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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之一 国舅

一名黑衣人跪在坚硬的大理石地上,身子不停地发抖,而在他面前则站着一名儒雅文人,文人手持摺扇、背身而立、一手斜放於後腰上、一手则轻挥玉扇,一派悠然的模样,让人以为他不是身处在大堂之上,而是身在桃花嫣然的春色之中。

反观黑衣人的动静,让人感到不解,这大堂之上只有他们二人,而黑衣人身上贲起的肌肉,让人料想他一定精於武艺,可是这样一个汉子,此时却全身颤抖地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两者相较之下,让人对这个一身散发儒雅气息的文人身份起了疑心。

「死了吗?」忽然乍起的声音打破了大堂上的宁静氛围。

「是!」

「可有人查觉?」声音又问道。

「没有。」

「是麽?」声音此时带了一分冷意。

「是……是……」大汉身下的大理石板上多了一滴水珠。

「那你为何发抖、又为何满头大汗?」声音再问。

「这……」大汉以为在这样未点烛火的大堂之上,文人又背对他而立,不可能知道他的情景,可是他却彷佛亲见一般,他霎时无言以对。

「连点小事都办不好,留你何用。」话语一落,手上摺扇一动,大汉人头已落地,颈上却没有一丝血珠喷出,而大汉的神情正凝结在欲开口辩解之时,原本看似无人影的大堂之上,忽然窜出二条暗影,将大汉的屍体带走。

文人将摺扇收起,将收起的扇子往手上一拍,『啪』的一声响起,随着扇声一道暗影落在原先大汉跪立的地上,文人向暗影问:「有动静吗?」

「他们放弃杀手,而改查地产与十年来各方势力的变化。」

「喔~没想到他开窍了。」文人语气中竟有一丝赞赏。「查到什麽了吗?」

「还没,不过这只是早晚的事情,主人,我们可要先下手为强?」暗影道。

「不,如果现在我们动手了,只会便宜了其他人,更何况东西没到手,怎麽可以让他们断了气,再看看情势,还有叫那些人将房产送人或是毁了,货物的情形怎麽样?」

「一切正常,可那个人又出现了。」暗影说。

「找出那个人的身份,还有活抓他,我要知道他背後之人。」文人言道。

暗影应声之後便消失了,而大堂之上文人依然挥扇、独立、沉思,就好像他已站在那里一辈子似的,整个大堂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门口有只小麻雀好奇地探了进来,它蹦蹦跳跳地朝向文人的方向前进,丝毫未曾查觉这房子的异样。

文人转身将小麻雀抓了起来,此时摺扇放置於一旁的茶几上,文人一根手指轻抚小麻雀的头,小麻雀舒服地闭上了眼睛,喉间咕哝咕哝作声,任何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认为这是多麽和谐的一幅画,但文人的手愈收愈紧,小麻雀开始感受到压力,咕哝声变成困难的喘息声,不久後,只听见一声短促尖锐的鸟鸣,一切又重归寂静。

文人手上的小麻雀已失去了生命,静静地就像睡着了一样,文人依然抚着雀儿的头,嘴上淡淡的笑容让人误以为他是个爱鸟之士,可是他眼中的神采却让人感到莫名的冷意,那双眼睛里没有温暖,只有无尽的黑暗,他是嗜血的恶魔,尽管手上不沾一丝血腥,可是他的心田却是用鲜血浇灌而成,一阵风吹起地上的落叶,好似在为逝去的生命惋息。

「大鹰,陪我出去,不然我就自己出去。」大门被人无情地踹开,余音缭绕在轩辕鹰的耳中,来人正是左手负伤的庄孟雨,只见她一手还吊着布条,可是她却大刺刺地将手放在他的肩上,这些日子的相处下来,让他明白了这名女子的习性,她喜动不喜静,喜草不喜花,没有千金小姐的娇气,却有草原汉子的爽朗。

「你手伤未癒。」他看向她放在肩上的手,那是他造成的。

「是手受伤不是脚受伤,我成天不是吃就是睡,而你们三人忙着调查血案,这个房子我都已经看过了,除了房子大了一点,根本没有什麽值得探访的东西,所以我觉得是时候出门透透气。」

「没空!」

「这样啊,那我自己出去,放心,我会带小绿一道出门。」

「不准!」

「你不能像关犯人一样把我关起来,这样我会闷出病来的,就算我是仇人的女儿,这杀人的是我爹,而他也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如今他也付出了生命,而我已经为你们指出了一条明路,这於情於理你都应该放我离开,我如今早就没有利用价值了,否则这幕後之人岂会留我活口。」

庄孟雨没说出口的是,她想去寻找那二个想活埋她的人,是什麽样的理由让王家小姐非得送命不可,而王家小姐又是如何遇上他们的,她想要知道答案,小绿提过的路线她想再走一回试试,说不定可以碰上,不过这件事她当然不会向面前的大笨鹰说。

「这不是理由,你真正的目的是什麽?」一个能那样精辟分析的人,怎麽可能因为太无聊这个原因而要出门,这一定不是她真正的理由,

「大老鹰,你不要太过份,我是有人权的,而且你和我基本上没有关系,我的目的是什麽也用不着向你报备,如果你怕我向敌人通风报信,那你就跟我出去,还是你没本事可以看得住我!」请求不成改激将,其实原本她对这名男子是有些恐惧的,因为手伤仍在,她至今还忘不了那天他怒极的神情。

