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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代价(4)

篝火噼啪,微弱火光映出朦胧月影,翩翩贵公子不动声色躺在枯黄落叶上,四围翠竹妖娆,黑衣少女双膝跪地骑在他胸前,漆黑长发似绢丝泼墨,左手牢牢抵住他的衣襟,右手中的雪亮长刀已有半截深埋进泥土。

少女两颊微红,动作却无半点迟疑,左手越发使力,就压得更狠,他在她身下闷哼了一声,她睁着一双浓黑的大眼睛定定瞧着他:“今日我的刀,可比昨日快了些?”

他以手枕头,含笑看着她:“夜莺,你做得很好。”

夜莺脸上浮现得意表情,抵住他的手略有松动,他眼中冷光一闪,以电光火石之势猛地制住她左手,一个巧力便颠倒局势将她反压在地,她全身受制,面上出现恼怒神色,他盯着她,眼中盈满笑意:“同你说过多少次,要做个好杀手,从埋伏,到杀人,再到结束,哪个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

夜莺紧紧咬住嘴唇,脸上是受辱的不甘心,双手还在不死心地挣扎。

长阳王抽出一只手抚上她嘴唇,笑出声来:“咬这么紧做什么,也太沉不住气了些。”

她脸上红得厉害,却更狠地瞪住他。

长阳王笑道:“我相信你可以做得更好!”说罢松开手,又道:“现在你就给你一个实践的机会。”

夜莺当然清楚,所谓的“实践”是什么意思。

这五年,她从什么都不会,到现在将手中的短刀使得行云流水,已然成长许多,但是真正的杀人,始终是有点胆怯。

她看了看长阳王,冷峻的脸,冷冷的笑容,白皙的手掌隐隐可见乌青的血管,就好像她第一次见他,只是现在的他更加好看,更加雍容也更加冷酷。这个在黑暗中给了她一线光明的男子,是他改写了她的人生,是他让她绝处逢生。除了按照他的话去做,她想不出其它可以报答他的方法。

就算是要杀人。

那就杀吧。

于是有了翡翠楼那一幕,于是十六岁的夜莺,正式成为长阳王府的一名杀手。

长阳王以手段辛辣著称,效力于他的杀手组织既神秘又恐怖,这个组织高手如云,是长阳王扫除政敌的清道夫,外人只知道,这个杀手组织叫做“影”。

作为“影”的一份子,夜莺将自己训练为杀人不见血的机器杀手的世界本无半点温情,有的只是幢幢刀影,斑斑血痕,生死一瞬间人命的死搏。哪怕迟疑一瞬,杀人者就可能变成被杀者,她必须强迫自己做到冷酷、强悍、杀人不眨眼。

夜莺携着她的短刀,像一朵罂粟花渐渐盛开,花瓣是冷冽的刀影,而她浓丽的眉眼在绽放的刀影中一寸一寸冷起来。

那天长阳王协同夜莺到京城著名的鸳鸯楼听戏,天晴得没有一丝云彩。

他一身深蓝色织锦缎的袍子,雍容而华贵。

他打开了手中的折扇,津津有味的听着,举手投足都散发着高贵而慵懒的气质。

高高的戏台,打扮得妖娆的伶人将整个身体都弯成兰花的形状,眼角一点一点上挑,做出风情万种的模样,软着嗓子唱戏本里思春的唱词,神情里暗含的勾引却无一丝不是向着高台上懒懒靠着横栏听戏的长阳王。

两人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就很近,目光交汇时,长阳王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就在那一刹那,高台上奉茶的绿衣女子突然自袖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与此同时,一旁夜莺的短刀已飞快欺上绿衣女子的面门,自眉心劈头的一刀,快得像飞逝的流光,面容姣好的女子整张脸被劈成血糊糊的两半,绽出的血溅上夜莺雪白的脸颊,她却连眼也未眨一眨,戏台子里已是一片尖叫,她闻所未闻,将短刀收回来在黑色的衣袖上擦了擦,抬头望着若有所思的刘修祈淡淡笑道:“没事吧?”

