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晃:你知道在国内,如果你们家来了一个外宾,不得了,那还得了?外宾要来了,家里得收拾得干干净净,外宾得请到上座去。而我一到他们家先是分配任务。你来了,遛狗、换猫屎盒、做三明治、带中饭,还有打扫卫生、洗碗。会做饭吗?要是会做饭的话,再做点饭。你就开始觉得自己成民工了,成了他们家的阿姨了。我们那个时候发现自己是小阿姨,还过分殷勤,什么脏什么累就先干什么。天天给人家换猫屎盆什么的,也挺让人家笑话的,人家觉得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一个人,专门找这种又脏又累的活干?专门换猫屎盆换了差不多四五个月之后,突然间反抗了,凭什么天天让我换猫屎盆?我不换了,咱们还是轮流吧。人就一下子顺过来了,融入他们的文化了,然后就不觉得这么累了。
许戈辉:我还是在你的书里面看到,外交部的发言人章启月居然是你的同学。
洪晃:对,她还在我们特别小的时候,就是一个发言人的坯子,特别乖。她是一个特别听话的孩子。我们平常闹,还有出去干什么的话,章启月一般就说:“你们就闹吧,闹到最后肯定要倒霉的。”她永远是我们那里面的一个大姐姐,能管着我们。
许戈辉:其实说老实话,我相信你去上外院附校,包括我那时去上的时候,当时的理想就是成为章启月那样的人,对不对?要到外交部去工作,要做外交官,要做发言人,是吧?
洪晃:对。
爱情与婚姻的起伏
二八少女初长成,走过跌跌撞撞的童年,洪晃会有什么样的青春和爱情呢?
许戈辉: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生活的方式、生活的轨迹改变了?
洪晃:1977年,中学毕业回来后,我基本上就是一个比较不老实的孩子了。我回来之后,跟启月在一个班,她是团委书记,是班干部,而我就成了永远都被人批评的对象。你还记得晚自习吧,就是吃完晚饭,全给关在教室里,让你写作业。我觉得这挺无聊的,就开始讲故事(可能我讲故事的本事就是从那时候练出来的)。全班男女生都在那儿听我讲希区柯克这种恐怖电影的故事,讲得那些小孩尖叫成一团。这事儿后来让班主任知道了。写检查,臭骂一顿。
许戈辉:那个时候你应该是上高中了吧?十几岁?
洪晃:高二,十六。就算挺不三不四的一个女生。当着男女生一块儿讲什么亲嘴之类的事情。
许戈辉:你在美国的时候交过男朋友吗?
洪晃:没有,不敢交。因为那时要是交了的话,估计就得被遣送回来了。
许戈辉:但是在美国,那个年纪的女孩,就应该交男朋友了。
洪晃:对。我那个时候特别喜欢……我们学校有过一次乒乓球比赛,我打了一个第二名,输给了一个黑人小孩。输给了他以后就开始暗恋他。
许戈辉:要是他对你有感觉的话,你就团结亚非拉人民了。
洪晃:对,就是。我估计代表团考虑到我爱上的是一个黑人,也会比较照顾一下,这还是比较革命的一个举动。
认识洪晃的人都说她酷,酷在她风趣率真,酷在她不拘小节,更酷在她面对每一次爱情都保持着情窦初开的温度。
许戈辉:你觉得你是对生活中的这些小节大大咧咧,还是对感情本身就大大咧咧的?
洪晃:我觉得,如果你说对感情这个事大大咧咧,我可能有这一面,我必须承认这是我的一个毛病,因为我不太愿意在感情上下太大功夫。但是,我觉得我交的男朋友,还都是挺好看的,可能我就是忙里偷闲,对这件事情比较重视点。好多人觉得感情是一种付出,你爱他,你就应该付出。我觉得感情应该是一种享受。你爱他,因为你特别想爱他,他也特别爱你,而且这个过程给你带来的是莫大的愉快,而不应该是一种牺牲。我特别怕人家说这是对爱情的考验。我觉得爱情是一个很好的东西,一考验不就给烤煳了吗?烤糊了,就不好玩了,你为什么要考验它呢?你非要把一件很好的事情放在一个很艰难的环境里头,它肯定会崩溃的。
许戈辉:所以你才离了三次婚?
洪晃:对,当然这也不能成为我离三次婚的借口,可能是我对婚姻的看法有问题。在别人看来,结婚不结婚都是特别大的一件事情。首先这个男人该不该当她丈夫,她会很严肃、很认真地去考虑这个问题,这是第一。第二就是说在结婚前结婚后,你的的确确能看出一个女人的变化,结婚前能经常出去玩儿什么的,结婚以后就的的确确收敛了很多,安下心来了。我没这个概念,我跟任何人结婚不结婚,结婚的前一天和第二天的感觉一模一样,这张纸白扯。我永远都不会觉得,就因为我扯了这纸,我得对这个人多负一点责任,我就没这感觉。
还在“文革”期间,12岁的洪晃就被外交部送往纽约,大学三年级嫁给一位法律专业的美国青年。1983年继父乔冠华病重,洪晃携夫回国。
洪晃:1983年那个时候,没有一个正式的邀请是回不来的,除非我们俩结婚。实际上当时我们是因为想给他混一个回中国的签证。我那时候上大三,特别怕回来之后出不去了,所以也觉得他跟我一块儿回去保险一点儿,所以就这么结了婚。
许戈辉:你这个结婚的消息是怎么告诉你父母的?
