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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宋蜀碧(2)

在学校时,舜寿每星期去找我一次,一到寒暑假,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我得回到苏坡桥乡下的家里去。有时放寒假时我写信对他说,一下雪我就进城去,到沙河堡看他,一起赏雪。但是成都的冬天很少下雪,我们几乎从未在冬天见过面。

1944年的暑假里,一天上午方方突然到苏坡桥乡下来找我,而且是骑自行车来的。她一进屋就匆匆忙忙地对我说:‘徐植(注:徐舜寿曾用名)在桥上等你,他有急事,找我带他来的。’那天只有我和哥哥在家,我立刻跟方方走了。穿过竹林,经过筒车堰,走过独木桥,进了镇子,老远就看见舜寿扶着自行车等在大桥边上,确实有急事。第二天一早他要去印度,到印度的拉合尔航校,继续给中国飞行员教授他专长的飞行原理。但是他不知道我在苏坡桥乡下的地址,也不便去找我,就只能找到方方,一起骑车来苏坡桥了。

回到成都,我们在春熙路他的一个熟人工作地点的客厅里坐了一下午,闲谈了一下午,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他一再对我说,千万不能去给美军当翻译。因为那时我们已经得知,大学外文系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将全部征调去给美军当翻译。我们开会讨论时,有人慷慨激昂,表示命令一到就应征出发,为国效力。有人认为他们应征走了,留下的却毕业拿学位,不公平,应该大家都去。我心里很明确,不能给国民党工作,也不能给美军当翻译。我的表态是不能去。不过这件事并未实现,我们这一届最后谁也没有去。

这天下午五点多钟,我和舜寿在春熙路分手。到了重庆,他来信谈及与徐迟见面的情形。他们自抗战爆发,‘八一三’以后就不曾见过。这是七年来第一次见面,他们一起欢聚了几天。舜寿在信上说,他和徐迟走在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徐迟深情地说:‘要是这些人都是我弟弟该多么好啊!’

从印度给我写的信中,他讲述了在那里的见闻。最有趣的是一次他在屋里听见外面有人大声叫徐舜寿,他感到很奇怪,跑到窗口一看,原来是擦皮鞋的孩子在叫Shoe shine sir!听起来活像是叫他的名字。

开学不久,舜寿忽然回来了。原来他在重庆时参加了留美公费实习生考试,到印度不久即收到录取通知,赴美前特地回来和我告别。他整理好东西,我们一起把他的一只大箱子寄存在方方家。他特地告诉我,已经用几本精装书在箱子里为我给他的那只叫做Alpha的毛狗搭了一个小房子。他很认真地对我说:‘我走了以后,你不要跟别人好,就当我没有走一样。’我也很认真地点头同意,但是说:‘既然走了,就不能当你没有走啊!’我心里想,柳迎春寒窑十八载的时代早过去了。

短短两三天的相聚,一下子过去了,他终于走了,为了实现他航空救国的梦想,为了发展我国的航空工业,越过太平洋,赴美国进修去了。他先是在韦德尔公司学习零件制造,后转入麦克唐纳飞机公司实习飞机设计,曾参加FD-1飞机的设计工作。以后在华盛顿大学研究生院选课进修,专攻力学。我曾见过他的成绩簿,全部是A。那大本大本的‘作业’和研究报告,着实令人惊叹,写得那么美,那么工整。那些图,画得一丝不苟,极为精致。我从未见过手写的作业、手画的图竟达到如此精美的地步,真是文如其人。

……

在美国两年,他没有学会跳舞,除了工作和学习,空闲时间他用来看书、写信、听听音乐。有人开玩笑说他有精神寄托,我想也对,每星期给我写一封长信,要花多少时间啊!他得知父亲在为我办护照去悉尼大学念书,便立即来信,说他将要求提前回国。我们不断在信中商量这件事。我感到在解放战争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出国,就如同‘白俄’,再说我们已分别整整两年,自然希望他尽快回来。我提出不要在南京工作,因为那是国民党政府所在的地方。

我们没有想过也没有谈过要买什么高档商品,他带回的是一箱书和一些制图仪器;带给我的是一部莎士比亚全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一本诗选和一部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

(《宋蜀碧回忆录》)

结婚

1946年9月,徐舜寿和宋蜀碧在成都举行了结婚仪式。

徐舜寿和宋蜀碧准备结婚时,宋蜀碧的母亲是同意的,父亲因将去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讲学,希望宋蜀碧和她的哥哥一起去该校学习。但父亲并未阻拦他们结婚,只是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婚礼要在教堂举行;二是要他们两年内不要生孩子。他还是希望宋蜀碧以后出国。圣公会有规定,牧师等人的女儿一定要和教友结婚,而徐舜寿不是基督教徒,所以宋蜀碧的父亲要徐舜寿受洗。

这一段历史,徐舜寿在《自传》中写道:

“我爱人的父亲是迷信职业者,是成都圣公会的会督。因为圣公会的规定是牧师的儿女一定要和教友结婚,所以要我受洗。我就在结婚前一天下午‘受洗’。以后只在结婚后离开成都前做过一两次礼拜,与教会没有其他联系。当然我也不信教。”

