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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人鬼情未了(4)

当然,一般性的呼喊并不是叫魂,也肯定不灵,必须配合各种工具和操作仪式,根据不同层次的人选择不同的召唤手段,这样才可能有效。比如在湘西一带给生病的孩子招魂时,父母常用竹篓子装着水饭纸钱,到四方去施舍,求野鬼把孩子的魂魄放回来。同时还要在孩子的头上或手腕上缠上七道青丝,并且把病孩的衣服挂在屋外,然后巫婆再去四方呼唤。

随着招魂观念的深入人心,招魂逐渐成为鬼故事创作的一个重要元素。比如,经常有故事说,某人昏迷了两天,醒来后往往就会说自己的魂魄到外面(通常是阴间)溜达了一圈,因为什么缘故又回来了,接着绘声绘色地描述阴间的种种见闻。再进一步就是勾魂的故事,灵魂往往不是随便自己出去的,得由阎王派来的差人拘走。这样一来,灵魂的出入就纳入了法制人的轨道。

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了。每天要勾那么多的魂,时间紧、任务重,有时还会碰上勾魂的差役们官僚主义,拘错人的情况怎么来确保避免呢?

比如宋朝时,有一个仓库保管员叫陈德遇,经常在仓库值夜班。一天晚上,他老婆在家睡觉,忽然梦见有两个差役手拿公文进来,问:

“陈德遇在家吗?”

陈太太说他在仓库呢,——突然想起一件事,说:

“我老公是字德遇,还有一个名叫陈德遇的住在西边,你们会不会是找他啊?”

两个差役相视一笑:“差点搞错。”

第二天,那个住在西边的陈德遇就死了。人命关天的事,差役们似乎也马马虎虎,可以想象有多少人被错抓进去了。

当灵魂观念与佛教轮回观念的融合时,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就是灵魂与肉体不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正确地结合,这样也会造成阴错阳差的结果。

唐武宗会昌年间,有个姓郑的刺史,他女儿从小体弱多病。郑刺史请了个道士来看病,道士说:

“您女儿不是生病,而是魂魄没有回到体内。您女儿的前身是个县令,本来他早该死了,但是因为生平行善很多,所以阎王不断地给他加寿命,所以魂魄一直借着不能还。现在他已经九十多岁了,活不了几天了,等他一死,魂魄还给你女儿就没事了。”

果然,几个月后,刺史的女儿突然清醒了,病全好了。刺史派人打听,那位老县令正是女儿清醒的这天死的。

由于魂魄与肉体的亲密关系,在失去魂魄的情况下,肉体只能坚持很短的一段时间。过时就只有死掉。在不同的鬼故事中,肉体坚持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时是一个晚上,有时是几天,只要灵魂在规定时间归位,生命就不会有危险。但是,往往有一些意外导致灵魂不能归位。

曾经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位村民被阎王招到阴间做证,走前交代家人,到约定的时间到土地庙接肉身,作法招魂,可是没想到那天正好赶庙会,土地庙前人山人海,等家人好不容易挤进去,大夏天的,肉身已经变质了,一条小命竟然交代在维护地狱的司法公正上。

灵魂与肉体的分离,还造成一个有意思的后果,就是有些人因为机缘凑巧,往往能了解到自己的前世今生,个别人还能会会自己前世的亲人,生出许多有趣的故事。下面这个故事,曾在文人的笔下和老百姓的口头上广为传诵。

唐朝大历末年,有一位干部子弟李源,因为家道中落,寄居在洛阳惠林寺,很受势利的和尚的白眼,只有一位圆观和尚和他是知心朋友。两个人经常促膝谈心,能从早晨谈到黄昏。

这样过了三十年,两个人都老了。一天,两位老人相约要同游蜀州,到青城峨嵋去访仙求药。圆观想要走陆路,经长安,从斜谷入蜀;李源想要走水路,经荆州,从三峡入蜀。两人为这两条路线不停地争论,圆观最终争不过李源,于是二人从荆江上三峡。

船行到南洎时停在山脚下。他们看见有几个妇女,背着水罐到江边打水。圆观一见到她们,就泪流满面地说:

“我不想走水路,就是怕见到这几位女士啊。他们当中有一个姓王的孕妇,是我来世托身的宿主。她怀孕三年,还没有把孩子生下来,就是因为我没死。今天既然见到了她,是我命有所归吧。”又对李源说:“请您为我念诵咒语,让我快点投生。让你的船多呆几天,把我埋葬在山下。婴儿出生三天后,你到那家去寻访,要是婴儿见到你一笑,就是我还认识你。十二年以后,中秋月夜,在杭州天竺寺外,我再与你相见。”

李源很后悔当初没有听圆观的建议。当晚,圆观死了,而孕妇也生下了孩子。李源过了三天去看新生的婴儿。婴儿果然朝李源一笑。

十二年后的中秋节,李源到杭州赴圆观的约会。他正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天竺寺,突然路边过来一位牧童,扎着两个发髻,骑在牛背上,一边唱着竹枝词,一边敲打着牛角。李源跟着牧童走,一会就到了天竺寺前。原来牧童正是圆观。

