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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二百六十二只黄金虫(1)

红叶在阳光下亮晃晃。下午的光线,正缓慢地回归天际。

刚才还照耀着整个庭院的阳光,此刻只照到长得高的草叶上。西面院墙的影子,已经延伸到红叶的树根处。

一丛丛开着黄花的黄花龙芽,在西斜的光线之中探出头来。

秋日闲适地步入暮色。

“好自在的一天哪。”发出这一声感叹的是源博雅。博雅坐在外廊的木条地板上,视线投向庭院。

这里是安倍晴明的宅邸。晴明支着一条腿,坐在博雅跟前。他背靠一根柱子,眼睛半张半闭,醉酒似的倾听着博雅的声音。

晴明白皙修长的右手上,举着还有半杯酒的杯子。

“晴明啊,瞧,草呀树呀风呀阳光呀,不正奏响一曲自然的音乐吗?”

博雅手中的酒杯,已经空了。他刚才便已饮尽杯中酒,还没有把杯子放回木条地板上。

“这一整天,我就像把自己的身体浸润在大自然的音乐中了。”

博雅仰望着檐外的蓝天。

蓝天上布满秋光。天高云淡,风声瑟瑟,仿佛笛声悠扬。

晴明没有回答。在他听来,似乎连博雅嘴里吐出的声音和言语,都成了自然的乐音。

博雅上午就到晴明家来了。

“好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啊。”博雅说着,望望晴明,带着腼腆的微笑说,“不由自主的,就想来看看你啦。”

然后,两人没做什么事,就那样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话,坐在外廊内,一整天都眺望着秋天的庭院。有时将近半刻工夫,两人都一言不发。

对晴明和博雅来说,长久的沉默并不为苦。

博雅给自己的空杯斟满酒,也给晴明的空杯斟上,随意地喝着酒。

蜜虫、蜜夜都不在场。只有两个人。当酒瓶里没有酒时,蜜虫便悄然而至,将酒瓶加满。

博雅让自己乘坐的牛车回去了。

回去时,晴明会让他的牛车送自己吧。没有牛车也没什么,走路回家也好。有时也会走路来晴明家,再走路回家去。

不算什么稀奇事。这个家伙会满不在乎地做这样的事,跟他的身份不那么相称。

“哎,晴明—”博雅对晴明开了腔,好像想起了什么事情。

“什么事,博雅?”晴明应一声,双眼半睁半闭。

“你还没有听说惠增上人的事吗?”

“你说的是醍醐寺的惠增和尚?”

“嗯。”

“他的什么事?”

“就是约十天前,上人自己跟皇上说的事呀。因为那件事的确很奇特,所以皇上就跟近旁人说了,都传到了我们耳中。”

“噢,就是《法华经》里有那么两个字,怎么也背不下来吧—”

“哟,已经传到你这里了嘛。”

“那是怎么回事?”

“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吧。但仔细想想的话,也是‘不过如此,可以接受’的事情。眺望着这个院子时,我忽然想起了那件事。”

博雅提到的事,这几天,宫里人整天挂在嘴边。是这么回事—

位于伏见的惠增上人,自年轻时起,就是被誉为“才华出众”的才子。《仁王经》、《涅经》不大费事便能默记在心,轻轻松松地背诵出来,比人家朗读还快。

但是,接下来要背诵《法华经》,就不顺利了。

《法华经》是大部头经典,要把它全背下来肯定很难,但实际上,惠增几乎全部记住了。只有两个字,怎么也记不住。

那是《方便品》中的“比丘偈”里的“瞻仰”二字。

相视怀犹豫,瞻仰两足尊

所谓“两足尊”,就是指佛。仰望佛祖,便是“瞻仰”。

“瞻仰”这两个字,他读来读去,就是记不住。

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朗读、默记,心想该记住了,但一合上佛经,又想不起那两个字是什么了。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说是脑子不好、背不下来的话,《仁王经》、《涅经》应该也背不下来。即便是《法华经》,除了这两个字,其他的也全都背下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自己记不住这两个字呢?

