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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故乡情愫

第二十章:故乡情愫

在时间的长河上架起坚固的桥梁,

又在时间的长河上一点一滴分化,

就像日子久了的石灰墙,

少了些光泽,却多出了沙尘,

沙尘固然细小,

却不难看清,

于是我知道了一层薄膜也足以阻隔万水千山.

故乡哟,我本不想与你离别,

然而,我已发送了对天空的思念,

新拜了暂别是福,

这一夜,我们扮演一回参与商,

我们分别闭上眼,

但彼此都在聆听,

安静中的喧闹,

喧闹中的安静.

消失吧,天边的云!

野鹤已经随你而去了,

还嫌招摇不够?

是否还要拉长大雁的脖子,

勾走燕子的魂魄?

唉,我是一只被缚着的孤燕,

怎么飞也飞不出情感的牢笼,

因为,

困住我的正是我的骄傲,我的感动.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

也许你正是我的唯一.

我不再爱你,

因为我发现了爱你的前提,

也许一头牛会使劲咬着那骨头,

一相情愿的费力.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

你会看见金色的树叶洒满大地!

2001年是个特别的年,是个不吉利的年。那年,蛇妖向人间种下了一颗浩劫的种子,剥夺了人们相亲相爱的和睦,过后,母子相离,兄弟相弃,恋人相欺,人们不断去折损寿命。我记得我离家的那一天,柳絮忽然变成了飘飘白雪,禽鸟惊飞,树木拔倒,父亲楚着眉送我上车。

我对父亲说,我用不着你送。父亲说你在车上要吃什么,我去买。我说我什么都不想吃,我想吃了,我自己会买。父亲硬是买了几个苹果,两罐健力宝,一包饼干递给我,我不要,我说你自己吃好了。父亲很生气,说我和谁谁谁家的孩子都不同,一点都不懂事,父亲把东西强推给我,就一言不发走了。我就讨厌这种强制性,特别是为他人着想的强制性的给予。

我真后悔这当年的出走——我十岁的时候,我妈发现我性格的怪异,特地找了一个“老神仙”给我写流年,那“老神仙”似乎很专业,对我的资料一点不放过,连我的出身地经纬度也要详细推算,最后,把我的一生写在一个红本子上,然后封口,叮嘱不要偷阅,否则遭天谴。这我不能理解,既是写了出来,又不能看,与不写有什么分别?我妈将红本子放在一个木匣子里,又把它锁好,生怕见了风。有一天趁我妈不在,我偷偷打开了那个木匣子,结果让我大吃一惊。那该死的老骗子说我出生苦寒,一生受尽折磨,同时殃及与我交往稍密之人,为一颗魔星转世,又太重情感,因此,祸乱连连,孤独终老。母亲知道后心急如焚,费尽心思打听到那老混蛋所在,寻求解付。那老混蛋收了我妈许多钱,说我一生要尽少客居于外,生活要按部就班,不能稍有偏离。也难怪我小时候和朋友们外面多玩一下母亲都不允许,有时偷跑出去也被母亲大张旗鼓揪回来。由于母亲的信命,我离开家乡当然曾百般阻挠,我都看轻了这些,一出门,如同脱缰的野马,在外面不拒烟酒,结交一些个性少男少女,终身为情所困——现在我宁愿终生生活在压抑的情感中,终身对自己诉说:我是一只被缚着的孤雁,怎么飞也飞不出情感的牢笼。

我在家做了半年渔夫,每晚背着电瓶出去打黄鳝,挣够了车费,我就思索着出门了,父母见拦不住,只能祝福。他们拿了一些钱给我,我不要,但他们又用了强制性,我想,我对外面一点都不熟悉,以前的了解都是在电视上,多些钱会有好处,我就当是欲罢不能。不过,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当初我是动了私心的。

看到父亲瘦弱的背影,少年情怀豪情万丈的我傻傻地想: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月能再见,又或许我就一去不返,百年相见了。我在心里为父亲写了一首诗,题为《赠父》:冬后圣诞前,伤晨离别雾。登山拥白鹤,涉水破怪蜮。寿摧天地老,情遭日月妒。他年驻青云,垆台闪闪顾。我觉得应该哭但哭不出来,车行至旷野,停在故乡界线上的一处加油站,我看见有几个小孩在田野里放风筝——我和父亲在一起放过一回风筝,那是很多年前的事儿了,就那么一次。那个风筝是我和父亲一起动手扎的,有八个角,很大,同村的小伟很羡慕我,那天,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天,在小伟面前,我把头抬得老高。

