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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若我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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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远以后的事,想过吗?

——当然啊。

等我老了,照理来说应该有条件和心爱的老家伙住在有花园(但是用来种水果)的房子里了吧,还养了一条狗和一只猫。三十多岁快四十岁的时候开了一家只有两张桌子的小店,应该是卖甜品吧,虽然很想卖咖啡和简餐,但我懒得刷盘子啊。每年要出国旅行一次,可以在门口挂个牌子很任性但又很酷地说:乖,先将就吃吃超市的面包吧,只要坚持15天。

虽然连店面的装修和卧室里用什么床单也想好了,狗的品种是杜宾,猫的话要蓝猫,而陪我到老的那个人,精神和肉体一辈子也没出过轨——

但也就是想想。

我真正在计划并提上日程的,最远的,也不过只有在三十岁之前考下驾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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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具体一点,无论是带花园的房子,还是狗和猫的优质生活、甜品店、环游世界,都要钱,不是咬一咬牙去吃一顿皇后饭店七百块的龙虾,不是这样无关痛痒的小钱。

与人相爱是不需要花钱的,但若是运气不好,爱上了一个吃软饭的呢,爱进了骨子里,若要放手就好像砍掉了你一条手,养还是不养?

就算运气好,对方挣的是自己的十倍,若有一天病了呢,我就挥挥手说:“哎呀,你看你病成这样,我也没钱替你治病,那我们分手吧。”

太绝情了。

我不是在说我这人有多深情,但我了解自己的脾气,玩一玩也就罢了,要真是打定了主意,确实看上了你,咱俩好吧,不到撒手人寰那一天,是肯定舍不得叫你落到别人手里的——谁都不行,带着镰刀穿着黑风衣装逼的那家伙也不行——在我咽气之前,你哪儿也不可以去。

2

“钱”这个字不管是说出来还是写出来都散发着一股子汗臭味儿,太不高贵了,也太不云淡风轻了,把“钱”字挂在嘴上的男人和女人都显得庸俗无比,“我就是爱钱”甚至不如大喊“我想要约炮”来得可爱。

我只想要岁月静好——

话太动听——可是所谓静好,其实已经对生活要求得太多,没钱你是好不了的。

穿着飘逸在云间的白裙子,手里攥着一百块去菜市场买了两斤猪肉和一棵大白菜后,回身一看水果摊上讨喜的大红樱桃,每一颗都沾着娇滴滴的水珠子,一问价,一百八一斤。你心想又不是买不起,只是没带钱,走出市场后心里难免郁闷,想吃个水果跟八十年代盼过年似的。

这时候,再来一辆送货的小三轮蹭着你的腰就擦过去了,给你抹一身泥,气得你站在路中央想掏纸擦一擦吧,刚跟卖菜的小贩吵过架的大妈从身后来一句:“好狗不挡道儿。”

生命短短数十载,我想尽力把生活对付得好看一点儿,不住豪宅喝拉菲,至少住在干净明亮的公寓里,餐桌上是新鲜的有机菜,仅仅如此,我想应该对得起“岁月静好”几个字儿了吧,若还有人摇头评判我太物质,我也只好回一句“你们星球的标准我不是太懂”了。

3

为了以后做个富足老人家——假使有一天我老无所依,也想做个穿着花裙子骑哈雷的快乐老太太——

我要开始存钱了。

“我挣的不算少,但几乎没有存款。”我对朋友发牢骚,“没有一笔版税能乖乖在账户里待上半年。”

他喝了一口手里的摩卡,举着纸杯对我说:“你看,咖啡很好喝,但是三十块一杯,其实也不必要天天喝,在有值得庆祝的事情时喝一杯就好了,或者说,我今天心情要么特别好,要么特别坏时,喝一杯。在这样方方面面中,一杯咖啡,一顿饭,一件衣服,这里省一点儿,那里省一点儿,钱就出来了。”

这不就是戒欲嘛。

那我也不喝咖啡了,忍了几天,还行,也没怎么抓心挠肺;出门逛街时看上一双鞋,翻下价牌,嗯不买,哇这钱省下了,心里美滋滋的;路过昂贵的寿司店,扭过头去对面的快餐店里吃一份牛肉盖饭,不花钱就等于在赚钱嘛。

不记得撑了多久,没错,用“撑”这个字眼儿不是“坚持”这个词儿,因为渐渐地就感到吃力,活成这样无欲无求的状态并不是因为我天性清心寡欲,当然会感觉艰辛。

焦躁、易怒,低潮、倦怠,不再有期待,灰暗、死心,只想躺平等死——

——天,至于吗,不过是想吃的不要吃,想买的不要买而已,真是为自己的“欲求不满”吓了一跳,还有作天作地般的矫情。

整天面如死灰,不知道的人见了我还以为有多巨大的不幸故事曾经发生在这个人身上呢。

转念一想,不对呀,我为什么要存钱?为了以后——很远的以后——能过上好生活,具体来说就是想吃什么吃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等等,那我这岂不是拿“现在”换“以后”?凭什么,“现在的我”不答应。

