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几日便动身。”林尘想了想说道。
风自在从怀里掏出一个印有花纹的碧青色丹瓶,打开瓶塞,倒了几颗带有金黄色亮泽的丹药,才不舍的说道:
“这丹药是我花了大代价才弄来的,若是不危急生命的伤势,若是服下它,不出多时就可复原,我便赌一把,你拿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林沉嘴上虽是这么说,但手上的动作可不慢,马上接过那丹药。
“哎,我说,你能不能推托一番,这让我心里能好受些。”风自在恼火的说道,他总有种羊入虎口,丹入贼手的感觉。
林尘停顿片刻,才悠悠说道:“我怕我一推托,你会反悔。”
“什么,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风自在恼羞成怒的说道。
“你脸上已经写满了。”
“你…”
送走风自在后,屋里的气氛有些压抑,他没有搬进新家后的喜悦,有的只是茶凉难饮的愁怅。
他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走出宅子,第一次来到了枫城最有名的酒楼,要了价钱最贵的几样小菜,还有珍藏已久的陈年好酒。打了包,付了钱,提了饭篮,走出了酒楼。
今天的晚饭似乎与以往有些特别,精致喷香的小菜,一坛好酒,在林嫣看来只是搬入新宅的庆宴,并没有其它味道,于是她惊喜的说道:
“哥,这些是你做的吗,这么香,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过你有这般手艺。”
“这是湘阳街那家福满楼买的。”林尘整理着碗筷说道。
“福满楼?就是那最有名最昂贵的酒楼,那这不是要花很多的银子。”林嫣吃惊的说道,也不知是为福满楼惊讶还是为所花的银子痛心。
林尘盛了一碗饭给林嫣,示意她坐下来,才说道:“钱是用来花的,再说这可能是最好一次了。”
林嫣似乎没注意到他所说的最后一次,说道:“钱是很难赚的。”
林尘有些受不了自家妹妹这抠门爱财的天性,觉得再跟她辩下去,有些说不过她,于是他干脆闭嘴,为自己倒上满满的一碗酒,自顾自饮了起来。
林嫣见哥哥不说话了,以为他意识到自己错了,于是也不再说话,狠狠的夹了桌上的佳肴,低着头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林尘喝了半响,突然停了下来,说道:“嫣儿,你应该要学着做饭了。”
林嫣头都没抬,含糊不清的说道:“做饭?为什么要做饭,有哥哥在还用嫣儿做饭干嘛。”
“哥哥不能陪你一辈子,总有一天会离你而去的,所以你要学会自己生活。”
“哥,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嫣儿,当初你捡到嫣儿时便说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林嫣这才放弃那些美食,抬起小脑袋,大眼睛里泪花闪现。
“怎么会,怎么会不要我的宝贝妹妹,只是哥哥要出去办事,可能时间比较长,你在家乖乖的等哥哥回来,今天那个二货伯伯会替我照顾你的,你要听话。”
“出去办事?什么事能像遗言一般交代。”林碗撅着小嘴说道。
林尘有些头疼,这小丫头脑袋还真是精明,忽然心中有了主意,说道:“昨天那我不是收了那人的银票和宅子吗,这当然不是白拿的,这不,要我去几百里外的地儿送封信,这拿了好处,总得帮人家做些事。”
“就为了送封信?”林嫣盯着林尘的眼睛说道
“自然是真的。”林尘耸了耸肩,肯定的说道。
“上次问你是否和毛少去飘红楼作乐时,就是这个耸肩的动作,明明一身的胭脂水粉味,却厚着脸皮说没去。”
林尘脸色有些不好,恼羞成怒的说道:“这是我们男人的事,你一个小丫头别跟着掺和。”
林嫣冷笑道:“还有上次记账时便少了几两银子,问你,你说是买了菜,这菜钱我可是记得一清二楚,谁知道是不是买了胭脂送了姑娘,前儿我还听桃儿说你跟李家的小美人亲亲我我,搂搂抱抱,人家桃儿一身的醋味,隔着一条巷我都能闻着。”
林尘无言以对,默默的低下了头,如嚼腊般吃着碗中的饭。
沉默许久,小姑娘再次发话,说道:“哥,嫣儿等你回来。”