在田野里放风筝,那几个小孩,他们追追赶赶。小伟常常笑我,什么都不会。不会打乒乓球,不会游泳,不会下象棋,不会扎风筝……对!没有人允许我做这些,我便不会,但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笑我,因为在后来,除了扎风筝,我什么不会的都努力去学,我要让小伟知道,我什么都会。

放风筝的那几个小孩,在田野里欢呼、雀跃。我想起一句格言:“风筝飞得再高也挣不开儿童的手,游子去得再远也割不断思乡的情”,那时,我还杵在故乡的国界,我却似乎与她久别了,十分想念。

突然,一只风筝断线了,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而此时,汽车也启动了,我把头伸出窗外,随着车尾的方向把目光放逐,那风筝会怎样,飞走了还是掉下来?我还没有得到答案,汽车就“飕”的一下告别故土。

当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做客过我家后,父母终于平静了下来,在一个晴朗,夜猫子乱叫的月圆之夜,我与父亲母亲坐在柴场聊天,他们说我到了婚娶的年龄,该考虑考虑了。我说考虑什么呀,我都还没对象呢。父亲说他有一战友,退伍后一直都在来往,战友有一女儿,我小时候也见过的,还算青梅竹马,我想了起来。在我七八岁的时候,有个胖胖的流着两条鼻涕虫的小女孩,睁着一双大眼睛,老是在我屁股后面跑,我还带她到我的学校去玩过,她倒是蛮可爱的。一直持续到我十多岁,念初中,她也念了初中,长大烦恼就多了,我们也疏远了,便淡忘了。我对父亲说以后再说吧,女大十八变,都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我还是自由恋爱吧。母亲说她不会阻止我自由恋爱,只是那个女孩子她也见过,挺好的,我可以见一见,如果不满意再说。第二天,那个女孩子就和她父亲一道来我家了,她父亲说我和她同年生,但她大我几个月,我便恭敬地叫她姐姐,她捂着嘴巴笑,说我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了,小时候不是老逼她叫我哥哥吗,我说有这回事吗,我倒忘了。她父亲最后说我俩还挺谈得来。

以后,她老是给我打电话,发短信,都是给我说我们小时候的趣事,我一头雾水,我怀疑她是不是把我当成了她父亲另外一个战友的儿子,因为对于我儿时的记忆,我不可能全忘掉。

母亲三番五次追问我,我说我又不是夜猫子,随便找个就行?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我约了朱平,在垂柳树下告诉了她我的遭遇,她一个劲取笑我,我说朱平你救救我吧,她便问我要怎样救。

在我还认为小敏是个坏女人的那段时间,我曾经很深刻地想过朱平,幻想我和朱平将来的幸福,幻想着有一天我带朱平回家见我父母。朱平是个很有教养的女孩子,父母当然喜欢得不得了。那天,母亲做豆扁给我们吃——豆扁是我们天门的一种农家美食,主要是用黄豆加水碾碎成糊放到锅里煎,用蚌壳将糊状物在锅里抹平,煎成很圆很大很薄的一张,裹些酱,便可以吃了,还可以把那“又薄又圆的”切成条状放太阳底下晒干,存起来日后拿出来煮着吃,就像吃面条一样,但比面条好吃十倍。我再说一遍,它叫“豆扁”,天门人都叫它“豆扁”。我不知道天门之外有没有这种美食,但我从未在外面见过。那天,我和朱平吃了好多,我们还尊母亲之命把余下的拿到楼顶去晒,我们一人拿着一个上楼,我说这白味的同样好吃,更能吃出原汁原味,当我们走上楼,手上已空了,母亲上楼的时候责问我们刚拿上来的两个到哪里去了,我们相视一笑,说刚才明明在这里,可能是因为太好吃,给麻雀叼走了,母亲到处寻找,说麻雀怎么衔得动,我说或许是老鹰吧,又或者是一只老鹰和一只麻雀,朱平追着打我,我们疯跑下楼,母亲才会意过来,在背后骂我们贪吃。

这种想法我想过很多次,那些日子里每想到有朱平,便会幻想我们在那幸福的日子发生这幸福的事情,然而当朱平真坐在我面前,与我们念职校时真实的坐在陆羽公园石椅上欣赏垂柳的情形一样时,由于小敏圣洁的爱,这在我心里便成了一种极大的罪恶。我生在一个漫街垂柳的国度,始对垂柳当然是不会珍惜的,总认为它平凡,到处都可以绿成一大片,当我到了外面的世界,寻觅不到一棵垂柳时,便了解她的珍稀,我不会用“二月春风似剪刀”来形容她的婷婷玉立,这是远不够的,她是一种天然的神美,不需要巧手工匠。美好的东西总是以各种形式地与人擦肩而过,当我明白这些,唯有怅然,我想朱平其实不再属于我了,我无法给小敏任何补偿,但我至少能永远把他放在心坎。于是,我决定找个机会离开家乡。

朱平问我有什么打算,我如实说我想开个火锅店,说到这里我就唏嘘,我什么都缺,打了这么多年工,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我盯着陆羽雕像边的一条条垂柳小道,我想,陆羽的想象与成就都是从与垂柳的低头抬头上来的吧,没有这种诗意,他如何种出名茶,又如何成为茶神?天门孕育出了一个陆羽,为什么不能孕育出一个我?