结果,几乎没有挣扎,我就向欲望低头了。

账户里的钱像是被圈养的小鸡仔,逮着一个大洞后纷纷结伴出逃。我看着那些变化的数字,感触不大,实话说,即使是抓在手里的纸钞也不能给我带来安全感。

在我看来,钱这个东西就是纸上印着漂亮的数字,说到底还是一张纸,换成手摸得到的东西更实在,比起用保险柜存着一箱一箱的花纸片儿,只有吃牛排、喝拿铁,和我的血肉混在一起,这种感觉,才舒坦。

我活得像是个原始人,或者说像个儿童,想要就是想要,一刻也等不了。

也从来也没暗恋过任何人,因为我等不了,做不到把满溢的感情吞下肚假装“其实我并不想要”——我就是要——我要你爱我,我要你吻我,我要你这个人全部属于我。

可我是不会求的,一件买不起的外套,再好看,我也不会挂念,因为世上漂亮的衣服有很多,总会有一件特别适合我,而别人穿起来却不好看的。

4

妈妈也很喜欢提以后的事情,稍近一点儿的比如“买房”“结婚”,很远的就是“养老”。

“你现在不存钱,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房子?”

——“也许有一天我的一本书卖出一百万本呢,随手就买房子了。”

“你不结婚,一个人会很孤单。”

——“不结婚而已,我不是不恋爱。再说,一个人一定要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吗?不在一起会死吗?”

“你不生孩子,以后谁给你养老?”

——“老还需要养吗?我自己会老的。”

妈妈苦笑出声:“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你老了,没有孩子,你动不了,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

“那就死掉呗。”我轻巧地说,“没人管,又动不了,我就死掉好了,人都是要死的。”

妈妈叹口气,“你太乐观了,你想象不到那样的痛苦。”

不,正因为我想象得到,才要及时行乐。

5

2008年的儿童节,我最要好的朋友仓促地去世了,她短短二十四年的人生几乎都在为别人而活,她是个乖女儿、好学生,满分的朋友,尤其无私奉献的恋人。

她可以顶着日渐稀疏蓬乱的头发,穿着沾有污渍的旧衣,把全部的收入都花在男人身上和他的家庭里,自己不保养不逛街甚至连街角九元一杯的奶茶也舍不得喝,而她的收入在那座城市就是放在现在的标准来看也是算高的,一个年轻姑娘该有的一切,她都没有,是她自己不要——

她并不是不想要,她只是把未来想得太美好,甚至美到虚幻。

“等我的男人找到了工作,他会赚大钱,给我买很多裙子和化妆品,带我出入最高级的饭店,还会带我去马尔代夫,去环游世界,在市中心买复式楼,出了门就是大型超市,我推着推车,看也不看标价,一摞摞地往车里丢,最好的巧克力还有国外进口的牛奶。”在湖南小城出生,学导游专业的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北京,她双手合十,像在祷告,“即使我不工作了,他也会养我的,让我活得像一个豪门富太太。”

那么遥远的未来,虽然远,但她深信她等得到,像一个最虔诚又乐观的信徒。

结果一切戛然而止,像是一个笑话,让人痛哭流涕的劣质笑话。

6

那之后数年里的每一天中,我都会在某个瞬间想起她,毕竟一个天天和你嬉闹的人凭空消失了,实在是很难适应,我总是会忘记她已经不在了的事实。

看见麦当劳推出了新口味的甜品,在沙县小吃家喝的绿豆汤放了太多糖,路过一个日本品牌饰品店时发现了一款她最喜欢的糖果色手镯,得知某部她爱死了的剧要拍第二季的消息,我都会习惯性地想起她,打开QQ没看见曾经永远亮着,不下线、不隐身的她,才感受到脑门上遭遇迎面一锤,闷声砸醒:哦。

是哦。

我记得我们去看“她”的那一天,微胖大骨架,说话嗓音嘎嘎好像唐老鸭的她,沉默地待在一个小小的骨灰坛里,我忘不了当时风里的气味,和包裹周身叫人如在梦中的凉寒空气,盛夏,这么冷,这里是梦境。

很久以后再提起她,我终于不再那么义愤填膺,向每一个(或许不关心的)人激动地控诉间接害死她的“凶手”,只会在与我们共同相识的朋友相处时,将牛排切下一小块儿放进嘴里,边咀嚼边道:“太好吃了,那笨蛋还没吃过就挂了。”

坐在对面的阿香点点头表示赞同:“是啊,那个笨蛋。”

谁叫你不好好疼自己呢,笨蛋。

我不要做笨蛋。这么想着,我狠狠地嚼着满嘴的肉。

7

“我不做计划,反正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

——这是阿香的人生座右铭,她会在我偶尔豪情万丈地规划未来时这么不咸不淡地插一句嘴。

她也是正经梳理过未来的,一条一条列好,并为之努力,但在被各种人力和外力以嘲讽的姿态轻易摧毁过之后,她放弃了,懒洋洋地躺在自己的船里,任风雨飘摇,在海上淡定地随波逐流。

