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促成自由吗?多元主义体现宽容吗?道德律促进个体高尚吗?言行是道德的标准吗?政教分离是政治文明的起点吗?公民社会是司法正义的基础吗?英雄人物借着偶然事件改变历史吗?摩西促成了以色列解放吗?加尔文主张资本主义“天职观”吗?
我一直在思考这一系列在众人看来很奇怪的问题。这缘于我的阅历,也源于我的知识结构。我们这代人,至少生活在两种意识形态之中:一种来自一个强大的“利维坦”;另一种来自“江湖”一一那是一个宣称不服从却常常被各种情绪俘虏、同样难逃功利的世界。这本书里的文章最早写于2004年,最迟修改于2011年。八年多来,我的体会是,必须小心翼翼地修正,常常仅仅是为了清除某些刻骨铭心的、很坏很坏的记忆和幻觉。
这本名为《正义一元论:从民情到法政》的小书开篇是从对霍布斯的某种肯定开始的。不过,霍布斯绝非是一个值得太多地予以肯定的人物。《利维坦》的确反映了人性和政治的某种真实,但这种真实从来就不值得我们去颂扬。提及燕京大学的自由派神学,我们可以回顾霍布斯的教育思想、政体建构。对小共同体价值的反对,不能说是特立独行的事件;霍布斯和蔡元培,就有非常值得我们深入分析的共同点。由此分析,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些文章相隔好几年,组成文集后,我却惊奇于它们如此前后呼应、引人深思。
于是,我越来越不太容易相信某种社会理论,不太容易相信特定人物的表达,更不敢轻易相信基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历史叙述之后所得出的一些结论。我曾经非常忧伤地思考过这么一些命题:如果西方引进的新兴小共同体注定不能促进中国文明(历史上这些人物不是未曾堕落,中国社会并非未曾以一种近乎丧心病狂的姿态迫害过他们,如大教育家蔡元培所做的),我们该怎么办?甚至更极端地说,在可以预期的年代里,中国注定不能有一种令人放心的生活方式,那种极端的道德决断依然被延续,我们该怎么办?
然而,我们不仅仅要怀疑,还要判断,还要有所作为。世俗意义上的伟大价值从来都是可以而且必须被分解的,并且可以被量化和用以交换的。否则,就不会产生可以不失去博弈机会而产生的节制以及可以被接受的妥协。认真反思东方民族的困境与教训之后,我发现了“中庸性审慎与决断”这个复合型新概念,据此整理出了“小共同体精神”的问题方法:顾全大局、深思熟虑、力所能及、循序渐进。与某些激情澎湃的口号相比,由于继续贯穿了一种怀疑的精神与承担责任的决心,我当然喜欢这种内省性叙述。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这些文字,越到后面越回到历史与实证中去。我想说,我仍然警惕某些个体结论,我不相信对几千年历史的简单的归纳与演绎能够告诉我们完全的真相与真理。我还想指出,与另外一些已被我否定的叙述相比,我只敢相信这些结论。一方面我深知“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另一方面我折服于托克维尔、伯尔曼、斯金纳在历史叙述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种专业的治学精神,在中国文明史上是至今难见的。
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和《论美国的民主》之后,我们就会发现,
西方立宪时期的那些思想家,如果称呼他们为“知识分子”,他们的文章却不是以知识分子为核心而展开的叙述。就个体行为的演绎逻辑而言,以知识分子为核心的叙述,倾向制造道德群体的幻想,更是常常不符合实证要求。真正的学术不应该沉浸在政治正确和启蒙偏见之中。当然,他们还会远离另外各种各样的民族性群体迷信。我们要尊重他们这种独立思考与坚忍不拔的精神。
那么,他们一以贯之的实践、调查、阅读与思考的核心关切,究竟是什么?作为苦苦思索如何“师夷长技以制夷”并完成转型的中国人,我们究竟如何去继承(或者去批判)他们的这种核心关切、思维方式与立宪技艺?在回答此问题之前,我们必先确认一个根本事实:个体的生活经验和公共交往,较之整个社会的实际情况,总是相距甚远。
即便如此,对托克维尔这个法国人来说,他就必须开创政治社会学,发展比较政治学,在大洋彼岸通过田野调查,对比出法国的现状、问题与可珍惜之处。这种实证精神,是绝大多数传统中国知识人所欠缺的。由此导致,中国公共话语中,不仅根本缺乏超越性的关怀,而且基本缺乏在场性的技艺。中华民族的幸福感和荣誉感,从总体上来说是不可确认且难以操练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如果我们希望中国有相对美好的生活,整全的实证研究应该成为这个国家知识人的立身之方法,并成为政府的公共决策之基础。
