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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街童

葛亮

我躺在水泥管道里,身体下面积聚着黏腻的液体。黑暗潮湿,呼吸不畅。铁锈的腥气漫溢,像是躺在一具身体里。没出生的孩子,在母亲的身体里。

我是卡马牛仔专卖的店员,我叫布德。我的店在罗素街。

卡马。我看守着这些牛仔裤,像看守着一些孩子。

每—个买牛仔裤的人,有着不同的高度、腰围和性格。我给他们推荐与他们合适的牛仔裤。如果你的腿细且长又中规中矩,推荐你试试Z62,如果你喜欢松松垮垮要点个性,推荐你Beach35,如果你要赶潮流,推荐你试试L37。

这是我的职业习惯。这些牛仔裤,是些孩子,买牛仔裤的人,好像它们的养父母。我很少推荐Lola77,这是我的失职。我知道我怀着私心,我不放心把Lo1a77托付给任何人。

谁会合适77呢?除了Lawrence Kane和Mora cine,谁会合适77。

77只属于那个时代。那个时代一去不返,粗粝放旷的时代。在我出生前的十年,懒散和愤怒的男女孩子,穿着77混世界。

我的客人们,精确地挑选一条牛仔裤,贴合他们的体型与心意。

我满足他们的要求。我推荐给他们各种型号,这些型号没有生命。他们也是一些等待领养的孩子,他们都是死孩子,生出来就死了。

77还活着,活的寿数足够长。

我抚摸它们,手会有灼烧感。生命的纤维,血管底下暗流涌动。

那个女孩子对我说,晤该,给我拿一条77,腰二十六,长三十,烟灰色。

我扭过头,她大声地重新说了。

她实际是很礼貌的,请给我拿条77。

我很慢地拿了给她。

烟灰色的77,亚太区限量,我们店里有六条。

我在货仓里捧着这条77,贴了贴我的脸。

每一次把77拿给客人,都好像一次冒险。我抚摸着那四粒铜扣,口袋上圆润的车线,然后怀着孤注一掷的心情把它拿给客人,焦灼地在试衣间门口等待。客人们出来,大部分摇摇头,好像不怎么适合我,试试其他的型号吧。

我长长舒了口气,是啊,有几个人会适合77呢。

我在门口等待。

她出来,用很干脆的声音说,很好,我就要这条。

我心里一惊,茫然地看她。

她还在镜前左顾右盼。

我冷着眼看她,看着看着,突然感到欣慰,这条77的运气很好,或许。

这条77的运气很好。

这女孩儿有一双很好的腿,无可挑剔。77是腿形的放大器,好的腿形锦上添花,坏的雪上加霜。大腿与小腿的比例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圆满的臀。

她蹬上靴子。天衣无缝,Blank K的麂皮靴子,好像一头跃跃欲试的小鹿。

女孩满意地点一下头,对我笑了,说,包起来。

付账的时候,她用的是带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我想,她也许是个观光客。

这些年,有太多内地来的观光客。他们出手阔绰,一条77算什么呢,新到港的爱马仕包可以买上十个。

整个过程非常利落。她匆匆地走掉了,消失在了时代广场的人群里头。

我是在半个小时之后,发现了她遗落的皮夹。里面有一些零碎的港币和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她,没错的,却又有些不像,画了很浓的妆。嘴上在笑,眼睛里有些不耐烦。

一条很细的项链从皮夹里掉出来。我捡起来,看见上面有个精巧的十字架,在夕阳里头闪着星星点点的光。

还有一张纸条,上面是—个电话号码。我照着打过去,关机了,我留了言,留下了我的电话。

到阿嫲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照样要去拜祠堂。祠堂里黑糊糊的。我们家的祖先多,拜的时间很久。阿嫲坐在旁边,看着我磕头。

以前都是哥哥先磕头。我看着那些牌位,上面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小孩子的时候,进祠堂总有些怕。两边的仪门太高,上面镌着“入孝”“出悌”。字体粗黑的,不亲近。神龛前的香炉,也大得夸张,味道让人有些发晕。

我阿爷是族长,我们家的规矩就格外严。听老辈人讲,以前在广东的时候,派有派祠,堂有堂祠,房有房祠,支有支祠,加上朝廷赐建的专祠和旌表修建的节孝祠堂,祠堂多到几十个。后来不知哪一辈到了这个岛上来,还是想着光宗耀祖。祠堂门口的聚星池就是阿爷找人建的。据说是为了风水,人丁兴旺,多出孝子贤孙。不过他现在,就我一炷香火了。不知道风水是不是没找对。哦,那年祠堂着火,聚星池倒派上了用场,才没有被烧掉。

阿嫲突然顿一顿手中的拐棍,死靓仔,都不知你谂啪乜。

我赶紧又规规矩矩地磕了几个头。

抬起脸,神案上摆着大红烛,没有火焰,已经变成了红颜色的电灯胆。

跟阿嫲回家,一路上都在听她骂人。说岛东的地挖得不成样子,被政府征收了,要种什么“有机菜”。阿嫲显然不懂这个新名词,说,也没见那地里有几只鸡。就说“有鸡”,就只懂骗我们这些乡下人。

又说,这岛上的外国人越来越多。自己人都跑到外面去了,成个什么话。

她就这样一路絮叨着。我低着头,没话说。

路过北帝庙,看见门口的空地上,有几个小孩儿在玩。见我们走近了,一哄而散。

我看他们跑远了,眼前出现了一张脸。但已经不清楚了,我快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哥哥的脸。

阿嫲推开祖屋的大门。一股凉气扑过来。里头终日不见光,还是黑黢黢的。这房子政府也想收,建什么度假村,阿嫲要和他们拼老命。

其实这屋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大伯全家也搬走了,搬到元朗的新屋苑去了。西铁通了,到那儿也方便。

阿嫲又顿一顿拐杖。我吓了一跳,听到她恶狠狠地说:

阿德,你在外面我不管。可嫲嫲下去卖咸鸭蛋,你要回来给嫲嫲收尸的,听到没?

