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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上小学他在学校做起

韶关,被称为广东的北大门,是中国北方及长江流域与华南沿海之间最重要的陆路通道。韶关管辖的南雄县,以其境内众多的名胜古迹,历史悠久的文化内涵,跻身于广东省的历史文化名城之列。自唐代名相张九龄奉旨开凿驿道后,这里就成为岭南通往中原的咽喉要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元帅的不朽诗篇《梅岭三章》就诞生于此;闻名海内外的珠玑巷一度是中华民族拓展南疆的聚居地和众多广府人及海外赤子的发祥地,其独特的人文历史,对岭南经济文化产生过深远影响……

在南雄县城以北70公里处,有两道东西走向的山梁,山梁之上,生长着挺拔、翠绿的竹林,在竹林中,又夹杂着松树和银杏树。一眼望去,那两道平行延伸的山梁如同两条静卧的巨龙,一旦刮起山风,竹摇树动,“巨龙”便呈现出腾飞之势。

在“两条巨龙”之间,是一马平川的田地。三条小溪在此汇成河流,稳固着居住在这里的村民一代代地繁衍生息。

这个地方叫新地村。

胡志新就出生在新地村的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

他当时并不姓胡,而是姓李。

自打他记事起,就对这个“风水宝地”感到忧郁甚至是恐惧:和他一般大小的孩子们常常孤立他,村里的大人们也常常训斥他。他不止一次地问父母亲为什么,父母亲每次都是在沉默一阵之后,问他是不是得罪了人家。后来,他从别人口中,终于知道了原因:

他本来姓胡,只因家中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从此改变了胡家两代人的命运。

在父亲6岁那年,爷爷和同村一个人外出做生意,两人出去不久就分了手。半年之后,爷爷回来了,而那一个人却不见音信。

一天,爷爷正在田里耕作,突然被官府的人带走。原因是有人状告爷爷为了钱财谋害了和他一块儿出去的那个人。在公堂上,爷爷被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仍不承认他图财害命。审理案子的人又给爷爷灌辣椒水,在爷爷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才被奶奶用板车拉回家来。

三天后,爷爷在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爷爷咽气后,抓着父亲的手却死死不放,奶奶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将爷爷的手掰开。

然而,就在爷爷死去不久,那个人突然又回来了。

奶奶向官府讨要公道,官府觉得声名扫地,便把一肚子的愤怒发泄在那人身上,那人经受不住严刑拷打,死在了狱中。

从此,奶奶带着年幼的父亲在相邻间的仇恨中艰难度日。后来,有一个姓李的男人见奶奶非常辛苦,便提出要照顾奶奶和年幼的父亲,奶奶在无奈之际点头同意,于是,那个男人便成了父亲的继父。父亲的继父提出,父亲不能姓胡,得姓李,父亲以后成家所生的子女,老大姓李,老二姓胡,老三姓李,如此类推。奶奶说,其他的她可以让步,唯有一点是父亲一定得姓胡,她不能让胡家断了香火啊!

奶奶能够在困境中将父亲抚养成人,除了后来的爷爷照顾之外,还有赖于她那双为女人接生的巧手。

奶奶一辈子不知接生了多少人,无论是白天黑夜、刮风下雨,只要有人需要,她就会前去。

奶奶的付出使父亲有了生存的空间。可是,父亲年轻时得的一种病—脖子下长了一个很大的肉包,又成了有些人嘲笑、讥讽父亲的话柄。有人当着父亲的面说,你这辈子要是能讨到老婆,我就用手掌心给你煮饭吃!

也许是奶奶积德的缘故,在父亲18岁那年,脖子下的那个大肉包神奇地消失了!

后来,母亲嫁给了父亲,十多年的时间里,生下了六个儿子:他和三个哥哥、两个弟弟。因三哥在出生不久便夭折了,他便成了老三,按照爷爷和奶奶的约定,他应该姓李,所以,他当时的名字叫李志新。

在他七岁那年,父亲把他送到离家四五里路的邓洞读书,他在邓洞只上了半年,就转到30里以外的百顺镇去了。他去百顺读书,原因只有一个:邓洞村没电,一到晚上,整个村庄都沉寂在黑夜之中。

父亲对他这种舍近求远的举动感到不解,而母亲却从中观察出了什么。她对父亲说:“你没看出来吗?我们的三儿就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他愿意飞到哪里,就随他去吧。”

确切地说,当时的他还只是一只非常稚嫩的雏鸟。

新地通往百顺的30里山路,是上坡15里,下坡15里。八九岁的他每周去学校,都背着够吃一周的干粮和煮饭用的干柴,不难想象,在这崎岖的山路上,洒下了他多少汗水和泪水。

有一次,他在去学校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光滑泥泞的路面使他每走一步都得小心翼翼。尽管如此,他还是被摔倒了,整个身子向山谷下滑去。此时,他的头脑却非常清醒,他在一手抓住一根毛竹之后,并没有顺势抓住那捆干柴,而是冒着极大的危险一把抓住装有干粮的布包,稳了稳惶恐的心情后,艰难地爬到路上。这一情景恰巧被一个大人看见,这个人把那一幕告诉了父亲。那人说,你家老三以后肯定是个有大出息的人。父亲说,我不求他有什么大出息,只要他不给我添乱就行了。

父亲说这句话是事出有因的。一个月前,小弟音发跑到别人稻田里捉泥鳅,招来田主一顿毒打。为了保护弟弟,他与田主扭打起来。父亲闻讯赶到,向田主赔礼道歉。

在兄弟五人中,他是最有胆量和主见的人,两个哥哥和父亲一样,胆小怕事,两个弟弟因太年幼,根本照顾不了自己。因此,每当哥哥和弟弟受人欺负的时候,都是他挺身而出,为哥哥和弟弟讨回公道。

