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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旧恨新仇,荒野暴骨谁人收

你们发生了什么,

还是你欠她什么,

有什么舍不得?

——王菲《打错了》

1

王菁十四岁的时候,王木匠为她打造一堆精美的嫁妆,然后风风光光地嫁到秋水镇上卖炊饼的小儿子。而我在十四岁的时候,叔叔送给我一把剑,一下子把我推到风口浪尖之上。正如叔叔说的,我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姑娘,而江湖依然混乱着。

下山的那一天,叔叔从院子里挖出一口大木箱子,里面藏着一把寂寞了十二年的剑,叔叔把它送给了我。我看着这把长五尺五寸的青铜巨剑,墨玉般的剑鞘压满了滚雷纹,剑柄上阴有看不懂的铭文。我想它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一定值很多银子吧。叔叔告诉我,这把就是爹爹的轩辕剑,用上百人的性命换来的。巨剑猛然间变得沉重了,从我手中跌落,入地半尺。

“这是你爹爹的佩剑,既然他不在了,你便是它的新主人,带上它好好地活下去,告诉那些曾经企图夺剑的人:英雄之血没有断绝。”

叔叔的话如天空般空旷,雾霭般飘忽响在我的耳边,但我该去哪儿啊?爹爹失踪了,蓝鲸帮跨掉了,娘亲死在了雁返湖,对,去雁返湖。不知江湖传言是不是真的,或者不知我娘的尸骨是被枭鸟吃光了,还是寂寞地埋在大地之下,化做一抔黄土?不管有什么意外的结局,总应该去一趟的,就是没有什么线索,我也会心安理得,至少我去过。

我背着青铜巨剑,走到翠霞峰脚下,决定去和王菁道个别,免得被别人认为我不辞而别是很不礼貌。

“小菁。”我热泪盈眶地跑过去,不顾她那满脸疑问的表情,紧紧地把她揽在怀里。谁知这小丫头对我连打带踢,还扯着嗓门喊救命。我想虽然身上背了把巨剑,但我又不杀你,你用得着怕成这样吗?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只见王木匠提着刚削好的椅子腿从后院冲过来,随着一声“大胆淫贼”之后便举起椅子腿朝我头上招呼。我这才明白过来,叔叔说以男儿之身容易闯荡江湖。我一身男妆打扮,难怪小菁如此反应了。我看到快要落在脑袋上的椅子腿,连忙喊了句王叔叔,等他发现是我,不由得松了口气,便又拿着椅子腿回去干活了。王菁红着脸蛋抹泪花,粉粉的小拳头雨点落在我的肩头,有把呜呜地把小脸埋在我的怀里,撒娇道:“姐姐坏死了,老是寻我开心。”

我笑了笑,疼爱地抚着她柔顺的秀发。

“姐姐背后的长包袱是什么?要出远门吗?”

我看着她破涕而笑的脸庞,伸手抹去她眼角的泪痕:“是一把剑,姐姐拿与你看。”

王菁双手抱住了巨剑,俏皮道:“它好沉哦。”然后试着拔出它,结果仍是纹丝不动。我告诉她,听叔叔说只有当英雄才能使它出鞘。

“很远吗?”她问。

我说:“很远很远,不过我回来看你的。”

这是我和王菁的最后一面,在我剩余的短暂又漫长的七年生命里,却始终没有兑现这个最天真纯洁的诺言。

2

叔叔送行时告诉我,他会在每月的第一天在钱庄给我存寄生活费。我说怎么小说里的主人公除了是老叫化子之外,经常大吃大喝,衣物首饰大买特买,从来不缺钱花,原来有人暗中资助啊。我兴冲冲的来到秋水镇的钱庄,钱庄的马掌柜我是认识的。一个纤细颀长的身子,上面生着个马面,枣核似的小眼睛镶嵌在白皙皙的马脸上,两撇八字胡不安分的弯向一边。马掌柜显然一眼便认出了我,出言相戏道:“哎哟,琴家的公子哥今天打扮得像个小姑娘。”

