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飞船缓缓升空.洛云站在舷窗旁,看着地面越来越远,沉默不语,眼中好似有泪花闪现。旁边几个人用标准的中国话安慰道:“别伤心,等将来你混出个人样了,一定会回来的。”丛林深处,一名蒙面女子注视着飞船缓缓升起,说道:“有缘,再会!”
洛云在飞船上回忆刚才事情的经过。原来,洛云在战斗结束后,立刻回到了那些师士所在的地洞,而那时,这些师士刚好醒来。于是洛云便装作是被遗弃在这颗星球上的小孩,当然事实也与这很接近。当洛云看到他们受到袭击后,便将他们救了出来。而最让洛云惊奇的是,这些人说的竟然都是标准的中国话。尽管在有些地方不大相同,但他们说的话也都大致听得懂。而这一切,则被那些师士当做小孩被抛弃时还没学会说全话,自然在发音方面有些不同。而这小孩的一身衣服看上去也是如同野人般,再加上那熟练的野外生存技巧,终于让那些师士相信他是被遗弃的孩子。随后一半出于报恩,一半出于同情,这些师士便将洛云带离了这颗星球,让洛云进入真正的宇宙。
所以,洛云现在便加入了这个名为卡特的小佣兵团,开始了他真正的宇宙生活。
当飞船离开丛林星球一段距离后,飞船周围的景色开始扭曲起来。随后,飞船以超越光速几万倍的速度,开始向天外天第二基地星系飞去。
洛云极为吃惊的看着窗外景色的变幻。旁边的一名个子较为瘦小,手中维修着一个小仪器,身体周围还飞着几个小机器人打下手的人说道:“小云,你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洛云激动的回答道:“我很想知道。李叔叔,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吧。”
那名姓李的大叔笑着回答道:“这啊,叫做折叠航行。在宇宙,每一个星系的距离都无比遥远。所以,如果要从一个星系到另一个星系,就必须通过这超高速的折叠航行。折叠航行,就是指不断的扭曲周围的时空,从而使得一个物体能仅仅走过极短的距离便能到达极远的地方。这种方式,是属于对法则的一种普遍应用,是天机星域无偿贡献出来的超高科技!”
洛云继续问道:“那什么又是天机星域呢?”
李大叔回答道:“天机星域,是天机星域群的中央星域,是整个宇宙最高科技的所在地。整个天机星域,有四分之一的地方是一座高科技之城,称为天机城,还有四分之一的地方,则是大量的工厂区,里面生产着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产品。还有四分之一,是军事防御基地,里面驻扎着全宇宙最精锐的舰队,最庞大的军团防护罩,最强大的炮台防御体系,构成了全宇宙最牢不可摧的城墙!而在这堵城墙外面,则是一些通往全宇宙各星域群的虫洞,以及严格的海关。而这一切,便构成了全宇宙技师的天堂,天机城!”
洛云又问了:“那技师又是啥玩意,还有,您对那天机星域这么了解,难道你是从里面出来的?”
“居然被你猜中了,小子。没错,我就是从天机星域的一所大学毕业,现在出来工作的。至于技师吗,这个职业很强大。你想想,如果一个人一挥手就是无数战舰冲出去作战,那这个人厉不厉害。这个人,就是技师了。”
“那技师这么厉害,那我们佣兵团是不是所有人都是技师呢?”
这时,旁边一个背后背把剑,身体肌肉匀称的人说道:“别听他瞎说。技师再强大,那也是到了四阶才显示得出来。就他现在这个二阶都没的小技师,就只能干点修船的活。”
旁边那李大叔顿时怒目而视,但这人不管他,继续说道:“这船上只有他一个技师。毕竟,修船的人一个就够。像我和那边那正喝着酒那个,就是一个名为星士的职业。”
洛云问道:“星士,那是什么职业,厉害吗?”
那人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然厉害啦。像我们一阶星士,可以凭肉身遨游太空,更有重力领域加持,近战堪称极其强大。”
“重力领域,那是什么玩意?”
“重力领域啊,这玩意就有点像一颗星球周围的重力场,一旦有物体进入这个重力场,就会受到重力领域的干扰。由于重力是由物体的质量使得周围的空间扭曲,所以只要是一阶星士都有这个领域。”
“都有这个领域,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洛云满眼放光。
旁边的李大叔冷笑道:“哼哼,这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领域,一碰上能量攻击就没辙了。只有悟透电子运转,凝结磁场领域,抵抗能量攻击,那才是厉害。更不要提将两大领域结合,凝结出自己的势了。就你这个垃圾重力领域,一碰上人家的势,恐怕立马就会倒戈相向吧。”
那人立马急了,高喊道:“老匹夫,你别叫嚣,有本事我们打一场。”
李技师也高声回应:“打就打,谁怕谁啊。”
正当他们两人争斗不休的时候,一道厚重的声音传来:“是谁在吵,是不是皮子又痒痒了!”
这道声音一传来,俩人立马就安静了。一个魁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所有人都喊道:“团长!”
团长没理他们,扫视休息室,发现了洛云,便问道:“这小家伙是哪来的?”
老李连忙答道:“团长,这是我们再执行任务的原始星球上捡到的小孩,见他可怜,便将他收养了。将来长大了,也可成为我们佣兵团的助力。”
“哦,居然还有父母把小孩扔在天外天,这小孩的背景可能不简单啊。既然收养了他,那就养下去吧,对了,我要闭关修炼几个月,去尝试突破到三阶,到了地方就不要喊我,收获就自己分掉吧。”
“是,团长。”
团长正要走时,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于是走到洛云身边,手中一道光华打出,进入洛云的身体。这道光华刚进洛云体内,洛云体内立马就将这道光华吸收,在两息过后,洛云突然大放光芒,把周围众人都吓了一跳。团长一看此情形,大笑道:“看来我团将出一个强大助力啊。天生自成光甲,这是何等的天赋,这可是好兆头,不日我团必将崛起。今天大家就别修炼了,我们一起畅饮一番,庆祝我团又添新人。”
众人应声道:“好,喝酒去。”
洛云看这一幕却是呆了。啥玩意,天生自成光甲?他突然想到了自己战斗时身上的那身光华,突然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但他自己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啊,还不是打不赢那女的,这光甲也是莫名其妙出现的,这到底是为何呢?
那团长问洛云:“小子,你可愿意当一名师士?”
旁边立马有人怂恿道:“小子,快答应,以你这天赋,这船上只有团长能教你啦。不当师士可真是可惜了你这天赋。”
被人一阵怂恿,洛云稀里糊涂的便答应了。看到洛云答应,团长更是高兴了,高声喊道:“弟兄们,今天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大家都欢歌载物的跟着团长走向了酒吧。
洛云也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了,跟着众人高声叫喊:“不醉不归!”
(关于写设定真的很纠结,我真的想直接写大剧情,但不给读者对于这个世界一点基本的观念,这本书还真的写不下去。接下来会在剧情中逐渐完善世界观,我对这个世界是设定好的,只是写起来有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