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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自从那一次见到豌豆花以后,王保立就离开了车站,搬到了一个价钱非常低廉的小阁楼去住,他不想再见到她,因为他还有着一点自尊,那种男人的可怜的自尊。这时,正是暑夏,酷热难耐,豌豆花给的钱早已经用光,却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每天的三餐改成了两餐,可终于用光了这些钱,却没有找到工作。这天天气很热,沿街求乞实在太难受了,于是想等到中午守在饭店门口,那时客人用完餐,一定会有好多吃不完的东西。他去得很早,客人们还没有吃完饭,于是就靠在旁边的一棵树下,等待客人们吃完饭。

“同志,请问几点了?”他大胆地问旁边一个等车的人。

“哦!就快十二点了!”那个人诧异地望着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说话却是如此斯文。

“嘿,天气好热呀!”他自言自语,全然没有理会别人的目光。在那里踱来踱去。

他焦急地窥望着饭店大门,就是这样,我们的这位局长大人过着惨淡的余下的日子。

到了九月,他几乎认定自己一切都完了。生命本来都是一个谜,现在,一直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他的体力明显衰弱了,使他感到了绝望。有几次,命运实在逼得他走投无路了,他就想了此残生,但是一想到豌豆花,这个曾经让他心醉神迷的女人仍然生活在这个城市,他的心情就会改变。

“如果去找她,她一定不会不管我的。”他安慰着自己。

直到现在,王保立对豌豆花还是念念不忘,只要能听到有关豌豆花成功的一切消息,就足够了,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在心里默默地祷告她能交好运。现在,他所生存的勇气,只是为着听到豌豆花的什么消息,每天他要找些被扔掉的报纸,看看是否有关于豌豆花的成功的消息就足够了。后来因为营养不良,饮食的无常,使他身体的官能都衰弱起来。他开始觉得,因为他衣衫褴褛,身体瘦弱,人们已经把他当作真正的乞丐看待了,警察为了市容、市貌驱赶他,饭店老板怕影响生意对他下逐客令,路上的行人也挥手要他走开,他觉得向人们讨些布施是越来越困难了,因为有许多靠乞讨骗人的团伙不断地拥入这个城市,人们对真假乞丐难以分辨,把他视为同一类骗子。最后,他承认自己要收场了,这是他在多次向路上的行人求乞,一再被拒绝匆匆地从他身边走去,还要骂上一句:“真倒霉,又遇到一个要饭的。”

“请给我一些钱吧!”他对最后一个人说,“我已经一天没有吃到东西了,实在是饿得难耐。”

“哼,不给,滚开!你们这些骗子比我还有钱呢。”一个衣着体面的人大声地嘲弄着,“你们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王保立望着路人离去的背影,眼睛里涌出了一行混浊的泪水。

“他说得没错,我的确是一个骗子,老天应该这样惩罚我。”因此他心里怀着离开人世的念头。

他转身向繁华的大街走去,因为一天的东游西荡,加上天气燥热,此刻他显得特别疲劳,懒洋洋的托着那双破旧的皮鞋,在人行道上缓缓地走着,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当他走到都市的中心时,已是万家灯火,装着电灯的广告牌被照耀得光辉夺目,各大饭店门口停满了豪华轿车,透过各个豪华的餐厅的玻璃窗,都看得见有不少寻欢作乐的男女。

他疲惫不堪地停留在饭店门口,望着饭店门口进进出出的人们,泪水再一次涌了出来。

“妈妈,你看!那个老爷爷哭了!”一个小女孩牵着妈妈的手从这里经过,童稚无邪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长大了就没有饭吃,和他一样,知道吗?”

“我明白了,我不想和老爷爷一样去要饭。”

“那就乖乖地听话,宝贝!”