我吐了吐舌头,两步跳到他的面前,看着柜台上写着密密麻麻的绳头小字的薄子,说:“马叔叔帮我查一下我叔叔这个月给我存多少银子。”

马掌柜诡诈地笑着,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我快要累死了。不过,你喊我声干爹,嗯,就喊干爹,没准我一高兴,也许会帮你查一下的。”我大叫着倔马死马,那马头往旁边一歪,那就爱莫能助了。

我从柜台上顺手抓了一本陈旧发黄的薄子,然后顽皮地跳到了供来人闲聊的桌几上。那马脸马上像施了粉,又白一层,慌慌张张的丢了魂似的,直呼:“我的姑奶奶呀,你就别闹了,别拿我的老命开玩笑好不好?”

我看着下面哭丧着脸的马掌柜,得意道:“谁让你每次都把它们摆到桌子上呢?快点帮我查,不然我把它们一张一张撕下来烤火。”

马掌柜不敢有违,静下心来在另一厚厚的薄子里查了老半天,朗声念道:“翠霞峰琴家女悠十两银子零五个半铜文。”

我马上高兴不起来了,只有十两银子,这不明显要我去抢劫啊,还没有小时候给我的零花钱多呢。再说现在物价大涨,一个月肯定饿死,我大叫道:“怎么那么少?你是不是看错了?”

马掌柜无奈地双手一摊:“就那么多了。”

“大胆贼女,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民财。”这个意外的声音吓了我一跳。不过,那人眼光挺毒的,竟然一眼看出我是女扮男妆。我转头看去,只见一个面冠如玉的少年倚于门旁,标制的脸蛋绝不输于任何女子。妖冶的容颜突地生出花来,那是一种纯粹的大男孩得意的坏笑,华丽的锦白缎袍随风吹起,活脱脱的一个富家公子哥儿模样。我望着这个始终都是笑脸迷人的少年,一股莫名其妙的冲动涌上心头,我抛下手中的账薄,唤了声金龟子。

他愣了一下,又笑着问:“什么?”

“你不认识我了吗,金龟子?”我跳下桌几,连蹦带跳地停在他的面前,只有一尺的距离,能嗅到彼此如兰的气息。他看着我摇头又点头:“很漂亮,我们真的认识吗?”

我突然指着他大笑起来,直到笑弯了腰,流出了眼泪。他弯腰凑过头来,像是安慰一个受伤的小孩子:“不要这样好不好,你到底是哭还是笑啊?”

我噌地一下蹿起来,一把拧住了他的耳朵,大声叫嚷道:“好你个金龟子,有了钱穿了新衣服就装做不认识人家,亏得人家八年来还对你念念不忘,天天想着你呢。”

那少年痛得哇哇大叫,像头负伤的小兽:“哎哟,放手,放手啦,很痛的…也许与姑娘确实有过一面之缘,在下愚笨地没有记住姑娘的尊容,还承姑娘不弃,留下芳名,容在下想上一想。”

这时马掌柜整理好了帐银,不待我亲口相告,便得意的坏笑道:“她叫琴悠,家住翠霞峰脚下,无父无母,孤苦可怜,家中仅有一老叔相依为命,这丫头却生得一副好模样,就是脾气差了些。公子若想提亲什么的,尽管找我老马好了,我和他叔叔很熟的…”话音未落,我的一只小花鞋飞到了他的脸上。

那少年终于从我手中挣脱,捂着赤红的耳朵咬牙道:“好狠心的丫头!”后来我才知道,他并不是八年前捉去年金龟子的傻呼呼的少年,那个人也许还呆在千岛湖陪他师父钓鱼呢。

3

我们不知不觉的已经来到了宜牛街,一路说笑犹如熟识多年的老朋友。我称他为小白,因为他的衣服是白色的。每当我问起他的名字时,他总是故作惊讶,然后四处乱瞅,好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马掌柜也对我的话充耳不闻,手执旱烟嗒吧嗒吧的抽,我只好叫他小白了。

