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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了。
——死于二月二十二号。
——死因也真是很可笑啊,猝死在沙发上,哦不,准确的来说是睡死在沙发上了。
——我面无表情地从沙发上蜷缩成一团,面色苍白毫无血色的躯壳中飘离了出来。
——我忽然非常想哭,鼻尖酸酸的,涩涩的,我明明被欠了一屁股的债务的那个所谓“父亲”的男人抛弃,母亲也在我六岁时不堪重负上吊自杀了,从此,我便跟外婆住在一起,而不久前的一天前,靠卖废品垃圾为生计的外婆也被飞驰而过的车辆撞死了,血肉模糊,想想,外婆去世的时候,我还在教室里读书呢,命运,也还真是捉弄人呢,现在,自己又突然猝死在沙发上,明明自己是那么的不幸,是那么的难过,却在猝死前的睡梦中露出了安详恬静的笑容,梨涡似的酒窝高高的挂在嘴角,是那样的恬静、美好,我想,我猝死之前一定是想到了什么特别美好的事情吧,不然,怎么还会笑呢。。可惜,现在的我已经全然不记得我猝死之前做了怎样一个美好的梦,许了怎样一个美好的愿。。
——算了,算了,不想也罢,也罢。
——不过就是无法投胎再次转世为人罢了,何必在意呢,如此做一个孤魂野鬼也不是挺好的么,不就是不投胎转世为人吗,多大个事儿是吧。
——我冷笑一声,毫无眷恋的从这栋小房子里面飘忽出来,在我飘忽出来的瞬间,小房子突然被熊熊烈火包围了起来,墙壁壁纸在火焰中烧的“噼里啪啦”的,异常刺耳。
——再见了,我毫无温情,冰冷的家。
——再见了,我黑暗绝望,冰冷的人生。
——二月的微风很凉,并不似白日里的暑热,而是带着一股从心里寒到身外的感觉。路旁的路灯很昏黄,晕染出厚重的墨色,带着淡淡的黄,清凉凉的微风吹拂在面上,一种无以言喻的疲惫瞬间化开在心底,直指引着疲惫的人儿归家。
——可惜我已经没有家了。
——我顺着风儿飘呀飘,飘着飘着,飘过了一条条小路,飘过了一条条小巷,直到我发呆发愣时被刮到一条灯光昏暗的小巷里面。
——我从小巷口飘过去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
——正在流血的浑身是血的血人。
——我敢保证并且发誓我当时是真的不想管那个正在流血的浑身是血的血人的,但是当时的风儿出乎意料的大,当我向前飘去几步的时候,风儿竟然又大力的把我刮到了那条灯光昏暗的小巷里面,如此几次试了几番,我放弃了,于是我打算先研究研究这个正在流血的浑身是血的血人看看,等风儿减小了,我再四处飘荡。
——可是谁知道那个血人浑身上下扭动了几番,一口血就直直的喷到了我的脸上。。
——我伸手一摸一手血,还带着一阵血腥味,血口喷人啊我内个去!
——没错,是血。
——这是一个被打成重伤吐血的男生,因为身上流了太多的血了,导致我识人不清。但这一些都不是重点,因为最最最重要的是我是一个孤魂野鬼诶,他的血为什么能喷到我的脸上,这不科学啊这!作为一只鬼,我应该理所当然的可以穿透所有的东西啊才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接下来更加让我惊讶的是,我的身体不再呈透明状,而是开始逐渐实体化起来,直到我感受到了我自己的重量——我竟然站在了地上!
——这肯定不是真的!这太任性了!我受惊吓的蹦了两下,结果我竟然又悬浮在了空中,正当我想研究研究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我又站在了地上。
——惊喜之余我决定先弄醒我面前这个血人,但是当我的指尖触碰到他的额头时,一阵电流突然就淌过我的指尖,我感受到了他的家庭住址。
——于是接下来我做了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伟大的决定。
——我要与这个人类同居。
——反正我也无家可归了,我的小房子也被我动用了一点小鬼力烧掉了,我总不能一直在大街上晃来晃去的吧。
——很好,我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要住到他家里去。
——我用他的钥匙开了门,然后把他丢在了沙发上。
——他家特别大,而且住在富人区,这也是我选择住在他家的原因之一。
——作为一只鬼,我第一次特别高兴自己的力气可以大到单手拎起一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的男生,我果然还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伟大。
——我开了他家的灯,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颗颗折射出炫目的光芒,刹那间整个屋子灯火辉煌。
——他家的客厅大我一个家,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板,明亮如镜子的瓷砖,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玻璃的纯黑香木桌,进口的名牌垫靠椅,精美的细雕书橱。。我都开始后悔我把他扔在了纯白色的真皮沙发上面了,他满是血垢的头不偏不倚的刚好靠在斑点绒的高级抱枕上,都弄脏了,可是我又不想把他扔回那足够睡下五个人的大床上,两者相比,我还是选择把他扔在沙发上。
——开什么国际玩笑,床是我要睡的,男生什么的都给我滚去睡沙发好了。
——我从浴室间弄到了热毛巾和水飘到客厅就花了快十分钟,我忍不住想他要是尿急怎么办,我一边想一边把热毛巾沾水敷到他脸上。
——清洗了一遍后,那张很英俊,很精致,仿佛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经过了精细的雕刻,他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眼睛紧紧的闭着,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泛着迷人的色泽。精致的五官,白皙的肤质如同千年的古玉,无瑕,苍白,微微透明,而又有一种冰冰凉的触感,不过可惜的是,那张精美绝伦的脸上,周围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疤纵横交错的贴在他的脸上,但是不仅没有让他丑化,反而意外的增添了几分莫名的霸气。
——毕竟我也不是一个花痴,于是,我给他灌了水,然后就飘进他的房间看电视去了。反正这个人跟我没什么关系,我救了他一命,我只需要和他一起住,作为报答就足够了。
——我给他洗脸的时候,得到了一些零碎的信息。
——他叫沈纪,18岁,父母都不在这里。这很好,为我创造有利条件。
——我知道沈纪看到我的时候一定会非常的惊讶,或者说受到了惊吓。
——因为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他家,而且鸠占鹊巢大摇大摆的睡在他的床上看了整整十三个小时零九分的电视,他怎么可能不被吓到。
——沈纪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微微半倚半靠在门口,眯着眼,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打量着我:“。。你是谁?”
