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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我们的小聚餐虽然没有美味佳肴,但是并不缺少快乐。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以至于不忍分离。克鲁卜飞尔为一个小姑娘包了一间房,不过她还是可以另外接客,因为克鲁卜飞尔一个人养不起她。一天晚上,当我和格里姆走进咖啡馆时,正碰上克鲁卜飞尔从那里出来,准备带她去吃晚饭,我们便嘲笑他。而他的回击很别致,就是邀请我们一道吃饭,接着他转过来嘲笑起我们来。那个小可怜虫似乎性情很好,十分温柔,可能还不大习惯干她那一行,因为她身边有个老鸨在极力地调教她。聊天和畅饮让我们乐得忘乎所以,这个好心的克鲁卜飞尔便索性把人情送到底,因此我们三人便轮流带这个小姑娘到隔壁房间去了,弄得她哭笑不得。格里姆一口咬定他没有碰过这个女孩,并说他之所以在里面呆那么长时间,完全是为了看我们那猴急的样儿。不过,如果说他果真没有碰她的话,那也只是因为他有某种顾忌,因为他在住进弗里森伯爵家之前,就是住在这个圣罗什区的一些妓女家里。

我从这个姑娘住的麻雀路出来,羞得满脸通红,就跟圣普乐从别人将他灌醉的那所房子里走出来时一样。当我写他的故事的时候,我的心里头正是回想起了自己的这档子事。戴莱丝根据一些蛛丝马迹,特别是从我那慌乱的神情中,觉察出我干了对不起她的事。我马上向她作了真诚的忏悔,卸下了心头的重负。幸亏我这么做了,因为第二天早晨,格里姆便兴高采烈地跑来,向她添油加醋地把我的罪过讲了一通,而且从那以后,他总是逮着机会就不怀好意地向她重提这件事。他这么做实在很不应该,因为我既然自觉自愿地信任他,因此也有权希望他不要让我为此而感到后悔。通过这件事,我前所未有地感受到戴莱丝的心地是如此的宽厚,因为她对格里姆行为比对我的不忠还要感到恼火,我只挨了她的一些温和而感人的责备,并且在她的言辞中,我没有发现丝毫愤怒的迹象。这个好女人的心地有多善良,那么她的头脑就有多么简单。对此我无须多说,不过还是有个例子值得提一下。我曾告诉她克鲁卜飞尔是牧师,而且是萨克森-哥特王储的私人牧师。对她而言,牧师是个极不寻常的人物,因此她竟然非常奇怪地把几个最不相干的概念给搞混了,把克鲁卜飞尔当成了教皇。当我第一次听她这么说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发疯了。那次我刚一回到家,她便告诉我教皇来看过我了。在问清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以后,我连忙跑出去把这件事告诉了格里姆和克鲁卜飞尔。从此,我们便称克鲁卜飞尔为教皇,还把麻雀路的那个姑娘叫做教皇娘娘贞妮。这件事让我们笑了又笑,笑得几乎连气都喘不过来。有人在写给我的信中硬要我承认说我一生之中只笑过两次,那是他们不熟悉那时的我,也不熟悉年少时的我,否则他们是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的。

第二年,即1750年,我已经不再想我的那篇文章了,却忽然得知它在第戎获了奖。这个消息重新唤醒了我写该文时的全部观点,并赋予它们一种全新的力量,使得我的父亲,我的祖国以及普卢埃克在童年时代就植入我心中的那种道德观念和英雄主义思想的原始酵母开始发酵起来。我觉得,如果能做一个自由的、有道德的人,视钱财如粪土,不畏人言,特立独行,那就比干任何事都更伟大更美好。尽管那该死的羞愧和畏惧引发众怒的想法让我起先不敢依自己的原则行事,也不敢公然践踏我这个时代的信条,但是从那时起,我便下定决心,只要等到种种矛盾激发我的意志,并使它感到必胜无疑的时候,我就会立刻将这一原则付诸实践。