他说:“你也可以喊我白哥哥啊。”然后捂着耳朵轻巧地跳开了。

我白他一眼说:“你怕什么,我又不拧你耳朵,我以前在家时养过一条狗,雪白雪白的,我唤他小白,挺适合你的。”

小白闻言立刻竖眉,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见势不妙拔腿开遛,结果绕着秋水镇跑了大半圈。四下一望,赫然出了镇子,迁陌的道路在茂盛的杂草中隐去了。我累得气喘如牛,问他为什么不追了。他心定神闲呼吸均匀,就连额头也没有一丝汗渍。他半是认真半是戏谑的回答:“再跑下去,你会累死的。”

我看了他半天,然后对此表示同意,说:“小白,我饿了,给我买吃的。”

小白“哦”一声转身便走,大约一刻钟后又两手空空的回来了,问:“为什么是我买给你,你又不是没有钱?”

我怪叫道:“人家是标准的良家少女,谁叫不分青红皂白骂我贼女呢,这是你对我人格的侮辱,我的大好光辉形象都让你给毁了。本来定要你赔钱的,不过看你人还不错,又那么听话,管我几天的吃住就算了吧。”

小白指着我气得险些说不出话来:“我…我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怎么能随便乱花,再说我好不容易才跑出来,总得让我舒舒服服的游玩一番。”

我兴冲冲地凑过去:“哪里有好玩的?带我去玩吧。”

“去欢乐坊听戏,去碧水塘看才船…还有很多呢。”他一一说了,熟悉得犹如自家的后院。

我小时候在清水河里长大的,什么船没见过,一点也不好看,便说:“去听戏吧,以前叔叔都是偷偷地跑下山,也不带上我。”

小白打量了我说:“你穿这算什么,不男不女的像个人妖。”强烈建议我换成女装。

前日下过了雨,积水尚未干去,于是我把包裹里的淡绿衫子换上,照着水面匆匆补了妆。水中赫赫出现一个美丽的女孩,女孩的头顶是青蓝的天空。也不是我自夸,我娘是江湖第一美女,我再怎么不济也有几分姿色吧。

我跳出草丛,发现小白的眼直勾勾地看着我,眨都不眨一下,我故作娇柔,然后闪电般的拧住了他的耳朵:“喂,臭小子小白,你看什么!你这样盯着人家看是很不理貌的,你知不知道?”

小白低声哼哼:“你动不动就拧人家耳朵很有礼貌。”

我怒道:“你说什么?大声一点,我听不到!”拧住耳朵的手不断加力,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说,我想。

小白猛然间爆发出霹雳般的吼声:“我说,你脚下有条蛇。”

我被毒虫咬怕了,一听到那种长条状冰凉的软体动物,恐惧就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滚滚的涌了出来。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身子向后飞去,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我从小到大向后跳地最远最高的一次。

小白看着我的狼狈样笑得就差在地打滚了。他在骗我,我狼狈地从杂草中爬起来,再次对他施暴。

4

我俩一路打闹着到了分水街,马上吸引道路两旁无数人的眼球,毕竟在这破小的秋水镇上同时出现一对金童玉女比耗子捉猫还要少见。

秋水镇上最多的就是大侠,放眼看去,茶楼里戴斗蓬的汉子,楼阴里抱刀的壮汉,还有不知因何事在暗街里动刀子的大侠们。叔叔曾经告诉我:这些人只是一些佃户樵夫罢了,偶尔装扮成大侠的模样一是兑现自己儿童没有实现的愿望,二是纯属摆姿势作秀耍威风的。真正的武林高手那些大侠们是极为内敛的,从外表看来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下等人,藏得极身,如深不见底的枯井。

