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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孟泽安的心变得很紧很紧,他手上的力度也越来越大。

宁冰蝶得意的瞧着他,没有挣扎,也没有害怕,她只觉呼吸越来越困难,脑袋越来越沉,他的面孔越来越模糊,而她的心终于慢慢的不再那么的疼痛,消停了,终于消停了。

她到死,也不屑跟他解释:其实暗送到大宁国的军事机密是我作假后的。

她到死,也不愿向他坦白:我不再属于大宁国,我属于你,只属于你。

她到死,也不想与他分享:我终于明白了,爱能创造一切,也能摧毁一切。

爱情本来就不需要证明的,徜若不能相互信任,不能彼此坦然平等,纵是让她死在他手里,她也不觉为惜。

有一种女人,天生的使命,就是成就一个男人。

一个女人,若能让一个男人为了她,有过欢愉时的幸福,再尝一尝生死离别的痛苦,岂非也算是爱的有始有终了?

孟泽安松开了手,她倒在他的怀里,他没有动,也没有伸手去抱,而是任由她的身体向下滑着,倒在地上,像一片落叶飘入浑浊的污水沟里般,逐渐变得冰冷。

他的心,僵硬的动弹不得。

这就是他爱一个女人的方式,让她以死亡来捍卫他作为一个皇帝忠于国家的信念。

宁冰蝶知道,她的使命已完成,非死不可。她也知道,大孟国朝廷中和后宫中的每一股势力都在等着她死,孟泽安为了政权稳定,是身不由己的。

帷幕拉下,曲终,人散,情断。

当他登上皇位的那一刻,他就不再仅仅是孟泽安,他已属于大孟国的万千子民,他要当一个好皇帝,让万里河山安好完整,要江山就不能儿女情长,昔日同舟共济,今日劳燕分飞,他亲手杀了他深爱的女人,为了大孟国的安定,他只能如此。

只能如此。但,心安理得吗?

但愿来生,没有政治阴谋,没有权欲纷争,没有雄心霸志,你我共诉一段铭心的衷肠。

人生的某些阶段,总需要知道自己追求什么。一个要有一番作为的皇帝,选择了江山。

尘世间,最至真至深的就是儿女情长。

儿女情长,是男女之间最疼也是最美的一种纠缠。

马可日行千里,皆因马背上的少年已心有所归。

晌午,雨后的七彩丝带悬在半空,蓝色野花开遍了山坡,微风中丝丝醉人的清香,沁人心脾,柔软的草,在秋风里异常坚韧。

这片深山,被宁静和祥和笼罩着,如是倍受岁月眷顾的地方。

一只孤鸦苍促的在空中振翅,这里的天空比京城的蓝,这里的白云比京城的飘得慢。

徐风来正骑着他的黑珍珠,沿着河岸顺流而下,他的心情很愉快,精神很好。

原本需要四日的路程,他只用了二日,如果不是因为昨晚他住了半宿的客栈,一日半他就能赶来。他在客栈里痛快的洗了一个澡,舒服的睡了一觉,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饱餐了一顿。

虽说相思苦断肠,隔一日如三秋,哪有女子,不喜自己的情郎光彩照人的?

当一个人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时,他就已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

远远的,徐风来就看到了任晶莹,她穿着一袭五彩缤纷的碎花裙,静静的坐在山坡上,风吹起了她的长发,她像是随时都会乘风而去。

几乎是同时,任晶莹也看到了徐风来,她喜悦的笑了,唤道:“徐风来,黑珍珠。”

这一缕声波,似箫如笛,万分好听,直叩在徐风来的心扉。

徐风来扬马更快,任晶莹开心的朝着河边的方向张望了数次,她终于忍不住的大声的喊道:“杀手,徐风来和黑珍珠回来了!”