我愣一下,点点头。

这间屋子,是我长大的地方。那时候似乎很热闹,还养了两条狗,老的那条叫喜宝,也在前年死掉了。听阿嫲说,死得很突然。中午的时候,吃了一碗虾干粥,还到街上去溜达。走到街市的时候,一头栽倒了,再也没有醒过来。

喜宝很仁义,总是守着我。远远地望,我和同村的小孩子打架了,它就扑过来。

沿着楼梯走上去,楼梯发出吱呀的声音。颤巍巍的,好像就要断裂开来。有一天,哥哥被阿爷蹬了一脚,就是从这楼梯上滚了下来,一直滚到地上。哥哥在地上挣扎一下,站起来。看见我,笑一笑,摸摸我的头。一瘸一拐地走出去。我听着阿爷在楼上喊,不肖子,不肖子。

楼上好大的尘味,许久没人上来过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打开灯,看见一只老鼠从脚边跑过去。墙角里蓝颜色的簿子,被咬得还剩下一半。我捡起来,原来是我小学时候的功课簿。底下还批了一行字,“志如鸿鹄”什么的。

我心里好笑,小孩子懂得这是什么。

晚上我就在这阁楼上打了个地铺。夜里很静,静得睡不着。大概我在油麻地乱糟糟的环境里惯了。

都传说这岛上有很多鬼,长这么大我也没见过一个。

倒是阿嫲,平白地半夜说起梦话来,断断续续地从楼下传上来,有些瘆人。

第二天是岛上的太平清醮。一大早村长跑过来,让我帮忙去拍照。十几年了,还都是老样子。热热闹闹,多了很多游客,大都是来看“飘色”的。小孩子们照例穿红着绿,由大人们抬着,环岛巡游。脸上笑,其实是个辛苦差事。大热的天。五岁那年我扮过赵子龙,硬生生尿在了裤子里,说起来也丢人。好在现在的小孩子都有纸尿裤了。我就跟着走了一遭。如今扮的,也没大不同,多还是历史人物,戏文里来的。可竟也与时俱进,“乒乓抒宝”不说。竟还有两位阿太——叶刘淑仪与陈方安生。一个雀斑脸的小姑娘扮作“阿姐”汪明荃,最近风生水起,大概是因为做了香港两会代表的缘故。

大街上打招呼的,都是老街坊。说起来都是看我长大的。八筒叔似乎比以往更老,背已经有些驼。本来就是老来得子,儿子阿路从小学到中学都和我同班。后来出息了,去了加拿大念预科,就再也没有见到,听说现在已经读到了博士。

黄昏的时候,压轴的“抢包山”。包山现在徒有其表。因为一九七九年那回包山塌下来,压伤了很多人。大伯就是那年被压伤了脚。原本他爬到了最高处,是要拿冠军的。然后这节目禁了二十多年,在我记忆里几乎没出现过。再恢复了,竹架变成了钢筋,包子也都是塑料的。报名的人要先参加Rock climbing的训练。我看着一个大只佬兴高采烈地爬到了一半,向底下的人抛了—个飞吻。我按下了快门。这时候,电话响了。

听见一个男人没睡醒的声音。

耳朵旁边锣鼓喧天。对方骂了句粗口,问道,靓仔,快餐还是包夜?

我问,什么?

对方停一停问:衰仔,唔好同我玩嘢。问我什么,不是你留言的吗?

我说,我……

他说,叫鸡啊,大佬。

我看了一眼电话号码,是我昨天傍晚打出的电话。

对方有些不耐烦地说,到旺角先打过来啦,黐线。

我在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到了旺角上海街,再次拨通了那个电话。依然是那个男人慵懒的声音。

他给了我一个地址,在兰街。

我一路寻过去。在靠近街尾的唐楼跟前,看见一个极小的牌子,“芝兰小舍”。我正愣神,楼道口出现一个扎马尾的瘦小男人,额****成了金色。他上下打量我一下,说,生口面哦。

问我找哪个,我想起了纸条上的名字,就说,Agnes。

他扬一下头,让我跟他上去。

穿过黑漆漆的楼道。上到四楼,在一个房门口停住。没什么特别处,倒是更残旧些,长满了铁锈。没有门铃,男人在铁栅上敲三下,停一停,又敲三下。

门响一下,从里面探出半个橘红色的脑袋。有眼光扫了我一下,听到里面的链锁打开了。

我们走进去,原来是个女人,有些年纪了。虽然光线昏暗,还是看得出,脸上扑了很厚的粉。她眯起眼睛,舔下嘴唇,说,好后生。

声音娇美得和她的身形不相称,说完在我屁股上摸了一把。

我有些慌张。男人推开女人,说,May,唔好食子鸡啦,我陪你唔系仲劲?

女人鼻腔里发出不屑的声音,将一口烟悠悠地喷到我脸上。

我还是看出来,这屋里是两个单元打通了的,隔成了很多板间房。走到尽头的一间,男人长长地喊:Agnes……

门打开了,但没有看见人。房间很小,倒有一张queen size的大床。天花板的灯管上裹着丝带,房间里氤氲着粉红色的光。

我听见拖鞋的踢踏声。回过头,看见女孩正站在身后。

她穿了紫红色的抹胸,和我昨天卖给她的77。她并没有正眼看我,只是将手很熟练地伸向背后,将抹胸的搭扣打开,说,先洗洗吧。

你在我店里丢了东西。我说。

她愣住,猛然转过头。看我手上扬着那根项链。

我说,你走得太急了。

她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胸口,嘴角牵动了一下,对我说,你等等。

她走到房间的角落里,从衣架上抽了一件T-shirt,套在身上。这一瞬间,我还是看见了她的乳房晕白地跳动了一下。

她伸过手来,我把项链放在她的手心里。

她戴到自己的脖子上,将十字架在手里紧一紧,闭了一下眼睛。然后对我说,断了好久了,送到铜锣湾的银饰店修。回来半路上才发现不见,谢天谢地。

我说,你信耶稣的?

她看一看我,笑了,说,我不信,可我姥姥信。信耶稣,得永生。

我卷起舌头,说,姥姥。

她大笑起来,说,你们香港人,学不会卷舌音的。

我也笑了,你姥姥知道你来香港么?

