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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一个人趁天黑

我第一次见到梁家宁的时候,他正在看一本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他的样子很迷人,因为脸色略显苍白,所以,就格外有一种忧伤的感觉。

因为我也迷恋卡夫卡,所以,我们渐渐交谈起来。

其实那次我是去找伯翼,他的母亲托我捎一些东西给他,之前我们也曾聚会,当然,我也知道他母亲的意思。他母亲的意思也是我母亲的意思,她们希望我们能从青梅竹马走到白头到老,因为我和他是从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但我遇到了梁家宁。

那天只有他一个人在宿舍,他的侧影有些逆光。正因为逆光,看起来他整个人很是四面楚歌,何况,他说话的声音真的是又暧昧又好听,好像音乐浮在水上。

天黑下来,我们没有开灯,仍然谈卡夫卡。

我不知道他叫梁家宁,于是窃窃地问,你叫什么?

梁家宁是多么好听的一个词,我心里一哆嗦,抬起头来,正好看到他。你知道的,人和人的纠缠,只是一个刹那,我只觉得满院子的玉兰都开了,这早春,我的心跳如纷飞的鸽子,扑啦啦,到处都是惊喜。

他仍旧很沉默,安静地坐着,是油画里有着冷静眼神的男子。伯翼回来了,他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把一件粉红的裙子递给我,他说,给,我给你买的,三八节快乐。

这让我很尴尬,我没有想到他会在这时给我买礼物,没想到他会当着梁家宁送给我。梁家宁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

所有人都当我是伯翼的女友。

可我知道我不是。

我当然不是。

爱情这个东西很玄妙,男女情事,是一件说不清的东西,有些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刹那。

比如我对梁家宁。

我喜欢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喜欢他薄凉的眼神,喜欢他说话的声音,还有他宽大的白色衬衣,灰色的麻质裤子,黄昏里的音乐声,还有,还有那种灵魂里传来的琐碎的东西。

对,这些琐碎的气息击中了我。

我几乎是怀着甜蜜的惆怅离开了那个宿舍,我知道还会再来,不是为看伯翼,而是为看梁家宁。

伯翼并没有意识到我的变化,他只是惊讶我怎么突然对来找他有了这样大的兴趣。

每个黄昏,我会定时出现在他的宿舍门口。

不会早五分钟,也不会晚五分钟,我拿着饭盒,站在门口说,伯翼,走,我们去吃饭吧。

为了这几分钟,我会花一个小时的时间。

比如化妆,比如选择衣服。

其实我的衣服很少,牛仔裤白衬衣苏格兰长裙,但我的头发可以变化成很多种样子,披散着,梳成马尾,梳成麻花辫子,甚至有一天我把它梳成了几十个小辫子。做这些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希望梁家宁可以看到。

有时他在,有时他不在。

其实我去找伯翼时,希望伯翼不在,而梁家宁在。

有几次,是这样的。

伯翼去踢球了,还不曾回来,我坐在梁家宁的对面,看着他看书。他很安静地看书,有时会问我一句,那些话如此不着边际,却又如此动人。他会偶然念一首诗给我:

从额头到指尖,暂时还没有

比你更美好的事物

三千青丝,每一根都是我的么?

和大海比荡漾,你显然更胜一筹

我爱你如十亩玫瑰

也爱你舌尖上小剂量的毒

……

这些声音在黄昏的房间里一种缓慢的张力,我几乎有些支撑不住。情诗的力量如此悠扬如此震撼如此缠绵,却又如此伤感如此销魂,我的眼泪几乎快下来了。

美么?他问。

当然,我说。

我们的对话如此简单,简单到以为是陌生人,可是,我的心里如此荡漾,荡漾到如大海一样,起伏不定。

这样的时光很少,可是,为了这简短到只有一瞬的时光,整整四年,我出入于789宿舍,一趟又一趟。后来,那栋楼里所有男生全认识了我,他们总是指着我说,看,伯翼的女友又来了。

所有人以为我是伯翼的女友。

只有我知道我不是。

那么,梁家宁知道吗?

他知道我去789只是为了与他简短地相逢么?