我努力探索各种政治现象的成因。在这些文字中,我接连使用了一些新概念,却很少归纳这些名词的具体定义,最多是给了形成性定义和描述性定义。以现代化变迁的两大困境为核心关切,从最早的“启蒙系”、“法政系”、“政治与宗教的渗透式分立”、“中庸性审慎与决断”,再到后来的“显性道德”、“隐性道德”、“正义一元论”、“善一元论”、“可回溯性正义”、“自主交叉性小共同体”,新概念不断。一旦结合洛克、托克维尔、伯尔曼、杨庆堃等人的研究来审视,我们真正跳出了宪政学界常见的英雄史观和机遇史观,开始尊重一种关注政治文化和底层社会的综合社会学说。善思之士有时便问:什么是“小共同体”,包括不包括区域政府体系?我的回答是,我也没想好如何给小共同体一个完整而精确的定义;只是能确认,相对全球大一统的主张(例如,法西斯扩张和纳粹军国主义),民族国家也可以是某种维权小共同体。当然,与任何有形组织一样,民族国家的集体维权,很有可能陷入“寡头铁律”,值得我们深刻警惕。
可以确认,世俗之物的合法性都是需要不断论证的。我们对自己的论述必须有个方法论上的节制。这样一个节制,也体现在我对自己所使用的这些概念暂时拒绝精确定义一事上。原因在于,我努力不让自己成为思维封闭、内心狭隘之人,我也不想让任何自以为是与故步自封最终束缚了自己。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必须指出,任何概念,任何主义,都只是为了叙述、交流和理解的方便而产生,而不能用以代替真理与真相本身。
有些话是必须强调的。在我的生命历程中,始终要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老师与批评者、伙伴与读者、古今中外优秀的学者和思想家(无论是我批评过的,还是我一直在欣赏的)。并不区别于我们任何一个人,各位优秀的学者和思想者,都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例如,《非洲宗教传统》一书的作者帕林德,是位对非洲民间宗教传统抱有很大同情感的人类学家。我很尊重帕林德的专业描述,却对其更大范围内的观点持否定态度。这样说明,旨在告诉我的读者朋友,本书的相关注释并不意味着我认同被引者的某些观点;也请读者朋友理解,个别地方缺乏或另作注释,并不说明注释对论文来说是不重要的。
我常常以泪怀念的四位老人,艰苦缔造了我所在的大家庭。父母辛苦养育了我,培养我生活的勇气与信心。我的家人面对人生苦难的坚定精神,是我永远的动力。
必须感谢政治哲学教授张铭老师,他带领我进入了怀疑论学术的殿堂。我个人在政治哲学方面相关基础能力的初步形成,与张老师的诲人不倦、循循善诱是密不可分的。
必须感谢神学教授唐崇怀老师。这是一位把一生都献给了人类最永恒事业的老传道人。在一次有关知识、信仰与生命的思想与学术分享中,唐先生以“一元多样”这个概念对我的批评让我受益至今,从此有了一系列论文,有了这个文集的宝贵命名。
必须感谢哲学家季国清先生。季先生多年从事中国政治哲学研究。他多年辛苦营造的“超越性”、“在场性”、“共识机会均等”、“历时机会均等”等概念,给了我巨大的鼓舞。虽然我们仍然具有某些重大分歧,
但我从季先生身上真真切切地学到了很多。
必须感谢出版界的朋友们。武汉大学出版社北京图书策划中心党宁先生为书的顺利出版跑前跑后,颇费心血。和党宁先生在一起,我的好朋友、出版人王佳先生在百忙中对这本书的封面装帧、文字编辑、版式设计提出了一系列的专业性建议。尤为感恩的是,作为出版编辑,他承担起了异常艰辛的文字校对工作。其中的苦乐,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我还得感谢许多朋友:如《社会科学论坛》的张平先生;和我一起发现、使用新概念的朋友,如张欢先生、袁玎先生,以辛勤的写作鼓励了我;凌风雷先生,一位对人文社会科学颇有见地的行走型学者,他在人文地理、宗教社会学等方面广泛的阅读、细致的观察和独特的理解给了我诸多的启发;经济学者王冬林先生,不仅帮助我克服了编辑上的巨大困难,他还以其丰富的阅读帮助我拓展了知识体系;张敏先生对文稿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这些朋友,至今并非知名人士,但其专业与勤奋精神,令我充满敬意。
经过多次修改,这些论文焕然一新,因此文责自负。
一个人之所以看上去略显智慧,乃在持守他所坚信的超越性,以纠正自己难免夹杂着个人偏见的在场性理解。为此,请求亲爱的读者朋友,帮助我、批评我,指出这个文本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错误。如果确认自己错误了,我会随时改正,并愿以任何形式一一包括再写一本书一一来修正这些错误。这些绝不是奉承,也不仅仅是礼仪。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