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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作品相关。(3)

凑字数(3)光禄勋

秦称郎中令,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末年复称郎中令,掌宿卫宫殿门户,为侍从之官。魏晋复设光禄勋,以后废置无常。南朝梁始定名光禄卿,此后皆以皇室的膳食为专职,大异汉制。

光禄大夫

战国时置中大夫,汉武帝时始改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掌顾问应对。隶于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紫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唐、宗以后用作散官文阶之号,光禄大夫为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元、明升为从一品,清代升为正一品。

廷尉

秦置。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年)复称廷尉。有卿1人,秩中二千石,掌平狱,凡郡国疑罪,皆处当以报。为九卿之一。其属官有正、监及平各1人,皆为司法官。东汉以后或称廷尉、大理或廷尉卿。自北齐至明清皆称大理寺卿。清末设大理院,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西厂

官署名。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又一度恢复,刘瑾被诛后,即废去。

州同

清代知州的佐官。属于直隶州的,相当于同知;属於散州的,则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均从六品官。

州牧

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后废置无常。东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设州牧,并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如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袁绍为冀州牧,都等于割据政权。以后历代设都督、总管、节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废。唐宋时惟京师或陪都地方最高长官以亲王充任者,尚称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废。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别称,实际上远非东汉州牧之比了。

吏目

元、明、清各代,在各知州以下设有吏目,从九品。掌刑狱及州衙内的事务。

吏部

东汉始将尚书常侍曹改为吏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至清末并其职于内阁。

刑部

汉代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设都官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各侍郎,后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列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长官为刑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历代相沿不改。惟唐天宝年间一度改称宪部,旋复旧称,清末改为法部。

协领

清代驻防旗兵的将领之名。其地位在参领之下,佐领之上。

协律郎

汉代称协律都尉,晋称协律校尉。北魏以后各朝设有协律郎,掌管音律,属太常寺。清在乐部设协律郎。

协律都尉

汉武帝立乐府,使司马相如等作诗赋,以宦者李延年为协律都尉,谱成乐调。但在当时为临时官名,不常设。至晋代,改称协律校尉,属太常寺。

协办大学士

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设置,初无定员。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始定为满、汉各1员,由六部尚书或总督中选任,仍带本职辅助大学士管理内阁事务,由此可递升为大学士。

军门

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则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

军师

掌监察军务。东汉、三国、晋均设置。如三国时魏以荀攸为军师,吴以朱然为右军师、蜀以诸葛亮为军师将军。

军机处

清代在皇帝直接指挥下的最高军政决策和执行机构。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用兵西北,设军机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始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在军机处任职者,称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无定员,最多时达6—7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在皇帝指定下兼任。但任命时亦按各人的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其僚属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乾隆时定为满汉两班,各8人,后增至四班32人。每班有领班、帮领班各1人,满语称“达拉密”。军机处职掌为每日晋见皇帝,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为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制的最高发展。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内阁成立之后,撤销军机处,以军机大臣改任为内阁之总理大臣、协理大臣。

同知

宋代枢密院不设枢密使及副使时,其主官称知枢密院事,佐官则称同知枢密院事,或简称知院、同知院。辽代设同知府事、同知州事。金、元时每府或州设同知一员,明清定为知府、知州的佐官,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江防,水利等,分驻指定地点。清代的同知,称为州同。此外,地方政权“厅”的长官,也称为同知。清代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同平章事

唐代制度,君主在大臣中选任数人,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即为事实上的宰相,简称同平章事。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宋初沿用为宰相的官衔,元丰改制后始废。宋初又曾沿用,乾道始废。又节度使加平章事者。仅为虚衔,不任实职。参见“平章”条。

同中书门下三品

唐制,因“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而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及尚书省长官尚书令(无尚书令时以仆射)共议国政,共任宰相之职。但这些官位崇高,不轻易授人,往往以其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即视同中书省之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之意,以任宰相之职。而中书令、侍中均为三品官,故称“三品”。乾道以后,中书令、侍中均升为二品官,便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此名遂废。

安人

宋徽宗时所定命妇封号。在宜人之下,自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封为安人。明清则为六品官之妻的封号。如以封给母及祖母,则称太安人。

安抚使

隋炀帝时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以安定社会秩序,称为“安抚使”。宋代改为一路的军民长官,多带“经略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衔,有节制兵马、赏罚官吏、发布命令、督理刑狱,稽察钱谷兵器等权力,有“帅司”之称。如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则称为“安抚大使”,得兼“宣抚使”。元代仅设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掌管军民事务,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

