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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等爱停留(1)

遭遇,绝对的遭遇

也不管是谁救了谁,反正扎辫子的笨笨在我面前洗清了所有的罪行。

光头女和辫子男是一个多么奇特的组合。我隔三岔五地去找他剃头发,那间发型工作室的人早就习惯了。我还隔三岔五地坐着他的车去和文化公司切磋现大洋的事儿,当然,是他主动请缨的,否则我才看不上他那破车。

我们俩还会在若干个晚上,跑到天桥上去看车河,夜风轻柔地吹在两个人的脸上,谁也不多说话,有的时候,我们会带两罐啤酒,锦锻一样的黑色天幕上,星星总是不声不响地冲我挤眼睛。

我和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我也没多琢磨。但我好像很冲动地想知道,他和我是怎么回事,他到底有没有琢磨过。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不是个光头女了,我那优秀得让很多理发师惊艳的头发竟然已经长出了一寸多长,就这一寸多长,已经让那发型工作室的其他理发师啧舌了。他们都说,实在实在不敢回首,当初那笨笨是怎么下得去手让我变成的光头。

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脑袋,我实在想不出,不剃光头,那么久以来我总是来这发型工作室干嘛,笨笨那漂亮的手指头总是在我的眼皮上边忙活什么呢?

不管怎么样,现实摆在眼前,我又是个有头发的人了。

那天我咬着手指头反思,剪掉的三千烦恼丝是为了剪掉过去,悄悄地重新萌出的三千烦恼丝,是为了有新的开始吗?还是已经开始?

我敏锐的鼻子嗅到了家里的男人味儿,尽管是几本他给我拿来的老掉了牙的书,是冰箱里他为我买来的各式各样的水果,是电脑前他送我的一小盆仙人掌,是我和他玩笑时笨拙地画的、他那漂亮的手指。

就冲我敢剃光头,那就足以证明我与众不同。我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极其与众不同,比如说,当一个巨大的问号咣当一下砸在我头顶的时候,我才不管什么白天黑夜,我只知道我迫切需要一个答案。

于是横下一条宁可臊死的心,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装扮整齐穿着细高跟鞋叮叮当当地下楼去敲他的门,敲到第三下的时候我还在想,是不是有投怀送抱的嫌疑?

就在我忙着端正态度为自己辩解的时候,身后“当儿”的一声电梯响,电梯门徐徐打开,一幅让我落荒而逃的画面出现在眼前,那笨笨紧紧地搂着一个长发的妖娆女子,还帮人家背着包儿!

我还站这干嘛?这有我什么事儿啊?

爱情虫子

(一)

我是一只虫子;一只小小的、黑色的、不知疲倦的爬行者。

我出生在一个种满了玫瑰的花园里。我常常爬上这种集“石之美”和“珠圆好”于一身的植物,在它们的枝头上,去寻找那些叶子里面深藏着的碧绿——那是我喜欢的颜色。这个园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玫瑰,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玫瑰从来就没有开过花,从来没有。

我是一只快乐的虫子;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喝一点露水。然后就看看玫瑰园的老花匠照料这些不会开花的玫瑰。老花匠常常把他那个小孙子带在身边,这给我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个小孩子对什么都感到好奇,而且根本就不懂得保护动物的重要性。我可不想莫名其妙的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结束我的生命。为了保护自己,我的听觉开始变的异常敏锐,对于周遭的一丁点动静都开始神经质起来。不知道究竟是我的警觉性高还是小孩对我并没有什么兴趣,我一直到目前为止都活的挺好。

老花匠常常一个人念叨:世道变了,和从前不一样了。

我知道他其实不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他在和他那个过世的老伴说话呢。虽然这些玫瑰从来也没有绽开过,却丝毫也没有影响老花匠为它们浇水和施肥。因为他的这种看来漫不经心的照料,才使我在这个玫瑰园里活了下来。假如他使用杀虫药水的话,我想我很难活到今天。