她眼神黯了一下,低下头去,说,她死了。

我也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她扬起脸,却问我说,你和女人做过么?

我摇摇头。

她想一想,挨我坐得近一些,握住我的手,放在她的脸上。我的手掌拂过她柔滑的皮肤,指尖烧了一下。

她更贴近了一些。我想起她鹿一样的腿,包裹着77。浑身渐渐有些发热。

她将我的手含在嘴唇间,轻轻咬,微微地痛。我一把推开她。

她看着我,说,你,不行么?

我虚弱地笑一下,摇摇头。

我说,你为什么做这个?

她侧过脸,眼睛里的光芒冷下来,她说,我为什么不做这个?

她在随身的包里翻了一会儿,翻出一只打火机,点上了烟,深深吸了一口,轻轻吐出来。

我为什么做这个?每个人有自己的本钱,我的在这里。她端了一下自己的乳房。T-shirt也就跟着波动起来,上面粉红色的Hello Kitty好像活了。

烟抽掉半支。她侧过脸,看看我,说,真的不想?有个差佬,抓过我们做一****的姐妹。后来给我遇到,在床上几乎要了我半条命。男人都是些假正经。

我说,你去过长洲么?

她拿起一枚很精巧的指甲刀,开始修指甲,头也不抬地说,没去过,是什么地方?

我说,是一个岛。我在那里长大。

她说,哦,我也出生在岛上。

我说,在哪里?

她说,蓬莱。

我说,蓬莱仙岛。

她笑了,说,你还真好哄,哪里是什么岛,就是个小县城,更没什么神仙,住的都是些人。苦命的还不少。

你有兄弟姐妹么?我问。

她摇摇头。问我,你呢?

我说,我有个哥哥。

这时候,一只鸽子飞过来,落在床跟前小小的窗户上。歪过头,看着我们,嘴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女孩掐灭手上的烟蒂,弹出去。鸽子吓得后退了一下,然后振一下翅膀飞走了。

我掏出了五张一百的纸币,放在床上。然后说,我走了。

她的脸还向着窗口。这时候回过头,看着我问,你还会来么?

我笑一笑,推开了门。

这一周雨很大,生意清淡。偶尔进来的,都是躲雨的人。

台风莫尼克,来了两天,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它喜欢这个城市。

我看着对面的时代广场,前面的大钟指针上哗啦啦地滴着水,走得很辛苦。

想起那年,我第一次过海,看到那只大钟,好像着了魔,看得挪不动步子。

哥哥牵着我的手,说,这只钟,看它秒针走十圈的,就要死。

我吓坏了,拔腿就跑,一路跑一路哭。

当天夜里,老怕自己会死掉。不敢睡觉。

阿爷为这事,又揍了哥哥一顿。

现在我日日夜夜对着这只钟,活得好好的。

还有半个钟头就打烊了。同事们陆续走了,留下我一个,整理货品。

这个月的营业额惨淡。雷曼作怪,整个东亚市场面临危机。店长训话,东京已经关闭了六家分店,或许接下来就轮到我们。

有些雨水趁着风势,渗进店里来。

我找出地拖,刚拖了几下,电话响。阿嫲打过来,又在和我絮叨政府收地的事情。说祖屋这几天房顶漏雨漏得厉害,也没有人来修。突然话锋一转,跟我说,八筒叔前天死掉了。

外面一声炸雷,我手一滑,电话掉到地上。

伏下身去捡,抬起头,有人站在面前。

女孩的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

她撩起头发,打量我,然后合一下眼睛一言不发地向店堂里面走。走到更衣间才停下来,对我招招手。

我跟过去。她说,你不问我,有什么需要吗?

她打开更衣间的门。

我说,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她踢掉麂皮靴子,直视着我的眼睛,说,我需要你。

我有些无措。一瞬间,被她拉进了更衣室。

她抓起我的手,从她的领口伸进去。先触到的,是那枚小小的十字架,被雨水浸得冰凉。十字架底下的皮肤,是滚热的。摸得到起伏,像是有东西要冲突出来。

我的喉管里有声音在涌动,热量从手掌传递到身上,我打了一个寒战。

这时候,她捉住了我的唇。我感到舌尖被轻轻咬住,她看着我的眼睛,我心里有崩塌的感觉,紧紧抱住她。

血从她嘴角流出来。是我的,能感觉到她牙齿间细微的齿轮一样的边缘,然后是热的腥咸味道。

这时候,她一把推开我,说,你该打烊了。

我们走在轩尼诗道的行人路上。雨已经停了,不小心踩到一块不平的地砖,就是扑哧一声响。

我在前面走,她在后面影子一样地跟着。我上了小巴,她也上来,远远地坐在车尾。

我在油麻地下了车,穿过庙街。这街道现在还是灯火通明,有些小摊档在卖翻版碟。翻得不很好,罗文的声音就有些粗粝苍凉,倒是比原来耐听一些。“我们大家在狮子山下相遇上,总算是欢笑多于欷歔……”

猪骨煲的味道渗透出来,整个街道就都暖融融的。一个婆婆走到我身边,扯扯我的衣角。说后生仔,这个好得不得了,金枪不倒。我看她偷偷地取出一个锡纸包,说只卖我十块钱。

一个纹了身的胖大男人就说,阿嫲,男人金枪倒不倒,你是怎么知道的哦?

婆婆一愣,就开始谩骂,以“死仆街”开头,问候男人的祖宗八辈。

女孩笑起来,咯咯有声。男人轻薄地嘟一下嘴唇,把一块槟榔渣吐到她脚边。

我走到大厦的楼道旁,对女孩说,我到家了。

女孩说,我知道。

我上楼梯。平台上的灯光射进来,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歪歪斜斜地铺在楼梯上。女孩好像踩着我的影子走上来。

到了五楼,我打开了铁栅,听见有一扇门响一下。有隐隐的哭声,我知道,是隔壁的道友黄又赌输了钱,或者又拿钱买了粉。哭的是他的老婆。黄太是个爱面子的人,连哭都要压抑着。可是,这墙薄如纸的板间房,谁又瞒得住谁的生活。

道友黄阴沉着脸走出来,赤着膊去隔壁的公共卫生间洗澡。看见我回来,扬一下嘴角。他似乎没留心到我背后的女孩。我打开D单元的门。

女孩走进来,说,你住这里?

