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那个没有经过大脑甚至迫切得毫无矜持的“yes”出去后,我就从小丫头变成了傻丫头,剧情也走向了琼瑶式的狗血,但是,沉浸其中的我,却觉得那么的开心,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的到来。
当我幸福得像小鸟一样靠在简简杰的肩膀上时,我问了一个我和糖还有被我打败的所有女生们都想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是我?”
“傻丫头。”简杰好气又好笑的刮刮我的鼻子,“你不知道,你一小女生提着一个和你一般高的大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的时候是多让人怜爱。我觉得这就是我要照顾一辈子的人,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
当简杰目光灼灼的看着我的眼睛说完这番话,我脸上难得的浮起两朵红云,心里原来还隐隐挣扎的小猫安静了下来,被抹满了甜甜的蜜。这样也很好吧,从此不用再自己坚强,乖乖的做只小小白羊而不是张牙舞爪的小老虎。我在心里偷偷的笑着,丝毫没有被驯服的不甘。都说恋爱的女生智商为零,我以前嗤之以鼻,凭什么这么说,现在想想似乎有有点道理,要不然,我怎么会笨到以为,甘愿做他心中的惹人怜爱的小女生就能让我们走到最后了。
每天,简杰都会买好了热气腾腾的豆浆油条送到我宿舍楼底,等我接过早饭,看我睡眼朦胧就叫我回去再睡一会,自己则准时到达自习室开始背他的GRE。我们最常去的约会地点就是自习室和图书馆,他看书,我则是看他,看他专注时留在桌面上的影子,看他思索时皱起的眉毛,看他在阳光下英俊的轮廓。看着看着,我的嘴角便会不自觉的上扬,为什么这么好的男生怎么就被我拐到了呢,我真是太厉害了呀。他注意到的时候,就笑我:“一个人偷偷傻笑什么,像得手了奶酪的小老鼠。”他的声音里特有的低沉和节奏,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音乐,于是我笑得更开心了。
偶尔,简杰会用他好不容易赞下的时间和金钱,带我溜过大半个城市去最好的电影院看电影,在黑暗中递给我香喷喷的爆米花或带有他体温的手绢。
简简杰喜欢带手绢而不是纸巾,这让很多人好奇,也包括我。于是,我死缠烂打的追着他问,可他总是微笑,宠爱的拍拍我的头:“你鼻涕眼泪那么多,用纸巾实在是太不环保了。”我很生气,磨着牙作势要咬他。
其实,我知道的,在简杰心里,他一定认为我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吧。好吧,那我就做简杰的小女生吧,撒娇、发脾气、哭泣、闹腾、吃醋(这个机会较少)统统是我,做个衬托他伟大的坏人。我努力做着他合格的小女朋友,每个节日,不管东方西方的,我都送他礼物,有时是我精心挑选的,有时是我平日淘回来的,有时是我亲手做的。我喜欢给他惊喜,喜欢他收到礼物后留在我额头上暖暖的KISS。我会在他要出席的每个公共场合出现,坐在他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大声的给他鼓励,分享他的光芒。上课的时候和他发短信撒娇说上课好无聊,考试前就借口要他给我补习而更粘着他。
在简杰的宠爱下,我蜕变成为一个完全的小女生,这样的我让糖大吃。
糖担忧的说,阿蓠,原来的你像一只时刻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斗的刺猬,现在,你的刺都变成了柔软的毛,像只温顺的豚鼠,这样好吗?还是爱情真的有那么神奇?
我大言不惭的说:恩,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嘿嘿,糖,你还没有恋爱,你知道吗,在爱情里,人都是很卑微的。所以,我愿意为了他改变自己。或许我本来就是一只温顺的豚鼠,在没有遇到他之前,被迫学着做刺猬。当时的我是那的天真而快乐着。
糖沉默了,没再说什么,也再也没有和我说起这个话题。
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会想起糖的比喻,是这样吗?应该是吧,但是如果是简杰,我想我是愿意为他收起我的刺,永远伪装成一只豚鼠的,因为我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豚鼠。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原来,我做豚鼠的日子是那么的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