我是不同意叔叔的观点的,照他的意思说,街道上弱不禁风的豆腐西施,粗声叫卖的包子老汉,甚至连点头哈腰的店小二,岂不都成了盖世英侠?街心的人突然多了起来,狭促的街面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了。前面的说戏好像开演了,嘈杂的马车声、吆喝声中,隐约间应和着沉闷的皮鼓声。我拉着小白拼命地往前挤,前面的人群自觉的分向两边。

突然地面开阔了起来,这是一片空旷广场,估计就是专门为江湖艺人提供演武、唱戏的地方。戏台的四周围满了衣服首饰的地摊,地摊之外是为江湖游侠或在外行商的商贾提供食宿的地方。一股浓郁香味飘来,勾起了我的食欲。我对小白说:“我饿了,给我钱。”

小白极不情愿地掏出绣有碧叶红花的荷包,他想给我几个铜子让我去买包子,可荷包系死了,他解好几次也没能成功。我顺势劈手夺来,然后再塞给他五个半铜子,一个矮身已经挤了出去。

小白气极败坏的说:“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是我的全部财产啊。”

“怕什么,我又不是不会来。”我完全不看不看小白的脸色,直奔小吃鸡腿去了。

小白攒了几个月的银子一下子变成了五个半铜子,不知道他站在原地化石多久,等我买好鸡腿回去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我以为只是有事出去一会儿,等会便自动来找我,就算不找我也会找他的钱包。可我吃完鸡腿又喝了份豆腐脑,他还是没有回来。

他会不会迷路了,我想。

我只好向身边的胖大叔打听一下,谁知我刚叫声大叔,那胖子火冒三丈,对我吼道:“什么大叔?我是赫赫威名的地行龙包…”他浊眼一亮,发现是一个貌美的小姑娘,语气骤然由冰化水般地温柔起来,说:“别大叔大叔了,喊我包大哥吧。”

只见一个白面团似的大脸,鼻空朝天,像是猪头,我一看就知道是一没用的浓包,但有事求于人,不能没有礼貌,我们的低声询问:“包…大哥,我的朋友去哪呢?”

包胖子眼睛轱辘一转,接着猥亵的笑:“那个白衣公子吗?他艳福不浅,被两个小美人迷住了,不直去哪里快活去了。”

我想,男人真没有好动西了,看到人家漂亮就死皮赖脸地讨好,金絮其外,败絮其中,像小白这样的英俊少年也不免于俗套。不过荷包沉甸甸的,少说有四五十两银子呢,既然你不守信誉跟着人家小姑娘跑,这银子就当是赔我的损失吧。

戏中没有对白,只有铁革兵器的交接声,我个子小,在人影隙中,又看不太清楚,朦朦胧胧只见一个蓝衣的花脸手执阔口大刀在人群中杀进杀出。包胖子看出了我的无知,便趁机卖弄,以示渊博,说那蓝衣的花脸,是个大英雄,他臂力过人,一柄五十四斤的大砍刀抡起来像风车似的,有万夫不当之勇,可惜,还是力竭战了死。

我听着如此熟悉,却偏偏又想不起来,让那包胖子细细说来。包胖子见我爱听,顿时精神抖擞,非请我去茶楼喝茶。茶的伙计欢快地端来两杯粗茶,茶水里漂了几片暗青色的叶子。包胖子肥胖的身躯挤满了狭小的我靠背椅,马上面露痛苦状,低声咒骂了几句,又端起茶杯仔细地品尝起来,却把戏中的故事抛之脑后。

我等得急了,透过纸窗看那遥远的戏台,台上的人渺小得如几个小黑点,蚂蚁般的爬来爬去,再看那包胖子,嵌入坐椅中假寐。莫非想要油水,我想。用银子买消息早已成为一种商业,如果你的消息值钱的话,几百两黄金也有人愿意出的。我从衣囊里摸出二两银子,不轻不重地扣在桌子上。

