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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公元1368年,大明王朝在朱元璋的手中诞生了。面对一个全新的王朝,要想它高速运转起来,上层统治者们需要寻找一条适合自己走的路。但是,自古以来宦官和外戚是封建王朝的一股特殊力量。历史长河中,宦官专权、外戚篡权时有发生。明王朝当然也不例外,在这个最平民级别人物建立的王朝中,宦官也同样作为一个特殊的权力集团出现。宦官的权力超过大臣,宦官的富贵超过功臣。这是个看似很普遍的事情,但又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大明王朝该如何正确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呢?种种现象的出现,预示着大明江山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

1.杀人不见血的刀

蔡攸见上面写着"白米五百石",叫来保近前说道:"蔡老爷亦因言官论列,连日回避。阁中之事并昨日三法司会问,都是右相李爷秉笔。杨老爷的事,昨日内里有消息出来,圣上宽恩,另有处分了。其手下用事有名人犯,待查明问罪。你还到李爷那里去说。"--《金瓶梅》第十八回

《金瓶梅》一书中字里行间讲的是宋朝时期的事情,其实质则为明朝社会的历史。书中没有提到过宰相这个词,那是因为明朝从朱元璋起就不再设立这一职位了。尽管如此,书里却提到了太师这个字眼,太师的职务在中国古代官职中可以看是宰相的另一个别称。这不是说太师就是宰相,而是说太师与宰相的职务有些类似之处。

宰相是一种官职,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政治制度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功能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管理文武百官。这一职位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此后在诸侯国内普遍设置。但是把宰相真正作为官称,却是秦国末期的事情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建立一个开天辟地的帝国,对王朝的政治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正是这个时候,确立宰相的职责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其正式官名为丞相。以后的朝代虽有变动,不过大体上都延续使用下来。到了元代,以中书省总理政务,统辖六部,以中书令、平章事为宰相。明朝建国初年,接受一部分元朝旧制,其中就有沿袭宰相制度一项。

在古代,丞相分为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就是在皇帝右手站立的丞相,也称主相;左丞相就是在皇帝左手站立的丞相,也称副相。虽说有主副之分,但是,这种分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秦时左相大,汉朝右相大,到了明初则又以左为尊。

宰相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汉代宰相陈平曾经很好地诠释过宰相的职责,是:"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抚万民、明庶物;外镇四夷诸侯,内使卿大夫各尽职务。"也就是说,宰相是皇帝的"超级助理",对内、对外,甚至对皇帝本人都有干涉的权力。既然宰相有如此大的权力,如果交给一个道德与能力稍差的人,那就会很容易成为朝纲上的不稳定分子。可能某一天,他就能带领百官,对抗皇上,成为皇帝执政的阻碍。有如,董卓为专权,封自己为相;曹操为了掌权,也自封为相。事实要是真变成那样,当不当皇帝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朱元璋坐上了皇帝位置后,本来这个人疑心病就重,再加上这么个特殊位置,让他逐渐感到皇权与相权的冲突,整天害怕臣下权力太大,会导致"宰相专权"、"臣操威福"的局面。为了让自己睡个安稳觉,也为了子孙"有口饭吃",朱元璋开始琢磨着试图调整一下体制,以加强皇权。

朱元璋当政时,也曾经设立过两个丞相。一个为左丞相,一个是右丞相。左丞相是李善长,右丞相为徐达。因为徐达常年在外领兵打仗,实际权力都掌握在李善长一人手里。

李善长是朱元璋攻下滁阳后,接纳下来的谋士。还在朱元璋称吴王时,李善长便出任右相国,指挥作战,组织供应,事事皆能妥善处理,充分展现他裁决如流的才干。之后,他的儿子李祺又被朱元璋招为驸马,权势显赫,是朝廷中掌握实权的淮西集团首领。

淮西集团势力在朝廷内权势熏天,日益膨胀。一生多疑的朱元璋对他颇存顾忌。于是找了个理由,说李善长年龄已高,并且有病在身,在洪武四年,让他告老还乡了,当时李善长五十八岁。朱元璋虽然撤了李善长的官职,但是此时并没有彻底撤去宰相职位,因为对于一个刚刚建立的王朝来说,过早裁撤如此重要的职位,时机尚未成熟。朱元璋真正撤销宰相制度,是从胡维庸身上下的手。

朱元璋撤换李善长时,为了选择一个能够接替李善长职务的人,曾经向刘基请教过合适人选。

刘基说:"善长为元勋旧臣,能调和诸将,不宜骤换。"朱元璋道:"善长屡言卿短,卿乃替他说情么?(李善长跟刘基不和)朕将令卿为右相。"刘基连忙顿首道:"臣实小材,何能任相?"估计当时,刘基不是不想当宰相,而是他不敢当。可能刘基预料到在淮西集团掌权的情况下,自己即使做了宰相,也必然会受到排挤,故而坚决不肯任相职。