朱平说她也许可以帮我,她一直也想有份事业,但毕竟是女儿身,一个人办什么事都总办糟,她说我们可以合作。

我闲散在家数月,父母为了我的事情东奔西走,他们并不知道我想做什么,只是觉得我这么大一个人,没有经济来源,到处托人给我找工作,他们一天像做汇报一样给我许多情报,我说工作的事情不用他们操心了,我有办法活下去的,确实,谋生的本领我已经有了,他们给我找的工作总是那种毫无自由,毫无主见的,反而磨灭我的斗志,但我越是好言推辞,他们越是热心,我真的不忍心拒绝,他们已经够迁就我了。这时,我接到一个电话,我和朱平的谈话就中断了。

是华子打来的,其实我都没有听清他说了些什么,反正我是听出他让我到广西。我对父母说我找到了好的工作,我一刻也待不住,马上就坐火车走了。

我确实放心不下华子。在来宾火车站,华子、阿冬、还有一个女的一起来接我,那个女的竟是黄佳佳,原来华子是被黄佳佳骗过来的,我就奇怪华子有个什么亲戚在这边呢!黄佳佳一定是费劲唇舌不知说了多少好听的混帐话解释以前和憧憬以后华子才又上她的贼船,我也知道华子走之前被我逼得很茫然,他正在寻解脱,一拍即合。

他们抢过我手中的行李,华子和黄佳佳没说什么,一直沉默着,倒是阿冬松哥长松哥短的没完没了,让我极厌烦。看到来宾这座脏乱的城市,我又感到似曾相识,想起当年我和华子在南宁遇险的事,我恨不得架上去去掐黄佳佳的脖子。我问华子,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华子侧身看了我一眼,又开始走起了他的路,但很快又停下脚步,我看到他眼神里透过一丝悲哀,头慢慢垂了下去。猛然,他抬起头,我微转身发现他眼里异样的光彩,这光彩中,我看到了坚强。看到了陈屈的脚步,看到了阿修的日记,看到了胖三死时的样子。我微微有些吃惊。

来宾街道上的旅社绝对比当地房户多,外地人的三分之二和本土人的三分之一构成了这个城市的繁荣。当地人正大规模建房,用以租给外地人做买卖,听说只要是本地户籍,就可以无息贷款30万,但只能用来建房。

我们到了一间租住的屋子里,屋子很简陋,有一张桌子,四个椅子,桌上有一个茶壶,四个杯子;有个灶台。另外,床特别多,但大多竖在墙角,没使用,阿冬说是我要来,昨天才特地租好的。

我满腹狐疑,他们怎么这么自由呢?

阿冬和黄佳佳很自觉地煮饭去了,我和华子在一旁聊天。

华子,还记得三年前在南宁的事情吧?

怎么会忘,特别是在这里。当初,我还破坏了你一段桃花运呢!

是啊,现在特别想见那位姑娘。

松,你觉得当初我们快乐吗?我们身处险境,但智慧相搏。

我想了起来。那时,我们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课外,就是打牌,看录象,大家其乐融融,但又心计重重,每天都在担忧,但出奇的轻松,只因为我们没有自身外的负担。但此刻我怎能说我们当初快乐呢?我是来劝他回头的。

华,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现在才发觉,我真不懂你!

不,松,你懂的,你一直都懂,只是你还不了解。我说出来你一定不会相信的,因为我也懂你。你是个固执的人,既然你已经认定,那么你自己去理解和考虑吧。

……

我说过了,你的决定权由你,如果你决定要走,我会买票送你,你就当是来旅游散心好了。不过,这个星期你要听我的安排,一个星期后,无论去留,你会觉得收获很多的。

华子说完话,稍一用力,拔掉自己左手上的食指,我才看见,他的食指是假的,真正的食指已经不在了。

我热气上涌,他一挥手挡住我所有的话语。这是我自愿的,没人逼我,我的食指值了三千八,卖给了我的母亲,为此,我还被上司责罚面壁两天两夜。我们这儿不允许血腥。

不敢相信让我一下子跌坐在凳子上,我能感觉到我的食指在隐隐作痛。

这不是你想象里的传销。阿冬忍不住拿着锅铲张牙舞爪走了过来,我们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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