观察

清代对道员的尊称。唐代于未设节度使的各道设“观察使”,为州以上的长官。后人因为分守、分巡道员也管辖府州,就借用以尊称道员。

观察使

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采访处置使为观察处置使,掌考察州县官吏政绩,后兼理民事,辖一道或数州。凡不设节度使者即以观察使为一道的行政长官;设节度使之处,亦兼观察使。至宋代,其职掌并于“提点刑狱公事”和“转运使”,观察使一职成为武将升迁时兼带的虚衔。元代废。

观军容使

唐代后期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以宦官头目充任(如代宗时之鱼朝恩,僖宗时之田令孜,都曾任此职)。原为节制、巡察出征军队而设,后专掌神策军(皇帝禁卫六军之一,为禁军的主力)。唐末掌握兵权的宦官多兼此职。唐代习惯上多以“军容”为对掌权宦官的尊称。

防御使

唐武则天时始设于夏州(治今陕西横山西)。安史之乱时分设于中原军事要地,专掌军事,以刺史兼任,常与团练使互兼,以后废置无常。至宋代为武将之兼衔,官阶高于团练使,低于观察使。辽南面官系统中有防御使。清代各省驻防军中设防御使,为正五品武官。驻京之健锐营及各陵寝亦设防御。

团练使

唐代安史之乱后,在未设节度使地区置都团练使、团练使,掌本区各州军事,常与观察使,防御使互兼,又曾与防御使互易称号。辖区大者达10州,小者3~5州,代宗时曾一度以刺史兼团练使,仅辖本州,旋废。至宋代为武将之兼衔,官阶高于刺史,低于防御使。辽南面官系统中各州置团练使。元末为防范农民起义,曾设团练安抚使。明废。

巡抚

古代偶有派官员至各地巡抚之举,但非专设之官。明初派京官巡抚地方,事毕即罢。宣德时以吴中、江南等处地大而重要,始专设巡抚,以后遂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辖一省的军事、刑狱、吏治、盐漕等事,为从二品,加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地位仅次于总督。俗称“抚台”。巡抚一般均加有兵部侍郎及右副都御史之兼衔。

巡按

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永乐后定制,以一省为一道,分道出巡,其品级虽低而可与省行政长官分庭抗礼,知府以下均奉其命,事毕还京。

巡检

“巡检”之名始于宋代。主要设置于沿边或关隘要地,或兼管数州数县,或管一州一县,均以武官任之,以镇压人民反抗为其专职,受州县指挥。在海南及归、峡、荆门等地,则置都巡检使。金元沿置,职权多限于一县之境,为九品官。明清的巡检多设于离州、县城稍远的地方,管理当地的治安等事。

巡捕

清代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的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负责传宣和防卫。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的巡捕,由督、抚指派。

巡察使

唐代前期巡行地方的大吏。常在水旱灾害后派遣五品以上之内外官充任,掌考察官吏,赈济灾民。有时称“安抚使”或“存抚使”,亦称“宣抚使”。

守备

明代设南京守备,节制本区各卫所,为重要军职。又于总兵之下设守备,驻守城哨,地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定员。清代绿营统兵官,分领营兵,位在都司之下,称营守备,为正五品武官。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守备统率漕运卫军,领运漕粮,称“卫守备”。此外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中也有守备一职,称土守备。

权知

即暂代之意。宋初官员,以朝廷临时差派某地的名义治事,在官衔前常带“知”字。“知”为主持之意。其暂时代者称权知,以后遂被沿用,如“权知枢密院事”、“权知贡举”、“权知某州事”等。又资历浅者出任品级高的职务时也加“权”字。

百户

官名。元代官制,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於千户,为世袭军职。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县千户所。百户所有两等,上所设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设百户1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百户所,统兵120人,分为2总旗,旗各50人;10小旗,旗各10人,隶属千户所。百户为百户所的长官。

七画

县令(县长)

一县的行政长官。秦、汉以后,人口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称长。唐代的县分上、中、下三级,故不再分称令、长。宋代的县令之名虽存,事实上都派京朝官执行其职务,称为“知某县事”。元称县尹,明清称知县。

县丞

始置于战国,秦汉相沿。典文书及仓狱,为县令之辅佐,历代所置略同。清代县丞为正八品。

县尉

始置于秦,两汉沿袭。大县2人,小县1人,掌一县的治安及军事,历代所置略同。唐代县尉通常为进士出身者初任之官,京畿县尉职位尤重。宋以后减轻,明代始废,其职归典史掌之。

护军

护即督统之意,秦汉时临时设置护军都尉,属大司马府。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更名护军,或设中尉,以调节各将领的关系。魏晋以后,设护军将军或中护军,掌军职的选用,与领军将军或中领军同掌中央军队,为重要军事长官之一。唐以上护军及护军为勋官的称号。后期在神策军设护军中尉及中护军,为禁军统帅,以宦官充任。清代以守卫宫城的八旗兵为护军,设护军统领以下各级官员。