结婚仪式是在成都圣公会的教堂内举行的,婚事办得很简单,宾客不多,全家在附近的餐馆吃了一顿饭。

宋蜀碧回忆:

“1946年9月,中秋节那天,正吃晚饭时,门房郑大爷来说,门口有人找我。我立刻跑出去,果然是分别两年的舜寿回来了。我知道他即将归来,家里也都知道,但是父亲从未和我直接谈及这件事。这天晚上,父亲问我打算怎么办?我只能实说,舜寿是请假回来结婚的,我同意结婚。母亲的态度是明确的,她说,兵荒马乱的时候,让我结婚跟舜寿走,她也就放心了。我知道父亲是希望我出去学习,他正准备去澳大利亚的悉尼大学讲学,希望我和哥哥一起去澳洲学习。但他也未阻拦,只是感到惋惜。

第二天早饭后,父亲叫舜寿去书房,一杯茶,一盘点心,开始了他们的谈话。我在廊子上等着,心里有点儿不安,不知他们谈得如何?但是也并不担心。不久,他们一起出来了,一边走一边还在用英语交谈。听见父亲说,她本来应该更好一些。我明白,这是说我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如他希望的那样成长起来。

他同意我们结婚,但是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在礼拜堂举行婚礼,二是两年以后才能有孩子。这两点,我和舜寿都没有意见。舜寿不是基督教徒,父亲叫圣公会的夏敬亭牧师(Mr.Sargent)和他谈话,给他讲讲《圣经》,安排受洗礼。其实父亲也知道我们俩人都不信仰基督教。这时父亲给在绵竹的大姐去信,告诉她‘四妹甚愿出阁’。大姐很快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了。第二个孩子张戈出世以后,大姐没有再工作。父亲多次说她:‘枉自念了那么多书,一天到晚就是饼饼、蹦蹦。’大姐在学校时,功课一直名列前茅,看见她把时间花在带孩子上,父亲深深为她惋惜。对我提出两年不要孩子的要求,是因为我太年轻,担心我一出学校就陷在孩子家务中,更主要的或许是他仍希望我出国深造。

9月24日,我们在圣公会的教堂里举行婚礼,由Mr.Sargent证婚。在这之前,舜寿曾对我说,他家里没有人来,希望简单一些,不要请太多客人。因此一切都很简单,客人也不多,只在附近一家餐馆吃了一顿饭。其实,我同意在教堂结婚,一方面是为了父亲的原故,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认为在教堂结婚,总比在饭店里对着国民党的国旗党旗三鞠躬要好一些。我也没有告诉我那些同学是在教堂里结婚,我既未穿结婚礼服,也未披婚纱,连一朵花也没有戴,而且动来动去,不是老老实实地站在那儿,有点玩世不恭地在教堂里举行了婚礼。事后父亲要我把结婚证书给他,由他保管。显然他是对这个外来户有点放心不下,我立即给了他。我并不看重那一纸证书,我认为结婚是两个人感情的事,与什么仪式、证书都无关。如果有一天感情不好,不再相爱,那就应该分手。要那一纸结婚证书又有什么用呢?以后我随舜寿去南昌,父亲还曾写信告诉我,万一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可以找当地什么人,帮助我回成都。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幸而我没有对他们说过我对婚姻问题的看法,否则他们真要不放心了。

结婚那天早上,父亲叫我到书房去,将他送给我的结婚礼物交给我。那是1908年英国牛津出版的一套小羊皮烫金精装袖珍本《狄更斯选集》,一共15本,第1本翻开是父亲的手迹:

To my loving and darling child Diana,on the occation of hermarriage.

Sept.24th.1946

金秋10月的一天,黎明时我告别家人,母亲送我到大门口,含着泪对舜寿说:‘蜀碧就交给你了。’说罢,她转身进去。她的身影留在我心里。”

(《宋蜀碧回忆录》)

宋蜀碧一生中最珍惜的是她父亲和徐舜寿送给她的书。这套《狄更斯选集》一直为她所珍藏,但在**********抄家时被抄走。1969年,宋蜀碧被当做现行反革命分子,就地监督劳动,后来在豆腐房粉碎饲料。

“一天,来豆腐房劳动的一个后勤处的人对我说,器材处仓库里有一箱子书。全是外文的,大概是徐舜寿的技术书,你去拿走吧。我急忙跑到器材处仓库去,地上有一个不大的木箱,一看,里面全是我的书。有我结婚时父亲送给我的礼物,1906年牛津版的小羊皮烫金精装袖珍本《狄更斯选集》15本,有我过生日给我的托尔斯泰短篇小说集,有司各特的小说,有戏剧集,诗选,有舜寿从国外带回的《莎士比亚全集》和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等。这些书失而复得,使我喜出望外,也令我不禁百感交集。幸而它们没有像那些古典音乐唱片,被保卫干事拿去垫热水瓶,随意糟践。”

(《宋蜀碧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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