当黑珍珠从任晶莹身边驰过时,徐风来侧着身子,揽腰抱起任晶莹,将她放在马鞍上。

柔体在怀,他闻到了她很纯粹很自然的芳香。

如果天下仅有一种香能让人久久陶醉,徐风来已知道它就在他的指间眉梢。

人在最痛苦时,无法动弹;人在最幸福时,无法言语。

痛苦和幸福,是人们的情感里最玄妙的极致。

极致,是摸不着说不透讲不明,但却是真实存在的。

杀手正在河中捉鱼,他听到了马蹄声,听到了快乐,听到了离别。

杀手和任晶莹在一起四年了,命运用四年的时间,证明他们不适合在一起。

那晚,杀手第一次见到任晶莹时,任晶莹一身褴褛的站在黑暗里,站得很挺拔,像是石板缝里的野草,努力的向上长着,精力很旺盛。他看到了她的眼睛,不由得就想到了月亮,八月十五里的月亮,明亮而璀璨。

他从不在任何人的面前杀人,但那晚,他在她的眼前杀了该杀的人。

他认为她应该是某种植物,或是某种动物,抑或是某种仙神,肯定不是人类,他从没有见过哪一个人类像她那般美得透彻,从没有哪一个人类像她那般清雅淡然。

她从黑暗里走向了他,声音温柔,用一种很自然的语气问:“你知道他的家在哪里吗?”

他冰雪雕成的脸突然被阳光普照着,他久已麻木的心突然就变得像火一样的热。

她见他不语,便又说:“你既然已经杀了他,何不顺便把他送回家呢?”

他看向她,她与他对视,微微的一笑,目光清澈,又说:“我们不应该让他横尸街头。”

他扛起了尸体,紧紧的牵着她的手,走过了长长的街道,他的脚步从没有那么坚定过。

那个夜晚有怒嘶的西风,他骑着他的红珍珠翻了一座又一座的山,带着她回到了他的窝。

此后,杀手每杀死一个人,都会将死人送回家。

杀手只为了钱而杀人,起价是一文。

别人的情债、钱债、尊严债、血债,都能与他的刀有关,他的刀只认钱,不认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不管是强悍的人还是弱小的人。

任晶莹从没有问过他为何要杀人,就好像他必须是理所当然的要这些活着。

只有过一次,天上飘着雪,杀手握着刀要出门。

任晶莹拦住了他,递给他一件外套,尽管他穿的已很多,她说:“今天的天气很冷,如果有人在今天出远门,这个人的家中岂不是更冷?”

他的孤独与生俱来,就像是他手里的刀一样,是他放不下的。

那晚,他没有去杀人,而是静静的坐在门前,看着积雪堆的很厚,雪是白色的,天是黑色的,他看到了温暖。

那晚,任晶莹陪着他坐在门前,诉说着她的过去,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她挂在嘴边的四个字是:我很幸运。她的幸运就建立在她所受的苦难上。

杀手并没有对任晶莹说他的过去,一句也没有说,因为他比任晶莹还幸运。

杀手忍不住问:“你为何要对我说这些?”

任晶莹道:“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

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何必痛苦?何必悲伤?何必难过?何必寂寞?

杀手不懂,他永远不会懂,他甚至不懂得她要多么努力的活着,才能看见幸运的力量。

杀手问:“我是不是不该杀人?”

任晶莹道:“不,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应该做任何事。”

就是这个叫任晶莹的女人,她从不多管男人的闲事。

连绵不绝的山,漫山遍野的花,终年不结冰的河,天空永远是蓝的,白云就浮在半空中,世外桃源般的家,唯独少了一样东西:爱情。

只有男有情女有意的,才叫爱情。

杀手知道,他配不上任晶莹,所以,他时常对她表现的很冷漠。

他给她买饰品和衣服,总说是他抢的。

他给她买吃的,总说是他捡的。

他爱她爱得发疯发狂,却连看也不敢多看她一眼。

他始终不明白她为什么越来越美丽,越来越迷人。

他有时真不敢相信,他这么一个灵魂在地狱里的男人,竟然与一个像草一样有生命力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他忍不住想与她亲近时,他就去花钱找别的女人泄欲,但他从不把那些女人想象成她,因为,她很美好,不容亵渎。

有时,他被痛苦折磨的崩溃时,就冷言冷语的赶她离开,而她则一声不响的坐在院中荡秋千。

他喝醉后打过她,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站在一旁,等他喝够了,把他扶到床上,脱下他的鞋子,给他盖上被子。

有次,他把她带出大山,扔在大街上,过了三天,他实在无法强忍了,便又去找她,她仍旧在他离开时的地方,看到他时,她消瘦的脸上带着灿然的笑。

他问过她:“你为什么不走?”