别驾

汉置别驾从事史,为刺史的佐吏。刺史巡视辖境时,别驾另乘车随行,故名“别驾”。魏晋以后,诸州均置别驾,总理众务,职权甚重,时人评议其职居刺史之半。隋唐改为长史,唐中期以后诸州仍以别驾,长史并置,但职权已轻。宋于诸州置通判,近似别驾之职,后世因沿称通判为别驾。

别将

唐代制度,军官中设有别将一职。《旧唐书.职官志》说:“左右亲士府统军各1人,掌率左右别将,侍卫陪从。”在各折冲府也设别将。又别将一般也用作偏将的代称。

员外郎

原指设于正额以外的郎官。晋以后所称之员外郎指员外散骑侍郎(皇帝近侍官之一)。隋文帝开皇年间,于尚书省各司置员外郎1人,为各司之次官。唐宋沿置,与郎中通称郎官,皆为中央官吏中的要职。明清各部仍沿此制,以郎中、员外郎、主事为三级司官,得以递升。员外郎简称外郎或员外,通称副郎。清代除六部外,其他官署如理藩院、太仆寺、内务府均设员外郎。

兵部

官署名。三国魏时置五兵尚书(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北魏有七兵尚书。隋唐以后设立“兵部”,列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长官为兵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

判官

隋代在使府设判官。唐代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皆得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掌文书事务。中期以后,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均设有判官,由本使选充,以备差遣。其权极重,几乎等于副使。宋代沿置于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称为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各路安抚、转运和中央的三司、群牧等亦设判官,职位略低于副使。元代分设于各路总管府、散府及州。明代仅设于州,职位渐轻,清代改为州判。

社长

元代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置。元时乡里有村疃组织,每50家编为一社,择年高、晓农事的汉族地主当社长,管理行政事务。并派蒙古的探马赤军与民共同编社,加强监督,以巩固其统治。

步军统领(九门提督)

清代“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的简称。掌管京师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成等九个城门内外的守卫巡警等职,以亲信大臣兼任,俗称“九门提督”。

八画

宗正

秦置,汉沿设,为九卿之一。多由皇族中人充任,为皇族事务机关的长官。平帝元始四年(前4年),更名宗伯,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及诸公主家令、门尉等。王莽改为秩宗。东汉设宗正卿。《续汉书.百官志三》说:“(宗正)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历代职掌略同。唐宋称宗正寺;辽称特里衮;金称判大宗正事;元称大宗王府扎尔呼齐;明称宗人令;清称宗令。

宗师

汉置,晋相沿,属宗正卿,掌管宗室子弟的教训。《汉书.平帝纪》说:“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

宗伯

周代官名。《礼记.春官宗伯》说:“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称为“礼官”。是掌管典礼,宗庙,音乐,占卜,服饰,宗教,史册等事之官。其首官为大宗伯,次官为小宗伯。后世不设此官,但文人多喜用大宗伯以尊称礼部尚书。

宗人府

官署名。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明初设大宗正院,不久改称宗人府,选派亲王任宗人令,其后事权归于礼部。清代沿置,长官改称宗令、左右宗政、左右宗人,以亲王以下皇族充任,其事务长称府丞、理事官,其下有经历、主事等。

奉常

官名。秦代九卿之一,即后来的太常。

奉朝请

“奉朝请”,本是大臣朔望上朝请命于皇帝之意。古代以春季的朝见为“朝”,秋季的朝见为“请”。汉代退职的大臣、将军、外戚,多以奉朝请的名义参加朝会。晋代以皇帝侍从官及驸马都尉为“奉朝请”。南朝为安置闲散官员,奉朝请曾增至六百多人,成为官号之一。隋初罢奉朝请,另设朝请大夫、朝请郎,作为散官官号。朝请郎废于元,朝请大夫废于清。

奉车都尉

官名,汉武帝设,掌管皇帝乘舆之事。霍光曾任此官,兼光禄大夫。

古代对帝王侍从官的通称。“郎”即古“廊”字,指宫廷走廊。郎官的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已有之,秦汉沿置,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员额无定,多至千人。均属于郎中令(后改为“光禄勋”)。东汉以尚书台为实际的行政中枢,其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郎官不同。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

郎中

官名,始于战国。汉代沿置,管理车、骑、门户,并内充侍卫,外从作战。初分为车郎、户郎、骑郎三类,长官有车户骑三将,其后类别渐废除。晋至南北朝,为尚书曹司的长官。自隋唐至清,各部皆沿置郎中,分掌各司事务,为尚书、侍郎、丞以下的高级部员。

郎中令

官名。始置于秦,汉初沿置,为皇帝左右亲近的高级官职。所属有大夫、郎、谒者及期门、羽林宿卫官。掌守卫宫殿门户。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名“光禄勋”。