我点点头。

她的眼光扫了一圈,问我说,你喜欢Beyond?

墙上是一张放大的黑白海报。海报上的黄家驹嘴角有笑意,眼睛很严肃。

我说,还行吧,这是我哥哥留下来的。

这张海报上已经有些水渍,是连月的阴湿天留下的印记。曲曲折折。我看过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昨天刚刚贴上去,耳边会有《光辉岁月》的旋律。

女孩问,你哥哥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有些心不在焉。我说,平常人吧,不算多好,也不坏。

女孩坐在我身边的桌子上。

这房间里没有像样的家具,只有这张大而无当的桌子,将房间的面积占去了三分之一。桌子缺了一个角,很破败,却镌着十分复杂的雕花。道友黄说,房东以前在外面是吃“息口”的。这桌子是从人家家里抢来抵债的,兴许是件老货。

女孩没再说话,手却在膝盖上轻轻弹动。当她的手指触到了我的胳膊,这手指的弹动并没有停止,仍然是轻轻地,从我的手腕爬到臂弯,又从臂弯爬到肩膀。我突然意识到,这弹动的节奏。时疾时缓,我突然意识到,和我头脑里的声音,渐渐走到了一起,是《光辉岁月》。

我捉住了这只手。转过身,看着微笑的女孩,吻下去。

我吻着她,一边脱去了女孩的衣物,驾轻就熟,好像一个老手。女孩瞬间****在我的面前,躺在这张桌子上。

我开始不知所措。

女孩仍然微笑,伸出胳膊,勾住了我的脖子,她导引我,用我们头脑里共有的那个节奏。

当我感受到炽热的包裹,才猛醒过来。女孩为我戴上了一只安全套,旁边是一个撕裂的锡纸包,上面写着“金枪不倒”。

一切顺理成章,好像完成了一个仪式。

我们躺在狭小的床上。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女孩说,你转过身,趴下。

我看她一眼,照做了。

女孩爬到我光裸的背上,很轻,没有重量。能感觉到的,依然是她手指的动作。温凉滑腻,好像一条鱼在背上游。我慢慢知道她在做什么。

一笔一画,这其实是我们小时候曾经玩过的游戏。

我闭上眼睛,认真地在头脑里重复她的笔画。

我问,这是什么字?

她无声地笑,说,你的简体字学得真的不太好。就又写了一遍,说,这是我的名字。

“宁夏”。

我说,你是在那里出生的么?好像是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地理学过,在中国的西部。没有水,有很多羊。

女孩在我的背上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没有去过那里。听我姥姥说,我爸爸去了那儿,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是文化馆的馆长,妈妈是县里歌舞团的演员。他们是在演出的时候认识的。我爸走了,我妈就跟另一个男人跑了,我是我姥姥带大的。我姥姥说,人的喜乐,都是主给的。所以,谁也别怨谁。

女孩问,你有姥姥么?

“姥姥”。我想一想,眼前突然蹦出了阿嫲的脸,就说,她还活着,整天都在抱怨。

女孩问,你还有什么亲人?

我说,我有过一个哥哥。

“有过”?

嗯。我翻了一下身,女孩滚落下来,抱着我的肩膀,她身前小小的乳抖动了一下,贴近了我的胸膛,很温暖,像一对鸽子。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他死了。

现在想起来,哥哥的死,或许并不是一个偶然。

我已记不清他的模样,只记得他的一头乱发。

哥哥比我高一头,说话永远简短,带着诅咒的性质。

还有,他爱穿摩托车版Z61,烟灰色的,上面满是破洞,有肮脏的油腻。

说起来,我工作的这家店铺,历史也已经很久了。哥哥带着我站在罗素街上。那是第一次离开了长洲。“卡马”铜锣湾店开业的第一天。

我孤零零地站在店门口,看哥哥挤在一堆年轻人中间,买了一条Z61。我问,哥哥,你为什么买了条脏裤子?哥哥喜悦地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摸了摸我的头。

哥哥偷了阿爷的钱,买了这条Z61。阿爷打了他,然后蹬了一脚,哥哥从楼梯上滚了下来。哥哥对我笑一笑,离开了家。

哥哥是同年的年轻人里第一个离开长洲的。

那年哥哥才中三。再回家的时候,嘴巴上已生了浅浅的胡须。胳膊上文了一条龙、一只虎。

阿爷又一脚把哥哥蹬出了家门。

哥哥塞了一只“咸蛋超人”给我,说城里的孩子都在玩这个。他说,他要走了。是男人,就应该去街上混。窝在这岛上,生下来就死掉了。

哥哥笑一笑,转过身。赤金色的头发在阳光里飘起来,我远远地望着他走去码头。有人摸摸我的头,是阿爷,也远远地向码头望过去,叹了一口气。

有人说,哥哥加入了油尖旺的黑社会,当马仔,在架埗收保护费。其实哥哥没有,哥哥白天在上环的码头打工,晚上在庙街卖翻版电影碟。

哥哥储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带我到大埔,一群年轻人,都留着长头发,脚上穿着镶了铜钉的皮靴。他们摩托车都改装过,开起来震天响。我坐在山崖上,看着哥哥的虎头车,跑在第一个。

两年后,哥哥加入了半职业的赛车俱乐部。

哥哥后来差一点就出息了,我们都在报纸上看到了哥哥。第一届的香港青年机车联赛拿了冠军。哥哥带了一只奖杯回来,奖杯金灿灿的,映得哥哥的脸很热闹。他说,我要让他们知道,长洲出了个李丽珊,还有一个林布伟。