他瞥眼看倒在地上圆睁着双眼的可怖女子,皱了皱眉:“这一刀,太狠辣了些。”

她认真地蹲下去仔细查看那女子的刀口,神情无半点不适,研究半晌,道:“这样果真毫无美感,还有点吓人,往后我直接割断脖子好啦。”

他将手递给她,拉她起来,良久,缓缓道:“我记得你第一次杀人之后,怕得躲在我怀里,躲了一宿。”

她抿起唇角:“我终归要长大的。”她靠着横栏认真看他:“我会成为最好的杀手。”话毕脸上腾起红色的霞晕,衬着雪白容颜,丽得惊人。

他却没有看她,转头望向窗外,那里有高木春风,陌上花繁,一行白鹭啾鸣着飞上渺远蓝天。

夜莺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长阳王府的樱花开得特别早,整个后花园都是一片淡粉色,风一吹,便是漫天的飞花,花瓣卷着淡淡的香气,落在身上,轻轻盈盈的,好似飘雪。

就在这个春天,长阳王带回一个年轻女子就好像当年带回夜莺一样,没人知道这女子的来历,也没有人敢问。

女子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应该说还只是个女孩,一头黑绸般的长发衬得原本雪白的肌肤更是粉嫩如瓷,淡淡的散发着一层光泽,粉色嘴唇如樱花般柔美,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不是一般常见的黑色眼睛,却是浅浅的琥珀色,晶莹通透,如梦似幻。

女孩一身白色衣裳,黑发用银色发带束起,她看着长阳王,表情不明。

“我听说你舞技很好,跳一支给我看看好么?”

樱花树下,年轻的王者一身白色华服,发束金冠,他看着女孩甩起白色的袖子随着飘落的樱花翩翩起舞,优雅而飒爽。她不仅姿容美艳,舞步更是婉转悠扬,令人如痴如醉。

恰恰这一幕被经过的夜莺看得一清二楚。

她发现刘修祈的眼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个年轻女子,表情几乎有些醉了。

这时候,舞中的少女回过头来,在漫天粉红纷飞中竟朝她淡淡一笑。

夜莺几乎后退了一步这么美的女子,好似二月飞雪,好似这漫天樱花,美得如此飘逸,美得如此不食人间烟火,叫她同样身为女子一时间都忘了嫉妒。

这个女孩是谁?

这时长阳王看到夜莺,示意她走过去。

“夜莺,这是白月。”他简单的介绍。

夜莺点点头。她想不出还要说什么。

“你好。”白月落落大方的打招呼。

“哦。你好。”此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在夜莺胸口升腾眼前这个名叫白月的女子,美得太离谱。

十九岁的夜莺已是“影”最好的杀手之一,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三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

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长阳王府待了近两年的白月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夜莺那样人气低迷。

其实在容貌上来说,夜莺并不逊色,但是她的美过于阴沉,过于清冷,过于咄咄人。

但是白月不同。仿若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笑意,就像那被沐浴在春日阳光中的樱花,洁白纯美;每当她翩翩起舞,无不叫府中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人看得痴了,难得的是,白月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就算是最下等的婢女说想看她跳舞,她也不介意,也一样会跳。

除了跳舞,白月还会弹琴,也懂诗词,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她还喜欢侍弄花草,竟然能将西域引进的品种雪霁花栽种成功,要知道这种花儿是一到中原就无法存活的稀有品种。

白月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所能拥有的所有美好,夜莺同白月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

由于身份特殊,长阳王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她也早就习惯了,她的世界也无需外人干扰,她所想所做的就是完成一个又一个目标,八年前刘修祈将她捡回来,刘修祈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楚桓王五年的四月十七,是长阳王刘修祈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

夜莺在燕国的任务中受了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养伤,却惦记着刘修祈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于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京城。

燕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楚国给刘修祈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

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京城,才踏进长阳王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刘修祈房中拿给他看。

人人都说夜莺冷情,然而冷情的人偶尔也流露出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只是为了那个人……

唯一的那个人。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

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

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刘修祈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白月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静得能听到狼毫笔划过宣纸的声响,刘修祈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白月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白月念道:“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念罢,轻声笑起来:“这春意正浓,何故担心留不住?”

刘修祈只是笑而不答。

白月转了话题:“也不知夜莺什么时候能赶回来,她一定不想错过你的生辰。”

长阳王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该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

这句话将夜莺所有的热情从头浇灭。

她还带着伤,日夜兼程的赶,马儿都累得吐了白沫。换回的只是这样一句平淡得几乎事不关己的话。

他知道她受伤了吗?