正当我对人的义务进行哲学探索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它促使我更加严肃地思考起自己的义务来。这便是戴莱丝第三次怀孕了。由于我实在不愿欺骗自己,也由于我的内心过于骄傲,不愿用自己的行动来否定自己的原则,于是我便开始检讨我的孩子们的命运以及我与他们的母亲的关系。我依据的是自然、正义和理性的法则,以及与其创造者同样纯洁、神圣和永恒的宗教法则。人们一边假装着迫切地想净化宗教法则,一边却在玷污这一法则,而且他们用条条框框把它变成了一种空谈;因为不用付诸实践,所以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就将不可能办到的事情一一规定下来。诚然,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推断错了,但是我在这样做时的那份心安理得实在是令人触目惊心。如果我是那种天生的坏蛋,听不到大自然亲切的呼唤,心中从来没有萌生任何真正的正义感与人道感,那么我的这种冷酷无情就是很容易理解的了。然而,我是那么热心肠,又有那么细腻的感受力,我是那么容易动情,又是那么易于为情所困,我有那么多的离愁别恨,我对人是那么温柔亲切,而且我又那么强烈地热爱伟大、真、美和正义,我是那么痛恨邪恶,又是那么不记仇和不愿伤人,甚至从来没有这样的念头,而每当我看到有道德的、高尚的、可爱的事物时,我又是那么容易心肠发软、鼻子发酸——所有这些难道竟能在同一个灵魂之中,与那种肆无忌惮地践踏人类最美好的义务的丑恶行径友好相处吗?不能!我感觉到了,而且还要大声疾呼:这绝不可能!在一生中的任何一个时刻,让雅克·卢梭都绝不可能是一个无情无义、不念父子之情的人。我可能犯过错误,但绝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如果让我陈述其中的理由的话,那可就说来话长了。既然这些理由有可能误导我,那么它们也可能会误导其他很多人。我不想让那些可能会阅读本书的年轻人去冒被这些理由误导的危险。我只想说一点,那就是我的错误在于,由于无法亲自将他们抚养成人,于是我将他们交给社会去教育,在决定让他们成为工人和农民而不是冒险家和追逐名利者时,我还以为是做了一个公民和父亲该做的事,而且还认为自己是柏拉图的共和国中的一员呢。从那时起,我的悔恨就不止一次地告诉我,说我过去做错了。不过,我的理智却从来没有对我这样说过。我甚至还经常感谢上天保佑了他们,使他们逃过了与父亲一样的命运,也逃过了万一我被迫遗弃他们时威胁他们的那种命运。如果我将他们抛给埃皮奈夫人或卢森堡夫人,她们出于友谊、慷慨或其他原因,都曾经表示过愿意抚养他们,那么他们是否就会因此而更加富裕呢?或者至少会被培养成正派人呢?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人家会让他们仇恨,甚至是背叛他们的父母,因此还不如不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亲身父母是谁的好。

我的第三个孩子同前两个一样,也被送到专门抚养弃婴的育婴堂去了。我一共有过五个孩子,最小的两个孩子也是这样处置的。我觉得这种安排非常好,非常理智,也非常合法,而我之所以没有公开地炫耀我的这种安排,完全是为了顾全他们的母亲的颜面。不过,我将此事告诉了每一个知道我和戴莱丝之间关系的人。我告诉了狄德罗和格里姆,后来又告诉了埃皮奈夫人,再往后又告诉了卢森堡夫人。而且,我在告诉他们的时候,都是毫不勉强、自觉自愿的,并不是迫于无奈。其实,我若想瞒过大家,也是很容易的事。因为古安小姐是个很正派的人,为人谨慎,守口如瓶,我完全可以信任她。在我的朋友中,我惟一因为利益关系而不得不对其说出真相的人是蒂埃里医生,我那可怜的“姨妈”曾有一次难产,请他来看过。总之,我从来不隐瞒自己的所作所为,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如何才能对朋友保守自己的秘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实在看不出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在权衡所有的利弊得失之后,为我的孩子们作出了最佳选择,或者说是我所认为的最佳选择。我过去曾经恨不得,现在还是恨不得自己小时候像他们一样有人抚育和培养。

当我如此告白的时候,勒·瓦瑟太太也在吐露心声,只不过不是出于和我同样无私的目的。我曾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引见给杜宾夫人,杜宾夫人看在我的面子上,对她们爱护有加。这位母亲把她女儿的秘密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杜宾夫人。杜宾夫人既善良又大方,而勒·瓦瑟太太却没有把我是如何不顾自己收入微薄而仍然竭力供养她们母女的事情告诉杜宾夫人,因此杜宾夫人还是十分慷慨地接济她们。因为有母亲的告诫,所以在巴黎的时候,戴莱丝一直将这件事情瞒着我,直到我们住进了退隐庐,在说过好几次其他方面的知心话之后,她才告诉我。因此我一直不知道的是,虽然杜宾夫人表面上看起来毫不知情,可她实际上对我和戴莱丝弃婴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她的儿媳舍农索夫人是不是同样也知道了我们的事,但是杜宾夫人的前房儿媳弗兰格耶夫人是知道这件事的,并且她的肚里藏不住话。第二年,在我已经离开了他们家之后,弗兰格耶夫人还跟我谈起这件事。这就迫使我就这个问题给她写了一封信,我的信函集里收有这封信。我在信中为自己的行为给出了理由,都是可以说出来而又不至累及勒·瓦瑟太太及其一家的那部分理由,可是最重要的理由恰恰与她们一家有关,而我却没有说。