为了弄清原因,惠增在长谷寺七天足不出户,作了这样的祈祷:

“大慈大悲观世音,求您让我记住这两个字吧。”

于是,在第七天的黎明时分,一位老僧出现在惠增的梦境中。

老僧告诉惠增,自己是观世音菩萨的使者。

“我来帮你背下那两个字吧。”他这样说道,“我先告诉你,你记不住那两个字,是因为前世的因缘。”

“原来是前世有因啊。”

“你前世是播磨国贺古郡大愿寺的僧人。有一次,你向着火诵读《法华经》第一卷,当时火中蹦出两颗火星,落在你手中的《法华经》上,烧掉了两个字,就是‘瞻仰’。你还没有补写上烧掉的两个字,便离开了人世。那部《法华经》尚在寺中。你到那座寺庙去,拜过那部经,再补写上烧掉的两个字。这样一来,应该就能记住了吧。”

老僧说到这里,惠增便醒过来了。

第二天,惠增便整装出发,前往播磨国的大愿寺。

惠增对寺里说明了原因,请求翻阅经藏。他果然在《法华经》第一卷里发现有个地方烧掉了那两个字。当惠增在上面贴上新纸,补写上“瞻仰”二字时,《法华经》便霍然成诵。

惠增对皇上说的,就是这样一件事。

“本人全不知情,原来也会生出如此的因缘—冥冥之中,真有一种玄妙而不可思议的力量。”博雅把空了的杯子放回木条地板上,说道。

“是咒吧。”晴明低低地嘟囔。他半开半闭的眼睛依然眺望着庭院。

“你说是‘咒’?”

“嗯。”

“你—又想把事情弄复杂吗……”

“哪里的话。”

“你是这么想的。哎,晴明,每次我好像要弄清楚什么事了,你就提到‘咒’,不是成心要把事情弄复杂吗?”

“我没那份心思。人活着嘛,总会给别的东西下咒,或者被别的东西下咒啊。”

“……”

“明白吗,博雅?”晴明的目光转向博雅。

“明、明白什么?”

“你吃饭时要用筷子吧?”

“对、对呀。”

“你呢,已经在下咒了—”

“你说什么呀,我一点也不懂。”

“举例说吧,筷子是什么?”

“是什、什么……”

“所谓筷子,从根源上说,不就是小木棍吗?对于狗呀牛呀来说,筷子就是小木棍嘛。但是,一旦人拿着这种小木棍吃饭,它就不再单纯地是小木棍,就变成了筷子。”

“不、不……”

“也就是说,你每天吃饭时,就对木棍下了‘筷子’的咒。”

“那又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呀。”

“什么?”

“不怎么样,所以才不得了。”

“你这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我们要过桥,就是对一些木头下了‘桥’的咒;我们住在房子里,就是对一堆木头下了‘家’的咒,是吗?”

“就是那么回事。”

“也就是说,那么……”博雅结结巴巴地寻找着字眼。

“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博雅终于说出来了。

“就是这样的呀,博雅。我们理所当然就生存在咒中间嘛。”

“什……”

“即使同样下了‘碗’的咒,是一般人用过的碗,还是心爱的人用过的碗,这咒又有所不同。记不住经典里的文字这件事,如果追根溯源,也在咒的道理之中。”

“晴明,你不是在骗我吧?”