典史

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领其职。

典客

官名,汉沿秦置。掌管王朝对少数民族之接待、交往等事务。汉景帝时改为“大行令”,武帝改为“大鸿胪”。王莽改为“典乐”,其属官有行人、译官等。东汉罢置。隋唐有典客署,属鸿胪寺。

典签

官名。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南朝宋、齐时,为了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常由皇帝派亲信担任此职,号为“签帅”,实握州镇全权。他们常奉皇帝密旨,处死不轨之宗室诸王。梁以后渐废。唐代诸王府亦设典签,仅掌文书表疏。宋以后废。

典属国

官名。秦始置,西汉沿之。掌少数民族之事务。汉武帝时,增置“属国都尉”、丞、候千人,所属有“九译令”。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并入大鸿胪。北魏复置,其职掌略同于西汉,后废。

典农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主屯田。吴也在实行屯田的各郡置典农校尉,统诸县,职权略同于太守。

典农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屯田区的生产、民政和田租,即为该区的行政长官。其后屯田区设立正式的县,典衣都尉遂改为县令、长。吴亦曾置此官。

典农中郎将

官名。三国魏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分置于屯田的地区,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职权皆如太守。魏未置,改任为太守。

尚书

官名。始置于战国,或称为“掌书”。秦代于“少府”内设“尚书”,长官有令、丞。汉武帝为提高皇权,设尚书在左右办事,掌管文书章奏,其地位逐渐重要。汉成帝时,置尚书5人,下有4丞,开始分曹办事。东汉于“少府”设尚书令1人,秩千石,尚书仆射1人,秩六百石,尚书6人,秩六百石,这套组织即形成“尚书台”,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机构,从此三公权力大为削弱。魏晋以后,尚书事务日繁。曹魏设尚书5人:殿中,兵部,驾部,南部,北部。隋设6名尚书:吏部、民部(度支)、礼部、兵部、刑部(都官)、工部。唐代更定六部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隋唐以后,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宋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元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明初相沿,其后废中书省,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清代相沿不革。

尚书令

官名。秦代初设,西汉沿置,属少府,主管文书章奏之事。汉武帝以后,职权益重。东汉政务皆归尚书,尚书令成为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魏晋以后,任此官者,即是宰相。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不设此官,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之长官。宋代之政令归中书省,虽设尚书令,但只是一种加给大臣的高级官号,并无实权,明清废。

尚书郎

官名。东汉制度,选拔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在皇帝左右处理政务,初入台称“守尚书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满二年称“侍郎”。魏晋以后,尚书省分曹,各曹有侍郎、郎中等官,综理政务,通称为尚书郎。

尚书省

官署名。西汉设尚书,属于少府,无“尚书省”之名。东汉尚书分曹办事,称“尚书台”,或“中台”,亦不称省。晋有“尚书都省”。刘宋始称“尚书省”(或“尚书寺”),谓之“内台”。唐代曾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元代并其职权于“中书省”,明以后废。

尚书左右丞

官名。东汉尚书台有左、右丞各1人,秩四百石,掌录文书朝会。梁武帝时于尚书省置令及左右仆射、尚书6人,其下置左、右丞各1人,为尚书令、仆射的助手,分别管理尚书省事。隋唐沿梁制,于左、右丞之下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掌管监督稽核之事。左、右丞品秩与六部侍郎相等,均为正四品,辽、金、元略沿其制。明清废。

使

官名。唐以后特派负责某种政务的官员称使,如节度使,转运使。明清常设的正规官中亦有称使者,如通政使,布政使,按察使等。

使臣

宋代对部分低级官员的称谓。有用于特定职务的,如州、府设立的捕“盗”官员,称缉捕使臣。又随军之各色人员亦称使臣或效用使臣,南宋时,有一军中战士仅二、三千人,而使臣多至五、六百的。

使相

唐中后期常以宰相官衔(“同平章事”)加于节度使,宋代多以“节度使”头衔加于卸任宰相,以示荣宠,均称“使相”。其品级、地位相当于宰相,但不执政。明代沿用以指辅臣督师之人。清代文人亦喜用“使相”称兼大学士的总督。

使持节

魏晋以后,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之权。次一等的称“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再次称“假节”,得杀犯军令的人。至隋唐则仅为刺史的例加虚衔,如某州刺史必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即为节度使。

侍卫

官名。清制:选满蒙勋戚子弟及武进士为侍卫,分三等;又在其中特简若干为御前侍卫及乾清门侍卫,为最高级。御前大臣、御前行走及御前侍卫统归皇帝直接管理。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一、二、三等侍卫统归御前大臣率领。大门侍卫、一、二、三等蓝翎侍卫则由领侍卫内大臣率领,不得入乾清门。

