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西哥州,艾尔普雷斯镇,晚上十点三十分左右。
在这个面积不大的小镇上,尽管现在这个时间正是忙碌一天的人们进入甜美梦乡的时间,家家户户的灯光和着夜间的凉风纷纷化为黑暗,可是镇上的教堂却依然灯火通明,到了一天当中最热闹的时候。因为许多虔诚的基督徒们要在这里举行大规模的晚祷活动。
“啊!神圣的主啊!今天我们在此赞美您!”牧师在台上朝着天空大喊一声,下面的人群便响起了洪亮的赞美歌声。“哈利路亚!哈利路亚!”信徒们人人都把自己手里的《圣经》庄严地按在胸口,脸上洋溢着充满世间无与伦比的骄傲与自豪,并一个个微闭双眼,充分让灵魂沐浴在着圣歌的洗礼中,远离尘世的喧嚣与浮躁。那感觉就好像是真的得到了一个上帝之吻一样。
“我们的主,我们今天在这里为您送上最为诚挚的祝福,只为求您降临幸运于人间!阿门!”“阿门!”所有人同时拿起挂在胸前的小十字架雕像,在空中摆了一个十字。接下来就是一段长达一两分钟的沉默。夜晚的教堂显得比白天更加庄严肃穆,一幅幅精美的印在窗玻璃上的彩色圣像画被浓密的夜色染成深蓝色,再将深蓝色的光线反射进室内,像一只只蓝色的大触手一样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一起,最终汇集在台上的那尊耶稣受难像上面。暗夜的光芒照耀在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那张充满痛苦的脸上,让那副受难的表情显得更加凄惨狰狞。
突然之间,一道闪电划破寂静的夜空,一时间将教堂里的一切照耀得如同白昼一般。“轰隆!轰隆!”恶魔的吼声撕扯着教堂中神圣的空气,将它加热,变得滚烫。“啊!不!撒旦的气息!恶魔就要来了!”不知是哪名信徒惊恐地尖叫起来,之后这些骇人的惨叫声就开始此起彼伏地回荡在幽静的小镇上,并且像旋风一样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了。“安静!安静!安静!安……”台上的牧师不知为何忽然栽倒在地,口吐白沫,还向上翻着白眼,身体一个劲儿地发抖。“真的是恶魔!牧师被上身了!他被魔鬼附体了!”大家看到这样的场面,确信是受到了魔鬼的攻击,恐慌星级瞬间一路飙升,达到顶点。“上帝呀!请求您保佑您善良的子民不受恶灵的侵害吧!求您了!请您降幅于我们!”然而碰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不但没有抢着夺门而逃,反而一起跪在地上手捧十字架,疯狂地念着驱魔祷告文。
“呃,呃……呃呃呃呃呃呃……”牧师忽然一下子从地上坐起来,正如他倒下时那般突然。“呃呃呃呃……”他的双眼如今只剩下眼白,眼球已经全然没了踪影,混杂着呕吐物的血液潮水般从他的口中涌出来,一同挂在嘴边的还有些许细碎的血肉。“啊!”恐怖的尖叫声又一次取代了祷告声,每个人手里的十字架都快被他们巨大的气力给握断了。“求您,求您,救救我们!”人们的手掌心不断渗出汗水,以至于把翻开的书页都给湿透了。“呃……啊!!哇!!”牧师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给操纵了,一个机械的翻身滚下了台,倒在了人群中间。“啊!不要!”他们急忙围成一个圈,把十字架对准邪恶力量的载体——牧师身上。
“咔!咔咔!”
随着一系列稀奇古怪的骨头关节响声,牧师的身上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可怕变化:他的右手里面发生了点儿奇怪的事儿,只见手掌的骨骼经络在皮肤下面开始像蚯蚓一样活动,血管和筋脉互相交错缠绕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骨头支架,把整个手掌越撑越大。“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儿?”众人停下祷告,专注地观察着牧师身体结构的变化。
这时,他的左手和右手已经变得奇大无比。“这……”人们纷纷低下身子去仔细查看这这辈子从没见过的奇怪现象。“唰!”牧师的十只手指忽然伸出了长长的爪子,深深地嵌入木质地板。“哇呀!”人们惊叫着拼命往后退,并且放弃了驱魔。“他要变成恶魔了,我们快跑!”这下场面终于混乱得无法控制了,信徒们分为两拨冲向前后两扇门,可想拉开门逃跑时,却发现门纹丝不动。“不好!门被锁上了!”“没有!门闩还掉在地上!”他们一看,门闩果然掉在地上,门没有被锁上。可是门就是打不开。“那是什么东西?”一位女士左手捂着嘴,右手手指颤巍巍地指着门下面的什么东西。原来,让这位女士惊慌失措的东西是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它们正在从门下面的缝隙中向上悄无声息地爬升。“是什么?藤蔓吗?”一个白胡子老绅士激动地用手里的文明棍对着那可怕的藤类植物。“这玩意儿把出口都封死了!”众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越爬越高,越爬越快,直到它顷刻间爬得快如闪电,将两道门严严实实地包裹成了两个黑绿色的木乃伊。
这下,出口被堵了,而窗户又太高了——就算是可以破窗而逃,但是叫这群虔诚的信徒亲手敲碎伟大的圣母和耶稣基督的脸,他们宁愿去死。“喝……哈哈哈哈!”一阵冰冷刺骨的叫声从他们身后传来,那只属于地狱的声音混杂着指甲刮擦的声音席卷着热辣滚烫的空气朝着这些可怜的基督徒步步逼近,贪婪的口水流了一地。
噢!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它已经太久没有吃到过新鲜的血肉了!它太馋了!