她说的很自然:“这里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走?”

她一直没走,她是他孤独的生命里唯一的温暖。他,是她流离的灵魂里唯一的寄托。

他们彼此相安无事的相互依偎,两个人之间虽有隔膜,但却能让迷途的心灵得到慰藉。

而今天,他知道她却是要走了,就好像是女大当嫁,从她的娘家走向她的婆家。

杀手拿着他的鱼叉,站在河水中央,他的耳朵本来是用来听鱼儿游动的声音,可却不得不听着他们的脚步声渐渐逼近。

徐风来没有问任晶莹愿不愿意跟他走,当他看到她喜悦的眼神时,就已经知道答案。

任晶莹没有问徐风来为何不辞而别,当她看到他回来时,就已知他们将永远不必再分开。

他们的手不知何时已牵在一起,她的手柔柔的,凉凉的;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

任晶莹偷偷的瞧了徐风来一眼,绯红上颊。

徐风来对杀手说:“杀手,我要带任晶莹走。”

任晶莹就站在徐风来的旁边,她脚下踩着一棵草,草叶已枯黄,它在颤,像是逢春。

杀手背对着他们,冷道:“你凭什么带她走?”

徐风来很有礼貌的说:“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不需要向任何人交待。”

任晶莹看着正前方的一朵厚厚的白云,发现它似乎长出了一双翅膀。

杀手冷道:“你除了知道她叫任晶莹,你对她一无所知。”

徐风来道:“她除了知道我叫徐风来,她对我也一无所知。”

杀手道:“而你却要带她走?”

徐风来道:“恰好她不反对。”

任晶莹不反对,她一点也不反对,她像小女人一样默默的低垂着头,一声不响的站着,唇角含笑。他们是男人,她是女人,女人最好不要干涉男人之间的事。她深信他们会用一种有效的方式处理好这种局面。

杀手仍旧是背对着他们,手中握着的鱼叉深深的插入河床,疼痛在他的掌心里化开了,是什么让他疼痛?每当他的脑中闪过任晶莹清澈的眼神里闪烁着明月般的温暖时,他的心就裂开一条细细的缝子,缝里被疯狂的灌入沙子。

半晌,只有风在动,水在流,云在走,时间在等待。

杀手道:“你应该有很多的银两?”

徐风来道:“我是有一些可以自由支配的银两。”

杀手问:“你打算花多少银两从我的手里把任晶莹买走?”

徐风来道:“一文银子我也不会花。”

杀手转过身,杀气四射的怒视徐风来,眼角的肌肤在颤抖着,沉声道:“在你眼里,她一文不值?”

徐风来正色的道:“她是一个女人,怎么能用银子衡量。”

杀手的怒意缓和了一点,冷道:“若不用银子衡量,又怎知一个女人是贵还是贱?”

徐风来道:“女人是贵还是贱,只取决于女人觉得自己是贵还是贱。”

半晌,杀手道:“我和你决战一场,如果你赢了,你就带走她;如果你输了,此后,你将永远的躺在这片山坡下亲吻她的脚,你敢吗?”

徐风来敢吗?他九岁开始习剑,师出江湖名师,剑法一流。

剑,练就了徐风来的敏锐。

剑,不是武器。

不管是朋友还是敌人,若是两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大打出手,且不管是谁赢了,都显得很傻。尽管这个女人值得男人们为她相互残杀,拼死一博。

任晶莹安静的站在一旁,她没有冲上前说一堆大道理,也没有打算劝阻。

她觉得他们要决斗是他们的事,与她无关。

只要是男人认定了的事,女人就应该让男人去做,没什么道理可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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