阿嫲到处讲,我们家伟仔是武状元。阿爷没说话,只是第二天,发现奖杯被放在了祠堂里头,祖先灵牌的旁边。

半年以后,哥哥死在了亚锦赛的赛场上。我看见他的车被后面一辆蓝色的“铃木”超过去,然后就偏离了跑道。我看见哥哥飞起来。在空中荡过一道弧线,然后落在地上。

两年后,阿爷也死了。阿爷快死的时候,不要去医院,谁说都不听。阿爷说,他要按老规矩在祠堂里等死。

大家就抬了他去祠堂,停在大槐树底下。他仰着脸躺着。大家很肃穆地在旁边袖了手,可是,到黄昏了,还没死,对我大娘说,想喝粥。

于是大家就又把他抬回去了。

第二天,他又要大家抬过去。到晚上,还是没有死,就又抬回来。

这样过了四天,大家都有些倦。仍然围着阿爷,开始聊起天来。张家长,李家短,说到了兴处,就咯咯地笑。阿爷就睁开眼睛,眼白一轮,大家就都安静下去了。

到了第五天,阿爷终于死了。他死的时候,谁都没注意。整个下午,都在议论大殓时,请哪个戏班过来唱大戏。到晚上要抬回家的时候,发现人已经僵了。

阿爷胸前捧着那张发黄的报纸,登了哥哥得冠军的新闻。大伯想将报纸抽出来,怎么都抽不出,只好呼啦啦地撕下来,扔在地上。

我捡起来,看见哥哥靠在他的摩托车旁边,站得直直的,却没有了头,给大伯撕掉了。

听我说完这些,宁夏没有言语。过了一会儿,她抬起手,摸了摸我的脸。嘴里哼起一支旋律,是《光辉岁月》。

我也轻轻地和上去。她的手在我的手心里,渐渐有薄薄的汗。她的声音弱下去。

宁夏躺在我身边睡着了,一只手还搭在我胸前。在日光灯的光线里头,她瓷白的身体闪着莹蓝色。我禁不住摸了摸,温热的皮肤有细微的颤动。

我睡不着,随手拿起一本横沟正史。其实我很少看书,但是,每当睡不着的时候,我会看这个日本作家的东西。他将一些血腥的故事,讲得很安静。适合这样的夜晚。

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宁夏还在睡,睡得很熟。百叶窗将阳光筛下来,她身上就有了许多道弯曲的条纹。她翻了下身,终于醒过来。揉揉眼睛,看着我,用对陌生人的眼神。她迅速地爬起来,开始穿衣服,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快要穿好的时候,我打开抽屉,抽出一张一千块,放在她手上。

她的动作静止了,捏着那张钱,停顿了几秒,然后掷在床上,顺手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听见她噔噔噔地跑下楼去。我摸摸脸,有些发烫。

至今想来,和宁夏在一起的日子。其实有些突兀,但当时却觉得顺理成章。

在店铺打烊的时候,她经常出现在门口,浅笑着看我。同事们都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所以对我和这个女孩的拍拖,也报以简单祝福的态度。

他们都注意到女孩穿着的,正是我们店里卖的77。也都说她穿得特别好看,简直可以取代门口灯箱上的广告代言人。

那一天,她身上是一件颜色极其朴素的碎花长衫,头发轻轻地绾着,也不进来,在门口看着我,说不出的娴静。

我们走在旺角的街头。穿过女人街,还有通明的灯火。在这深夜的热闹里,宁夏有些兴奋,恢复了活泼的样子。她随手拿了一件写满了潮语的T-shirt,在身上比画,又或者抄起一只面具,戴在我的脸上,用手机咔嚓咔嚓拍了许多张,全然不顾摊档老板的眼光。

在接近街尾的偏僻地方,有一个很小的摊位,琳琅地摆着一些饰物和玉器。大概大多是假的。看摊的是个老婆婆,也并没有招徕生意的姿态,竟然半合着眼在打瞌睡。

宁夏蹲下来,在这些东西里翻了一会儿,捡起一对紫色的耳钉,对着光看一看。

婆婆说,小姑娘,紫萤石的,这种颜色不多见呢。

宁夏认真地又看一看,问,多少钱?

婆婆说,我快要收档了,算你两百好不好?

宁夏放下说,折一半我就要。

婆婆抬起眼睛,看看她说,一半钱我卖给你一只,可戴一只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

宁夏大笑起来。她说,婆婆。你留着自己戴吧。我这辈子,就没想过要留住男人。

说罢,她远远地大步走开了。

我想一想,掏出两百块,给了婆婆。

婆婆将耳钉放在我手里,笑一笑,慢悠悠地说,她不要留你,你留住她。

西洋菜街的尽头。我拉住宁夏,把耳钉给她看。她的眼睛亮一亮,说,你给我戴上。

我给她戴了。她问我,好看吗?在暗影子里,萤石发出有些诡异的光芒。

这时候,有人走近,一边有嘈杂的说话声。

宁夏突然转一下身,抱紧了我,突然吻上了我的嘴,几乎透不过气。

我们这样抱了几分钟,那些人走远了。

宁夏放开了我。我看一看她,又捉住了她的唇。

我们在我的小屋里做爱。

我感受到了做一个男人的好处,很美妙。宁夏用她的身体控制节奏,让我欲罢不能。

我们没有太激烈的动作。也因为宁夏的从容和娴熟,我们之间没有冷场。在接近高潮的时候,宁夏发出了轻细的呻吟声。

这一刹那,我突然有些醒悟。我的快乐也许是来源于这个女人的职业习惯。这让我产生了罪恶感和淡淡的恐惧。

我们躺定下来,身上还覆盖着细密的汗珠,我似乎还能感觉到身边起伏的轮廓。

我起身,找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抽几口,想把空虚感充满。

宁夏咳嗽了一声,然后说,我饿了。

我们坐在楼下的“陈记”粥粉店。

因为坐在外面,还可以看到月亮。在楼和楼狭窄的一线天空里挂着。有一些霾游过来,很快被遮住了。

你吃什么?宁夏用点菜纸敲一敲我的手臂。

状元及第粥。我醒过神,脱口而出。

一个叉烧肠粉,生滚鱼片粥,状元及第粥?

宁夏点点头,问我说,你喜欢吃这个?

