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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取暖(2)

后来她一回想起那次经历,就会发抖,恐惧。她怕。

在教授听来,这的确是个凄美的故事,他一定会挺身而出。

你说对了,恰恰是这个故事让他爱上了我。王小卉还在微笑。她的笑容分明让我看到了某种诡异和狡黠。他说他要拯救我。他的拯救方式就是婚姻。我们结婚了。他要我走出阴影。你看我现在走出来了吗?我回来的时候,他还鼓励我,不要躲躲藏藏。不要回避和你见面,万一见着了怕什么呢?不过是一层窗户纸,总要捅开的。这不,我们真见面了。

这时,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王小卉瞥了一眼,刚说到他,电话就来了。

喂!是啊,房子的事办妥了。价格嘛,还不是先前说的那样。对。就是。你说的对。以后再也不用来这种鬼地方啦。什么?钱到账啦!我知道,我知道你无所谓。(王小卉抱着手机,在房间里走动,大衣在她的肩头一颤一颤的。)哎,没想到,还真让你说对了。见着了,在大街上。我在水晶宫做头发,一出来就撞见了他。(她一边说话,一边对着我眨眼睛。)没事儿,对,不害怕,一点儿感觉也没有。也不是,不是陌生人,就是一熟人。

样子嘛,这么跟你说吧。威猛,强悍。穿深色服装,理平头,戴墨镜。对,对,和电影有些相像。对,你说得有道理。说不定他就是跟电影学的。这种人没读过书,也只能这样。

(突然压低嗓门,悄声说话)喂,我告诉你,他可能还杀过人呢。不是他说的。别人都这么传。他怎么可能跟我说这个呢?我不会问他。是啊,我不怕。对,你也不用担心。他还说要和我叙叙旧。叙什么旧?什么?你这么想?(吃吃地笑了一通)我当然拒绝他了。我一转身,上了一辆的士。水晶宫。你不记得吗?那地方繁华,的士多的是。

哎,好的,我明天就回。

王小卉放下手机。这对夫妻。他们的对话很有意思。她为什么要把我的形象说成那种样子?实际上我的肚子圆鼓鼓的,就是县城里的一个小商人。她在说假话,当着我的面。但是她欺骗的不是我,而是那个教授。她为什么要这么说?

房间里某种暧昧的意味在变浓。大衣隔一会儿就会从她的肩头滑下,她不得不从背后搂住它。她不停地眨眼睛,嗅鼻头。她的走动也变得焦躁。

我上了一趟洗手间。我本来不是太想上,还是上了。等我出来,她已经钻进了被子。我也钻进去。我知道,这事儿我一定得做。

她的身上混合着几种香味。我估计头发上有一种(她今天做过头发),脸上是另一种,身上还洒过香水。它们混在一起,呛得我晕乎乎的。

除去衣服(大衣、那件红毛衣和保暖内衣),我能看到,并能触摸到她的身体。正如我猜想的那样,她的皮肉在垮塌。到处都有赘肉,褶子。它们松软,疲乏。腰肢圆滚滚的。我看到了一个事实:她在衰老。尽管她拼命掩饰(她通过妆扮、化妆品和服装来掩饰),但她的衰老还是呈现在床上。男人的衰老,是从死了心性开始的。而女人的衰老,则纯粹从身体开始。如此说来,我们两人都已衰老不堪。现在躺在床上的,是两具绝望的身体。

她抚摸着我的手臂。这手臂,挺无力的。软乎,上面没有紧绷绷的肌肉。你杀过人吗?我不是说现在,哪怕是过去也好,在你砍人的时候你杀过吗?

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说。

真希望你杀过人。你要是杀过人该多好啊。可是你不可能杀人,对吧?你这种人怎么可能杀人呢?并不是随便哪些人都能杀人的。王小卉撑着一只胳膊,抬起头来,热切地逼视着我。我估计,你的确没有杀过人,是吧?