那时我刚到北京,气焰嚣张得很,体内汹涌的热血使我与她就这个观点争论过许多次,直到我一次次被命运无情玩弄——这说法太好听了吧——直到我被贱人一次次捉弄。对,哪儿有什么变化多端的命运啊,没必要把柴米油盐的生活拔高成悲情的艺术,所有并非天灾的不幸,说白了,就是遇人不淑,被人暗地里甚至明面上,坑了。

我像是做了脑前叶摘除手术似的,在同一个人那里栽倒一次又一次,在仅剩最后一口气时爬起来却又跌进了另一个人挖好的陷阱。

并没有跌一跤长一智。

我依旧在向着看不见玻璃墙的远方狂奔,要不巧撞了个头破血流,我会捂着伤再试试另一个方向。

我只是不再期待了。

撕碎了完美规整的人生计划表——虽然我本意是想做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江湖客,但在外人看来也许更像个无知无畏的二傻子——无所谓了,我不要再有什么计划什么期待了,就看看我这么一路跑一路摔,究竟能去到多远多高的地方。

8

我不怕老,但是好怕死啊。

这世上有太多好东西,那些美食那些美景还有那些美人儿,还未占有就匆匆离世,我肯定死不瞑目(……),做了鬼也不会放过它/他们(……)。

活得越久,越感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真是一句屁话,这只能安慰“反正现在也没乐子可享”的人。

有一对从高中开始交往了十年的恋人,是我不太熟的朋友,甚至真实姓名也不知道,他们的网名一个叫熊子一个叫鹿子,自打开始工作,俩人就在省钱,平时吃饭只下苍蝇馆子,衣服在网上买十几二十块一件的,存了不少钱了,为了结婚和蜜月。

他们的结局就像是最老套的香港电视剧,在见过家长后正式开始筹备酒席时,喜滋滋地想着奢侈一把,坐出租车去吃顿大餐,结果车祸双亡(难以置信的是司机仅仅是骨折)。

和他俩特别熟的那几个朋友消沉了许久,有个女孩子更是彻底消失了三个月,再出现时活脱脱瘦成了人干,这一切都叫我不得不又想起郑菲,还有其他在我生命中突兀走失的年轻人,这些人都是二十啷当岁,当时都比我大,现在都比我小了。

他们的剧集被强行掐断了电源,分明可以预想的美丽结局永远也不来。我还懵懂地活在自己的剧集里,不知道有多少集,总不能边上演边恐惧。我要把分分秒秒钟的戏都作满,尽可能在最后一个画面里也能满足地微笑。

9

其实想要写遗书,但我不敢和亲近的人说,他们可能会生气,质问我干吗诅咒自己,但其实,我只是怕有些话来不及说。

就我这花钱的速度,哪里有什么遗产哦,所以在遗书里我想写的不是这些东西,我想留给我最亲密最重要的人,先用很大的篇幅写我有多爱你,接着再以平静到接近于冷静的笔调告诉他们:想起我的时候要笑,不要哭。

有过一次在街上昏倒的经历,我真的以为当时要死了,首先是眼睛里的色彩只剩下斑驳大块的红色和绿色,紧接着就全黑,在失明的瞬间,我完全懵了,几秒之内,能感受到体力在飞快流失,四肢不受控制,意识也逐渐远去——

我要死了?就这么死了?这么快?我当时就这个反应。哦,还在脑内骂了一声,操。

只是震惊,却没有害怕。

当时有个好心大叔给我椅子坐,星巴克的员工拿了一杯糖水给(陪我逛街,差点没吓到叫救护车的)阿香喂我——是哦,我当时正想去喝咖啡,一头就栽倒在店里了——还有个好心的姑娘一直好心地按我的手掌穴位。

等我彻底缓过来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是犯低血糖了,感觉特别丢脸,急忙离开,哦,我消费了很多芝士蛋糕作为报答。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那数十秒之间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我却没有害怕,当时觉得可能因为不痛,我太怕痛了,之后某天我在家里写稿子,突发奇想要吃拉面,打开网页搜了一番,见到三里屯有一家评价不错,立即踩着拖鞋就下楼去打车。

等我满意地喝掉最后一口面汤时,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害怕了——

因为我从来没有在等待,曾经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想等。

想出一本书,现在就写序章;想看的电影,现在就出门去;想到的远方,现在就买机票;想相爱的人,现在就要拥抱。

虽然亲吻的次数永远不够,但我在活着的时候,每一天都说爱你,每一天都亲吻你。

所以——

“亲爱的:

若我失序,若我离去,想起我的时候要笑,不要哭。

虽然可能不够尽兴吧,但我这辈子很爽。

这花花世界太美太棒,我来过,又吃又拿的,而你更是可爱,我们爱得放肆。

我还会来的,还会爱的。

回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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