这种明白自己前世的情况,往往会在伦理道德方面产生很多麻烦。偶尔出现一两个还好解决,要是任由泛滥,这阳间的日子可就没法过了。所以上天封西汉时的一位老太太孟婆为地狱之神,专门负责做孟婆汤,到阴间报道的鬼魂都要先喝上一碗,忘记前生的事情,才允许投胎;有不肯喝的,就用管子硬灌进去。

无论魂魄怎么变化,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只有与肉体结合才是正常的状态;而在基督教世界中,灵魂与肉体却是最终要分离的。这也许就是他们的灵魂需要救赎,而我们的灵魂却不需要救赎的原因。

地狱是容易的

人有所居,鬼有所聚。鬼的会所在哪里呢?

最早接纳鬼魂的是大西北,确切一点说是昆仑山。昆仑山既是神仙会所,也是鬼魂的聚居区。就像纽约,既有华尔街上的豪富,也有庞大的贫民窟。适合淘金的地方,成功人士进入上流社会,失败的就做乞丐,成王败寇,这没什么好抱怨的。

也许在当时的人看来,神仙属于公共资源,对神仙的安排是形象工程,所以神仙会所的物业管理特别起劲,评星级,创品牌;而对鬼魂,人们认为属于私人产业,只要把祖先牌位供好就万事大吉。所以对于鬼魂的管理,从立法到行政都严重地滞后。

先秦时代,不仅没有什么像样的官方组织来管束鬼魂,连民间组织也比较少见。老百姓对待鬼魂基本上是见招拆招,遇到孤魂野鬼也只简单地打发走,让他们继续在人世间游荡,并不考虑他们的归宿。即便子产这样在宗教学上卓有建树的知识分子,对鬼也没有从社团的角度来认识。

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组织可依靠的人是最孤独的,鬼也如此。所以,对于鬼的描述曾经这样凄惨:人死之后,不是所有魂魄都能投胎转世,有的魂魄不能消散,往往凝成一团,聚集在阴山脚下,只有冬至那天,太阳才照到阴山上,那时魂魄们才有机会沿着阳光的射线向上爬,爬过阴山的就能重新投胎为人,爬不上去的只好明年请早。

随着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社会逐渐走向规范,对鬼的管理也逐渐提上议事日程。昆仑山成为VIP会所,不再接纳鬼魂,鬼开始集中到阴间,形成地狱观念。这种转变的意义在于:昆仑山的神圣性由于鬼魂的离开而更加突出,而神仙和鬼魂也彻底地区别开来。另外,如果说最初人们认为鬼神和巫师都集中于西北时,人和鬼还是在同一个空间活动,而现在则变成天国、人世、地狱上下垂直分布的关系。这样,人和鬼的距离就不再那么接近,鬼活动的阴间与人活动的阳间逐渐形成区别。

阴间的逐渐成型,对鬼魂观念的传播也许更加有效。

首先成为冥司主宰的是泰山府君(又名东岳大帝)。泰山在秦汉时期就颇受重视,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曾经封禅于泰山。皇帝去得,平民就不大去得,但鬼是可以去的,所以泰山逐渐人格化,成为泰山府君,并且拥有了组阁的人员编制,手下招集了一班跑腿的伙计,专门管理人的魂魄。隋唐以后,随着佛教的兴起,阎罗王和地藏王开始崭露头角,接过了控制阴间的权力。丰都大帝不甘寂寞,也插了一脚进来。这就形成了多头管理、政令百出的局面。

由于这么多具有强烈社团色彩的机构介入到阴间的管理上来,地狱的组织机构开始系统化了,具有地狱特色的封建主义逐渐形成。

从政治体制方面说,地狱属于开明的专制主义的封建主义体制,同时具有强烈的官僚主义倾向。

地狱的最高统治者是阎王(或东岳大帝、阎罗王、地藏王),阎王就有十个之多,其中第一殿的秦广王和第十殿的转轮王负责对新鬼进行甄别,确定其善恶指数,并批示处理意见,有重新投胎成人的,有直接升为神的(如关羽、岳飞等),也有投生为牲畜的。其余的八殿负责对犯有各种罪过的鬼进行惩罚,当然,这种惩罚是比较残酷的。比如第九殿负责处理在阳间杀人放火、被判处死刑的鬼,把他们捉来捆在钢柱上,中间生火,反复烧烤,直到他们所害的人投生,刑罚才结束。

在阎王之下,还有府、州、县等各级阴间官方组织,它们的构成与阳间基本保持一致。其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城隍。城隍大致相当于西方的城市保护神,因为官位不高,事情挺多,神仙们都不太愿意做,所以从隋唐以来,往往招募阳间的正人直臣,让他们死后前来任职。城隍也有不同的级别,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给天下的城隍封官:首都南京以及朱元璋发迹的圣地如太平、临濠、滁州的城隍为“王”,爵位为一品;各府为“公”,爵位为二品,州为三品,县为四品,比阳间同级的官高出了几品。反正给阴间封官许愿又不计成本,这种空头支票自然开得越大越好。