我说,吃惯了,我阿爷要光宗耀祖。家里的男孩子吃粥,头道就是这个。我哥好歹上过新闻,我呢,祖宗都不要正眼看。所以,也就吃个意头。

宁夏喝粥的样子很轻巧,没有声音,也不说话,很认真地一口一口喝下去。

她的脸,这时候没有血色。低着头,透过领口,隐隐看得见锁骨,她还是很瘦的。

我突然觉得有些心疼,摸了摸她的头。

宁夏扬起脸,问我,你怎么不吃?

我说,我喜欢凉些再吃。

她是饿了。喝完了粥,肠粉也已经去了一半。

我想一想,终于问她,晚上不用回去么?

宁夏停住了筷子,她用纸巾擦一擦嘴巴,很慢地说,其实你是想问,我晚上不用回去做生意么?

我一时语塞。

她却在这时候笑了。她说,我晚上有自由,是因为我帮他们做别的生意。

我问,是什么?

宁夏没有答我,只是说,你的粥凉了。

我最后一次和宁夏一起喝粥,已经秋凉。

那一天一切如常。她接我下班,回家做爱。然后在接近凌晨一点的时候来到“陈记”。

我记得,她依然要了一个“生滚鱼片粥”,我依然要的“状元及第粥”,还有一个牛肉肠粉,不对,好像要的是个“炸两”,肠粉里包裹着油条。

宁夏那天兴致很好,并没有很沉默,她甚至和我讲起了一些八卦。她说,她的一个从湖南来的小姐妹怀孕了,已经四个月了才发现。May姐很恼火,追问起来才知道,这小妹妹刚来的时候,连安全套都不知道怎么用,整只地吞下去,以为就能避孕了。

她说完,我们都没有笑。

过了半晌,宁夏说,我的双程证要到期了。

我捏了捏手中的纸杯,咔吧一声响,啤酒溢出来了。

我问她,你会回来么?

她低一低头,声音很轻,说不好。

我觉得脸上的肌肉有些别扭,还是迭出一个笑容。我想说的是,我去内地看你,其实很方便。

宁夏打断了我,她说,你留个电邮地址给我吧。

宁夏消失了。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打烊的时候,我一个人望着门外,发着怔。

同事们开我玩笑,问是不是同我条女吵架了。这样过去了半个月,我还是望着门外,他们就不再说话了。他们议论说,德仔是同人掟煲了。

店长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出息点儿,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苦笑一下。

我认真地查看任何一个陌生的邮件地址。不顾电脑系统的警告,打开任何一封来历不明的邮件,电脑中了两次毒。

显示器上出现一张恶魔的笑脸。然后用尖利冰冷的声音对我说,电脑里的文件,已经全部被删除。

我站在旺角街头,已经是夜里十点钟,灯火通明。

我并不知道还可以往哪里去。

年轻的男男女女,走过身边,兴高采烈。

一个中年男人,头上戴着面具,扮作最近很红的立法委员。他以“栋笃笑”的形式,开始大张旗鼓地批评时政。关于拆除皇后码头,关于高铁,关于竞选答辩的无聊桥段。

走到兰街,我的呼吸开始急促。我并不期望有奇迹发生。但是,还是胸口发堵。

这里的女人,或少或老,都有一张不耐而讨好的脸。本来是目光倦怠的,当我经过的时候,突然就炽烈起来。

我像一只在游荡的猎物。无所用心,不知所措。

一枚烟蒂划了一个长长的抛物线,投掷到我的面前,还在燃烧。我一脚踏上去,蹍熄了它。

终于站在了楼道口。我抬起头,看到“兰心小舍”的霓虹招牌是灭的。灯管中间有些断裂,灰扑扑地纠结在一起。看起来有些破败凄凉,像个卸了妆的老女人。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去。走到四楼,听见嘈杂的声音,看到门前的铁栅已经被拆了下来,靠着墙放着。

一个光着脊梁的男人,扛着一只电钻,走了出来。我问,你们在干什么?

他横我一眼,用很粗的声音说,使咩讲,咐系装修啦。

我顿一顿,终于说,住在里面的人呢?