侍中

官名,秦始置,汉沿设。是列侯以下至郎中的加官,无定员。掌侍皇帝左右,出入宫禁。初仅伺应杂事,由于近在帝侧,其地位渐趋尊崇。南朝宋文帝时,始掌机要,梁、陈相沿,为实际上之宰相。北魏尤重其官,呼为“小宰相”。隋改称“纳言”,为“侍中省”(即“门下省”)之长官。唐仍称为“侍中”,为门下省之长官。玄宗天宝年间,改门下省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肃宗时又复旧称。因其官位特高,仅作为大臣之加衔。非有同平章事的头衔,即不为宰相,与南北朝不同。北宋犹存其名,南宋以后废,不复置。

侍从

宋代称大学士至待制为侍从官。因常在君主左右备顾问,故名“侍从”。其后又称在京职事官如六部尚书、侍郎及学士等为侍从。

侍讲

官名。唐代始设集贤院侍讲学士、翰林侍讲学士,负责讲论文史,备君主顾问。宋代沿置,皆以他官之有文学者兼充。明清则为翰林院额定之官,掌撰著、记载等事。

侍郎

官名。汉代郎官的一种,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中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唐以后,中书、门下二省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侍郎为长官之副,官位渐高。至明清,升至正二品。

侍御史

官名。秦置,汉沿设,在御史大夫之下。其职守是:或给事殿中,或举劾非法,或督察郡县,或奉使出外执行指定任务。东汉别置治书侍御史。晋以后,又有殿中侍御史之名。唐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而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为御史台之成员。历代相沿,至明清则仅存监察御史一职。

制置使

官名。唐代后期,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而设置的官员,位在刺史之下。五代时成为地区的军事长官。宋代沿用,负责边防军事部署,初不常设。南渡后因对金作战,设置渐多,多以安抚大使兼充,根据情况有权制置军事,资望特高的称制置大使。后废。

京官

古代一般称中央系统的官员为京官,以别于地方官和差遣外出之官。宋代指不经常列班上朝、职务较轻之官为京官,而以常参官为升朝官。

京堂

明清时称各衙门长官为京堂,意为堂上之官。清代对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大理、太常、大仆、光禄、鸿胪等寺及国子监的堂官,概称京堂;负责文书、草拟者称京卿。中叶以后,对官小任重而另加三品京卿、四品京卿者称京堂。

京察

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规定六年举行一次,清代改为三年,以“四格”、“八法”为升降标准。“四格”为:守、政、才、年。每格按其成绩列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列一等者记名,得有升任外官的优先权。“八法”为: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别给以提问、革职或降级调用的处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八法”后去掉贪、酷,改为“六法”。

京兆尹

官名。在汉代也指政区名。原称“右内史”,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京兆尹。治所在长安,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地区。三国时魏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北周、隋仍称郡,改太守为尹。唐玄宗开元初,改雍州为京兆府,往往以亲王领京兆牧,改雍州长史为京兆尹,并增置少尹,以理府事。

治中

官名。汉代置治中从事史,为州刺史的助理。隋代成为郡的佐官,至唐改为“司马”。明清惟京府(如顺天府、应天府)置治中,与通判共同参理府事。

治粟都尉

官名。西汉置,又名搜粟都尉。掌管生产军粮等事。

国公

古代五等爵中有“公爵”,位第一。晋代始有“开国郡公”、“县公”之称,历代沿置不革,明以后去“开国”两字。宗室封爵,唐、宋、辽、金四代亦有“国公”之称。清代称为“镇国公”,次于贝勒、贝子。

国子监

简称“国学”,是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西晋咸宁二年(公元276年)建国子学,为教育五品以上官僚子弟的贵族学校。北齐改为“国子寺”,隋代改为“国子监”,兼管教育行政的机构。唐代国子监辖国子、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等学。国子学招收三品以上官僚子弟,太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僚子弟,四门学招收七品以上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招收八品以下官僚子弟及庶人子弟。宋元以后逐渐合并。元代分置国子监、回回国子监、蒙古国子监。明代设北京国子监、南京国子监。清沿明制,在地方设府、州、县学,在京师设国学,以监为学,选入学者称国子监生。成立之初规定学员住监课读,后来渐成空文。监生不一定在国子监求学,还有出资捐纳“监生”名义的制度。

国子助教

晋以后,国子学中设博士、助教,唐朝制度,国子监分设六馆,每馆均设博士及助教,明、清两代的国子博士等于虚设,国子监六堂教导之责,均由助教担任。清制助教为从七品官,与博士品秩相等,而名位略低。

国相

汉代封为王爵者,设有王国的一套职官,重要的职官有傅及相。傅、辅佐国王个人的行动;相,管王国内的民事。其职权相当于郡之太守,均由朝廷任命。王国之下,也有辖县及侯国者,侯国也设相,其职权与县令相当。

