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宵,无风自寒。
曲哲一脸凝重,秦榆却依然云淡风轻,悠然不惊。
秦榆斜靠在床头,淡笑:“曲哲,说吧,别又拿话搪塞我。帮我们家丁丁撒谎还不够,现在又想怎么糊弄我?”
曲哲的俊脸有些罩不住:“我演技那么差?你居然看出来了,什么时候的事?”
秦榆疲惫地闭了闭眼睛:“当天回来,你撒第一次谎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不是你,是那个丫头演技太差……呵呵……不过,能让她开心,我就装作被骗了吧。你别告诉她我知道了。”
“……”曲哲抚额,这两口子好笑人,不是这个哄着那个,就是那个哄着这个,乐此不疲。
他还是带来了秦榆想听到的好消息:“我研究上有眉目了。”但他艰难地略去了要用到桑离的血液:“但是……”
“有什么困难吗?”秦榆不是怕死,而是害怕死后,他的丁丁伤心。
他只要一想到丁丁哭成泪人,心就痛得快要窒息了。
“我需要时间。”这是曲哲最头痛的问题。
时间是用金钱都买不来的东西,而他恰恰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他尽管有些心虚用了桑离的血,但一是真心为了救秦榆,二是研制成功了解药,对于他这样的医学狂人来讲,绝对是人生中一个闪亮的辉煌。
秦榆的确给了他很多钱,不管他是否能救人成功,他都将得到过亿的报酬。不过,报酬对他来讲,不过是个数字而已。
他要的是一种攻克难题的成就感,以及这么多日的相处,对秦榆兄弟般的感情。
他要救秦榆,并且有信心救秦榆。但他需要时间,而秦榆最不能给的就是时间。
秦榆已经给不起时间了。今天的突然晕倒,已是在敲响生命尽头的钟声。
空气,无比凝重。
时间,如果可以凝固,该多好。
曲哲心头一跳,时间!凝固!时间!凝固!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秦榆,把对方都给盯毛了。
秦榆用手在他面前晃晃:“曲哲!曲哲!”
曲哲一言不发,长腿大步奔出门去。片刻后,又回来了。这次,还带了林森过来。
他手里拿着一支装有血浆之类的针管,当着秦榆的面,将血浆注射进林森的手臂。
秦榆看得十分不解:“不是说刚有眉目吗?”他越来越不懂曲哲想干什么,只是不由得一阵紧张。
曲哲目光凝重,没有正面回答,沉默五分钟后,才将房间里所有灯光全部开亮:“你看林森的手臂,有没有什么变化?”
秦榆拉过林森,盯着看了一小会,心内震惊:“这皮肤……”林森的皮肤渐渐变得紧绷,肌肉正焕发着青春的光彩。
秦榆全身血液都在沸腾,从来云淡风轻的悠然,霎时荡然无存:“曲哲,是不是解药研制好了?”这哪里是有眉目,分明就是解药的功效。
曲哲没回话,只是拿着腕表,看得认真,计算着什么,丝毫不理睬秦榆的激动。
他俊脸微沉,眸色渐深。这一次,持续到了三分钟,比之前的试验,多了整整8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