朱元璋又问:"杨宪何如?"刘基答道:"宪有相材,无相器。"朱元璋又问:"汪广洋如何?"刘基道:"器量褊浅,比宪不如。"朱元璋又问及胡惟庸,刘基连连摇头道:"不可不可,区区小犊,一经重用,偾辕破犁,祸且不浅了。"朱元璋默然无言。但是后来朱元璋还是根据李善长的推荐,任用了善于钻营的胡惟庸。刘基叹道:"惟庸得志,必为民害。"胡惟庸,凤阳府定远(今属安徽)人。在和州投奔朱元璋,被用为元帅府办差。由于他与李善长是同乡,在李善长提携下,青云直上,先后任宣使、宁国主簿、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公元1367年,朱元璋称吴王,他被召回朝廷,任太常少卿,进太常卿。洪武三年(1370年),又被升为中书省参知政事。

因李善长的提携,胡惟庸于洪武六年(1373年)进入中书省,与汪广洋同任右丞相,左丞相空缺。胡惟庸入相后,他的精明干练很快得到朱元璋的赏识。这期间,胡惟庸还将自己的侄女嫁给了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的儿子李佑为妻,结成姻亲,使得他与李善长关系更进一步。有这样的元老重臣为后盾,胡惟庸更加胆大妄为。加上李善长的旧属们也极力帮助他,胡惟庸可谓如鱼得水。由于他逢迎有术,渐得朱元璋宠信。到洪武十年,进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独揽丞相之权。

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胡惟庸日益骄横跋扈,生杀黜陟,为所欲为。内外诸司所呈现给皇帝的奏章,胡惟庸全部要先拿过来审视,看到有对自己不利的奏折,就隐匿不上报。胡惟庸权倾朝野,许多人都看他脸色行事,敢怒不敢言。

对于异己者,胡惟庸必定会打击报复。因入相问题,胡惟庸曾与刘基有过节(刘基不同意胡维庸做丞相)。恰恰刘基家乡附近有一片空地,一向为盐枭占据,刘基奏请设巡检司进行管辖,盐枭不服,反而聚众作乱。刘基儿子刘琏将实情上奏,但是没有按照程序先向中书省报告,掌管中书省的胡惟庸认为刘基蔑视他,越加愤怒,于是唆使刑部尚书吴云弹劾刘基,诬称此地有王气,刘基想据为己有,用来修墓,应严加惩处。朱元璋便撤除了刘基的俸禄。刘基忧愤成疾,没过多长时间就去世了。

对于胡惟庸的所作所为,朱元璋也略有察觉,对他的擅权更是感到不满。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国--今天越南中部的一个城市国家,派使臣前来朝贡,朱元璋不知道,等到事情过后,朱元璋问及此事的时候,胡惟庸又与礼部互相推卸责任,朱元璋非常恼火,连下敕书,把宰相跟礼部尚书抓进了监狱。胡惟庸已明显失宠。大概是揣度到朱元璋的心理,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首先告胡惟庸谋反。与此同时,被谪为中书省属吏的御史中丞商暠,也揭发了胡惟庸的许多隐私。结果,朱元璋顺势就把胡惟庸处死了。

另外,关于胡惟庸的死还有一种说法: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称他家的旧宅井里涌出了醴泉,视为大明的祥瑞,邀请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一个名叫云奇的太监突然冲到皇帝的车马前,紧拉住缰绳,急得说不出话来。卫士们立即将他拿下,乱棍齐上,差点把他打死,可是他仍然指着胡惟庸家的方向,不肯退下。朱元璋这才感到事情不妙,立即返回,登上宫城,发现胡惟庸家墙道里都藏着士兵,刀枪林立。于是下令将胡惟庸逮捕,立即命廷臣进行审讯,随即以谋反罪就把胡惟庸处死了。

胡惟庸猝然被诛,是明代开国以来空前大案。据《明史》记载: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五年后,洪武十八年,李存义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益大著。会善长家奴卢仲谦首善长与惟庸往来状,陆仲亨家奴首仲亨、费聚等与胡惟庸共谋不轨。帝怒,肃清逆党,胡狱坐死之功臣封侯者二十余人,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不清。

由于《昭示奸党录》失传,胡惟庸案实情亦无法为后世所悉。不少史家亦认为,胡惟庸谋反一案只是朱元璋为了诛除功臣,而千方百计寻找的借口,历史上有无胡惟庸谋反一事,值得怀疑。然而,此案之影响后世者,在于朱元璋罢相的决定。在洪武十一年三月,为了限制宰相的权力,朱元璋就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在此之前,凡是各地送给皇帝的奏章都要关白中书省,就是给皇帝一份,同时也要给中书省宰相送一份。现在不需要有这套程序了,大大削弱了中书省的权力。