你为什么一定要我杀人呢?如果我没有杀人,你就会瞧不起我,是不是?

她倒了下来。脑袋落在枕头上。那是一种颓丧的垂落。你砍砍杀杀的过了那么些年,也到底没有杀出一个名堂来。你还能做些什么呢?她喃喃低语着,声音里充满怜悯。

我浑身抽搐。这个女人,我不懂她的心事。

她的手还在往下滑,最后停在那儿。她握住了它。

那时候强奸我的,就是这东西。对吧?她叹了口气,轻轻捧着。

我软着。喘不过气来,感觉像是闷在水里面。

当时,它就像是一颗钉子。

她在责备我吗?我暗自使劲,想要挺起来。如果可能,我要打她,掐她,死命地撞她。甚至杀死她。她不就是想要这样吗?但是不行,我提不起精神来。关键是我觉得没啥意思。弄什么呀?弄来弄去还不是各想各的,不是一回事。

她爬到我身上来。在那里折腾了好长时间我才顶住了她。我羞于说起这件事。那是一场我们两人之间的挣扎。挣扎!悲惨的挣扎!我只能这么说。

结束后,我是说挣扎结束后,她让我走开。她说,你回去吧,我明天还要坐车。

在我准备走时,她又喊住了我。她的手伸进我的口袋,停留了一会儿,像是放了些东西。

她说,拿着吧,买点酒喝。

出了房门,在宾馆走廊里,借着微弱的灯光,我掏出来看了看,那是钱。她一共给了我二百块钱。两张红纸片,一张一百。

外面天气寒冷。我就像掉进了冰窖,缩成一团。就连我的骨头缝里,也是冷嗖嗖的。她还给我钱。此时我的手在衣袋里正捏着它。妈的,她把我当成什么了?鸭子?我颓丧极了,伤心极了。真想有一辆车开过来轧死我。但是深夜里的街上车辆稀少。它们都像躲避瘟神一样地远远避开我。我看着它们刷刷地从远处开过,只能苦笑。它们就像是一些鱼,欢快地游着。

她把那一次当成了强奸。她真是这么想的吗?或者只是为了讲给别人听?再或者,那真是强奸?那么,这一次呢?这一次算什么?这一次她还会讲给别人听吗?比如教授。我想不会。在她和教授通话的时候,她已经刻意隐瞒了我们在一起的事实。

不管怎么说,我是被打败了。她现在正以胜利者的姿态进入睡眠。她的脸上肯定还挂着笑容。二百块钱,对刚刚卖掉房子的王小卉来说,是非常小的一个数目。明天,她将坐车离开这个“鬼地方”,再也不回来。她会忘掉这里,附带着一块儿忘掉我。

没意思透了。我在空旷的街上往回走。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宾馆?

夜很深。应该是凌晨了吧?街上真冷。快到家门口了,这里是一处僻静的街道。我也只能住在这种地方。路灯在不远处亮着。这时,我看到街边有人正烧着一小堆火。

我走上前去。他点燃的是落叶、枯树枝、塑料、废纸和垃圾。它们燃烧着,发出亮光和火焰。能闻到烟味,和刺鼻的焦臭味,但是暖和。站在火堆旁边,顿时觉得热乎乎的。

这个夜里没有风,火焰直直地燃烧。寒冷的空气。我环顾四周,这处小火堆是唯一的亮点。

烧火的人是个老者。准确地说是个老乞丐。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神里含着冷漠,戒备和敌意。在他身后,(一处台阶)地砖上铺着肮脏的铺盖,那是他睡的地方。一定是他熬不过漫漫长夜,寒冷催逼着他起来以火取暖。

我认识他,这个老乞丐。他好像有六十多岁,或者七十,或者五十。到底多少说不清楚。他是数天前来到这里的。

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那自行车大概是他捡来的,加重型。自行车的后座上,摇摇晃晃地驮着一大堆东西。有铺盖,水壶,铝罐。还挂着一些塑料袋或布袋。现在那铺盖就铺在地上,上面有多处露出了黑色的棉絮。

