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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原则是什么?神经质的我经常有原则。

即使迟到也不能跑,吃饭绝对不能太快,说话一定要轻声细语..我心中自有一种对于淑女的鉴定,那些不符合我心中界定的蠢女人经常会受到我内心的无情嘲讽,哈哈,我就是这么高高在上。

我喜欢我的绿色双肩包,方方的好好看。我的蓝色格子裙永远是整个学校最最清纯的那一条裙子。我喜欢我的原则,正因为这样才注定了我的与众不同,我的美好而高尚的未来。

“看见那个丑八怪没?”

“小声点,那家伙估计精神有点问题,别刺激到她了。”

“哼,鬼才怕她呢,不过是故意装作与众不同,有点偏激的样子,好让人怕她,什么玩意儿。”

我心里呵呵一笑,这群贱女人就是贱,张爱玲说的一点也不错,女人就是爱难为女人,这一点才是所有女人最贱的地方。虽然男孩子也很可恶,但是女孩子就是最贱了,王八蛋,我要在心里杀死你们一百遍。

其实我在学校并不受欢迎。我紧握着双手,虽然我不愿承认这个现实,但是现实却一步步逼近我,逼迫我承认它,你这个怪物,离我远些,滚开。我抬头看看干枯的梧桐树,上面一个瘦瘪粗糙的鸟窝里不知名的鸟儿在叫着。生来就是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该有多好啊,混蛋,为什么要把我生成人,为什么?

父亲病死,母亲改嫁,自己被送给外婆大概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挫折,我以为这已经是对我最严酷的打击了,原来只是我想的太简单了,这世界远远残酷的不是现实,而是肮脏的人心,只是我意识到的太晚而已。

陌生的学校,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

“原来我只是一个多余而被人讨厌的人。”

这个想法击倒了我。

无边的藤曼爬上我崎岖的内心,我埋下我的头,渴望被拥抱,渴望被理解,理解我的只有我自己,对不起,生而为人。

许多年以后我读了佛洛依德才知道了一个著名的影射原理,我的内心想到的别人对我的看法永远是我自己对自己内心的审视,只是我读佛洛依德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

现在的我是一个充满仇恨,渴望报复的小恶魔,没有人能感化我,别人的善良只会遭到我的鄙视,我需要仇恨和堕落。我把头发留的很长,我把头发染成绿色,我穿着邋遢的鞋,我很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我就是要折磨我的快感,我把烟头在我掌心熄灭,这样很爽。

和我一起混的男孩子都是正常的男孩子,我突然意识到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那些男孩子都是不要脸的,只要是见了美丽的女孩子,他们就一窝蜂的围上去,什么友情和哥们儿都滚去一边,美女们享受着让我嫉妒的特权,混啊啊,美丽就是一切。混蛋,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变成一个大美人儿,那些贱女人和不要脸的男孩子们等着被我嘲笑吧。哈哈。我整夜整夜的躲在被窝里幻想着长大以后倾国倾城的我,迷倒众生的我,被霸王保护的我,自刎于江边被世人歌颂的我,不错这就是我,林美人倾城。

“倾城,快起来。”外婆粗野的声音撕碎我脆弱的神经。

“死八婆,等着吧。”

我对着镜子一顿打量。

厚厚的头帘儿遮住了窄小的额头和难看的眉毛,方脸显得更大了。混蛋女人,干嘛把我生的这么难看,杀了你,王八蛋。干瘪的身材,从来没有男孩子最喜欢的胸,无论怎样都看不出美人的潜质。

背着厚重的犹如棺材的书包,穿过充满仇恨的街道。艺术照三个大字刺痛我的神经,以貌取人的都该下地狱,下到十八层地狱,下到无底的痛苦之中,下到马桶下面。

我每天都路过那家“白鸽”照相馆,我一个月没有吃早餐。月底放假,饿成皮包骨的我手心里撺着我的血汗钱来到了白鸽。

“好漂亮的小姑娘,好有气质,长大了可不得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的血汗钱就是这样被穿走的。

我的少女心开始萌动,我的虚荣心开始作祟。

扑粉、腮红、唇膏、眼睫毛、美瞳、香水..谁知道那俊俏的小哥到底在我脸上涂了多少东西,反正我的心跳的就和兔子一样。那小哥还真是漂亮。

“画好了。”

手脚冰凉,紧张的要死。镁光灯闪烁,茄子一二三,搔首弄姿,各种摆拍。

期待着美美的照片,却一直没有勇气仔细打量镜子里的自己,每次都恨不得把镜子砸了。

“一星期来拿照片。”付过钱的小哥,态度180度转弯,美美的微笑再也没有,混蛋,骗钱骗色的小混蛋。

我还是情不自禁的踮起了脚尖,啊,我的艺术照啊,一星期,好漫长啊。我在月光下旋转跳跃,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摩擦,摩擦,这是魔鬼的步伐。

一星期好久,久到我磨穿了我穿了一年都没坏掉的帆布鞋。

我隔着信封的手颤抖着。我咽下我甜甜的唾沫,好紧张啊。

红嘴,白脸,故作性感的丑爆了的红裙子,故作成熟妩媚的姿势。

这是一根稻草,压倒自信天枰的稻草,快要杀死我的稻草。

“这世界再没有比我更可怜的人了,”我痛苦绝望的想着。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这是一个误会,其实我很美的。

我的烦恼远比大人们以为的要多的多,这混乱可怕无耻的世界。

“倾城,别来添乱,去洗衣服,洗完帮我择菜,你看看二狗家的女娃和你一般大,什么都会做,你这样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不嫁就不嫁。”其实我心里是有一点点害怕的。要是我不听话就会被男人讨厌,就会嫁不出去,我不想嫁不出去。很多年以后,我发现女人真是一种懦弱的动物,为什么会害怕被男人讨厌,难道男人不是最令人讨厌的生物吗?女人为什么要去讨好那些蠢货。

其实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一个女人,后来我没有结婚,一直到我死了,我叫倾城,我姓林。这传记是我研究生物学的喜欢煽情的女儿替我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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