“没那回事。”

“算了吧,你骗我了。我刚才还觉得若有所悟,可现在又糊涂了。”

“真是不好意思。”

晴明微笑着,望着博雅。

“就算你道歉,我还是不高兴。”

“别生气嘛,博雅。”

晴明把举在指间的酒杯放在木条地板上,说:

“客人好像到了。”

有人绕过屋子,慢吞吞地来到庭院。

是一个身穿绿色直衣、胖墩墩的男子。

他长着一双大田螺似的恶狠狠的眼睛。塌鼻,没有嘴唇。腰弓向前,仿佛要四肢着地一样。没有耳朵。

那男子用双膝和双手分开黄花龙芽丛,进入庭院,就止步不前了。

“吞天—”

晴明向站立在黄花龙芽丛中的男子打招呼。

“没关系的,让他们到院里来吧。”

应该听见了晴明的话吧。被叫作“吞天”的男子,像颔首似的稍微低下头,缓慢地转过身,以来时的速度慢吞吞地消失了身影。

“那是吞天?”博雅问道。

“就是栖身于广泽的宽朝僧正大人池塘里的乌龟。有缘到我这里来了。”

“你当作式神用了?”

“嗯,就是那么回事吧。”

就在说话间,吞天绕过屋子,又出现了。

这次不是一个人。吞天身后,还有三个人影。

走在前面的是身穿淡青色水干的少年。

紧随其后的是身穿黑色狩衣的高个男子,和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小袖的孩子。

吞天在刚才那丛黄花龙芽中停下,略微低头行礼,然后缓缓地消失了踪影。

黄花龙芽丛中留下了三个人。

穿黑色狩衣的男子戴一顶黑漆礼帽,从帽檐垂下一方黑布,看不见他的脸。那块布看上去是一袭薄纱。

“好久不见啦,露子小姐。”

晴明对穿淡青色水干的少年说道。

“晴明,你刚才说什么?”

博雅惊讶的目光转向晴明。

“你说露子小姐,那不是橘实之大人的女儿吗—”

今年夏天,晴明和博雅为了赤蚕蛊的事,和露子小姐见过面。

“正是。在我们面前的正是露子小姐。”晴明说。

博雅仔细打量那少年。

“啊!”他轻轻喊道,“果然是露子小姐!”

“久违了,晴明大人,博雅大人。”

像回应博雅的惊叹声一样,那身穿淡青色水干的少年—露子小姐用清脆的声音说道。

“那边的两位呢?”博雅问。

“是蝼蛄男和黑丸呀。”露子说道。

蝼蛄男是露子收集昆虫时使唤的小孩子。

所谓黑丸,就是由芦屋道满制作的赤蚕蛊孵化而成的、有一双蝴蝶翅膀的式神。

一眼看上去,黑丸一副人的打扮,应该是把翅膀藏起来了。

“是黑丸嘛。”晴明说。

“它的眼睛跟一般人不同,所以就这样遮挡起来啦。”

露子说着,打量起晴明的院子来。

“好庭院呀。”

晴明的庭院简直就是把荒山野地切一角,原样移过来了。

“我记得上次也说过,我喜欢这样的庭院。”

“谢谢。”晴明点头致意,然后问道,“有什么急事,需要我晴明吗?”

“急倒是不急,却是相当有趣的事。”

“有趣的事?”

“我觉得应该是晴明大人喜欢的。”

“那么—”晴明微笑着摇摇头,示意说,“总之,先请这边来吧。我们在这里听你从容道来。”

博雅有些不知所措。

素面示人的露子小姐高高兴兴地坐在木条地板上。

露子的脸近得几乎气息相闻。她没有化妆,没有拔掉眉毛,也没有染黑牙齿,还是天生的那副模样。

一副男子的穿着打扮。

之前那次到这里来,也是戴一顶黑色礼帽,把长发藏在里面。今天她身穿淡青色的水干,长发后束,垂在背部。

肤色洁白得如同清秀的美少年,见者恐怕都不会想到是女子吧!按照常理,一个素面朝天的二十岁女孩子不可能在外面走动。

但是,在知道这是位女子的人看来,反而更觉得她娇艳动人。她脖颈的柔和线条,仿佛秀色可闻,让博雅不知所措。

蝼蛄男和黑丸已经退下。坐在木条地板上的,只有晴明、博雅、露子三人。

露子盯着博雅看,就像找到了有趣的新玩具。

仿佛承受不了那视线的压力,博雅开口道:“可、可是……”

“博雅大人,您想说什么?”