听着母女两个的谈话,他急忙用破旧的衣袖把脸擦干。他本来就不该到这个地方来,对比太明显了,连他自己都不得不触景生情,强烈地回想起过去的好日子来。

“有什么用呢?”他自言自语,“一切都过去了,今天也许就是我了此残生的日子。”

人们回头望着他,他的面容憔悴。饭店门口站着侍者阻止他进入这家饭店的大门向客人求乞,人们的目光显得很冷漠。

“老爷爷,给你!”刚才那个小女孩挣脱母亲的手向他跑来,递给他十块钱。

“不,我已经用不到了。”他摇着头,没有去接小女孩的钱。

“老爷爷,您就收下吧,我只有这么多的钱,是妈妈给我的零用钱。”小女孩固执地把钱塞到王保立的手中。

他呆呆地望着小女孩离去的背影,站立了许久。

他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从一家豪华的大餐厅的窗口望进去,窗前闪耀着觥筹交错的景象,透过大块玻璃窗望得见装潢考究的室内,棕榈树、白餐巾以及客人们喝酒时脸上露出的兴奋激动神情,尽管他感到异常饥饿疲劳,他还是呆住了,向窗内痴望着。

“吃饭的时间又到了。”他喃喃道,“人为什么都要吃饭?”在心里他不止一次地反问这个可笑的问题,实际上,也是生存的头等大事。“人如果不吃饭就能活着,那就容易多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别人都在吃饭。”

在不远处的广告栏中,贴着豌豆花最近照的宣传画像,他抬头望着,上面印着和真人一般大小的精美画像。

他呆望了好久。

“是你吗?你一定过得不错。”他对着画像说,“你还是那么美!”

他踌躇着打量着豌豆花的画像。

天渐渐黑了,夜幕不知不觉地降临。一阵风吹过,天空聚满了乌云,大约七点钟的时候,天空已是一片朦胧。

“看来,要下雨了。”他说。

很快豆大的雨点霹雳啪啦地掉了下来,扑打在地上的雨水被一阵疾风吹成一条条的细线,街上的行人很快就消失了,整个城市的上空被包围在雨水之中。一辆轿车风驰电掣般从王保立的身边经过,溅起的污水拉了好远,远处避雨的人群望着他。

“那个人一定有病,下这么大的雨还站在雨中。”

“天啊,难道他不感到冷么?”

这时,刮来一阵更大的风,人群中有人在骂这鬼天气,不再注意雨中的王保立,同时也停止了对他的各种猜疑和议论。

这场雨持续了一夜,第二天太阳又出来了,雨后的空气很清新,当人们发现王保立的时候,他倒在豌豆花的画像前死去多时,由于经过了一场大雨的冲洗,他的面目狰狞可怕,没有一丝血色。

太阳升起来了,金灿灿地挂在天边,无言地注视着这座繁华的城市,将所有人的喜怒哀乐尽收眼底。

秋天就要来了,今年的秋天来得很早。

我第一次见到豌豆花,就被她那双美丽的带着忧郁的眼波所吸引,她的眼睛望着远方,悲哀得那样美,那么深,令人难忘,我看得心都碎了。

那天我被医生推进这间病房的时候,她正站在窗前,默默地念着一首词,见我进来,转过身,那张沉静的脸有着一双敏感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

一个星期前,我昏迷了两天两夜,到医院检查被诊断重度贫血综合症,于是就被送到医院强行治疗,没等她开口问我,我便苦笑着向她自我介绍,“我叫含笑,你呢?”我问她。沉默,她没有回答。她用手指了指自己床前的病历卡,“血癌晚期”我不禁语塞,望着眼前美丽的女子,不禁抱怨起老天的不公。

“别灰心,现在医学很发达,血癌也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听说现在可以用骨髓移植,但必须血项吻合,你有兄弟姐妹吗?”

她的眼睛细细地眯了起来,蒙胧的眼神,奇怪地望着窗外。

透过洁白的纱窗,穿过来的阳光温柔地照着她的脸,这是一双非常美丽、冷峻而又奇特的眼睛。

我被她深深地吸引了。

“不知道我能帮你什么忙?”我关心地问。

“哦,不用了,谢谢你!”她把戴在头上的头套取了下来。“你看,我的头上只有几根头发,就像秋后残阳里的玉米秸子孤零零地任风摆动。也许我过不了今年的秋天,我的生命已经快到尽头。”她谈着自己,好像在说别人,一双失神悲哀的眼睛望着我。

“别,别那样失望,只要心诚,石头也会开花。”我在努力搜寻一切可以安慰她的词语,可是却显得那样苍白无力。

她的睫毛很美,不时遮住那双黑黑亮亮的大眼睛,我暗暗感叹,即使她病成了这个样子,却依然如此动人。

这个病房只有我们两个人,闲时两个人一同聊聊天,渐渐地她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我昕,最后她对我说:“难得有人这么耐心地听我诉说。”她喘着气。也许是讲话太多的缘故,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我倒了一杯水递给她,“喝点水吧!”