他会在乎吗?

“白月,为我弹一支曲子,如何?”刘修祈道。

“想听什么曲子?”白月眨眨眼睛,一副俏皮模样。

“《木兰花》。”

伴随着指尖的旋律,既伤感又优美的词调在空气中晕染开来。

“绿杨芳草长亭路,年少抛人容易去。楼头残梦五更钟,花底离愁三月雨。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白月一边弹,长阳王一边轻轻念道。

好一个“只有相思无尽处!”夜莺冷笑。

这时,天边猛然响起一阵怒雷。

这雷声中,伴随着“噔”的一声,混着一声惊叫,下一刻只见白月允吸着一根手指,眉头紧紧皱起来。

也许是用力不当,那琴弦竟然断了一根,弹在白月手指上。

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刘修祈愣了一下,随即伸手将她的手拉起来。

看着她白皙手指间渗出来的殷红,长阳王蹙眉道:“痛么?”

白月一惊,怔怔的看着刘修祈。

很久,他拉着她的手都没有放开。

那样小心备至,那样温柔呵护。

她划破的只是一根手指,她却冒着整只手臂都会残掉的危险,赶来这里,看这一幕。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夜莺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

内室外一声闷响,白月眼睛蓦然睁大,死死望住门槛处一截黑色裙角。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

晦暗光线里,刘修祈嗓音淡淡的问:“谁?”

黑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黑衣的夜莺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

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白月猛地抽出手,将刘修祈推开,也许是用力过猛,也许是急于离开,自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揽住她的腰,昏黄烛光映出一副银紫衣袖,上面有淡淡的薰衣草香。

将白月扶着站好,刘修祈转头看向门口的夜莺,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半晌,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犹如枯树渐生红花。

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

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刘修祈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几乎忘了自己是怎么踉跄着回到房里,摊开手脚往床上一趟,再也不想动。

为何明明是春天,为何心里比冬日里更加寒冷几分?

因为燕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刘修祈将雅风居赏给夜莺,这赏赐着实大方,在长阳王府是从未有过的事。

雅风居在长阳王府仅逊色于刘修祈所住的夙澜居,而雅风居与夙澜居刚好南北而立,也离得最远。

夜莺搬出紧挨着刘修祈寝居的留芳阁,搬去和刘修祈隔得十万八千里的雅风居。夜莺虽然不懂风雅,但是她很喜欢留芳阁这个名字,好像要留住芬芳佳人的意思,而她自己,不止一次的幻想,长阳王会将这住里给她住,是因为他想留住她。

她在留芳阁住了五年,自十四岁到十九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留芳阁的,是白月。

一时间,长阳王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

有传说认为夜莺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刘修祈不可能还赏夜莺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刘修祈补贴给夜莺的分手费。

有传说认为刘修祈爱上了白月。一样都是美人,但换了谁不喜欢烂漫单纯的白月而选择阴沉沉的夜莺呢?虽说夜莺是长阳王早先就认识,从西域带回来女子,但是世上男子哪个不是喜新厌旧?由来只闻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这场感情戏因为白月的加入变得扑簌迷离,然而,白月的出现并不是夜莺感情的终结,相反的,这只是一个开始。

时光进入五月,楚国已是春暖花开。

樱花开得正盛,如飞雪萦绕,山茶与牡丹争奇斗艳,还有来自西域的雪霁花,那是暗红色的球状花,带着针一般的刺。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翩翩起舞,好不浪漫。

夜莺却毫无心思欣赏这美好景致,自从搬来雅风居,一次任务也没有出过,在屋子里呆着尽是无聊。

要适应新的环境,对她来说还真不容易,虽然天南地北的在外执行任务,随遇而安,但是只要想到完成任务能早点回到这里,这世上唯一让她眷恋的地方,就算是露宿街头她也不介意。何况,长阳王总是给她足够有余的盘缠,可以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酒店。

她曾经一度在想,和别的刺客相比,在他心里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吧。也许,也许,他对她也是有一些眷恋之情的吧,毕竟,毕竟他们相识的时候,是在千里之外的西域,是在他落魄的时候。

她曾听人说过,男人对在荣华富贵时拥有的女子远远不如落难时一起同甘共苦女子的情真意切,那么,长阳王是例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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