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他把自行车靠在墙上,就坐在地上吸烟。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只小塑料袋,埋头在里面寻找。那都是他从各处捡来的烟屁股。他翻找了好久,才拿定主意取出一根。不知他要寻找牌子,还是在比较烟屁股的长度。总之,他点上这支烟,舒舒服服地吸了一口。这就是他初来时的情景。我当时无所事事,恰好看到了这一幕。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个有些讲究的乞丐。

没人会注意他。他在我们这里已经呆了好几天。火堆边上,竖着一个塑料水壶。那是被人丢弃的饮料瓶,里面装满液体。还有一张报纸,上面放着一些豆子和花生,它们杂乱地混在一起。我这才发现,原来老头还在喝酒。我闻到了一股酒味。

我离开了火堆。只离开了一小会儿。我从附近捡了一些东西。有枯枝落叶,有一截折断了的木质桌腿,还有一只报废了的自行车轮胎,和几双塑胶鞋底。我把东西哗啦啦丢在地上,然后盘腿坐到老头身边去。我对他笑了笑。

老头眼里的敌意消失了,那里变得温润,他对着我点了点头。

我们好久没说话。后来还是我先开口,我问他是哪里人?

他的口音很杂。他说他也不知道他是哪里人。

这怎么可能呢?一个人连自己的故乡也可以忘掉吗?

老头说他不是故意忘掉的。只不过时间久了,就无意间忘掉了。他大约是从二十五岁起,就开始出来乞讨。他已经乞讨了好几十年。他的志向是讨遍所有的省份。到现在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已走遍了所有的省份?具体走了哪些地方,他都忘记了。让他担心的是,有可能有些地方他去了好几次,另一些地方却根本没去过。

我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还有人有这样的志向。

他说他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证件。他没有姓名,也没有年龄。还在很早的时候,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知道住在哪里。但是,这些东西有害,总是给他带来麻烦。那些年,他经常遭到收容和遣返。后来,一被收容,他就胡乱编一个名字和地址。那地址往往是他从没去过的陌生地方。这样,他就会被遣返到那里。

(说到这儿,老头咧嘴笑了)久而久之,他就忘了自己的家和名字。可惜的是现在再没有人收容和遣返他了。谁也不管他。

老头有些饶舌。他还在喝酒,劝我也喝点。他说喝酒暖身子。

我试着喝了一口。那是一种奇怪的酒。它由各种不同的酒液混合而成。可能是在他乞讨时,无论别人给的什么酒,他都往一个瓶子里面倒。

酒是烈酒。只喝了一口,我的五脏六腑就被点燃了。浓烈怪异的味道,让我只想呕吐。老头给我拈了颗豆子,我嚼了嚼,才要好受些。可是没过多久,我又想喝,就又喝了一口。我和老头就着豆子,递着瓶子一口一口地往下喝。

舌头在打弯,我羡慕老头的生活。我说你带我走吧,我跟你走。

醉话,醉话。你是醉了。

老头说他不知道会死在哪里?但是无所谓。他把一颗豆子扔在火堆里,叭的响了一声。还不是一样,他说,被人放在火里面一烧了事。

再往后,我就不记得了。我好像醉得很沉,我睡着了。

天还不亮,我就被人踢醒了。踢我的人,是我老婆。有人出来做生意,认出是我,就去告诉了她。我老婆一边踢我,一边叉着腰骂。你醉得像条狗,早晚会死在外面的。我发现我睡在一堆灰烬里。熄灭了的灰烬里面,还残留着几丝温暖。抬头看,已经不见了老头,也没有了自行车和铺盖。那个老乞丐,不知他又云游去了哪里?我把手探进衣服口袋,那两百块钱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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