“谢谢,”她望着我,眼里流露出感激的神情。

“你还是躺下来歇一会儿吧!”我拉住她的手关切地说。

她把手放在眼前摇了摇头,“我只想再和你说说话,你能把我的故事写下来吗?”她从枕头底下取出一本日记递给了我,“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豌豆花抬起头,恳切地说。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的。”

“谢谢!”

初次见到豌豆花,我就觉得好像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仅仅因为她外在的美丽,更因为她的言谈举止都透露着高贵优雅的气质。

第二天一早,我还在沉睡中,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把我惊醒,我睁开。惺忪的眼睛,房间里空无一人,对面病友的床已是空荡荡的了,这么早,她会去了哪里?昨天晚上,她絮絮叨叨地和我说着话,后来我竟听不清她在说什么,睡着了。这么多天来,我从未睡得这样香甜过,也许是白天的药液起了作用。望着走廊里走动忙碌的护士,我惊问:“一号病床的人去了哪里?”

“她呀,走了。”一个护士眼睛都没有抬一下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可是,她还没有康复,怎么就走了呢?”我惊问。

“走了就走了呗,到阎王爷那里去报到了。”护士小姐不耐烦地回答,“像她这种人早一天走也是解脱自己。”

护士小姐交叉着两手站在那里,我看不见口罩下这个女人的脸,但是我的心愤怒得几乎缩成一团,真的很想给她一拳。

“你是怎样的态度对待病人?”我强压住怒火,直视着她,“我向你们医院投诉你!”

“你尽管去好了,也不想想自己的身份,和一个妓女住在一起也好不到哪里去!”她轻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嘟嘟囔囔地出门去了。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妓女,豌豆花怎么会是一个妓女呢?她的举止是多么高贵,像位公主,她绝不是妓女!”我冲护士小姐大吼一声。

“是不是,你问问别人就知道了,我最讨厌这种风骚的女人。”她一边说着,一便“砰”地一声把门关上,扭头走了出去,把剩下的话锁在走廊里。

豌豆花好在有钱,几年里积攒下许多钱,她的葬礼应该很隆重,可是到了最后却走得很是凄凉。对于一具冰冷的尸体,医院不可能再谋到任何好处,因此无需再给一点帮助,人啊,就是这么势利。

我忍住泪水,吃力地扶着床的栏杆站了起来,汗水一滴滴落下,在病房充满来苏水的气味中,我深深地喘息着。

早上八点钟,医院例行检查,隐隐约约昕到几个大夫在谈论着豌豆花,阳光把她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真的像个小丑。我想,人在世上算什么,生命短暂,身外之物恋之何用?这肉身不知何时就将化作一缕烟,虚荣与浮华又有什么意义?人生在世,赤条条地来,而后空手返回,老子不是说过吗?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人总归是要死的,没有人能逃得掉这个结局,只要是生命,结局便只有一个,几十年一转眼就会过去。

例行式的检查过后,大夫们便匆匆地进入别的房间去,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难怪几个主治大夫见到我连句招呼都忘记了打,我的心情简直是糟糕透了,凭着多年的写作经验,我觉得豌豆花的生活经历一定不是很简单,于是想起了昨天她交给我的那本日记,迫不及待地想看看,日记里一定写得很清楚。

“二号病床,准备打点滴。”早晨那个护士推门而入,她走到我的床前,把药液挂到输液架上,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对不起,早上我对你发了很大的脾气,你是作家含笑,对吗?我很喜欢读你的作品。”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讨好地说,“您有什么事就喊我,A区的一些事都由我负责,请问最近您是否有什么新的作品出版?我对您的名字很熟,可是见了面,没有想到你竟然会是这么年轻、漂亮,我们院长一再叮嘱我们对您的一切都要细心照顾……”