他用轻浮的声音看我一眼,你话嗰间鸡窦,唔知。我都帮衬过,都想知。

说完,他挥一挥手,让我不要挡住他的去路。

我望了望里面,黑黢黢的,板间墙都推倒了。原来是很空旷的。

腊月的时候,阿嫲死了。

留下了一只金镶玉的戒指,是要给孙媳妇的。

大伯放在我手上,说,生生性性,来年讨房媳妇吧。你阿嫲走得唔安乐,一对眼睛都没合上。

春天的时候,店里的生意维持得不太好。开始裁员,从高层开始,到分店的sales。

我们店里,先是KK,然后是华姐,华姐怀孕五个月。她临走拍拍我的肩膀,撇一下嘴。说,细佬,我是不想搞事,要不跟他们翻劳工法,他们就死定了。你好好做,替姐争口气。

留下的人,也减了薪水。店长一边骂,一边摇头说要和集团共度时艰。

夜深了,还是在打烊后,我拐上轩尼诗道乘小巴,在旺角下车,走到油麻地,穿过庙街。有时候一错眼,就看了熟悉的影子。醒过神,又不见了。

我笑一笑,还是往前走。不再作停留。

这城市造就了无数相似的人。走了一个,还有许多。

半个多月了,睡不着,就起来去冰箱拿一瓶益力多。

打开灯。在焦黄的光晕里,看见了对面黄家驹的脸。微笑如常。天太潮,海报已经卷曲皱折,他的笑容倒是生动了一些。

我的头脑里响起了《光辉岁月》的旋律。突然脊背上一阵凉,好像被手指轻轻划过。

益力多的味道酸而甜,我在头脑里默念着那些笔画。

这时候,突然电脑发出马头琴的声音,是来了一封新邮件。我抬了下眼,没有动弹。突然间,心里一凛,坐起身。

打开,一封没有署名和主题的邮件。

只有一个地址,在深水埗的元华街。

我用google地图找到了这个地址,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大厦。

宁夏见到我的时候,把身上的毛毯裹得严实了一些,眼神冰冷。

这房间很小,似乎只放得下一张床,却垂挂着长长的纱幔,发着污秽的粉红色。

一滴水掉下来,落到我的颈子里,一阵凉。我抬起头,看到屋顶上暴露的管道,锈迹斑斑,上面沁着水珠。

我说,你降价了,快餐三百二。

她缩一缩身体,对我笑了笑。

毯子有些滑落下来,露出了她的腿。我看到,她仍然穿着那条77。或许并不是那一条,但我认为是。

我说,不认识了么?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态度可是不行了。

我模仿着电视里刘姓明星的浮华腔调,喉头一阵酸楚。

她慢慢地站起身,说,先洗洗吧。

当她脱得只剩下文胸,我看见了她肩头的那块淤紫,她立刻遮掩了一下,我仍然看得很清楚。

她看着我,后退了一步。

我走近她,拉住了她的手腕。她颤抖了一下,嘴里发出嘶的一声。

我松开,看见她的手臂上,布满赤褐的针孔,泛着不新鲜的颜色。

我心里有些痛,又有些恶心。对于这些针孔,我并不很陌生。我的邻居道友黄,给我上过现实的一课。

宁夏挣脱开了。她背靠着墙,侧过脸去。

我问她,怎么回事?

她嘴角动一动,没有声音。唇抿得紧了一些,轮廓变得坚硬。

我问她,怎么回事?

她没有看我。

我们僵直地面对面站着。

她坐下来,摸索,在床头找到一支烟,点上。她并没有抽,任由它在指间燃了一会儿。沉默中,她忽然开了口,你走吧。

我站在原地没有动。

她抬起头。这回,眼睛里跳跃了一下,好像灰烬里的火苗,灼灼看着我。她说,你走吧。

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将烟头掷在地上,用脚蹍灭了,站起身来,狠狠地推我一把,说,走吧,快走。

在这一刹那,我看见了她脸色泛起了潮红。她咬了一下嘴唇,牙印下却现出了紫白的颜色。她慢慢地瘫软下去,蜷在了床脚。我上前一步,她扬起脸,泪流满面,身体发着抖,用轻得难以辨识的声音说,走……

在我不知所措间,她抬了手,按了一下床头的绿色按钮。

很快冲进来一个人,是个瘦小的男人,金黄色的平头。我和他对视了一下,有些发愣,是的,我也认出他来。他的马尾剪掉了,没有头发的遮掩,看到了他眉骨上一道深深的疤痕。

他错过眼,冲着宁夏嚷起来,死八婆,搅得我觉都没得睡。

他迅速地拿出一条皮管,扎在宁夏的臂弯,然后娴熟地拍打。宁夏虚弱地将头靠在墙上,然而,当针头扎进静脉,她还是战栗了一下,但很快就平静下来,呼吸均匀了,额上细密的汗,也似乎退去。

她睁开眼睛,眼神空洞。

她轻轻地对我说,你走吧。

近乎哀求。

我走出门。粉色的灯光在我身后熄灭。我听到宁夏在黑暗里叹了一口气,窸窸窣窣地摸到床上,躺下来。

我回转过身,门重重地关上。

男人经过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抢了他一步,拦到他前面,问他,你们对她做了什么?

男人冷冷地笑一声,看了我一眼,衰仔,倒来问我,我还想问,你对她做了些什么?之前条女不知多乖,识了个罗素街的小白脸,晚上就不愿意接客了。

做鸡不接客,大了胆子说要帮我们去湾仔送货。送了几次,我们老板以为她顺风顺水,放了单大生意给她。真是黐线,成只货给她,当晚被仆街差佬放蛇,返来话货不见了,老板自然不能放过,唯有贱卖她。

我站在暗影子里,捏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手心的肉里,一阵发疼。

男人似乎没看到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卖就卖吧,一天多几个男人,闭上眼睛,也不就过来了?粉债肉偿,了结早超生。死大陆妹,要逃。旺角就这么大,逃得出去么?她偏是烈性子,人管不住,就只好用粉管住她。月底有条跟货到南洋的船,就带她到吉隆坡去。卖到死都没人管,眼不见为净。

男人意识到什么,突然打住,说,靓仔,这没你什么事了,快走吧,记住了,要是有差佬过来,死你全家。

她欠你们多少钱?

男人抬起头,看一看我,并没怎么犹豫,十七万。

我咬一咬嘴唇,说,我还。

男人笑一笑,声音却带了些狠,好小子,重情义。行,给你一个星期。期限过了,可就由不得你了。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走出这幢大厦的,只感觉到耳畔有些阴阴的风,很冷。

又下雨了。今年的春天,本就来得迟。下了雨,就又是一层凉。

走到街口,看到一个老婆婆推着小推车,车上是一摞压扁了的纸箱,大约是她今天捡来的收获。箱子上搭着一捆颜色不太新鲜的西洋菜,车子往前走一走,菜就颤巍巍地抖一抖。婆婆回过身,长长地唤:阿龙。

就看见远远地一个小男孩跌跌撞撞地跑过来。站定了,扯了老婆婆的衣角,祖孙俩就一起慢慢地往前走。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有些出神。

我凑到了九万块。

这是第五天。每一天,我走到元华街,我数到了那扇窗子,其实只是一扇气窗。但我似乎还是能看到粉红色的灯光,浅浅地放出来,是宁夏在里面。

有时候,窗子是黑着的。我就站在那里,等着。等那窗子又重新亮起来,我才会走。

宁夏在里面。

我大概筹不到更多的钱了。我对他们说,经济不好,公司裁掉我是看得见的事情,我想和朋友在油麻地合伙开个服装店。

大娘给大伯使眼色,大伯只当没看见。大伯写了张支票给我,上面是五万块。大伯说,德,这钱是留给你娶媳妇的,现在给了你。以后可就没有了。

我说,哦。

朋友们都说,林布德不是轻易跟人开口的人,要帮的。

我凑到了九万块。

我打电话给那个男人。

我说,能不能再给我一个星期。

他说,我们老板说了,人能等,船不能等。

我沉默了。

他顿一顿,说,也不是没有办法。

我听他说完了,说,让我想一想,等会儿打给你。

十分钟后,我打给他。我说,好,我答应你。但是,我要上去看一看宁夏。

他愣了一会儿,说,来吧。记得先带上那九万块。

宁夏很安静地躺着,没有声息。

脸苍白着,但是呼吸匀净。床头柜上的摆着针管,大概是刚刚平复下去。

我用手指撩起她的额发,这仍然是一张好看的脸。只是很瘦了,眼窝有些陷下去,眉目就没有这么柔和了。

她的颈项上,还坠着那个银色的十字架。因为人瘦,胸前空落落的。

我摸摸她的手,还是温暖的。我把她的手,放到被子下面。想起了,又拿出来。我从口袋里取出那枚金镶玉的戒指,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不紧也不松,正好。

