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人皆知贾宝玉有女儿崇拜(实则是美女崇拜)情结,却往往忽略了他也有美男崇拜一面。
“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觉浊臭逼人。”这一奇谈怪论,一直被认为代表了贾宝玉的女儿崇拜情结和贵女贱男思想。其实,这不过是宝玉七八岁时说的“孩子话”,所谓童言无忌,想啥说啥,坦诚中见天真,奇特中有偏激,切不可过于坐实,字字当真。他渐知人事后,实际上既不是见了一切女儿都“清爽”(比如“生得体肥面阔,两只大脚”的傻大姐,他见了未必“清爽”),也不是见了一切男子都觉“浊臭逼人”。他见了年轻貌美的男子,正如他见了年轻貌美的女儿一样,也是见一个喜欢一个,流露出倾慕之情,有的还表现出同性恋倾向。可见,贾宝玉对人的价值取向、性恋取向,唯美至上,唯情至上,不仅崇拜以至爱恋美女,也同时崇拜以至爱恋美男。两种取向虽有主次之分,久暂之别,却可以互不相犯,并行不悖。
长期以来,如果说贾宝玉的美男崇拜被人忽略,那么,人们对他的同性恋倾向则讳莫如深(这大概也算为尊者讳吧)。近些年虽有论者提及,但或是羞羞答答,含糊其辞,或是语焉不详,浅尝辄止。在当今这个对人更多宽容的时代,同性恋早已不是谈之色变的敏感话题,更不应一概视为有损人性尊严的丑恶现象。据专家研究,作为一种性恋逆转现象,同性恋在动物尤其是哺乳类、灵长类动物里就相当普遍参见霭理士《性心理学》,潘光旦译注,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83页。。至于人类,不分种族,不分国度,不分时代,从古至今,一直存在。清代大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说,“娈童始黄帝”,即谓娈童癖(同性恋之一种)开始于中华民族人文始祖黄帝,而流传至今的“龙阳”之兴、“分桃”之爱、“断袖”之情等典故,则出自从战国到汉代三个国君同性恋的故事战国时龙阳君以男色事魏王,故后以“龙阳”隐指男色(《战国策·魏策》)。男宠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是“分桃”典故来历(《韩非子·说难篇》)。汉哀帝与男宠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哀帝衣袖,哀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前汉书·董贤传》),此乃“断袖”典故来历。。各种同性恋现象,在中国历朝历代绵延不绝,几度兴衰,到清代更盛极一时,这在《红楼梦》中得到充分的真实反映。作品里,或明或暗、或深或浅具同性恋倾向的,既有王公贵族(如北静王、忠顺亲王都宠爱戏子琪官)、纨绔子第(如薛蟠、贾链等 ),也有一般市井小民(如邢大舅以及一些“家学”学童、酒店“小厮”);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如贾府戏子藕官与官);既大多是同时具有异性恋取向的双性恋者,也有非同性不恋、排斥异性恋的单向同性恋者(如乡绅之子冯渊在遇香菱之前,一度“酷爱男风,最厌女子”,“最厌恶堂客”)。
显而易见,贾宝玉是个以异性恋为主并兼有同性恋倾向的双性恋者,他的同性恋倾向也不像同性恋狂薛蟠之流那样粗鄙、下流,较多表现为相互外貌上的欣赏、愉悦,感情上的倾慕、爱恋。
宝玉的第一个同性恋对象是秦钟。宝玉可谓一见倾心,倾心于秦钟的“人品出众”,进而与他产生同性恋情。秦钟“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两人初见,凤姐一句“比下去了”(指秦钟的美貌把宝玉比下去了)的玩笑话,使宝玉“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惊叹“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并自贬自污为“泥猪癞狗”,“粪窟泥沟”。刚一认识,“二人你言我语,十来句后,越发亲密起来”。在宝玉提议下,二人破了叔侄辈分,直以兄弟相称,作为互“恋风流”的“情友”双双一起入学。在“家塾”里二人感情“更加亲厚”,使“同窗人起了疑”,“诟谇谣诼”四起。宝、秦又与同窗中外号“香怜”“玉爱”的一对同性恋者相互“绻缱羡慕”,虽“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遥以心照”。这两对同性恋者之间的交叉挑逗调情,更引来金荣、贾瑞等人“醋妒”,于是相互由争吵而大打出手,把学堂闹得乌烟瘴气。以上既写出了宝玉与秦钟同性恋的发展过程,同时也可见当时即使在小小“家学”,男风也甚为流行,同性恋者之间的争风吃醋、吵架斗殴,严重影响了“家学”学风。至于宝玉与秦钟是否有同性交接或肌肤之亲关系,作品没有明写。第十五回,秦钟(他似乎也同时是个异性恋狂)与智能在馒头庵幽会“得趣”,被宝玉碰见,智能羞得溜掉,秦钟求宝玉“别嚷”,宝玉笑道:“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帐。”“算帐”之说,已有蹊跷,叙述者石头(实际只是隐含作者的替代符号)更插入了一句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话语:“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欲说还休,闲烁其辞,这是不写之写,净化了笔墨,又耐人寻味。秦钟因病夭亡(与过度纵欲有关)后,前往诀别的“宝玉痛哭不已”,随从“李贵好容易劝解半日方住,归时犹是凄恻哀痛”;七日后“送殡掩埋了”,宝玉还“日日思慕感悼”。可见二人“情友”关系,非一般朋友关系可比。