她一口气说了许多话,我却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一心一意地想着豌豆花那双忧郁的眼波,我闭上眼睛,感觉世上之人是多么可笑,在这个病态的社会,人人关心的是金钱、地位,只是身份的不同,就可以得到许多人盲目的崇拜和尊敬,否则的话,人们将嗤之以鼻。

已是深秋了,有些树叶已经变红,有些仍然是浓郁的绿,我望着窗外那些颜色不一的树叶,感慨万千。

当最后一滴液输完的时候,已是掌灯时分,值班护士把饭送到我的房间,我却没有一点胃口,一整天都在想着豌豆花,我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和她相处短短的时间,她却这样固执地闯人我的心底,尤其是她那双美丽的眼睛,总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终于我按捺不住,打开她留给我的那本日记,我很想了解她,对于我来说,豌豆花就是一个谜。

日记的扉页写着《红楼梦》里的一首词,隽秀飘逸的钢笔字跃然出现在我的眼前:“陋室空堂,当年芴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人作嫁衣裳。”以前也曾读过曹雪芹的词,《红楼梦》也不只读过一遍,两遍,却从来没有今天这样感到凄楚、悲哀,是啊人生就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真实写照。

“我生下的那天,刚好是初夏,我没有福气被生在医院里,就连家里都不是,母亲正在田里干活,把我生到了豌豆地里,村里人都叫我豌豆花……”我一口气看完她的日记,泪水早已湿透我的衣袖。

这就是豌豆花一个女子的一生的故事。

后来,我从她的日记中了解到她的母亲的住址,于是冒昧地去拜访她。

这个女人因为思念女儿非常憔悴,当我把豌豆花的遗物交给她的时候,她的脸上那种复杂的神情我是真的不忍心再看。

我语无伦次地说着一些不痛不痒的安慰的话,我知道根本就是无济于事。

好久,她才抬起头来对我勉强笑了笑:“谢谢你,豌豆花在她的信中说,她的生命走到了最后的一刻,身边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人在得意的时候,身边朋友会很多的,可是……”叶倩摇了摇头,“总之,你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为的只是把她的遗物送到我的手里,我无以为报,谢谢你!”

“我只是尽了一个做朋友的心而已,换了别人,他也会这么做的。”我说。

“豌豆花实在是个傻女孩,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一个人承担?她还是一个孩子!”叶倩流着泪说。

“她在日记里说,把她的钱都捐给了希望工程小学,如果您知道后,也会感到欣慰的,这也是她为自己不白白来这人世上走一遭做的最后的一点事情。”

“是啊,人都没了,这些身外之物又有何眷恋?”叶倩说。

“您就节哀顺变吧!”我不知如何安慰她。

后来,我又去见了林冬,他比我想象的更加帅气,只是容颜憔悴了一些。当我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他勉强地笑了笑说:既然是豌豆花的意思,我会如实地告诉你我们的—切故事。他的笑容有些无奈。

“谢谢你!”我说。

他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向我说起和豌豆花的那段爱情。

那年和豌豆花在校园偶然相遇,她便固执地闯入了我的心里,但是却一直没有机会接近她,我是一个非常腼腆的人。直到有一天,学校里组织郊游,下了一场雨,冥冥中好像是老天的安排,让我再次遇见她,我才发觉,我的整个心都随着她颤抖起来,回到学校的宿舍,浑身都是软绵绵的,感到由一种空虚的,遥遥无期的憧憬勾起的甜美苦闷,我知道我爱上了她,从见到她的那一刻。

当我想到心中充满愉快,滑稽的丰富的感情时,我差一点笑出声来,我钻到了被子里,快要闭上眼睛了。忽然想起,今天整整一个晚上,总是在想着豌豆花。“这意味着什么?”望着漆黑的夜空,我自问道:“难道我爱上了她?”自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后,很快进入了梦乡。第二天中午,豌豆花跑到我们的宿舍,满脸含羞地来找我,把那天我给她包扎伤口的手绢洗干净还给我,她的眼睛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我知道,她一定是喜欢上了我,她的眼神告诉了我一切,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于是大胆地向她提出邀约。