洪晃:我结完婚就特高兴地给我妈打电话,我说妈没事了,我能回来了。我妈说你别回来,你还是上完大学再回来。我说没事,Andrew跟我一块儿回去,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我妈说那签证什么的怎么办。我说没事,我已经弄好了,我们俩结婚了,就可以一块儿回来了。我妈说什么?你干什么了?我说我结婚了。我妈就半天没说话。
大红门里的一切都似乎过于沉重了,鸿儒、名嫒和才子,到洪晃这一代作为名门叛逆已初见端倪。
洪晃:后来我才知道,这事儿可能毛草了点儿,不算太好。
许戈辉:你那个时候心里对Andrew满意吗?你觉得他是你的“终身伴侣”吗?想过终身伴侣这个词吗?
洪晃:没有,我觉得挺好的,就这么着吧。我不想,在这方面我缺根弦,缺根筋。
许戈辉:一定是12岁到美国把你脑子搞乱了,你说中国的女孩子哪有对婚姻没有幻想的?
洪晃:是,我觉得第一就是我爸我妈的离婚让我觉得家庭不是一个永恒的东西;第二就是在美国的那几年,纽约的那些比较自由主义的感觉,那些嬉皮的感觉,自然会重一点,对家庭真是没概念,所以第一次就这么结了婚,一直到1985年回国。
1985年,洪晃成为德国某金属公司的高级职员,据说她的月薪高达7000美金,而当时中国大部分城市居民的平均月收入不过70块人民币。极大的落差让26岁的洪晃不知身处何处,当她坐着奔驰去跟外商谈判时竟觉得意兴阑珊。恰在此时,她遇到了中国影坛崭露头角的陈凯歌。
许戈辉:到1985年回国,他回来了吗?
洪晃:他也跟我回来了。我那时候在一个外国咨询公司工作,给那些想到中国来发展的国外公司当咨询员,那时候挺可笑的。1985年的时候,我才24岁,什么都不懂,但来的全都是国外最大公司的大头儿,然后我们摇身一变就从大学生成了顾问了,实际上我们就是翻译。
她不算漂亮,但绝对聪明;她不算优雅,但绝对性情。她的魅力源于自信和才情,她被人们称作“名门痞女”。
洪晃:Compatibility(兼容性),就是你们两个人是不是合适。有的时候跟一个人在一起你可能很有激情,但是你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一到生活的细节,你就发现,每一个关口都是错误的,根本没有办法吻合在一起。
许戈辉:按理说第二个丈夫陈凯歌,也是大家最关注的。你们都是中国人,两个人有着很相似的文化背景,还有在艺术上共同的追求爱好,应该说是充满了共同语言。
洪晃:我了解陈凯歌是由于人家推荐我去看《黄土地》。我看完《黄土地》的时候,的的确确是非常震撼,因为那个时候好像才是1985年、1986年,首先从我们成长的时候起,中国的艺术就是社会主义写实,然后在美国看了这么多不管是好莱坞的商业片,还是欧洲的片子之后,你就特别觉得不给气儿,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拍一点好的艺术片?我看了《黄土地》之后,就觉得太棒了,完全像一首诗!
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友谊宾馆,我们在苏园租了一个房子。当时凯歌正在制作《大阅兵》的后期,我们就认识了。认识了之后,陈凯歌就去拍《孩子王》了。他拍《孩子王》的时候,Andrew还去外景地瞄了一眼,我曾经有过一张照片是陈凯歌跟Andrew一块儿在《孩子王》的外景地搭着肩膀、搂着后脊梁一块儿照的,特亲热。原来我还看到过,这倒挺有纪念意义的,但是后来就找不着了。回来之后,我和Andrew就吵翻了,然后Andrew就走了。
许戈辉:你和Andrew吵翻和陈凯歌有关系吗?
洪晃:没有,一点关系都没有。
许戈辉:那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爱上凯歌了呢?
洪晃:我有两个困惑,一个困惑是我回到中国来,嫁了一个外国人,在一个外国公司工作,我还没有一个回到家的感觉,我觉得怎么在中国我成了一个老外了?我周围所有的人,从客户到同事全都是外国人,然后我就觉得我跟中国人的隔阂特别大,我对这个感觉特别不舒服。第二个,我的物质生活已经有保障了,然后我就开始琢磨这种工作是我要干的吗?我一辈子都要给人家当咨询了吗?把外商全引到中国来做合资企业,我终生就干这个了?我就靠这个挣钱了?我是特别想发财吗?相比之下,《黄土地》对我来讲更重要,陈凯歌对我来讲也更重要,就是因为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好,才头一次让我接了地气,这个的的确确是他给我的。跟他好的这个过程,让我真正地回到中国来,在中国文化中间重新找到了我自己的位置。另外,就是那个时候对艺术有那种特别的感觉,搞艺术的,为艺术献身,哇,太高尚了,太伟大了。这个金钱,金钱是多么肮脏的东西,而艺术高尚到这样。就有这样的感觉,那时候年轻,26岁,挣了点儿钱,觉得生活空虚,死活要跟艺术沾点边儿,有这种原因。
许戈辉:那要用我们比较通俗的话说,那时候算不算你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