只见曾经是牧师的那个东西已经变成了一个浑身覆盖着灰毛,长着一副青面獠牙,有三米多高的巨型怪物。“吼!”它张开满是口水丝的血盆大口,用声波攻击已经无路可退的教徒们。“是,它是,狼,狼人,吗?”“我想,我想是的!”看着一步步爬过来的大狼人,他们自知已经死定了,可还是不放弃最后一丝希望,顽强而又徒劳地最后一次举起了手中的十字架,希望上帝可以最后眷顾自己一下,不至于让他们死的太惨。结果谁知,十字架不仅没能给他们招来好运,反而激怒了眼前的恶鬼。狼人看到十字架的表现仿佛斗牛看到了红色的旗子一样,两只绿色的大眼睛霎时变得血红,二话不说后腿一蹬,扑向由血肉之躯组成的黑色海洋(教徒当然穿着黑色西服),之后溅起一阵红红的水花——不,血花!整个教堂立马变成了一个恶魔的乐园,一个血腥的屠宰场,基督徒的惨叫声连绵不绝,在祈祷室里到处逃命,任由温热的血浆泼洒在他们自己身上。而大厅中央的狼人怪物则撑开肚皮,放肆地撕咬所有人类,以肉为餐,以血沐浴;它还用它尖利的大爪子撕开人的身体,把残缺不全的肢体器官抛向四周,发出快活的叫声。
一百英里以外。
化作人身的丹尼斯?金把那匹同样变得正常的鬼马拴在一棵歪脖树上,找了一个有很多大石头的地方,打算在这里睡一宿。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了,四周早已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高大的山脉也变成了一个个模糊不清的黑色剪影。丹尼斯从口袋里取出一些路上拾的干柴,丢在地上打算生火。但是他摸遍全身也找不到一丁点儿可以用来生火的东西,好不容易才翻到了一根香烟,可是火柴却没有了。“该死的!”在这样的寒冷晚上,要是没有火的陪伴,将会非常危险。首先露宿者无法看清离自己方圆一米以外的所有事,这就意味着如果有敌人或者野兽来袭,只要对方做到足够安静,那么他(它)就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可能性得手。其次,不知为何最近的气温突然急转直下,有的时候夜里的温度甚至会低于零度,如果在没有任何保暖条件下就这么睡一夜,绝对会冻坏的。
“对了!”丹尼斯灵光一现,他猛地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再是普通人类,有了一项特异功能。于是,他便伸出一根手指,指着眼前的那堆柴火自言自语道“既然你这么厉害,那就给我一点儿小火苗吧!”他闭上眼,把意念力集中在右手的食指上,果然么过多一会儿便有了效果,他的指尖开始发烫。大约一两分钟后,一团旺火便“嘭”一下燃烧了起来,驱走了周围浓重的黑暗。“哈哈,还真厉害!”丹尼斯喜笑颜开地对着食指间吹了一口气。
丹尼斯头枕在衣服上,呆呆地望着满天的繁星,发现自己竟然毫无睡意。要知道,这要是换了平时,经过一天长途跋涉的劳累,他这时候早就疲乏透顶了,可是今天非但感觉不到累,而且还觉得特别精神。
也许是因为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经历了太多不可想象的事吧!说来也是,二十四个小时以前,自己还是一个没用的普通人,被某种神秘的力量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了新墨西哥的一个热带丛林里,埃尔文也还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等到了下半夜,丹尼斯终于有点儿想睡的时候,却被一阵奇怪的灼烧感惊醒,醒来一看,发现自己的身体又在发生那种可怕的变异——皮肤逐渐溃烂烧焦,成了一具穿着衣服的活体木乃伊。“呜!~~”那匹战马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也瞬间被地狱之火覆盖了全身,红色头骨与整齐的牙齿清晰可见。接着,它就向主人奔来,巨大的力气将那棵歪脖树“咔擦!”扯成了两半。“哇偶!”丹尼斯急忙跃上马背,“这又是******发什么神经?”
他的叫喊声立即溶解在呼呼的风声中,周边的景物都变成了彩色的线条,什么也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