不过她也知道那是他气极了,自从她手受伤了之後,可以看出他愧疚的样子,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最起码对她的敌意没有之前那样深,大概是查到什麽了吧,基本上说起来他这个人还不错,她心想要不是因为血仇之故,他也不会变成这样,如今想起来,她可真怀念以前的生活,虽然那时会抱怨日子太无聊,可是不太可能被活埋和绑架,顶多就是被老师训个几句罢了。

正当她一人暇想之际,她手下的男子有了动作,「走吧!」轩辕鹰放下手中的资料,反正他也看得差不多了,而且他知道如果不依她的意,接下来他的耳根子绝对不会清静。

庄孟雨没想到他一口就答应了,她原本以为还要再费一番唇舌,看来是他自己也有事要打听,不然哪有这麽容易,反正她到时候可以甩开他办自己的事,重点是她总算可以出门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一片热闹景致,应该是这样才对,可是呈现在庄孟雨眼中的却不是这样的情景,街上每个人都站立两侧,就连正在吃东西的人也放下了手上的竹箸,现在是大官出巡还是皇族路过,有需要这麽夸张吗,不过是和他们一样是个有血有肉、会老会死的人,弄得好像天神下凡一样。

她丝毫不理会跪了一地的人,她还是依旧逛着小摊贩,看到喜欢的就买,让跟在她身後的男人付钱,而他不知是因为折断了她的手感到抱歉,还是因为她提供线索而感到谢意,反正他就像是个自动提款机。

再说庄孟雨所买的东西都是小物品,他们前後逛下来的花费居然不到二吊钱,女孩子喜欢的胭脂水粉、玉镯金钗没看到她买半样,反而是各类小点心和小玩意买了不少,甚至还买了一些奇怪的书籍。

远方传来铜锣的声音,那是示意路人让道的警示,此时就连闲逛的庄孟雨也感到这紧张的气氛了,她向小贩问了声,是何人要经过,小贩说那是当今圣上的国舅爷,他的妹妹就是目前正得圣上欢心的丽妃,庄孟雨也不管这麽多,她依然故我,而轩辕鹰根本就不把这些看在眼里。

理论上而言,草原民族的习性和庄孟雨有部份雷同,草原民族敬天、敬地、敬神、敬自然,就连世上万物他们都尊敬,他们认为人能活在这世上,是因为天地神明的护佑,而万物就和他们一样是自然的一部份,虽然部落里也有所谓的阶级身份,可是草原部落认可的是个人的实力,在自然界生存下来的实力,这样的人才会被部落尊崇。

庄孟雨就更不用说了,她的眼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阶级之分,只有合得来和合不来之分,世上的人只分成二种,一种是朋友、一种是陌生人,朋友当然不用跪,而陌生人的话,连认识都算不上为什麽要跪,所以整条大街上就他们二个无视於铜锣的警示。

一顶大轿让八名大汉抬着,前後各有十来个人开道和殿後,这就是国舅爷的派头,庄孟雨深感这天朝的威力,看着路边跪倒的人群之中,有病痛的妇人、有忍受饥饿的幼童,更有行动不便的老者,可是坐在轿中的人享尽荣华,这近如咫尺的距离,却有着天堂和地狱般的差别人生。

可这话也不太公平,因为轿中之人和轿外之人的苦是不同的,位高权重之人就一定幸福吗,衣杉褴褛之人必定不幸吗,这些想法在她脑海中瞬间滑过,这些问题其实都没有答案,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方才明白中间的苦与乐,她的思想被一声哭喊给打断了,那是一名妇人,她跪在轿子前,双手捧上一张染血的纸张,看得出来是状纸。

十来根长枪指着这名妇人,眼看妇人就要命丧枪下了,轿中人忽然发话,这让妇人暂时保住了命,随後有位看起来像是总管的人将状纸呈进轿中,过了片刻,轿中人走出轿中,只见一名玉树临风的男子立於众人眼前,庄孟雨心想难怪其妹深得圣上恩宠,这兄长就这般模样了,妹妹能差到哪里去。

不只是庄孟雨惊艳,大街上的路人同样赞叹,丽妃是没见过,不过听说她雪肤冰肌、体态婀娜、眼若点漆、唇若绦红、眉似远山,尤其是她的舞姿更是让人称道,据说圣上就是因为见了她的舞蹈,才将她迎进宫并封了妃,其封号为丽,意在其丽质天生、妩媚动人。

而今虽见不到丽妃,可是这丽妃的兄长生得这样俊俏,想来那丽妃的艳名并非虚传,国舅爷面如冠玉的脸上毫无笑颜,他一脸严肃地看着眼前跪着的妇人,手上还拿着那张染血的状纸,他扶起妇人轻声安慰,并向总管交待了几声,随後便走回轿中。

在他转身之际,看到了轩辕二人,原因无他,当所有的人都矮了半截的时候,那麽正常身高的人自然就突显出来了,他的目光对上了他们二人。

一般而言,平常的老百姓基於身份之故,不敢与之对视,可是这男女二人都没那层观念,所以彼此相视了一会儿,而庄孟雨眼看没戏可欣赏了,於是撞了轩辕一下,转身便走,就好像才刚看完一场惊心动魄的电影,二人离去的同时,国舅爷眼中射出异样的光彩,那是不解与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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