我是一只会唱歌的快乐虫子。每天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吃一点新叶。然后就听听躲在玫瑰园里谈情说爱的恋人们的悄悄话。

男的说:我真的很喜欢你。

女的:……

男的又说:我待你是真心的。

女的:……

然后男的轻拥女的入怀,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小得连我也听不清了。

我一切的生活很惬意。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话。她是一只漂亮的虫子。我第一次见她时候就爱上了她。每天的黄昏她都要从西边的墙角里爬进来吃这些玫瑰叶子。(她连爬的样子都那么的楚楚动人!)我每天都会找个借口和她说说话,有时候我会问她:今天你过来的时候碰见蜗牛了么?或者说:隔壁新搬来的那群蚂蚁最近又和谁谁打架了么?

她总是很耐心的一一回答我的问题:蜗牛昨天很晚才起来,蚂蚁们今天挺乖的。其实我很明白她之所以这么耐心的和我搭讪绝对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只是因为这园子里的玫瑰叶子而已,在我们虫子中间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这个园子里的玫瑰因为不打农药,属于现在难得一见的绿色食品。而且最重要的是:蚂蚁们说这里的玫瑰叶子有美容的作用,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想到的……女人总是很留意自己的容貌,女虫子也一样。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不经意的眨着,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好看。

这些日子里我开始失眠了。我想我是喜欢上了她。

玫瑰园里面,一只失眠的虫子能干些什么呢?我只好趴在叶子下面用树脂记录着我点点滴滴的相思。我发现自己的确不是一只普通的虫子,自从我听过那些恋人们的情话以后,我发现自己开始变的多愁善感起来,也学着人一样开始写情书了,甚至连如何像她表白我都想好了,我差的只是一丁点勇气而已!

蜗牛爬过来用触角探视了我写的“情书”,轻轻的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走了(所谓情书其实就是一片枯黄了的叶子上面被我涂的乱七八糟而已,真不知道蜗牛是在搞什么)。

蚂蚁爬过来说:哥们,这片烂叶子还要不要啊?

我一声不吭的摇了摇头。于是蚂蚁很高兴的把我的“情书”当作食物带走了。

(二)

我是一只虫子。

我是一只毫不起眼的虫子。

我是一只害了单相思的、毫不起眼的虫子。

我是一只害了单相思的、毫不起眼的、孤单的爱情虫子。

幸福和痛苦总是一对孪生兄弟。我终于下定一切的决心要向她表白,表白我对她的爱情。为此我特地冒着被老花匠和他的小孙子发现的危险溜到了房间里,偷偷的喝了点老花匠的二锅头来壮胆。难怪人都喜欢喝酒了,味道果然好,就连天上的月亮看起来也比平时多了一个。我鼓足了所有勇气来到她的面前,突然发现她居然和另外一条虫子在一起,他们的样子可真亲热啊。她爬到哪里那条虫子就跟到哪里,而且还时不时的闻着她的身子。愤怒像烈火一样涌上了我的胸膛、肩膀、脖子、脸庞、脑袋……我勇敢的冲了上去(我把所有从人类那里学来的文明、矜持、仪态、礼貌全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用了个中国式足球运动员的摔交把那条虫子弄下了叶子,我甚至听到了他掉在地上“啪”的声音。当我准备像个胜利的虫子一样向她表白的时候,我发现我找不到她了。她已经不在叶子上面。

一滴露水轻轻、轻轻的滴落在我的头上,一种冰凉的感觉。我稍微清醒了,抬头看看月亮,它是一个的。我下意识的看看地下,她瞪着那双美丽而又悲伤的眼睛看着我,许久,才拖着摔伤的身体缓缓的爬开。我很想追上她,向她解释是我喝多了看错了,可我没有,因为这次,从人类那里学来的矜持战胜了我的本能。

从此我又将成为一条继续快乐而孤单的虫子了。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晚上的月亮好圆啊。

