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648000000012

第12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3)

寻衅滋事行为,是指行为人蔑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结伙斗殴,即行为人为了显示义气、争夺地盘、争风吃醋或者出于私仇宿怨等动机目的,结成团伙,纠集众人,打架斗殴;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即行为人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耍威风等不健康的目的,无理追逐、搂抱、拦截、辱骂他人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即行为人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拿走、强行索要市场、店铺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没有目的和理由地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吃霸王餐等;

(4)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3.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动机一般出于逞强好胜,寻求精神刺激。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构成本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组织纠集或者多次参加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追逐、拦截妇女或未成年人的;追逐、拦截他人并有侮辱性语言或实施挑逗性动作的;使用工具或驾驶机动车等追逐、拦截、殴打他人的;多次或者多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比较严重的等情形。

(十二)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行为

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行为,是指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社会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身体健康。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十三)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行为

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十四)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行为

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行为,是指行为人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活动。

(十五)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行为

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行为。主管部门,主要是指当地的无线电管理部门。

3.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十六)故意干扰无线电台(站)的行为

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行为,是指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行为。

(十七)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系统,造成危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必须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十八)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采用非法手段和方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十九)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行为

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

(二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行为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采用非法手段和方法,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项目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实施妨害或者可能妨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受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实施,使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健康、正常的生活、生产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可能遭受比较严重的威胁,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是比较大的。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构成

(一)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即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这是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区别于其他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质特征。这种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往往表现为对人身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害,这同侵犯人身权利行为或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在表现形式上有相同之处。它们的区别在于,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可能造成损害的对象的范围是不特定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和侵犯公私财物行为,所指向的客体是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及特定公私财产所有权。

但需要指出,“不特定”并不是说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行为人没有特定的侵犯对象和目标。实施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行为人,有的在主观上也有要侵犯的特定对象,同时也会对损害的可能范围有估计和认识,客观上有指向的目标,只不过其行为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实际后果是行为人难以控制的。因此,不能将“不特定”理解为没有特定侵犯对象或目标。

(二)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无论是否出现了危害后果,都构成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三)行为的主体大多是一般主体,个别是特殊主体

构成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主体,大多是一般主体。但也有少数为特殊主体,即业务、职务上的特定人员。

(四)行为的主观方面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在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中,不少的行为既可以是故意构成,也可以是过失构成。如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坑等不设置覆盖物或者警示标志的行为,既可能是行为人故意不设置,也可能是因为行为人急于收工而忘记设置。但有些行为必须由故意构成。如在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不听劝阻,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经劝阻后不加改正的故意。

具体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的构成是指违反国家对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剧毒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管理的法律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国家对爆炸性、剧毒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管理制度。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危险物质管理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剧毒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中的一种,即可构成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规定行为。即使行为人同时实施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行为,也只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理。

3.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4.行为在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二)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行为

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行为,是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危险物质的管理制度。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导致危险物质流失社会。故意隐瞒不报是本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

3.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4.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枪支、弹药和弩、匕首等管制器具具有较强的杀伤力,对社会安定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并且其携带轻巧,使用方便。如果不严格加强管理,很容易成为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危害社会安宁的重要工具。因此,对枪支、弹药和弩、匕首等管制器具实行严格的管理、控制。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管理秩序。侵害的对象是枪支、弹药或者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包括非军事系统的下列枪支(及这些枪支所使用的弹药):军用手枪、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各种枪支,狩猎用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注射枪,以及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弹药,是指枪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等具有杀伤能力或其他特殊作用的爆炸物品,还包括各种土制爆炸物品及爆炸装置。管制器具,是指弩、管制刀具等其他需要进行管制的物品。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弩,是指利用弹簧装置发射箭头、钢球的器具,一般用于狩猎,其杀伤性较强。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行为。根据规定,携带枪支(弹药)要随身携带公安机关颁发的《枪证》和《持枪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行为,主要是指具有持枪资格的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携带枪支、弹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如携带枪支,未携带持枪证件的;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对于管制器具中的匕首,除了国家规定允许佩带匕首的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和因工作需要有必要携带匕首的专业狩猎人员及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携带匕首。对于驽,其射杀力强,国家规定一律禁止携带。

3.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4.行为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四)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

盗窃、损毁油气公共设施行为是指故意实施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预报、环境检测、地质检测、地震检测等公共设施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设施的管理秩序。行为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公共设施,包括供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油气输送管道、水利工程建筑物、防汛工程设施、水文检测、测量、气象预报、河岸地质检测仪器设备、地震检测仪器设备、通讯照明设施,包括广播电台的发收电波的设施、电视台的发射与接收电视图像的设备以及有线广播电视传播覆盖设施、邮电部门的收发电报的机器设备、无线电通讯网络、公用电话的交换设施、通讯线路如架空线路、埋设线路、无线线路等等。此外,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上述设施才能成为本行为的对象。倘若不是正在使用,如正在制造或虽已制造完毕但未安装交付使用的,对之进行盗窃、损毁,亦不构成本行为。这是因为,只有对正在使用中的设施进行破坏,才能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这是构成本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公共设施,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方法多种多样,如拆卸、偷窃或毁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重要机件,砸毁机器设备,偷割电线,截断电缆,挖走电线杆等。构成本行为,只需在客观上实施了破坏行为,并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状态,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都可成立。如果行为人盗窃通讯设备中不影响正常公共通讯的部件,如将一户或几户的电话机盗走,并不危害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不能以本行为认定,但可视情节作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或盗窃行为处理。