包胖子睁眼一瞄,一面满脸堆笑地说:姑娘真是洒脱人。一面伸手去拿桌子上的银子。我却一把按住银锭,盯住他的双眼道:“看你的消息值不值这个价。”

5

包胖子将剩下的茶水一饮而尽,粗鲁地吐出几片叶子,说:“这场戏是描述十二年前的一个家族的衰败和一场武林浩劫。前几年武林新盟主和各大门派强烈反对此戏拍演,甚至不惜顾下杀手。而江湖艺人和江湖游侠为了生存,与暗中势力相斗了很多年,直到江湖中出现一个叫黎歌的英雄,再厉害的杀手,再精妙的暗杀术也不能凑效。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杀手们入戏必须摒除他在江湖中的身份和地位,并且玄衣裹身,黑巾蒙面。

此戏名为《风云演义》,上上下下分为四出:雁返湖舍生托孤,蓝盟主力战群雄,长生右使不归路,江北琴家恨灭族。”

我闻言一震,原来江湖艺人把我们琴家的灾难制成了演义,恐怕早已天下皆知了吧,只有我这个傻丫头还蒙在鼓里,到处捉鸟摸鱼快活地玩了八年。包胖子忽然瞥见我眼角的泪珠,急切地问:“姑娘没事吧?”

我没有看他,摇指着窗外的戏台道:“那个人可是前武林盟主蓝鲸帮帮主蓝大鲸?”

包胖子大咧咧地回答:“可不是吗?也只有像蓝盟主那样的英雄才配得上五十四斤的大砍刀。”

“江北琴家家主是不是一个叫琴臻的人?”我低着头,看着茶杯里的水面微微晃动。其实当时我什么也没有看,空洞的眼神只是朝着一个方向,散乱的没有任何焦点。

包胖子极为惋惜的叹了口气:“是啊,江北琴家并非名门望族,却是资力最为雄厚的商贾,他的资产,据说能买下半个邺江城。家主是个文弱的书生才子,单名一个臻字。但八年前因江渚琴家的轩辕剑落的家破人亡。有人说琴臻扑向了大火,与偌大的琴府一同化为灰烬,也有人说他化名逃到了外地,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而琴家百万存银也在那一夜灰飞烟灭了。”

我本来极力忍住眼泪,却还扑嗒扑嗒地落了下来。谁知像包胖子这样贪财的浓包也能讲出催人泪下的字眼伤感的故事。我的眼泪也不再吝啬了,哗哗地往下淌,止都止不住。包胖子显然不相信自己的拙嘴说的那么感人,马上警惕地避开我,声音也抖了起来:“记得当年江北琴家仅一幼女幸免于难,姑娘可知其下落?”

我长吁了口气,低声道:“就是我。”

“啊”的一声惨叫,包胖子连着背椅翻了过去,又慌乱地爬起来,碰了两次头才找到门口在哪,连滚带爬地逃开了,边逃边喊着“红衣魔女”。红衣魔女?这是说我吗?我想不明白,依旧端坐在靠背椅上,左手轻轻地摩挲着二两银子印痕。

所有的目光都投了过来,我感到了杀气,而且是浓厚杀气。后来我见到染满鲜血的红衣魔女时,才忽地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6

“与人对决,最重要的不是高明的剑术和深厚的内功。”骑着剑齿虎的老头子对我说。

“那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是杀气。”老人肯定地说,“制造杀气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说剑出鞘三寸,弓搭箭虚引,手指弯成鹰钩,最厉害的却是一种眼神,冰冷如同坠入冰喾的眼神,只用一眼,滔天的杀意喷薄而出,便会击溃任何人的意识。这才是对决胜负的所在。”

老人锐利的眼神压迫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若别人同你一样的动作一样的眼神呢?”我艰难地抬起头,对视的刹那,我觉得自己像面对雄鹰的野兔,没有任何抵抗能力。