地狱的管理实行对上级负责的制度,从城隍一直通到上帝。各阎王之间既不是互相统属,也不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出现意见不一,最终的裁决权力则属于天帝。

在具体管理上,地狱有以下几大特色:

(一)秉公执法

地狱的开明,表现在处理事务比较能够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世间的冤屈,基本能在地狱得到昭雪。这类的故事比较多见,往往是反映因果报应、惩恶扬善的。

不过,人们也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许多故事就反映了地狱的黑暗和官官相护。比较极端的如《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即使在地狱里,金钱依旧万能,官吏一样贪财,甚至比人间更加明目张胆,颠倒黑白。但是席方平最终还是靠告御状,最后扳倒了从小鬼到城隍一直到冥王一连串大小阴间官员。

席方平案属于偶然状况,而且最终“地”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多数的故事中,阴间的吏治还是比较廉洁奉公的。不仅如此,阴间处理事情还强调人性化。这也不难理解,地狱完全仿照人间模式构造,所有的阴间官员都具有人的七情六欲,正符合人们造出阴间地狱的初衷。如果地狱的吏治还不如阳间清明,死了还有什么奔头?

比如《子不语》中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位姓徐的富商把一座荒废的土地庙买下造别墅,结果土地爷到城隍那里告状。按照一般的想法,城隍想弄死这位富商还不容易?但城隍还是按照惯例把富商拘到阴间审问,最终判定不知者不罪,只是命富商让出土地庙,再让戏班子演两场戏赔罪了事。既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又显示出了世俗的人情味。

(二)政务公开

根据命定说的原理,每个人在世间的命运都是确定的。具体而言,就是人间所有的生死、富贵、机遇等全部由阴间控制——所有人的命运都记录在功过簿子上,并且以人在世间的善恶行为作为基础,根据人在阳间的功劳过失转化为寿命、官位等指数,做出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经常有故事说某个鬼觉得自己死得冤,到阴间申诉,打官司。只要你来告,阎王往往就会命人查看记录本,做出相应的解释。在必要时,还会从阳间召唤证人,再次审理。一般来说,冤魂只要要求合理,都可以任意检索地狱里的文件和档案。要是有亲友(当然是已经去世的)在登记处工作,阳间的人还可以预先知道自己的命运。

(三)效率低下

地狱掌管的事物实在太多,一方面阴间鬼的事务需要管理,另一方面人间的所有事情需要登记造册,业务跨两头,又没有实现信息化,再多的工作人员也来不及做。加上天上神仙时不时插手生死寿夭等琐事,政出多门,自然乱上加乱。

再说,人是最难理解的复杂的社会动物,即便儒家分性三品,或者是性九品,对具体的个人进行定位也是困难的。所以神仙们在讨论某人的具体功过时,往往很难决断。比如有一次,有人做梦,梦见孔子、关羽等人在讨论一位孝子的寿命及官运问题,这位老兄对母亲极其孝顺,但同时又与邻居女子关系暧昧,几位神仙圣人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这种事情,即便是圣人、神仙,理论起来也很棘手。由于经常要处理类似的各种琐碎小事,所以神仙们风火轮似的,忙得团团乱转。

有位叫罗之芳的举人,死后做了浦城县的城隍,每年中秋通过扶箕与家人联系。有一回,他就向家里人诉苦说:

“你们不知道,阴间比阳间更忙,公事多如牛毛,加班是常有的事。全年只有中秋节可以带薪休假,而且还得这天天气晴好,无风无雨,才能出趟远门。我能有机会跟你们说说话,运气算很好了。我的一些资深同事,已经多年没有跟家人联络聚会了。”

即便忙成这样,还是有处理不完的事情。同时,由于实行政务公开,查问的人特别多,阴间管理又特别认真,所以往往非常拖沓。比如,有一位尹廷洽的普通百姓,因为没犯什么错就早夭了,土地爷就教他去阴间申诉。结果,路上碰到天神狮子大王,狮子大王很有正义感,也很爱管闲事,就一层一层地调档案,查问处理此事的责任人、责任人的上级、上级的上级,一直请出阎罗王。最后检查的结果是,原来阴间要勾的是尹廷治的魂,而尹廷治的叔叔恰好在阴间生死名册的登记部门做秘书,为了救亲侄子,用移花接木之术,把“治”改为“洽”,因此勾魂使者拿错了人。事情的原委查清楚后,再一级一级地处理责任人,放尹廷洽还阳。虽然处理公正无私,但这种冗长的程序、拖沓的速度,往往会影响到阳间的正常生活秩序。

地狱的政治体制其实是人间社会的投影,当然,它不是简单地对人间照镜子,依葫芦画瓢。地狱的形态,无非是将人在现实社会的愿望无限放大的产物。在根本体制上,地狱是不可能有什么新意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地狱是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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