戏子琪官即蒋玉菡,也是宝玉的同性恋对象。第二十八回,在神武将军冯唐府,贾宝玉、冯紫英、薛蟠等公子哥儿们与戏子、小厮、妓女饮酒作乐,唱曲行令;“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便随了出来”。“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当宝玉询问得知蒋玉菡即他闻名已久的旦角琪官时,便欣然以玉块扇坠相赠;蒋玉菡为表“亲热之意”,也撩衣解下贴身的一条大红汗巾回赠——而这条汗巾,乃“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北静王昨日才赐给了蒋玉菡,可见他与北静王关系也非同寻常。在蒋的要求下,宝玉又解下自己身上的松花汗巾再赠——双方交换贴身汗巾,无异于情人交换信物。要不是薛蟠“一声大叫”中断了两人的私会,他们不知还会有什么亲热举动或言语。自此一见倾心并“表赠私物”后,不久便是忠顺王府派人来贾府查询琪官下落,引出宝玉挨打的轩然大波。宝玉回答王府来人查询时,说出琪官已在东郊置田买舍的下落,由此可知他与蒋玉菡首次见面后还私下有过交往。据第五回“太虚幻境”的袭人判词暗示,贾府家败后,袭人被遣离开宝玉,嫁与蒋玉菡;又,脂批说蒋玉菡“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同终始者”,即谓蒋、袭婚后还共同“供奉”过家败落难的宝玉、宝钗夫妇。有趣的是,忠顺王府来人转述的王爷本人的话:“若是别的戏子呢,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随机应答,谨慎老诚,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断断少不得此人。”由此话透露出,蒋玉菡既系王府戏子,又是王爷“断断少不得”的男宠。同时,如上所说,他还与包括北静王、冯紫英在内的王公贵胄、纨绔子弟们有亲密私交,应算个职业化的风月场中人,迹近“相公”即男妓。他出席冯府酒宴,也带陪酒陪玩性质;不过,贾宝玉与他离席私会,倒是两厢情愿,相互爱恋,与一般好男风的老少爷们视他为玩物或男宠还是有区别的。
虽然贾宝玉对年轻貌美的男子,是见一个喜欢一个、崇拜一个,但喜欢、崇拜的性质并不完全一样,对有的人仅止于一般感情上的倾慕或仰慕,谈不上什么同性恋情。
北静王水溶,便是其中一个。水溶不仅有“贤王”美誉,“且生得才貌双全,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算得个位高爵显、声势赫赫的性情中人。宝玉对水溶心仪已久,“每思相会”,“无由得会”,趁秦氏出殡、各府路祭时水溶指名召见,宝玉才得相会,故“自是欢喜”。两人初见,四目对视,互相打量,都是美男,大有彼此欣赏、惺惺相惜之意。但也仅止于此。路旁谒见,来去匆匆,除了一般化的问答几句,两人不可能倾心畅谈,互吐衷曲。地位的尊卑,识见的差异,使宝玉对水溶只能仰而慕之,恭而听之;水溶的谆谆嘱咐(要宝玉“用功”读书,不要“荒失学业”),他大概也是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心中未必真当回事。总之一句话,宝玉虽仰慕、崇拜水溶,但两人不在一个层次,难以从心态上真正平等相交(尽管水溶“十分谦逊”,“并不妄自尊大”),更不可能产生同性恋情。
柳湘莲也是个“年纪又轻,生得又美”的美男子,但“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对人也“最是冷面冷心的,差不多的人,都无情无义”,唯独“最和宝玉合的来”,“二人相会,如鱼得水”。宝玉对柳湘莲自然倾慕,并有交情,不过,这是友情,并非同性恋情。湘莲虽长得“标致”,外貌秀美,却绝无“女儿之风”,也无龙阳之好,而是一个外柔内刚的“爽侠”美男,面冷心高的冷面郎君,与宝玉、秦钟气质风度大有不同,更迥异于蒋玉菡那样的风月场中之人。酷好男风的呆霸王薛蟠见湘莲长得美貌,“又打听他最喜串戏,且串的都是生旦风月戏文,不免错会了意,误认他作了风月子弟”,便“又犯了旧病”,死死纠缠“调情”,最后被湘莲赚至城外挨了一顿“苦打”。有人把柳湘莲等同于秦钟、蒋玉菡,即都视为有女儿态、脂粉气一类的“胭脂男”,看来也是以貌取人,“误认”了湘莲。
总之,贾宝玉所倾慕、仰慕的四个美男中,他与之有同性恋倾向的只有秦钟和蒋玉菡;这两人都有“女儿之态”或“女儿之风”,与宝玉恰有相通之处,只是程度轻重、表现形态(如秦钟的羞怯腼腆,蒋玉菡的“妩媚温柔”,贾宝玉的阴柔无刚)有所不同。作为一个以异性恋为主导倾向的双性恋者,贾宝玉的同性恋倾向在他的人生道路、感情生活中,并不像异性恋情、尤其是宝黛爱情那样,具有决定性、恒久性或终身性影响,更缺乏宝黛爱情那种共同的思想基础和丰富的精神内涵,而仅仅主要基于彼此的外貌吸引、感觉愉悦和共同的龙阳之好,因而不免有时流露出他作为公子哥儿的轻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