂便衣打架之后,宋之白登上楼,燕道天抓住他的手就粗声大气地问:我上回让你打听的事有着落没有?

什么事?

就是兄弟们觉得既好玩又赚钱的事呀!

你是想要散原山的兄弟们散伙啊!

不是散伙,是改行。

改行?为啥改行。

听说朝廷派阳明君来南都剿乱,那阳明君在闽赣两省平了七十多个山头,已成了平乱王。他一来这儿,我散原山的寨子还不是把茅草,经得住他一割吗?不如,事先为弟兄们寻条生路。

此话却也在理。不过,既好玩又赚钱的事,这满天下除了做响马,几乎就找不出第二桩了。

哈哈哈,宋兄说笑话了。燕道天捉过酒壶往碗里筛。

宋之白也跟着哈哈地笑。将燕道天筛满的酒喝了一口,手抹着嘴角的酒水珠子,说:我这里倒有一桩既不太好玩,也不赚钱甚至还有可能弄丢性命的事,不知你干不干?

我有兴趣,燕道天瞪着眼珠道:只要带劲,不会憋出鸟来就行。

那明天来找我,我带你进王府。

啥!王府?

对,我领你去见宁王。

我,我和我的这班弟兄可不愿当差哩。

当差?——哪儿的话。不是叫你当差,让你当反贼。

反贼?

嗯!

和宁王一道反?

就是。

……

燕道天和身边几个弟兄有些大惊小怪地对望一阵,好像是征求他们的意见。秃三咧嘴嘿嘿,瘦子老二也笑,麻脸跟着加入到笑里,几人把酒碗一碰,便笑作一团。

嘿嘿嘿嘿嘿嘿,娘的个匹。

好!我喜欢反贼这个叫法。燕道天亲热地捶了宋之白一拳,说:可你老兄得记住,我和宁王永远也不是同伙,但和你老宋是兄弟——好兄弟!对不!

宋之白也以笑作答。

4

那天,我在王府门前遇到一位老者。老者眨着满是眼屎的小眼睛,小心翼翼地围着我打了个转,然后开口:这位官爷,我向你打探个人。

谁呀,你说罢。

黑卵……听说他在王府。

哦,你说的是黑卵师父?

对,是黑卵,我师弟。老者面露喜色,却仍不失小心翼翼,好像那份欢喜也是小心的。可我不得不告诉他,黑卵师父在王府教过几年拳,上个月竟辞聘了。

你是说他走呐!老者像兜头淋了盆冷水。——是一个人,还是带着家眷?往哪儿去咯?

不知道。

哎呀,我千辛万苦地找他,不知找了多少年,听到他在一个地方,赶到那里,他总是先走了……总是先走了。

老者唉声叹气,竟一屁股坐到地上,有些想哭。我一时也不知该怎样安慰他,便请他到里面坐坐。他抹一把鼻涕口水,也就随我进了王府。

我知道黑卵是一个不错的拳师,只是年纪大了,可能是这个原因才向王府辞聘的。当时宁王再三挽留,黑卵却执意要走,宁王便送了一笔钱供他养老,黑卵竟去了。

我将老者安顿在客厅坐下,恭敬地为他斟上一盏茶,他不喝,只将两只脚盘坐在椅上,自顾摇头叹气,不胜沮丧。

黑卵师父想必是回乡了吧,老人家不如在这里歇息几日再回去,说不定就能见到他了。我故意找话劝老者。

老者一抬头,你是说他回乡下了?他可是离乡几十年,也躲了我几十年哪!

躲你?我觉得可能这老哥俩间还有很大蹊跷。嗯,躲我……哦,你别叫我老人家,我叫老九。

九爷。

就道是九爷吧。

我把九爷安顿在一间客房住下,一日三餐,自有人为他送来。他好像也真是走累了,也就随遇而安。得空我也就过来和他喝两盅,聊聊天。我原想向他讨教一点武学,不想九爷嘴巴封得紧,只道:乡下巴式,见不得人的。我便只好由着他闲聊。

我向来随侍宁王左右,过去黑卵在王府,也少接触,对九爷要寻的这个师弟所知甚少。我也不好在府里向别人打听什么,这是王府的规矩。和九爷闲聊中,却听出个大概来。

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兄弟间的蹊跷和别扭,原来也是个情字。

这个情字,几乎折磨了师兄弟一辈子。当年,老九和黑卵双双拜一位鄱湖大侠为师。大侠早年也在乱世逞雄,手上的家伙割过不少大好头颅,欠下了血仇。便隐姓埋名于山中,收授了两个徒弟,想让手上这点功夫后继有人。

大侠有个掌上明珠般的女儿春耳,也在两弟子中学功夫。年轻壮实的后生,忍着精虫在身上钻,都暗地里惦上了好看的小师妹。

大侠喜欢老九的憨实,也赏识黑卵的机灵。但他心里却属意将女儿许配给老九。可师妹竟看中了经常逗得她笑得合不拢嘴的黑卵。黑卵自然也对师妹用够了心思。

老九一次在山上砍柴,逮住黑卵躲在树后贼头贼脑偷看师妹撒尿。当下火冒三丈,像是被人日了老婆,揪黑卵死揍一顿,黑卵也不还手,硬挨。还是师妹听到身后有人嚷嚷,兜上裙子过来扯开了他们。其实那次黑卵挨得冤。只有他自己清楚是风骚的师妹诱着他看她脱下裙子的,没想到被老九撞上了。老九当时吵着要告到师父那儿去。是师妹抓住老九的手,暗里在裙子里摸了一把,老九才不吱声。几十年过去,老九只碰过一回女人。就是在师妹的裙子里摸了一把,像摸了一手的草,毛茸茸的,有些湿润,仿佛长在柔软的地里。

老九的那只手,左手,一直都有新鲜的回忆。

一只左手对于女人裙子里东西的记忆是残酷的,这种残酷令老九终身未娶,直到七十过头了,还是条光棍。

大侠当年曾对老九说,合适的时候,就把你和春儿的事给办喽。不想此话不久,黑卵就拉着小师妹私奔了。大侠气怒之下,江湖上留下的旧创复发,便撒手西去。老九葬了师父,便打算下山去寻黑卵拼个死活,把师妹夺回来。其实,他能否打过师弟,心里也没底。师妹会不会随他,更扯不清。但师父咽气前却交代,要老九把师妹寻回来,并好好待她。大侠的一句遗嘱,便成了老九的宿命。老九就将那句话当了自己的老婆。

于是,师兄弟间猫捉老鼠的游戏就开始了。这场游戏把老九逗成了七老八十的九爷,仍没结果。

九爷是有些累了。

有时,我大白天过来看他,见九爷猫在椅子里打瞌睡,——一个又疲惫、又伤心、又失落,同时又在失落里不断找寻着自己梦想的老头。对于这个可能身藏一身武功,却一无所用,甚至终生都在盲目寻找对手的老头,我既心怀敬意,又充满说不出的怜悯。我真想就让他在这儿落脚,为他一生的寻找划上个句号。

我隐约觉得,内心对他有一种视其如父之情。一个甚至一生都没有爱,却在苦苦寻找爱,而这份爱也可能就是他的敌人的老者,应该是所有武士的父亲。

我来自于黑暗,便视黑暗为母。黑暗中失去光明的盲者,便是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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