这是阿嫲留下来的,传给她的孙媳妇。

我并没听到,这时候,我哼起了一支熟悉的旋律,是《光辉岁月》。我也没有看到,这时候,有一滴泪,从宁夏的眼角滚落下来。

这个叫深圳的城市,对我是陌生的。

虽然,和我生活的城市近在咫尺。

也许将来也还是陌生的。我并没有看到它。过了皇岗口岸,上了一辆面包车,我被戴上了黑色的头套。

在暗寂里,只有耳朵是自由的。没有人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粗重的,轻细的,急促的,缓慢的。车在半途中停了,好像上来一个人,大概是个女人吧。因为多了轻巧的嗑瓜子的声音。这声音放大了,我好像听见瓜子壳被门牙迸裂,然后她用舌尖将瓜子仁从壳里轻轻挑了出来。瓜子仁混着唾液。在她的臼齿间碾碎了,然后被她吞咽下去,滑腻的声响。

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轮胎在柏油路上粗粝地摩擦。然后,远远地听不见了。

我想起了哥哥。

我躺在黑暗中,听见金属碰撞的声音。

是一个手术台吧。我将要在这个手术台上,失去我身体的—个部分。

这个部分,值八万块。

我听见麻醉药注入了我的血管,和血液混在一起,向我的身体扩散。

我还是清醒的吧。

皮肤被划开,不疼,一阵凉。刀深深地探进去。又是一刀,再一刀。

我的身体重了,坠下去,又被托起来。我看见了,许多张脸,在看着我。他们对我伸出手,每只手,都是冰凉的。

嘈杂的声音,蚊嘤一样。近了,有什么东西沉重地落下,轰的一声响,我跌在地上。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活着。

我躺在水泥管道里,身体下面积聚着黏腻的液体。黑暗潮湿,呼吸不畅,铁锈的腥气漫溢,像是躺在一具身体里,很温暖。

终于。

我想喊一声,但没有了力气。于是我重又躺下。有一些液体流淌出来,漫过我****的身体,积聚到了臂弯。

我这才发现,让我温暖的,是我自己的血。

选自《人民文学》2012年第8期

寻常巷陌中的小时代——评葛亮的《街童》

林霆

在中国当下的短篇小说中,爱情小说几乎绝迹。似乎是因为作家们听过也见过太多若无其事的背叛欺骗,以及放纵的欲望或为权钱而奉献的身体。慢慢地,那些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爱情背后的深意甚至交易的小说比那些描写灵肉合一的爱情小说,更显得意味深长。这不是小说的错,而是时代的精神病症。

《街童》这样的小说出来了,绝对是个发人深思的事情。的确,在这个满是世俗的物质世界里,我们凭什么还相信爱情?何况小说里的那对璧人还爱得那么简单、那么艰难,他们要跨越的障碍如此巨大,凭什么那么淡然而固执?合上小说,细细回味,发现其中的意味并不是“一首爱情绝唱”所能涵盖的,而是隐含着作者的心思。

作者葛亮曾在书中和访谈中多次表示,自己认同德赛都的观点,把小说“献给普通人,献给行走于街巷的平凡英雄”。他们是小人物,在大时代的隆隆巨响中显得无声无息,但是他们的悲喜、命运以及岁月带给他们的荣辱,都一砖一瓦地构成了潜在而恒久的小时代。即便在那些庞然大物已经失去意义的时候,这个部分却因其饱满的人性,依然保留着自己的生命力。正如《街童》中的那对年轻人,他们生活在香港的底层。男孩子来自长洲岛,家族里没有走出过一个光宗耀祖的人,哥哥差一点“出息了”,却死在了赛车场上。白天,他在奢华的罗素街售卖名牌牛仔裤,晚上要回到香港的贫民区,住在与赌博者、吸毒者合租的简陋公寓里。那个女孩子呢,更是低贱得干脆,她是来自中国内地的妓女。

我们随着这对年轻人的脚步,一起走过了旺角的红灯区、废弃的工厂大厦、简陋拥挤的蜗居之所,看着那些衰老的小摊贩、粗鲁的皮条客、老鸨和马仔。这是繁华现代的香港背后,另一张污浊斑驳的面孔。

然而,这对年轻人不知从哪里来的自洁的力量,拼力要保全爱的资格、谋求爱的权利,并为此付出了伤痕累累的代价。他们的爱,从开始的素净、淡然,逐渐走向了一个异常阴霾的世界;他们的爱在刀光剑影中,却最终被一枚小小的家传戒指定了乾坤。

这枚金镶玉戒指是男孩的阿嫲留给孙媳妇的,它和女孩姥姥留给她的十字架项链,共同透露了一个秘密,两个年轻人那股不甘坠落、自我清洁的能力,正是来自家庭、来自爱。这是一股神秘的人性力量,有了这力量,人便不分贵贱贫富、不分美丑智愚,获得真正的平等。爱作为一种能力,而不作为道德准则,成为衡量人、评判人的新标准。在一个有爱存在的世界,就不必担心它的砖瓦会崩塌,有爱的普通人也能成为英雄,坚固的小时代便由此构成。这是葛亮的人性情怀,也是这位年轻作家的一个低调的信仰。

和葛亮的很多小说相类,《街童》中的场景也在多个空间穿越,我想,他是要在乱花迷眼的环境变化中,寻找一种稳定的存在、不变的素养,和这个喧嚣世界中最安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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