刺史

官名。西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部刺史,根据六条规定监察各州,称“六条问事”。本为监察官性质,其官阶低于郡守。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初又改旧制。不久复称州牧。东汉除首都设司隶校尉以外,在外十二州,每州设刺史1人,秩六百石。灵帝时,各地农民起义爆发,朝廷为加强镇压力量,于中平五年(公元189年),改刺史为牧,往往派朝中大臣出领州牧,其权势至大,地位较郡守为高,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自三国至南北朝,各州亦多置刺史,一般以都督兼任。隋以后,刺史为一州的行政长官。其间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两度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但不久均复旧称。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兼领驻在地的州刺史,所辖境内之州刺史均为其属官,刺史之职位渐轻。宋制以朝臣充知州,称“权知军州事”。清代以刺史作知州的别称,和前代的刺史不相同。

枢府

旧谓政府之中枢。宋代多以称枢密院,清代用以称军机处。

枢相

宋代宰相兼任枢密使者称枢相,清代对官至大学士而任军机大臣亦有此称。

枢密使

官名。唐太宗时,始以宦官掌枢密。其后当权之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甚至废立君主。昭宗时,借朱温之力,尽诛宦官,始改以士人任枢密使。朱温称帝后,力矫此弊,改名“崇政使”,以君主左右最亲信之大臣任此官。后唐复称枢密使,其实权有超过宰相者。宋代沿其制而略有改变,以枢密使为枢密院之长官,与中书省之“同平章事”等合称“宰执”,共同负责军国要政。任此职者或为文官,或为武将,终无定例,往往由“同平章事”兼任。遇有关军事措施,均由枢密使秉承君主意旨决定执行。清代文士对军机大臣亦往往尊称为枢密。

枢密院

官署名。五代后梁建立崇政院,后唐改称枢密院。宋代沿置,主要管理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事,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辽设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及汉人枢密院(掌汉族地区兵马)。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清废。

知州

官名。宋代派朝臣为州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以中枢官带“权知军州事”衔,兼掌军事,简称“知州”。原意为暂行主持本军本州事务,明清以知州为州的长官名称。知州有两种:一为直隶州知州,其地位稍低于知府;另一为散州的知州,其地位与知县相同。

知县

官名。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初用京官知县事,管理一县的行政,有戍兵驻县的,更兼管兵事。因本非县令而管县,故称“知某县事”,简称知县。明代始正式用为一县长官的名称。清代相沿不革。

知府

官名。宋代于升府之处,命朝臣出充长官,称为“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代始正式称为知府,辖数州、县,是一府最高的行政长官,级别为四品。清代相沿不革。为从四品官。

知院

宋代枢密院不置枢密使时,则以他官知枢密院事,因称知院,后遂为枢密使之通称。

制军

清代对总督的称呼。原意是因为总督有节制文武各官之权,故有此称,尊称为制宪,别称为制台。

制置使

官名。唐代后期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而建置。宋代沿置,掌措置边防军,捍卫疆土,多兼“经略使”或“安抚大使”,以统兵官充任。其权任特重者,称为“制置大使”。

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宋代行政、军政、财政分掌于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关。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主持变法,特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由中书和枢密院长官兼领,掌管新法的制订和颁布,是施行新法的总机构。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并入中书省。

参军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以丞相总揽朝政,其僚属往往用“参丞相军事”的名义办事。此后直至南北朝,凡诸王及将军开府者,皆置参军,为重要幕僚。南朝梁代皇子府中设长史、司马、咨议参军、中录事、中记事、中直兵等“参军”;又有正参军、行参军,以参军为官称者甚多。唐制,诸卫及王府官俱有录事参军事等,外府州也分别置司录及录事参军等,简称参军。宋有司户参军,为地方上的低级官员。元废。

参议

官名。明代在布政使下设左右参议,以分领各道。清初沿置,乾隆时废。又明清于通政使司亦设参议一职,为通政使之佐官。清末新官制中各部于左右丞下亦设左右参议,掌审议有关部务之法令。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的中央及各省均有此名目,由其主官任意委派,均系闲差。

参将

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明清漕运官设置参将,协同督催粮运。清代河道官的江南河标、河营都设置参将,掌管调遣河工、守汛防险等事务。清代京师巡捕五营,各设参将防守巡逻。

参谋

官名,唐、宋节度使及各路统帅所属幕僚之一,掌参议谋画。

参知政事

官名。唐初实际任宰相者偶用此名。宋代以资历较浅之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为“参知政事”,掌副相之职。元丰改制时废。南宋恢复。元代行中书省亦设参知政事,为行省之副长官。明代各行省于承宣布政司、左、右布政使之下设左、右参政,地位与前不同。

参赞大臣

官名。清代新疆伊犁将军下设参赞,又在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各设参赞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又临时出征的统帅下面,也往往设参赞大臣,以赞襄军务。