“啪——”很响亮的一个耳光,然后是一个略带哭腔的女声:“你这个大混蛋,我再也不要理你了。”然后是咚咚的脚步远离的声音。我偷偷地伸出头看了看,女人已经走远了,男人楞楞地摸着自己的脸,一言不发地望着女人的背影。

青春走过高三的那段日子

18岁的年龄如同秋风扫过原野,麦田有的成熟,有的则自然衰落。如同海水拂过沙滩,在那段时光中,有的记忆便被海水缝合,而有的伤痛却被海水无情的洗刷,侵蚀,无情拉大着伤痛的记忆。

也许有天站在海边,那是你已经远离十八岁的日子,你听那海水的轰鸣,不正是我们曾经有过的那段岁月么……

那是的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的太慢

高三没有轰轰烈烈的来,而是悄无声息,如同夏日的清晨,一簇鲜花丛中突然盛开的一朵野花无人问津。高三开学第一天的晚饭时间。陈子希与林潇正躺在学校操场中心的操场上。现在已是秋天,草色暗绿中带着暗黄,九月的阳光褪去了夏日的炎热,变得和煦,林潇双手交叉支着头,眼睛在阳光下眯成一条线,问声旁的陈子希“你说我们的高三怎么没有想象中的恐怖?”过了数秒后没有回答,林潇转头看陈子希,却发现子希已经睡着,柔软的头发,俊秀的面孔,林潇蓦地发现,现在的子希已经不是高一时候了,还记得如高中时的自己比子希高出一头,那是的子希170而林潇175CM可现在两人都是179CM,已经有了挺拔,利落的线条……正在林潇陷入回忆的时候,陈子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睁开睡眼,看了看屏幕,“喂……我马上回去”依旧是沉静的声音。林潇问道:“是付莹吧。”

“恩,她说老师已经来了,让我马上回去。”林潇看了下表,已经快上晚自习了,两人从草地上站起来,林潇朝理科楼跑去,子希朝文科楼飞奔。衬衣的衣角被风带起,留下一道阳光的味道。

林潇与陈子希是高一同学,但高二就各奔文理了,但一直是最好的朋友,付莹是陈子希的女朋友,可爱清秀。林潇一直羡慕子希有富足的家庭,优秀的成绩,也有一个如此优秀体贴的女朋友。陈子希和付莹都可以在文科排至十多名。这也是这对情侣闪光的地方。

为了激发高三同学的热情和斗志,学校举办了高三篮球赛,陈子希与林潇都报了名。林潇从初中就开始打篮球,到现在已经打的非常好,说起打篮球的起因只不过为了吸引女孩子的注意,打得多了就爱上了这个运动。子希打篮球是被林潇教出来的,还记得高一的午休就是他们练球的时间,时光一晃就是两年,子希打的已经很好了。

在午餐后,林潇与陈子希来到篮球场,子希看着眼前的林潇还是那样果断,理性,幽默,爱笑,他的笑是一种坏坏的笑,有些歪嘴,有些邪气,但更多的是吸引。子希看着林潇出了神,“子希,下午班级组织抽签,看我怎么血洗文科班吧”子希冷眼看了他一下,冰凉的声音“是你在文科班被血洗?!还是梦、你还没醒?哦,你忘啦吃药吧?”两人打闹着朝教室跑去了。

下午文科5班对理科2班。也就是子希对林潇。

此时的操场人山人海。这是小组赛但这场已经是决赛的架势,操场上八场比赛同时进行,林潇与子希比赛周围的人异常多,不仅因为陈子希与林潇的球技过人,也因为他们有照人招人的外表。这时的球场外已经有一半的观众不是五班和二班的同学。

球场上的队员已经开始练习投篮,这是三对三的篮球赛。

林潇走到正在投篮的陈子希身旁,露出了标志性的坏笑,但笑中透着阳光。“哥们儿,待会你输了可不准哭啊”子希面无表情的看着篮筐,吐出“放屁”林潇收起笑容准备和子希打一架,但看到这么多的女生,低头走开了。这要是在平时操场上肯定又是尘土飞扬了……

就在林潇走回自己的场地时,发现了场边叶帆,在众多女生中叶帆是那样的耀眼.