“那就当他不存在,该做什么做什么,动作要从容悠闲,眼神更不能出现一丝慌乱。死寂般的对峙之后,他终会率先沉不住气,败下阵来的。”老人谈笑着,看上去无比和蔼慈祥。

那个爱骑剑齿虎的老头子浮现在我的脑海,我努力镇定着,心里却打着小鼓。我悠闲地取下背后的青铜巨剑,从容地打开包裹,如一层层地剥开含苞未放的荷。墨玉般的剑鞘闪着亮光映入众人的眼帘,繁复的滚雷纹一直赶至鞘尾才猛然刹住,像是荡漾四散的层层水波。

一人长舒了口气:“她不是红衣魔女,这把巨剑不下二十五斤,而红衣魔女的剑术重在轻灵飘逸,她的剑是一把只有两并指的绕指柔,挥洒起来更加流畅自由了。若负此剑,她的得意轻功御风术还能施展开来吗?”

众人的神色缓和了下来,不住地点头。忽然又有一人惊叫:“观此剑鞘明明是上古名剑轩辕,但青铜剑柄似乎又不太像。”

众人又惊呼着看向横放在茶桌上的轩辕剑,我松开剑柄叹道:“多有杀戮。”

我起身走到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如果不仔细来看,还以为那是一堆破衣物呢。

“老先生的箜篌可借小女一用?”我朝着半卧在屋角的瞽目艺人恭敬地弯下身子,温润的嗓音掷地有声。

他睁着发白的瞽目寻找声源,混混沌沌的瞳孔里没有任何东西。猛然间手中一沉,已是多了一物。我看着古朴古香的老箜篌,暗红色的琴身像是沉声的紫樘木,光滑溜顺,映着茶楼外的光,显然用得久了,琴尾处刻有篆体落款。

我整了整衣衫,朗声说道:“人生百年在世,终思一个武字,世间纵有奇巧绝技,不见者憾终生也。我曾闻有飞剑诀杀人于不意,七杀音杀人于无形,御风术行止于无踪。诸位英雄可曾见识过七杀音的威力?”

我忽地手指乍弹,声音凄厉洪亮,干石裂云,直上云霄,接着吟道:“杀由心生,意有心动,心之所往,意之所向…”

只听“扑通”一声,众人惊慌四顾,不知是哪个倒霉鬼拔了头注,看了大半天才发现瞽目艺人轰然倒地。

一个满脸胡腮的大汉大笑起来:“想不到七杀音尚有传人在世,想必姑娘便是琴大侠的遗孤吧。当年我与琴大侠交好,那才是威风八面,后来他不在了…”那汉子笑着笑着突然哭了起来,“琴姑娘一定受了很多苦吧,终于老天开了眼,让琴大侠有了传人…我真的好高兴…不过你能放过他们吗?都是些无辜的贩夫走卒,家中还有妻儿老母翘首以待。我丁延炜孜身一人无牵无挂。”说着,拔刀割向自己的喉咙,一挫一拉,血脉尽断。

我皱了皱眉头,怎地这人如此胆小,我若再不收手恐怕又要血溅茶楼了,被巡街使抓到怕是要进牢房的,便一桌子:“罢了,罢了。”

我依然不紧不慢地整理包裹,又从容地在众人惧怕中略带凶狠的目光下走出了茶楼。其实我怕的要死,手心全是冷汗,唯恐哪个二愣子杀红了眼拼了老命,趁我走到门口的时候猝然发难。出了茶楼,我沿着公正街路狂奔,像是身后有无数个抓我的人似的。

我忽然想起叔叔下山前的一句话:如果我身份暴露,会招来杀身之祸。可惜好奇心害死人,我一心想着做英雄的感觉,却没有想到做英雄的后果,也许那些死去的英雄生前不过是个无名小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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