录事

官名。晋代骠骑将军及诸大将军不开府办事,属官有录事,掌总录文簿。其后刺史掌军而开府者亦置之,职任甚为重要。隋以后为州郡官,掌纠正各曹职事。宋代各州置录事参军,府置司录参军。元废。

录事参军

官名。晋代置,亦称录事参军事,为王府、公府及大将军府等机关的属官,掌管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其后刺史掌军开府者亦置。北魏至隋,州郡亦设录事参军。唐宋时废时置,元废。

录尚书事

东汉以后,中央行政均归“尚书”处理,特别在南北朝时代,凡掌握重权的大臣必带“录尚书事”的名号。“录”是总领的意思,因此当时人称之为“录公”,录尚书事独揽大权,无所不管。北魏多以诸王领此官。北周时废。

经略使

官名。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在沿边重要之州设经略使,和都督同时并置,是边防军事长官。后多由节度使兼任。宋代置于沿边各路,常兼安抚使,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宋之大行政区称“路”)之军事、行政事务。明及清初凡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职位高于总督。

转运使

官名。始置于唐代,初称“水陆发运使”,管理洛阳、长安间的粮米运输事务。后设“江淮转运使”,掌江南各道的水陆转运;“诸道转运使”,掌全国谷物财货的转输和出纳,由宰相及盐铁使等官兼领。宋初为集中财权、改置专职的“都转运使”、“转运使”,掌一路或数路财赋,有检察地方官吏的权力。其后职掌扩大,兼理边防、治安、钱粮、巡察等事务,成为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辽、金亦于诸路设转运使,金代另于京城设“都转运使”,以掌管钱谷的征收、转运和仓库出纳。元、明、清有“都转盐运使”,是专管盐务的长官。

驿丞

明清之制,各州县设有驿站之地,均设驿丞。掌管驿站中仪仗,车马,迎送之事,不入品。

供奉

在皇帝左右供职者的称呼。唐初有“侍御史内供奉”,“殿中侍御史内供奉”等名。唐玄宗时设“翰林供奉”,专备宫中应制而设。宋代“东、西头供奉官”为武官阶官,“内东、西头供奉官”为内侍(宦官)阶官,仅用以表示品级,无实际职掌。清代称“南书房行走”为“内廷供奉”。

供事

清代中枢机关低级职员的一种。大体上指不属于各正式编制的人员。服务至一定年限可以正式补用为低级官吏。

九画

帮办

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资格比会办略次。

勃极烈

金初官号。乌古迺(公元1021—1072年)时开始设官,官长皆称“勃极烈”,即女真语治理众人之意。最高总管称“都勃极烈”,类似汉制中的冢宰。其次是“■版勃极烈”;以下是“国伦勃极烈”,有时左右并置,等于国相。此外还有胡鲁(统领官)移赉(第三位)、阿买(治理城邑的官)、乙室(迎迓官)、扎失哈(守官署的官)、昃(阴阳官)、迭(倅贰官)等勃极烈。金熙宗时废,清代改译“贝勒”,但已成为爵位的名称,与金代不同。

按察使

官名。唐初仿汉刺史制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年改称“采访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宋代初以转运使兼领,后乃别设提点刑狱。金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的考核之事。元代改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用原名,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又设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叶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亦设按察使,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

指挥

官名。明清沿元制于京城设五城兵马司,置指挥、副指挥,掌坊巷有关治安之事,又明代各卫的指挥使亦简称指挥。

封人

官名。《周礼》列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分封诸侯之事。春秋时各国也设有此官,掌典守封疆等事。

封疆大吏

清代总督、巡抚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犹如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一般称封疆大吏。

柱国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为统率武装部队之官,或称“上柱国”,其地位略次于“令尹”。两汉废。北魏、西魏时设“柱国大将军”,以统率府兵,每柱国下统两个大将军。北周时增置“上柱国大将军”,隋代有“上柱国”、“柱国”,以封勋臣。唐以后作为勋官的称号;“上柱国”为十二转(即第一级),正二品,至清始废。

相国

官名。春秋时齐景公设左、右相,相成为齐国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以后其他诸侯国也有设置,或称“相国”,或称“相邦”,或称“丞相”。只有楚国不设相,以令尹为其国的最高执政官。秦有相国。汉初先置丞相,后改为相国,各诸侯王国亦设过相国,后改称为相。东汉不设相,以大司徒任宰相之职。东汉末,献帝时始改司徒为丞相。唐以后,多用以作实际任宰相之职者的尊称。明、清两代则用以对内阁大学士的尊称。

春坊

官署名。隋置门下、典书二坊,唐改为左右春坊,为太子官属。历代相沿,春坊官有庶子、中允、赞善等,明清仅备为翰林院编修、检讨之升转,因而编修、检讨升为春坊官者称开坊。