“那、那么一副打扮在外面走动,不会出问题吗?”

“当然啦。谁都不会想到我是女人。”

露子注视着博雅,目光里带着恶作剧的神色。

她右手拿起木条地板上的酒瓶,左手扶酒瓶,摆出一副斟酒的姿势,说:“给您添上吧。”

露子把酒瓶伸到博雅面前示意。

“啊,啊!”

博雅一把抓过酒杯,那只手却迟疑着没有伸出。让尊贵的殿上人的女儿斟酒是否合适呢?他拿不定主意。

“这也无所谓吧,博雅。”

说话的是晴明。他也拿杯在手,往前伸出。

“请添上吧!”

“是!”露子替晴明把酒杯斟满。

晴明把酒杯抵在唇边,呷一口酒。他白皙的喉头在动。

“好酒啊……”晴明微笑着。

“博雅大人呢?”露子的眸子在笑。

“我、我也请你添上吧!”

露子也给博雅伸出来的杯子斟满酒。

看博雅也喝过酒,晴明说道:

“啊,露子小姐,听你说吧。”

露子把手中的酒瓶放在木条地板上,端正坐姿,望着晴明说:

“晴明大人,有一种很不可思议的‘嗡嗡虫’。”

“嗡嗡虫?”

“这种虫子是金色的,闪闪发光,晚上出现,到早上就消失。”

“您看见了?”

“看见了。”

“在哪里?”

“在广泽的宽朝僧正大人那里。”

“是遍照寺吗?”

“没错。”露子点点头。

据说,那种嗡嗡虫头一次飞来,是在五天前的晚上。

那天晚上—

遍照寺的明德正在诵经。是《涅经》。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睡前诵经已成了明德的习惯。

因为老师宽朝每晚睡前诵经,明德自然而然就那么做了。

说是念诵《涅经》,但睡前的一点点时间,不可能全部读完。于是每晚接着往下念。

在自己房间里点上灯火,就着灯光念经。那天晚上也是这样。

察觉那种奇特的虫子,是在快读到当天要读的一半左右的时候。

闪闪发光的东西一只、两只地绕着近旁的灯火飞舞。

飞虫的影子不时一闪一闪地映在明德正诵读的《涅经》上,引起了明德的注意。

一看,是小小的虫子。比蝇大,但比虻小。

它还闪闪地发着金光呢。在灯火的映照下,非常漂亮。

“咦—”

在夏天,虫子围着灯火飞舞并不鲜见,但此时已是深秋,极少有虫子飞来了。而且,还是没有见过的虫子。

眼看着虫子三只、四只地增加起来了,不知不觉数量已经过百,数也数不清了。

明德照旧念完经,这时他发现,原来那么多的虫子已经消失无踪,不知去向。

那天晚上就是这样。

可是,第二天晚上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明德已完全忘记了昨晚的事,但诵经近半时,和昨晚一样的事又发生了。因为《涅经》上有小小的影子晃来晃去,便抬眼望望,发现灯火旁又聚集了那种金色小虫,嗡嗡地飞来飞去。

眼看着不断飞来金色的虫子,数量极多。

看着这情景的明德身上,也爬满虫子。虫子顺着衣服往上爬几步,又展翅飞起来。

伸手抓过来看看,那虫子类似小小的绿色金龟子。

明德觉得很稀罕,便拿来一块绸布驱赶这些飞来飞去的虫子,又用手去抓,把抓到的虫子装入身边的竹笼。

明德心想,第二天早上要好好看看是怎么回事,就让虫子留在竹笼里,自己去睡了。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一看,竹笼里的虫子已经无影无踪。

第三天晚上、第四天晚上也发生了同样的事。

捕捉了虫子,装进竹笼里不让它们跑掉,但到了早上,虫子却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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