遇不到他的时候,我会黯然神伤,然后迅速离开,假如他在,我会拖一段时间。我在日记中写道:这隐秘的快感如此销魂,我喜欢这命中注定的相遇。

这喜悦的黄昏。

这销魂的黄昏。

我积攒一天的热情,会在这天的黄昏里挥散,我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黄昏与梁家宁的相见,爱一个人,趁着天快黑,他多朦胧,他多绝色倾城。

也曾经问过伯翼,梁家宁有女友么?

他有口无心地回答,当然有,在远方。

在远方是一个模糊的答案,远方有多远?这是一个极其模糊不确定的答案,而我为了看他一眼,几乎费尽心机。

有时,我亦会跟踪他,如森林里小小的兽,潜伏在深处。他并不知我这样用情,因为我与伯翼形同恋人,我坐在他自行车前面尖声地笑着,笑声穿过校园里那些过分美丽的花,那些红的粉的白的花盘绕在铁艺的栅栏上,我想我是其中一朵:看着繁花似锦,实际上这样孤单,孤单到不能呼吸。

在一次醉酒后我跑到男生宿舍楼下,大声地嚷着伯翼的名字。

伯翼不在。我知道他不在。

伯翼回了老家,而我纵情嚷着伯翼的名字,近乎放肆与癫狂,所有男生全伸出头来看我,我几乎是声泪俱下。有人疑心我与伯翼分了手,是伯翼伤害了我,其实,这是我操纵的爱情事件,与伯翼半点关系也没有。

梁家宁也伸出了头。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我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远的男子,我的一切好像与他无关,他真的不知道我的心思么?

我已经被闻讯赶来的室友拖走,她们说,何苦呢?何苦呢?

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苦。

伯翼回来后,我断然与他说了分手,马上快毕业了,我看不到梁家宁了,伯翼的存在显然没有了任何意义。我这样残忍,以至伯翼抱着我问了又问,为什么?为什么?

这世上的爱情,哪会有为什么呢?

我亦没有想到伯翼会这样爱我,他在那天晚上割腕,有个他宿舍男生跑来告诉我,我在凌晨跑到医院,看到惨白脸色的伯翼,他这样没出息,居然要死。看我来了,他轻轻一笑说,你来了,你看起来还是那么美。

这段爱情如此缠人折磨,我想,我是真的过于残忍了一些。

那天凌晨梁家宁也站在清晨的冷光中,我们眼神交汇,他低下头,把脸扭向一边,我知道,我与他,自此应该两两相忘。

再次看到梁家宁,他的自行车上有了一个女孩子,娇小动人,不漂亮,但别有风情。她亦和我一样,尖声地叫着穿过那些花。

每次经过我身边,我和梁家宁都会对视一眼,这是我与他的秘密,我们是心怀鬼胎的人,我这才知道,他原来什么都明白。那个女孩子是伯翼自杀后出现的,而伯翼自从死过一次后,显得那样弱智,每天缠在我身边,如我的小鸟。

我已经半丝留恋都没有。可是,居然不忍心再伤害他一次。

他说,晓徽,你可以不爱我,可是,你得允许我爱你。

我抽着烟,眼神散淡,头发乱七八糟,爱情是这样没有道理,你不爱他,他却也要爱你,这爱,便变成一种折磨一种凌厉的难。我想,再坚持一个月,我会与他孔雀东南飞,我会消失,让他永远寻不见。

这是我的爱情,决绝而毒靡。

离毕业还有三天的时候,我来到梁家宁的宿舍。

我希望伯翼不在,而只有他在。

很不巧的是,伯翼不在,但那个女孩子在。

她坐在梁家宁的腿上,撒着娇,他喂着她冰激凌,脸色麻木而冷漠。我想,他是和我一样毒的人,不爱,但却这样放任着自己。

我就坐在他们的对面,无视他们的存在。我假装在等着伯翼,这仿佛是天经地义的理由,没有比这个理由更充分的了。

天黑下来,他们仍然在我的面前演戏,女孩子哧哧地笑着,一笑就花枝乱颤,她明显有挺拔的乳房,所以,分外地刺激。而我点了一支烟,就在他们面前抽着,这是我在梁家宁面前第一次抽烟,我抽得很厉害,一支,又一支。

天真的黑下来了,人们陆续回来,伯翼仍然没有回来。

我起身走了,那个女孩子很招摇地问我,你确定不再等了吗?