春官

《周礼》六官之一,称宗伯为春官,掌典礼。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礼部为春官,旋复旧称。后世也以春官为礼部之通称。又唐宋至明清主管天文历法之官有春官正、夏官正等。

南省

官署名。唐代尚书省设在皇城正中,位居宫城之南。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中,尚书省的位置在其他两省之南,故通称“南省”。

南衙

唐代皇宫在长安城北面,中央的省、台、寺、监各官署都设在宫城之南,故称南衙或南司。后来宦官权势渐重,其所处之北司遂与南衙对抗。因而史书上常以南衙、北司对举。又北宋时习惯称开封府的官署为南衙。

南书房

北京故宫“乾清宫”的西南,本是清康熙读书之处。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始选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为“南书房行走”。其职除应制撰诗文外,还秉承皇帝旨意,拟进诏旨。“南书房”一度成为当时发布政令的所在地。自“军机处”成立后,即不再参预机务,仅专司文辞书画等事,一般又称为“南斋”。

南面官

辽代统治汉人的行政机构系统,与北面官相对而言。辽太宗耶律德光时,因汉族人口日增,原有的职官过于简单,因分设两个官僚机构,“以国制待契丹,以汉制待汉人”。世宗耶律阮时,南面官系统逐渐完备,京城设三省、六部、台、院、寺、监;京外设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都是模仿唐代制度。机构虽然庞大,但职简权轻,远不能与北面官之权力相比拟。

南大王院

辽代官署名,属于“北面官”系统。设有“南院大王”,“知南院大王事”等官,分掌契丹部族军民之政。

勋官

隋唐至明赠给文武官员的称号。北周时本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至唐定制,勋官自上柱国至武骑尉,凡十二转,受勋者即称勋官。沿袭至明为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由吏部稽勋司掌其事。清废。

贵人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东汉光武帝时始置,其位仅次于皇后。至清仍沿用,但位在妃、嫔之下,地位大不相同。

贵妃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南朝宋武帝刘裕始设,地位次于皇后,自隋至清多沿置。

贵嫔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魏文帝曹丕始置,位次于皇后。后世多沿置。

昭仪

皇帝妃嫔封号之一。汉元帝时始置,汉代制度,“昭仪位视丞相,爵比王侯”。原为妃嫔中的第一级,自魏晋至明均沿置。清废。

待诏、待制

“待诏”、“待制”本为待皇帝之命以言事之意,原非官名。汉代常令文学之士待诏于“金马门”,称为“金马门待诏”。唐代有“翰林待诏”,宋代于馆阁“直学士”之下置“待制”,始成为固定的官名,如“龙图阁待制”等。明代仅在翰林院设有“待诏”6人,从九品。清代沿置,但已成空名。

钦天监

官署名。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历法。秦、汉以来,太史令兼管天象历法。唐代始设司天台。宋、元称司天监,与太史局、太史院并置。元又设回回司天监。明、清改名钦天监,设监正、监副等官。

钦差大臣

官名。明制,凡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钦差。清代沿用,皇帝特命并颁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权力更大,一般简称钦使,统兵者则称钦帅。驻外使节亦称钦差出使某国大臣。

修撰

官名。唐宋为史馆中官职。明清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一般即授翰林院修撰。

秋官

《周礼》六官中称司寇为秋官,掌刑狱。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刑部为秋官,旋复旧称。后世亦以秋官为刑部通称。唐宋至明清设秋官正等,主管天文历法。

皇后

皇帝之正妻称“后”或“皇后”(汉魏时分封诸侯之正妻亦称“后”或“王后”)。“皇后”名称自秦汉沿用至清末。

皇帝

史称古代三皇为“皇”,五帝为“帝”。夏、商、周三代之君称“王”,秦王赢政统一全国以后,王绾、李斯等根据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自认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

皇太子、太子

皇位继承人的称谓。一般指皇帝的嫡长子。但也有例外,东汉时,皇朝称“皇太子”,诸侯王国称某国“太子”。以后“太子”专用于皇朝,亲王之继承人称“世子”。清代自康熙帝废去太子允礽以后,即不再立“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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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21世纪超级神医,一朝穿越,成了王府的草包大小姐?想要伤害我的人,嘿,先过了我夏无雪这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十倍奉还!草包?废柴?这些词汇留给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努力修炼为护家,岂料却被一只跟屁虫黏上了?某无赖:“小雪儿,不要扔下我!”某雪一边狂吐:“我跟你不熟!”绝无仅有的萌宠,伙伴七枚,美男什么的看我信手沾来!魔王在手,天下我有!她,还需要惧怕谁的议论纷纷吗?《嫡女倾城:草包大小姐》粉丝群号:104822967想加本沫的在这里:2178293099(私账给你们啦~)验证随便一个书中人物就好咯~
  • 天行

    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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