经过胡维庸一案,朱元璋遂下诏罢相:"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姑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多贤相,然其中多少人,专权乱政。今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嗣君,毋得设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寘之重典。"从此,中国历史上便再没有宰相这个职务了。

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六部直接由皇帝统辖,又以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分掌兵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典刑狱,使其互相牵制,一切兵刑大权也都总揽于皇帝。在地方机构中,在全国设十三布政使司(俗称省)。并把各省的兵、民、钱、谷分别由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管理;布政使掌民政,按察使掌刑,都指挥使掌兵,叫作"三司"。明太祖为了加强监察机构的职能,在都察院下设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出为巡按御史,代皇帝巡视地方,弹劾官吏,监察民情。此外,还设立通政司处理臣民的章奏,规定除田土、诉讼之争,一般民户皆可上书言事。

明朝的制度在废除宰相之后,进行了一次"大手术"。目的只是完全着眼于加强皇权,限制朝臣权力过大。但是朱元璋万万没有想到,他这种改革,对皇帝本人要求是很严的,它要求皇帝本身的才能非常出众。但毕竟一人精力和才能有限。更不幸的是,朱元璋的子孙们大部分懈怠朝政,使得制度本身的缺陷被加倍放大。

成祖即位,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阁参与机务,称为"内阁"。入阁大学士逐渐又成为实际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或"元辅",余皆称"次辅"。这就跟《金瓶梅》提到的蔡太师,其实就是一个变相的宰相的兼指。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有时丞相也可兼太师,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

此外,自成祖以后,太监权力日盛,皇帝与朝臣都在行政体系中边缘化,明朝的命脉逐渐为宦官集团把握。

2.太监敢顶半边天

这太监说道:"大人,你不认的我,在下是匠作监太监何沂,见在延宁第四宫端妃马娘娘位下近侍。昨日内工完了,蒙万岁爷爷恩典,将侄儿何永寿升受金吾卫副千户,见在贵处提刑所理刑管事,与老大人作同僚。"--《金瓶梅》第七十回

《金瓶梅》中不论是谈及官场或是世俗都有太监身影,给人感觉好像明朝时期,太监尤其多,几乎是泛滥成灾了。事实上,明朝时期的宦官也就是太监确实是比较厉害的角色。

宦官专权,一直是困扰明朝中后期的一大弊病。其实早在朱元璋时期,情况并不是很糟糕。朱元璋是极力反对宦官干涉内政的。明代初年,对宦官的限制非常严格,据《昭代典则》记载: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八月,在确定内侍官制时,太祖诏谕吏部说:朕观《周礼》,阍寺不及百人,后世多至数千,卒为大患。今虽未能复古,亦当为防微之计。此辈所事,不过供洒扫,给使令而已。若求善良,百无一二。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但当使之畏法,不可使之有功。有功则骄恣,畏法则检束,自不为非也。

据《明会要·职官十一》引《明政统宗》载,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五月,有一个内侍官因在内廷时间较久,偶而言及政事,当即被太祖斥遣归还乡里,并令终身不得叙用。又对诸臣说:此辈日在左右,其小忠小信,足以固结君心。及其久也,假窃威权,以干政事,遂至于不可抑。自古以此辈乱者多矣。今立法不许寺人干预朝政,决去之……随后又规定内臣不许读书识字。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朱元璋特铸一个铁牌,上刻文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于宫门之中。又敕令诸司,不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

上述文段,都是朱元璋时期对宦官的政策。从开国之初,劝诫不用宦官参政,到最后,下敕令严惩干预政事的宦官,看出朱元璋是下了很大决心整治内廷的。

明初不仅仅对宦官参政有严厉处罚,而且,在一个正常人成为一个真正的太监过程也是很受约束的。明代曾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一家有四五个孩子以上,愿意将其中的一个孩子阉割者,由相关部门登记造册,待收补之日选用,如果私自阉割,一经发现,将受到重罪处罚,邻居知而不报者,一并治罪。

但是,这一规定并未能严格遵行。从明代录用宦官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按照规定报名就阉、候补收用者之外,朝廷还大量直接录用了那些未经报名起送而私自至京的自宫者。明代宦官录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礼部。但是,随着司礼监地位的不断提高,录用宦官的事务逐渐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而宦官机构在实际上已拥有相当的决定权,这以后的内幕操作就更不为人知了。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明太祖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官职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出使职务。按照原来的规定,这二十四衙门主要只是在皇帝周围服役、为其生活服务的部门。但事实上,明代的宦官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势力,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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