她曾经满怀纯真的心灵和感情来到我的面前,给我带来她那灿烂的青春,可是我却没有把它紧紧地攥住轻易地弃她而去,使自己失去了幸福的机遇,眼睁睁地看着她那可爱的脸庞在我的面前消失,一想到这些,我简直就要疯了。

我徒然对着风,一再重复它,我踏遍了和豌豆花一起去过的每一片土地,说着无数次没有当着她的面说出的那句话,我想告诉她:“我爱你!”那天晚上,在昏暗的街灯下最后一次见到豌豆花的时候,我身上的魔鬼阻止我说出已到嘴边的心里话,我所抓住的最后希望,豌豆花在我的眼前彻底消失。

大学毕业以后,我分到了现在的剧本创作室,有了那刻骨铭心的爱,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都市恋情》写得很顺利,并被改成了电影剧本,非常成功。我想如果豌豆花看到这部小说,一定会知道我的心。自从分手后,我一直都没有见到豌豆花,后来昕到有关豌豆花一些模糊不清的消息,正是这些消息,才使我下决心到南方走一趟,哪怕是一点小小的希望,我也不会放过。

在我的记忆中,豌豆花是在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中认识的女孩,我承认,我的确为她伤感太久,命运没有给我补偿她的机会。

那时候,我很年轻,在我的身边不乏有年轻貌美的女子对我产生好感,可是我知道,我的爱情已经被豌豆花带走了,没有一双眼睛能代替她那双脉脉含情注视我的眼睛,没有一颗依偎在我胸口的心怀着那样欢乐的,甜蜜的跳动来和我的心相呼应。我一个人度过了凄清冷漠的岁月,一直珍藏着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回忆。来到这里,再次见到豌豆花,她已不再是那个纯真的女孩,但我却不会在意她过去的一切,即使她做了什么,也都是因为我的过失造成的,这一切后果应该由我来承担,只是希望她能够原谅我的过去。她和李思思住在一起,我便接近她,想通过思思和豌豆花重归于好,没有想到她却爱上了我。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魔鬼的化身,在无形之中,我又伤害了一个女子。豌豆花病了以后,我到医院去看她提起这件事,她却笑着说,让过去的一切都过去吧。为了成全我和思思,她偷偷地避开了我们所有的人,准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原来她早就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到了晚期。

林冬懊悔地抓着自己的头发,“老天,我到底做了一些什么?”他大声地叫道。

后来,听人说林冬在豌豆花离开人世的消息公布后,他怀着歉疚的心去了加拿大,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天天气很冷,许永欣刚来到这里不久。天气不好,他没有外出早早地回到居住的地方,这时他只想待在温暖的屋子里,然后有一个漂亮的年轻的女子陪在身边。

“嗨,你好杨子,今天不知道有没有空。”他拿起手机对着话筒说。

“哦,是你呀,你好吗?”那一头传过来一个女子的声音。

“马马虎虎。”他回答。

“天气实在糟糕透了,今天有什么节目?”那一头问。

“我正考虑今天该怎么打发掉寂寞的时问。”

“到我这里来吧!我们一起吃顿晚饭好不好?”

“当然好了,”许永欣回答,“等一等,我去换件衣服马上就到。”于是他飞快的穿好衣裤,穿上皮鞋像一只小蜜蜂飞了出去,和当年一样没有多大的改变。

在这样寒冷的季节里,李玫一家围坐在餐桌上吃着丰盛的晚餐。

“王蕾,快一点吃饭,我们再打一会儿麻将。”她丈夫说,一个风度翩翩具有高贵气质的男青年。

“可是,我不想玩!”她回答。

“难得今天我们大家在一起,你不许扫我们大家的兴。”

李玫说。

她坐在女儿的身边,微笑着。做一个有钱的年轻人的丈母娘她感到很幸福,在女儿刚刚结识他的时候,李玫就调查过了有关女婿的一切情况,包括他的家庭出身。他的父母都是在本市很有威望的人物,对这门亲事她很满意,等儿子的终身大事解决了,她就可以真的享清福了。

夜渐渐来临,沙尘暴席卷了整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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