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夏季抗日战争爆发时,南京国民政府指挥的中央军是由德国军事顾问训练的,其中最精锐的“示范军”装备的是清一色的德式武器,中国主要的兵工企业依靠德国设备进行生产,甚至连中国的防御计划也是由德国军事顾问制订的。1928年,组织德国顾问团的计划付诸实施。当年11月,一个德国顾问团终于组成并启程赴华。值得注意的是,来华服务的德国人均以私人身份直接受聘于******,顾问团并没有得到德国政府和军方的承认。但不管怎么说,南京政府与德国方面的军事经济合作由此开始。
随着德国顾问在华工作的展开,南京国民政府从德国购买军火物资、引进军工设备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这个过程以1934年为界,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双方的交易基本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南京政府购买的军火以枪械等轻武器和弹药为主,并为装备德械师订购了少量重型武器。后一阶段,双方改为实行易货贸易,这使得中国得以向德国订购大批军火,以弥补国内兵工生产的严重不足。1936年和1937年是中方购买德国军火的高潮。中国从德国订购的海陆空军装备及军火物资种类繁多,大到飞机潜艇,小到手枪子弹,几乎无所不包。如此看来,在中国抗日战争的最初阶段,至少有1.44亿马克(按当时汇率约合5816万美元)的德国军火物资运抵中国,这对加强中国军队的作战能力无疑起到很大作用。中日战争爆发后,德国军事顾问们是忠于职守的,但德国顾问团经10年努力取得的大部分成果却在几个月之内就丧失了。1938年4月,戈林下令禁止对华输出军火,德国外交部向中方交涉召回全部在华军事顾问。从抗战爆发到德国停止供货为止,国民党从德国进口的武器装备包括13.2毫米高射机枪300挺,机枪1万挺,步枪5000支,驳壳枪2万支,手枪4400支;150毫米炮弹6000发,105毫米炮弹3.6万发,迫击炮弹190万发,37毫米炮弹50万发,子弹1.6亿发等枪炮弹药。
1938年6月,在德国军事顾问即将从中国撤出的时候,27名苏联军事顾问和专家抵达中国,帮助中国抵御日本的侵略和扩张。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后,国民政府别无选择,中苏两国终于在1937年8月21日签署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事实上,正是这个条约奠定了苏联援华抗日的政治基础。苏联提供的第一批飞机和军火等物资在1937年10月至1938年2月间陆续运到中国,主要有军用飞机、各式火炮、坦克、汽车及各类零配件和大量枪支弹药。仅此第一批,苏联提供的飞机、火炮、坦克等重型武器就超过了德国,其中一些是苏联所能提供的最好装备。中国抗战期间,苏联援华军火的绝大部分是利用苏联对华信用借款支付的。苏联对华信用借款共有三笔,总计为2.5亿美元。自1939年9月1日至1924年间,动用4批,总计略超过一半。苏德战争爆发后不久,苏联对华第三笔信用借款的使用便告停止。这样,中国实际使用的苏联信用借款约为1.73亿美元。
苏联不仅向中国提供了优惠的信用借款,还以大大低于当时国际市场的价格向中国提供武器军火。据统计,截至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时止,中国利用苏联信用借款所购买的飞机及主要军火物资为:各类飞机904架,其中轻重轰炸机318架,坦克82辆,汽车1526辆,牵引车24辆,各类大炮1190门,轻重机关枪9720挺,步枪5万支,步枪子弹16700多万发,机枪子弹1700多万发,炸弹31100颗,炮弹187万多发,以及飞机发动机及全套备用零件,汽油等军火物资。其中马克沁-托卡列夫气冷轻机枪向中国提供援助,前前后后,一共给了1400多挺。还包括DP-28机枪2600挺,主要装备中央军的苏械师,其中台儿庄战役中的27师就装备有DP轻机枪,武汉会战时就已经有全苏械部队,后来的远征军新五军第200师也是全苏械部队,用的就是此种机枪。国民政府也拨给第八路军120挺,在解放战争中,解放军又缴获不少。步枪是莫辛·纳甘栓动步枪。
1941年,多方面原因促使中苏关系迅速趋于冷淡。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中美立即结为同盟。美国突然卷入战争打乱了刚刚展开的援华计划。开罗会议以后,美国开始对华军事援助。至战争结束前后,实际落实的计划为装备国民政府所辖中国军队39个师。战后美国以租借物资的形式继续装备国民党军队,至少装备有44个师。在这些部队中,除新1、新6两军和中国远征军的16个师参加过缅北战役之外,其余部队装备好之后几乎未与日军交火,就投入了内战,并且主要投入到东北战场。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国民党从美国得到的武器装备的粗略数字:飞机,坦克,装甲车,汽车,榴弹炮,野炮,山炮,战防炮,迫击炮,火箭筒以及重机枪1500挺,轻机枪约8000挺,步枪约15万支,冲锋枪约3万支,手枪约3600支;各类炮弹约220万发,火箭弹约6万发,子弹约7亿发等军火物资。
抗战爆发后国民党还从欧洲其他国家进口了一些武器装备(到货量),其中机枪从捷克进口:轻机枪1829挺,步枪5000支,子弹2600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