我毫不怀疑杜宾夫人的谨慎与舍农索夫人的友情。我也同样信得过弗兰格耶夫人,而且她在我的秘密被传扬出去之前就已经去世了。这个秘密肯定是被我私下告诉过的那些人泄漏出去的,而且实际上也只是在我跟他们决裂之后才泄漏出去的。光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是怎样的人了。我不想否认自己该受谴责,我愿意接受谴责,但是不愿意接受由他们的敌意而发出的谴责。我的罪过是很大的,但这只是一种错误。我忽视了我的义务,但害人之心是没有的,而且,如果一个父亲从未见到自己的孩子,那就说不上有什么父爱。然而,辜负朋友的信任,违背最神圣的承诺,把别人向我们尽情倾诉的秘密抖露出去,故意败坏一个被我们欺骗而且在离开我们时依然尊敬我们的朋友的名誉,这就不是错误了,而是卑劣龌龊的行为。

我曾经许诺要写一部忏悔录,而不是自辩书,因此,关于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吧。我只需说出真话就行了,是非应由读者来评判。除此之外,我对本书的读者不再提更多的要求。

舍农索先生结婚之后,我觉得他母亲家里更令人愉快了。因为新娘温柔可爱,而且在杜宾先生的诸多秘书中,她似乎对我另眼相看。她是罗什苏阿子爵夫人的独生女,而子爵夫人又是弗里森伯爵的密友,因此子爵夫人也和弗里森伯爵门下的格里姆成了好友。然而,还是由我介绍格里姆认识她女儿的,只不过两人性情不合,因此没有交往多久。而格里姆从那时起就开始攀结权贵了。他更喜欢这位出入于上流社会的母亲,而不喜欢她的女儿,因为后者只希望和一些可靠的、性情相投的朋友交往,不愿意卷入任何阴谋之中,也不想通过巴结权贵来获取利益。杜宾夫人在舍农索夫人身上找不到任何她想要的顺从,便将她的家弄得沉闷乏味之极,以至无人登门。而舍农索夫人则以自己的品德自傲,或许也以自己的出身自傲,因此宁愿放弃社交的乐趣,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房间里,也不愿接受那种她生来就不习惯的束缚。她这种自我流放式的生活方式加深了我对她的感情,因为我生性喜欢同情不幸的人。我发现她热爱形而上学,喜欢沉思,尽管有时也带点诡辩色彩。她的谈吐绝对不像是一个刚从修女会开办的学校里出来的少妇所能有的谈吐,这一点对我有很强的吸引力。然而,她还不满二十岁。她肤色白皙,光彩照人。如果她稍稍留意一下姿势的话,她的身材会显得秀丽而端庄。她一头灰色的秀发,有一种不寻常的美,使我想起我那可怜的妈妈年轻时的秀发,不禁怦然心动。不过,我刚为自己订下了严格的规则,并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切实遵循这些规则,因此我没有被她的魅力所迷惑。在整个夏天里,我每天都有三四个小时和她单独在一起,表情严肃地教她学算术,拿我那些无穷无尽的数字去烦她,而绝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情话,抛过一个媚眼。如果是在五六年之后,那么我是绝不会这么聪明或者说这么傻的了。但是,我命中注定一生中只能有一次真爱,我会把我心灵中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献给那份真爱,但不是给她。

自从我在杜宾夫人家里生活以后,我一直是安于现状的,从未表露过想有所改善的愿望。杜宾夫人和弗兰格耶先生提出增加我的年薪,这完全是他们自发作出的决定。这一年,弗兰格耶先生对我日渐友善,他想让我的工作更加舒适和安定一些。他是财务总管,他的出纳员迪杜瓦依耶先生年事已高,又很有钱,便打算退休。因此弗兰格耶先生便将他的职位给了我。为了能胜任这项工作,我一连几个星期都到迪杜瓦依耶先生家里,向他学习一些必需的知识。然而,要么是我没有从事这个行业的天分,要么因为迪杜瓦依耶先生想物色另外的继承人,所以没有认认真真教我,总之我对所需的知识掌握得既慢又差,我的脑子总是搞不清楚那一大堆也许是故意弄乱了的账目。不过,尽管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一行的精微之处,但是我已经略知一二,足够应付一般性的工作了。我甚至开始履行职责了。我既管登记又管出纳,收支现款,签收票据。虽然我对这一行既无才能又无兴趣,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变得理智一些了,我决定克服自己的嫌恶之心,全副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可不幸的是,正当我开始对工作熟悉起来的时候,弗兰格耶先生出门去做了一次短途旅行,旅行期间由我保管他的金库,当时里面顶多装有二万五千到三万法郎,可我还是为此而感到紧张和焦虑,这就越发坚定了我自认为不适合做出纳员的想法,而且我毫不怀疑,我在等待他回来时的那种紧张不安的心情让我得了后来的那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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