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目测这是一家四星级酒店,但是对外声称的却是三星。这种隐藏或许目的很明确,又或许有不为人知的幕后存在吧。
我和方子规跟着一个被他称作“杨哥”的人一起进到一个包间里,方子归只认识其中三五个人,剩下的也都是些陌生来客,估计是安排明天帮忙的人手,提前来看场子、领任务的。
过了几分钟,一位“主管”进来,招呼服务员上菜,并且大概安排了一下明天的工作,然后就是一圈敬酒。
几轮下来,有人就成了话唠了,有人也会撑不住离开的。而我,就埋头吃菜,管他们吃喝玩乐,自己先管好自己就好。挡着方子归好几回,也没拦住,只好放弃,任他发挥吧。
“我……我想我,会哭……但是,我,没有……”回宾馆的路上,方子归搂着我开始高歌。
新婚工作组的提前聚会结束之后,方子规就成这样子了,一路上唱歌没完,而且就这一句。
“我说,你喝大了啊!明天还有正事呢。”
“啊?我……我怎么会,会喝大?你瞎说!我想我,我……会哭,但是……我没有。”
“行了,想哭就哭吧!没人拦着你。”我早看出他的心思,只是不愿意戳破,此时四下无人,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可谁知,他还要假装一本正经,“谁要哭了?我……”
他捂住眼睛,双眼的泪水在大拇指与食指只见轻轻流走,只剩下眼眶上湿润的睫毛,好像凌乱了所有的心情。
“那背影?”
我站在原地,方子规依然含糊不清的唱着《领悟》。对,是兰依依,没错!
“谁啊?”
“兰依依。”
“兰依依是谁?”
“我的邻居。”
“邻居?”
方子规顺着我看的方向看了过去,然后大喊:兰依依!
“你疯了?!”我赶紧阻止他,但是为时已晚。她已经回过头来了。
她一脸惊讶的样子,四处寻找着声音的来源,可是怎么也没有将眼神落在我们这边。在她正准备放弃寻找然后摇头认为是自己幻听的时候,方子规又大喊了一声:“兰依依!”
“哎!”
她干脆而响亮的答应道。
我只好抬起右手向她打招呼。
“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去!这不是应该是我的台词吗?怎么轮到她问我了?
“哦,我们来参加婚礼的。”
“我也是来参加婚礼的。”
“那你们怎么在这里?”
“我朋友喝醉了,我送她回酒店。”
“我朋友也喝醉了,我去给她拿东西。”
“嘿嘿……这么巧!”
方子规打了一个饱嗝,呆呆的看着兰依依,“……嘿嘿……”
“那你赶紧送他回去吧,我先走了。”
“好的。”
我还没来得及伸手告别,她就已经消失在街道尽头了。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这样,还没来得及好好说声再见就已经要分别了;分别之后,还没来得及好好联系就已经不再联系了;偶尔联系之后,还没来得及谈及情感对方已经结婚生子了。
人生有太多的“来不及”,真的很害怕有一天,还没来得及说声“你好”,她的“再见”早已出口。
不得不承认席慕容说的是对的:
从此,不再见你
只为再见的,已不再是你
你已不是你,但我还是我。
“你二大爷的,就是一个傻帽!”
方子规大声喊完之后就悄悄睡了,没有再折腾。
看着他渐渐入睡,在某一刻里,我很理解方子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还有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姐姐,家庭情况还算和谐,不管是物质经济上还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关系上,都是一个和谐完整的整体。但是,对于感情,他从来都是慷慨无比。记得有一次一位刚刚分手的姑娘找到他,当着他的面哭完之后,他果断地担当起了人家疗伤加依靠的对象,最后人家又和自己的男朋友重归于好,他也就果断被抛弃了。就这样,他在无形之中充当了好多的角色,在外人看来就是花心大萝卜,其实,他是一个傻傻的痴情种子。
当看见新娘被新郎从家里抱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当然眼睛里还掺杂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泪水。
我很知道,我们每个人都像一棵树,在最开始的时候,我们或许是连着根生长出来的,但是,我们终究要长到分杈的年纪,然后分道扬镳,在自己的轨迹上继续成长。
鞭炮响结束之后,方子规对我说道:“你就跟着摄影组继续啊,我就不陪你了。”
“为什么呀?”
“你看你,这能有什么为什么啊?我认识人家姑娘,又不认识那男的,去人家家里干什么。我留下来帮忙招呼娘家人,你继续跟进,拍摄完了来这里找我啊。反正两家人距离又不远,分分钟的事。”
“你倒是分分钟的事,可是,我这还有一个大中午呢!”
“没事,忍忍啊!”
他很快钻进人群,然后沉浸在酒席餐桌之间。
不应该这么对待回忆,就算过去再怎么不堪回首,那些记忆都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也是真实存在着的,如果你想忘记,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回忆。倘若时间可以给每个人一种转身就能遗忘的利器,我愿意用我生命的多少长度去换,哪怕是在拼搏的过程中粉身碎骨。
我多么迫不及待的想立刻回家,然后将它们捡起,然后重新放好,用余生的真诚去珍惜它们。
时间随着快门的咔咔声响悄然而逝。
新人的世界里熟悉早已经替代了陌生,真心的祝福,不管曾经是否不是对方的别人所拥有。
站在人群中,我试着寻找着那些无意之中走进我镜头里的人,那些各色各样的面孔,那些带着疲惫和忧伤的神情。很多时候,我们都在扮演着自己想要活着不想要的角色,渐渐地,在生活当中选择不一样的那个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活着别人。
方子规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人,可是中规中矩的他从来不敢担当任何多一点的责任。有时候,我喜欢他,因为这样子就不会存在心理上的劳累,作为一个现实中活生生的例子,是可以用来学习的。但是,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有时候又让人很讨厌。
记得有一次在公交车上,我们坐在距离前门不远的地方,前方站点刚好上来一位老太太,他看了看我,示意我是否要站起来让座。我撅了撅嘴,意思是让他起来,因为他坐在前面,更好让座位。其实,我是知道的,他是怎么也不会站起来让的。车上不多的人都看着我两,我的脸皮是很厚的,就是不站起来。最终他还是妥协了,只好站起身来让老太太坐下。谁知老太太拽住他的胳膊,不用站起来,我一站就到啦!
“没关系,您坐吧!”
尴尬的他对着我黑了黑脸,那种辨清比想找一个地洞钻进去更加难看。
“真的,我下一站就下车啦!你坐着吧!”
“您坐吧!没关系!”
眼看着方子规就要来脾气了,那位老太太还是不想坐下。
方子规语气顿时变重:“你坐!”顺便一个扭头,双手扶在我头顶的横杠上,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老太太不再坚持,硬是忍了一个红灯才慢慢坐下。
下一站到了。前门打开的一瞬间,人群像一阵狂风暴雨,毫不留情的涌向车身,然后从一个小小的门钻进来。老太太一时间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当她艰难地站起身来,车厢里已经站满了人,看情形她是很难在这一站顺利下车的。
“你看,我说不坐的,你非要让我坐下,现在下不去了,怎么办?”
老太太看着方子规,一脸的无辜,像一个小孩子因为丢了玩具正在质问在家看门的爸爸。
“这——”
方子规语塞,满脸通红。
不是因为老太太的言语戳伤了他赋予同情的心灵,而是车厢里人们的眼睛所附带着的毒针正在无情地冲击着他那幼小的心脏。
我推着他在下一站下车了,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
“玛德,神马人么这是?!气死老子啦!”
我捂住肚子,笑得满眼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