——我下意识的护住遥控器:“你不许换台。”
——沈纪无言。
——过了好一会儿,沈纪突然掐了我一下:“疼不?”
——说实话,沈纪这厮手劲可真大,估计我那一块儿都紫了,不过,我还是非常诚实的点了点头,于是。。
——沈纪又一脸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表情:“你为什么是悬空的?”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无语问苍天,鬼魂看电视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悬空,我瞬间恢复原状,并且脚踏实地,义正言辞的说道:“。。你没睡醒,再回去躺会儿。”
——我想沈纪一定还没有睡醒,因为他真的转身就跑了,我本来兴高采烈地打算继续看电视来着。
——结果,过了一小会儿,沈纪就拿着他的iPhone9s【原谅我时代的进步~~~】跑过来:“你是哪个病房的病人?那个精神病院的?”
——我当时瞬间就风中凌乱了:“我不是神经病!”
——沈纪低着头摁iPhone9s:“你不用说了,我知道,神经病都说自己不是神经病。”
——我瞬间无语,思索片刻答道:“我是神经病。”【原谅我女主有点二~~~[捂脸(*/ω\*)]】
——“我知道你是神经病,不用说。”沈纪一副了然的样子,手中的iPhone9s传来了电话接通前“嘟嘟”的声音,我瞬间大惊失色,一把夺过沈纪手中的iPhone9s,一瞬间,电话接通了。。
——“您好,这里是XX精神病院,请问有什么事情吗?”电话一端传来甜美的女声。
——“没。。没事。。我打错了。。”我有些结巴的答道。
——一旁的沈纪一下子竟然趁我结巴的时刻抢去了iPhone9s,然后。。
——“护士小姐,刚刚那人。。”我一下子急了,夺去了沈纪手中的iPhone9s,焦急的说:“护士小姐,你别误会,我和他在吵架,对不起,挂了。”
——然后,我当机立断的摁下了“挂断”。
——【护士小姐:啊wc,我根本只说了一句话好吧!这样欺负我真的好吗?!!!】
——抬眸,沈纪目光炯炯的正望着我。
——我气急败坏的跳了起来:“沈纪,我救了你一命啊,你不要太过分!”
——沈纪冰蓝色的眸子闪了闪,开口:“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我只是知道你的名字和家庭住址而已!”我觉得这话好像哪里不对劲,好像逻辑有点问题,但这很快被我自动忽略。
——我把钥匙砸给他,一边砸一边说:“你浑身是血倒在路边,我要是不把你带回来你早被狗吃了。”
——沈纪抿着唇,半天没说话,只是用冰蓝色的眸子上下来回移动,似在打量着我到底是骗子还是疯子。
——“我没有家了,我是一个孤儿,我只是想找一个住的地方。”我眨着眼睛,结果愣是挤不出眼泪。
——沈纪陡然开口:“你眼睛有毛病?”
——我立刻停止眨眼睛的动作,果然这种冷血动物是无法被感动的。
——“我救了你,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就收留我吧……”我就差双手合十作摇尾巴状了。
——可喜的是沈纪真的放下手机,拿起手里的遥控器把房间的飞机壁灯开了下来。然后他走到一边翻出一个半透明的盒子,把它推到我面前,面色凝重道:“你吃什么药,快翻翻,这里说不定有。”
——我愤怒的拍飞那只盒子:“沈纪,你脑子被驴踢歪了吧,我真没病,信不信由你。”
——他一句话没说,就静静看我,像尊雕像。
——我看到他满脸伤疤,又挪到床边把盒子捞起来给他:“你身上有伤,还是先包扎一下吧。”
——我没有必要和他动气,更何况我也有错的地方。
——他没有任何动静,但他看我的眼神却更让我捉摸不透。
——他的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直盯着我,盯得我直发慌,别开视线不和他对视,不久他便起身,带上房门前我听到他低低的说了一句:“随你吧。如果一个星期之内没人找你,证明你没骗我,那你想怎样就怎样。”
——简直是天籁之音。
——我比了个胜利的“V”字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