我没有理她,自顾自地走了。

三天之后,我买了去深圳的火车票,一个南下,从此与北方这个城市再无联系,我今生不想再回到这里。

我换了手机号、QQ号、MSN……好像要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是的,我不想再和伯翼有任何联系,既然不爱,就不再拖下去,拖下去的结果,是我更狠毒,他更悲伤,悲伤逆流成河时,我会有罪恶感。

这场暧昧,就让它到此结束,从此,永远。

这一年,我二十二岁。

镜子中的我,还年轻葱绿,可是,我知道,我已经老了,老到一片冰凉,身上凉,心里也凉,爱情,更是,凉凉凉。

三年之后。

我以为,没有人会再找到我。三年中,我与各种男子周旋于各种场合,但再无真心,所有的男子在我心中,比不上梁家宁的万分之一。

那些快要天黑的黄昏,那些读卡夫卡的日子。

他是我永远的梁家宁,一生的梁家宁。

我未曾想到自己如此固执,甚至接近于偏执,这样的性格让我再也不能爱上别人。我想,我爱的是这样薄凉的男子,他冷艳,带着中世纪的孤独;他骄傲,从来不把另外的男生放在眼里。

三年之后,我没有想到会遇到梁家宁。

是在公司的酒会,我忽然看到他,他依然那样清秀飘逸,带着苦楝树的清凉,可是,他的身份却是这样让人不能接受。

彼时,我正在副总的怀里,我们跳一支探戈。

梁家宁来时,我怔住了。

甚至,忘记了下一步怎么跳。

副总笑我,怎么?看上他了?他是那个女人的马仔,说着,他用眼神指给我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新宇集团的副总,四十岁,开敞篷宝马车。副总,之前,他也曾经是别人的马仔。

马仔?

你不懂么?他就是靠女人生活的男人!

我呆了,只觉得一切恍如一梦。梁家宁也发现了我,他冲我点点头,好像我们昨日才分别。

我借口有些晕,跑到露台上吹风,风很大很大,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刺得脸上生疼,深圳的冬天原来也是冷的,原来。

梁家宁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他站在我的身后,点了一支烟递给我。他在我身后幽幽地说:我记得你抽烟的姿势很好,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你现在还读卡夫卡吗?

我抽着烟,想笑,却觉得表情很茫然很麻木,我什么也没有说,手有些哆嗦,这梦想了千百遍的人在眼前,却恍如隔世。

其实……其实好多事情,是不得已,他声音很低地说。他说什么好像都这样恰如其分,可是,我知道自己,梦碎得这样快,这样不能收拾,甚至我宁愿他落到吃不上饭喝不上汤,或者爱了又爱碎了又碎,我也不愿意,他这样打发了自己的青春。

他邀请我跳一支舞。

这居然是我与他第一次身体的接触。

我们离得很近,却又很远,我们彼此看着对方,却好像空无一物,如果,如果一切即将过去,那么,跳一支舞吧。

可我们只跳了半支舞。

因为,那个女人把他抢了过去,说有事情,要先走一步。

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离我而去,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扑到露台上,看到宝马车发动,然后,迅速离开。

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试图再点一支烟,可是,没有点着。三年之后,凌乱成泥,我彻底被时光打败,体无完肤,四面楚歌!

一年之后,我在北京的商场里遇到另一个与我有过纠缠的男子。

是伯翼。

他胖了,身边有安详美丽的女子,还有婴儿车,我们几乎擦肩而过时他叫住了我,因为他变得很厉害,甚至还戴上了眼镜,而我依旧高而且瘦。我们打着招呼唠着家常,好像是昨天的邻居,他临走时说,快找个男人结婚吧,结婚的感觉挺好的。

我鼻子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良人不得,我是良人不得啊。

走在长安街上,我迎着风,想哼一首歌,罗大佑《光阴的故事》,我刚一唱:流水它带走昨日的故事……眼泪就下来了。

我蹲在马路边,一直哭,一直哭。

爱一个人趁着天黑,天真的黑了,我却发现,爱的那个人,与我无关,我只是爱上了青春,爱上青春里,自己的影子,自己的灵魂。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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