同类推荐
  • 法理学作业集

    法理学作业集

    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它涉及法的一般理论,法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以及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等法律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万丈高楼平地起,法学的学习必须以此为基础。因此,特编写此作业集,围绕教学课件的内容,按照教学课件章节编写,以便于同学在学习中同步练习。通过练习以达到掌握课程重点、难点,触类旁通,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
  • 知识产权法新经典案例评析

    知识产权法新经典案例评析

    本书全面评析了36个新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分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四章。本书所选案例均是近年来的实际案例,具有代表性和时代性,也富有影响性和争议性。每个案例中都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评论,帮助读者加深理解知识产权法理论和增强知识产权实战技能。本书的内容和文字具有趣味性。本书既可以和知识产权法教材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本书面向的读者既包括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也包括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律师、法官及产业界和科技界的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等。
  • 法律基础教程(修订本)

    法律基础教程(修订本)

    本书在保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的基础上,重点向学习者介绍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我国宪法和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旅游法。为了填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及实用指南系列丛书》,我们特意组织编写了本书。
  • 宁夏印刷法规培训读本

    宁夏印刷法规培训读本

    希望全区印刷经营管理者个印刷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宁夏印刷法规培训读本》,依法经营,准确把握印刷业发展的机遇,增强印刷业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围绕绿色印刷产业转型,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不断推进宁夏印刷业的健康发展。
热门推荐
  • 异界之无敌大魔导

    异界之无敌大魔导

    地球穿越到异界,但是到异界之后才发现异界魔法师除了冥想以外通过服用药品来提升魔法量,但主角发现他们服用的药品和大米是一样的,于是主角无敌了
  • 芸若只赋如初见

    芸若只赋如初见

    大女主小说女主白若芸展开的一系列故事可盐可甜,有时还有点小帅气!
  • 万物皆可典当

    万物皆可典当

    主角,方子言。身份未知,就像凭空冒出来的,在世界的角落,有一家典当铺。典当铺连接着千万世界,和千万世界的人进行交易。没错!千万个世界的人!交易中发生的一些故事,万物皆可典当,和各个世界中的人进行交易。交易人?随缘~方子言:欢迎来到,万界典当铺~万物皆可典当,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可典当的!没有女主,无后宫……(?>?<?)看看才知道,别错过!
  • 惑乱天下又何妨

    惑乱天下又何妨

    【蓬莱岛原创社团出品】她并不是一个心机深沉的女子。为了生存,怀抱仅存亲情,成为商战交易的牺牲品。一朝穿越,无意争斗,却深受君宠。家破人亡,亲离友散,步步紧逼。退无可退,那就背水前行,逆流而上……
  • 覆世八玉

    覆世八玉

    在奇妙的姻缘下拜入梦寐以求的师门,最终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别人一手策划下的阴谋,心爱的女子梦系他人,自己却几乎错过真命之人,父母的深仇,师父的血恨,诸般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恩怨情仇。当你身不由己时,是在无奈中悔恨,还是逍遥的顺性而为?
  • 浓情蜜爱,刁蛮小娇妻

    浓情蜜爱,刁蛮小娇妻

    人生最不缺的就是遇见,但是直到遇见了他,她才知道原来每一次的遇见都是上天的恩赐!当刁蛮俏丫头遇见恶魔酷总裁,当他想方设法死缠烂打,当她在他怀里任性妄为,当他们回首再看发现他们的人生早就紧紧的纠缠在一起不可分开,他们的遇见就注定是一场美丽的邂逅!本文暖宠+忠犬,格调活泼
  • 机智萌宝:爹地,我要妈咪

    机智萌宝:爹地,我要妈咪

    任傅沉刚回到家,一个小身影就蹿了过来,急着往他身上爬,“爹地,听说你缺个老婆?”“……”“正好,我也缺个妈咪,爹地,我给你介绍一个如何?保证你满意的不得了!”任傅沉冷着脸将这小家伙从自己腿上提了下去,道:“不需要。”另一边——任傅沉将一个女人逼到墙角,挑起她的下巴。“当初是你逼我离婚的!”林言冲着他吼道。“那现在,你逼我复婚,这样就扯平了。”“不要脸!!”“好了,儿子还等着我们拿结婚证去给他过生日呢,乖~”
  • 已婚男女

    已婚男女

    本专辑为以“婚姻”为主题的单篇故事合集,对有的人,婚姻是桎梏;对有的人,婚姻是风雨同舟;对有的人,婚姻只是学校,毕业了,才学会去爱。已婚男女,婚内婚外,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爱情。
  • 捡个校霸带回家

    捡个校霸带回家

    那一年他十六,她十四,他们两个人是素未蒙面的网友,互生好感,并约定好高中考同一所学校就见面。中考时,她被人陷害,少考一门,未能守约。他因变故少考一门,未能守约。怎料,两个人却阴差阳错的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初见他被她惊艳,她却说:“我不喜欢他!”一个月后,他壁咚着她深情表白:“小雨,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她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睫毛轻颤,“高中三年,我不想谈。”又半个月后,他把她禁锢在他家书房的沙发上,再次表白,她说:“我有喜欢的人,一个网友……”
  • 九转武神诀

    九转武神诀

    玄黄大陆,强者如云。有妖族圣皇,弹指破灭一方星辰。有人族帝尊,一脚踏碎无边禁域。至尊武帝叶峰,重生而来,修九转武神诀,逆苍穹,碎天地,武破九霄,战遍九界八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