林尘长长的出了口气,心想自己依旧还是这个家的主人,越想底气是越足,说道:“你去跟吕秀才说说,那书一本至少要有五两银子,少了一文钱不卖,还有这个版权所有必须归我,拒绝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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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驾,”,长长的官道上溅起一袭浓浓的黄尘,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能清晰的看到空中飘浮着极其微小的颗粒。
这是林尘离开枫城的第三天了,他马不停蹄的往西奔去,只为那天降山上的天雷而去。
尽管他此去凶多吉少,尽管他真的很怕死,是的,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多么的英勇,他也从不相信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所谓慷慨陈词,他只相信自己还活着,活着是一切的根源,所以他真的很怕死,死了什么都是虚妄的。但他真的必须学会修行,学会强大,学会杀人。
天降山,据古书记载,很久以前是没有这座山的,但后来却毫无征兆凭空的出现了这座山,所以人们就以为是上天降下来的,因此得名天降山。
天降山其实占地并不大,但却是高的出奇,这座山真的跟高,而且峰顶常年被天雷覆盖,多年来,无数强者曾想一叹究竟,但却只能对这片雷海望而止步,是的,千年之前,汉高祖来过,五百年之前,灵山上的古佛来过,十年前,北海的那位大陆最强者剑圣来过,据说他们都进去过那片雷海,但没有人知道他们都看到了什么,得到过什么。
但今天天降山下迎来了新的客人,他不是什么强者,也不是什么隐世高人,只是一个会怕死的凡人罢了,来这里也不是探索其中的神迹,他只是想给给雷劈几下,最好是轻轻的劈几下。如果不行,留个全尸也最好不过,若是日后有人登上这天降山,看见这地上枯骨,也许会说上两句:
“噫,这里有一位前辈,虽死犹荣,可谓是大无畏。”
但何尝不是这样的两句:
“呵,这里又是一个愚蠢至极之人,死不足惜,可谓是自不量力。”
当然,这自然是后话。
林尘望着眼前若天柱般耸入云霄的天降山,峰顶被白云雾气笼罩,看不真切,他沉默了许久,然后低声的骂了句:
“这世上有很多种死法,但愿没在被雷轰死前给活活累死,这种死法最******窝囊。”
林尘跳下马,背了包,取了刀,在山下环绕了一圈,寻了一条不算很陡的山道,用刀砍翻了一些挡道的灌木,勉强的开出一条能够落角的羊肠小道,寻寻觅觅的爬上山去。
也辛亏有了风自在的那丹药,在出发之前他便服下了一粒,不出一日,内伤好的七七八八,这才敢上路。
约过了半日时光,林尘才险之又险的爬到半山腰,此时的他别提有多么狼狈,衣服被刮破了数处,头发披散着,那双手更是在攀岩过程中变的血肉模糊,脚上的鞋子更掉了一只,值得庆幸的是,只是鞋子掉了,而不是人掉了下去。
他匍匐在半山腰,往山下望去,山下已经看不清楚了,景物变的无限的渺小,小到只能看到山下的荒野、河流的大致轮廓,不过确实很美,让他有种触景生情,心中感慨万千,他浑然忘却了身上的疼痛,忘却了自己是来干些什么的,他觉得自己应该像文人骚客那样,写首诗,作篇词,抒发一下自己内心那个激荡,那个啥的心情。于是他顿了顿首,悠悠念道:
“我欲乘风上峰顶,千里迢迢来送命,伏身望尽天下景,凭问还有更高人。”
作罢,又念叨了几遍,感觉甚是满意,于是又想到此时应该站起身来,作出一副淡然自若的神,才更有诗人那般飘飘乎的意境,于是他打算站起身来,体验一翻这般的作死的感觉,不想才刚从地上爬起,还在半蹲的姿势,脚下一滑,只听到咚咚作响的碎石滚落的声音,也辛亏他及时抓住了旁边的树丛,才没有坠了下去,只是觉的双脚凉飕飕的,却是那左脚的那只鞋也掉了下去。林尘这才瞬间惊醒,冷汗直流,恨恨的骂了一句:
“我怎会如此的作死,邪的很。”林尘不敢再随意乱动,再也没有作诗的兴趣,慢慢的翻了个身,平躺着休息了一刻钟的时间,这才恢复了一些体力,这时暮色已经降临,四周被雾气弥漫,寒气逼人,视线能见度不足五米,此时再爬上去,无异于找死,于是他干脆找了一个能够容身的地儿,先过了今晚再说。
他卸下背上的包袱,从包袱里拿出了冷的发硬的干粮,也不管它有多么的难吃,狠狠的咬上了一口,细细的嚼了起来。
没有任何的味道,吃起来有些像嚼面粉的感觉,但他没有感觉任何的不适,在他看来能填饱肚子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