在他的印象里,他们家在村里还算是比较富裕的了。可是,自从给大哥娶了老婆后,花完家里的积蓄不说,还欠下别人不少外债。

大哥结婚那年,他上小学三年级。

他是从母亲给他的零用钱上,看到了家里的拮据。然而,坚强的母亲并不畏惧贫穷的困扰,母亲常说的一句话是:吃不穷,穿不穷,计划不到一世穷。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这句老话,打乱了母亲操持家务的思路—大哥在家里极为困难的时候,提出了分家。

富人分家是分钱财,而穷人分家则是分债务。他当时根本不敢想象,父母亲拿什么东西来偿还别人的外债!

那一年,他在学校做起了小生意:他把从街上一毛钱一根的冰棍,拿到学校一毛五一根卖出去。这种买卖虽不起眼,但一周下来,也能赚三块五块。

从此,他不但没再问父母要过零用钱,而且每周回来,还给母亲带回针线和油盐酱料。

他就这样边上学边做生意,在百顺度过了三年时光。

1985年,他到南雄县城读初中,在报名之前,他瞒过父母到百顺镇把李姓改成了胡姓。此事引起了父亲的惶恐,他对父亲说,这事与您无关,谁想闹事,就让谁来找我。

在南雄读书的胡志新已是13岁的大孩子了。13岁,正是吃饭长身体的年龄。13岁,也是孕育梦想和希望的时刻。

学校饭堂的饭菜有荤有素,只要有钱,想吃什么都有。

胡志新没钱吃肉,顿顿都是最便宜的素菜。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他每次打饭,不是最早,便是最晚。

可是,有一位同学却注意上了他。

这个同学名叫许晓峰,他的父亲是南雄中学的老师,母亲在学校饭堂工作。胡志新给许晓峰最初的印象是“不像农村人”,因为,胡志新的身上没有那股土气;而许晓峰留给胡志新的第一印象是“不像城里人”,因为,许晓峰的身上没有那种傲气。

于是,他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许晓峰对于胡志新在牙缝里省钱很同情,有心帮助胡志新吧,又怕伤害了他的自尊。回到家里,许晓峰把胡志新的情况告诉了妈妈。

其实,许晓峰的妈妈早就注意到了胡志新。儿子不说,她也知道胡志新的家庭状况。她准备动用手中的“特权”,让儿子的朋友吃上一顿肉。

于是,胡志新的素菜下面,出现了香喷喷的肉片。

快放暑假了,同学们商量着去哪儿游玩。而胡志新却想的是怎么在暑假期间帮父母做农活。

新地村当时的田地,绝大多数都在山上。山势陡峭,沟壑重生,路难修,桥难架,从播种到收获,村民们都是靠肩挑背驮。

胡志新第一次领教劳动的滋味是向山上送农家肥。

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年送肥上山时的情景:

父亲让他挑半竹筐,他说,那样两次不顶一次,太耽误时间。于是,他挑着比他体重还重的两筐肥料出发了。一开始,他还觉得不是很沉,可没走多远,他就感到体力不支了。他紧咬牙关,摇摇晃晃地来到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准备歇息之后,过河上山。

他放下竹筐,望着一丈来宽的小河皱起了眉头:河上没桥,只有几块石头供人垫脚。农村有句俗话:快过列石慢过桥。意思是说,行人经过用石头铺垫的“路面”时,不能慢,慢了反倒不稳。他思来想去,挑着一百多斤的担子怎么也快不起来,于是,他把鞋脱掉,光脚将肥料挑过河去。

可是,等他上山时,才知道却忽略了一个问题:湿脚在鞋里开始打滑,每走一步,都非常困难。他索性再次脱鞋,赤脚上山。

上山的路又陡又窄,布满荆棘,加上肩挑重担,难以把握平衡。他不知歇了多少次,跌过多少跤,流了多少汗,才将一担肥料送到山上。

那一天,从早到晚,他只向山上送了五次。

第二天,他的肩膀肿了,腿肿了。母亲让他歇息几天,他说什么也不肯,硬是坚持下来,给山上的几亩田地都铺上了肥料。

送完肥的那天晚上,一向木讷的父亲和他进行了这番对话:

“你向山上送肥料,用了几天时间?”父亲问他。

“六天。”他不假思索地回答。

“其实,那些肥料有三天就能送完。”父亲盯住他的眼睛。

“我、我一点也没偷懒呀……”他感到很委屈。

“你是没有偷懒。”

“那、那是为什么呀?”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父亲说完,回房里歇息去了,丢下他一个人在院子里地发愣。

这天晚上,他辗转难眠,想着自己一周来拼命般地劳动,父亲竟然还不满意,这到底是怎么啦?

几天后,田里开始插秧。他和父亲并排站着,他心想,插秧的活消耗体力不大,加之他身体灵活,手脚麻利,肯定比父亲干得快。

可是,不到一个来回,父亲就远远地把他甩在身后。看着父亲不慌不忙的样子,他感到很茫然。歇息的时候,父亲问他:

“有一首插秧歌,你知不知道?”

“……”他摇摇头。

父亲朗声说道:

“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心地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你理解这几句话的意思吗?”

他又摇摇头。

父亲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你都读初中了,怎么连这都不懂?”

父亲这句话,像一记耳光抽打在他的脸上。父亲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怎么能说出连他都听不懂的话呢?那他这几年的书不是白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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