叶帆是学校艺术班的学习钢琴,披肩的长发,白色的裙摆,大大的眼睛,像白莲一样亭亭玉立,这样会打扮的女孩子自然成了学校的一道风景线,林潇看的有些入神,他在想怎么连叶帆也来了?虽不是校花级人物,但在这样一个校园已经非常出众了,当然追她的男生非常多。此时的林潇看的出了神,叶帆嘴角上扬,微笑的看着林潇,用口型再说,加油啊。林潇脸上出现了标志性的坏笑,但这笑如同雨后的清新的世界,干净,清澈。

哨声吹响,比赛开始林潇控球,一个加速转身,上篮成功,陈子希接过传球一个变向过了林潇,急停跳投,球应声入网。比分焦灼的上升,呈此消彼长的关系,两人动作干净利落,两队的分大部分都是这两人得分。球场外阵阵喝彩。43比43.裁判提醒还有30秒结束,场下的付莹从比赛开始就在场下为陈子希加油,额头上已布满细细的汗珠,手中紧紧的握着可乐瓶子,付莹希望是子希能赢的比赛。叶帆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林潇,林潇汗水已从额前长长细碎的头发上滴了下来,轮廓分明,脸上没有孩子起的笑容而是死死盯住面前饿陈子希,陈子希控球,飞速到达,林潇已经算到是这样,变就在站定,等着子希上篮,子希上篮撞到了林潇身上。“带球撞人”裁判吹响了哨子。子希面无表情的脸终于从眉宇间出现了懊恼的神情,球权控制在林潇手中。时间已经剩下4秒,球从中场开出。林潇反跑接到球,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冲,当陈子希正贴身向内线贴防,谁知林潇却在三分线外急停跳投,林潇手腕摆动,球在空中出现一条美丽的弧线,他将手握成了拳头,子希无奈的看着空中优美的弧线,付莹看着眼前有些焦急的子希,也许只有在球场上他才会有表情……叶帆最先鼓起了掌,场面就这样沸腾了,如同前一秒还是放在火上的冷水,而一秒过后就成了沸腾的热水,尖叫此起彼伏。林潇走上前胳膊搭在陈子希的肩上,“小子,我赢了”汗水不断从两人额前地落下来,在午后的阳光下折射出青春的光彩。一个白毛巾从付莹手中递给子希,“累了吧,擦擦汗吧”

“谢谢”子希面无表情的地低下了头,付莹又将手中的可乐递给了,身旁的林潇起着哄“哥们儿,我赢了怎么没人送毛巾又送可乐的啊”

“去死“陈子希冷冷的说,如夏日空调中一道冷风。

正在此时,一瓶可乐递了上来.”谁说没人送可乐的啊”叶帆微笑的将可乐递给林潇。“恭喜你,你赢了比赛,这第一场比赛就像决赛一样啊,我叫叶帆,你好。”

话语间叶帆已经将手伸了过去,两人握手。

“谢谢你,我叫林潇.”

“我知道的,我是艺术班的,你先休息吧,有机会我们再聊,再见。”叶帆轻盈的转身走开了。林潇拿着可乐幸福的喝着。

“子希我怎么发现幸福是怎么突然啊?”

“你小子别以为给你个骨头就是你主人,很有可能是白骨精啊?!”

付莹已经笑的前仰后合了,只有子希知道叶帆高二时给自己写过信,但那时陈子希已经和付莹好上了。子希不太喜欢这种女孩子。

这是的林潇正发痴的说,就是白骨精,我也喜欢。

高三依旧平淡的淌着,像小溪一样悄无声息。时间静悄悄的走着,去不知道溪水即将注入河流,河流即将面临险滩。

转眼就到了冬天,陈子希和林潇还穿着秋装,依旧显得挺拔,潇洒。

晚自习过后由两人变成了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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