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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贝加尔湖畔(一)

五更,也就是破晓。

蔷薇花海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辆马车,本是朱敬业兄长的青衣管事用手轻轻梳理着枣红马鬃毛,那穿越黄沙的良驹百无聊赖的在洁净道路上拨动着蹄子,还不时打着响鼻。

一场秋雨洗旧尘,官道俩旁的光秃枝桠间仍不时落着水滴,略有些阴森的白月宫被这场雨洗得明亮了些,其上的蔓藤却更加幽绿了。

细碎的脚步声在蔷薇花海响起,帕特里克亲自将席萝二人送出白月宫,这位数日夜不成眠的国主得知小姑娘要离开,提着的心可算落回了肚里,赶忙吩咐御膳房准备了一大堆吃食,可不能让尊敬的神使在路上饿着。

他与小姑娘不断寒暄着,可劲儿念叨着心中不舍、欢迎再来白月宫做客云云,期间还隐晦地看了慕怀风数眼,不过其中几分真几分假,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咯。

席萝对这位圆滑怕死的国主报以浅笑,礼节仪式拿捏得恰到好处;二人都是聪明人,都未提夜里的人马嘶吼,可彼此心里如明镜似的。

“不管姑娘如何变化,我只记寻药。”

看着并不怎么华贵的马车驶出官道,帕特里克回首看着蔷薇花海愣愣出神。不知怎地,想起去年春天说过的话,嘴角闪过一丝嘲弄。

时光在滚滚轱辘声中溜走,马车在漫天黄沙里不紧不慢的驶着;这些天,慕怀风出奇的没有聚气养神,忆起当年事,想着还欠荆月和惜君一场雪;席萝一路显得很安静,低着头不知道想着什么。

有了帕特里克的安排,慕怀风一路吃得还算丰盛,可少年总觉着缺了点什么,思来想去竟是那干硬的烧饼味,可终是没有‘自讨苦吃’;强自按捺住了向小姑娘讨要的念头。

一路言谈极少,马车行至了贝加尔湖畔,贝加尔湖湖型狭长弯曲,宛若一轮新月,所以又有着‘月亮湖’之称,这名字与帕特里克居住的白月宫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作为沙漠中少有的绿洲,这里水草丰茂、郁郁葱葱,乃万里黄沙中的璀璨明珠。沿湖便是驿道,道路俩旁酒肆林立、茶馆客栈无数,以供往来商客士族歇息落脚。

青衣管事在驿站交了马车,三人便在熙熙攘攘的驿道行进着;时值正午,荒漠中的太阳本就毒辣,带着生根面具的慕怀风大汗淋漓,很是羡慕玄元破体、通体清凉的席萝二人。

行进有些讲究,席萝当先走在前头,腰负短剑的少年随后,与小姑娘相差五步之距;至于瘦高的青衣管事,则是不紧不慢的吊在二人身后,活脱脱就是一随小主子出行的扈从管家,不过也差不离了。

道路俩旁吆喝不断,贩卖声此起彼伏,席萝回头瞥了一眼慕怀风;少年感受到目光,眼观鼻鼻观心,故作轻松之态,可微湿的鬓角出卖了他,小姑娘扭过头去,嘴角微微敛起。

席萝找了间酒家茶肆,在她的命令下,三人同坐一席,身为杀手的她点了些寻常小菜,青衣管事也不拘谨,吆喝着小二要了碗黄酒。慕怀风虽出身世家,可没一点世家公子气,更不会嫌弃茶肆酒馆掉价,再说现在自己就是一个影卫,哪能由着自己挑三拣四?

看着热闹的往来人群,慕怀风有些恍惚,想起了小时候和百里、荆涛常常偷溜出自家府邸,在金陵穿街走巷、寻着各地名声响亮的小吃。

他清楚的记得先天经脉阻塞、不能踏足武道的荆涛偏爱豫州QH县的肉夹馍;至于百里那家伙,自七岁在檀槐街吃过荆州西宁镇臭豆腐,那与自己同为世家子的翩翩丰朗少年就爱上了那闻着臭、吃着香的地道小吃,可慕怀风对那味道实在有些受不住,只好敬而远之。

腰负短剑的慕怀风点了碗葱花凉面,鼻子扁塌、手提茶壶的酒家伙计见这少年少女衣着华贵,一看便是外乡人,心想可得好生宰上一笔,亲自为三位‘贵客’满上茶,尖着嗓子道了句客官稍等,屁颠屁颠的跑向了灶房。

茶是贝加尔湖畔特有的苦荞茶,外壳呈深黑色,有一股清新的麦香味,有着‘黑珍珠’的美誉。慕怀风喝着碗中茶,茶水入腹,微微苦涩后便是甘甜清凉,正契合了儒家圣人说的那‘先苦后甜’,不得不说,苦荞茶在这燥热的天气甚为合适。

不多时,店小二将菜上齐,还‘好意’的送了盘花生米,笑呵呵的说了声客官慢用,便是招呼起了其他桌的客人。

青衣管事小口酌着黄酒,不时龇龇嘴,因长时间赶车被晒得有些黝黑的手抓起几颗花生米,不拘一格的扔进嘴里,全然忘了世家长老的身份;不知是酒意上涌,还是一路无话将这瘦高男子憋坏了,此时正滔滔不绝讲着当地的风土人情、湖畔风光。

慕怀风吃着葱花面,仔细听着青衣管事唠嗑,或询问或附和,一时间,一老一少相谈甚欢。俩碗黄酒下肚,花生当做下酒菜的朱敬福对眼前大长老特意照料的少年格外亲切;小姑娘安静坐在一旁,也不插话,可也听得津津有味。

茶热便有冷时,一顿简单的中饭在青衣管事的朗朗笑声中结束,小二结账时果真比寻常多了三俩银钱;喝酒有些上脸的朱敬福当时便不乐意了,含混嚷着,“小娃,你这有些不厚道啊!莫以为老夫不是本地人,就可任你宰割,要知道老夫行走江湖时,你都还在你阿娘怀里吃奶哩。”

慕怀风神情微异,堂堂气武宗师竟为三俩银钱,如泼皮般和人在街上对骂,说好的高手风范呢?随即想到青衣管事原本身份,不禁诽夷:莫不是偌大个肥得流油的朱家,无尽家产都是抠出来的?

毕竟身为世家子,哪懂得升斗小民的疾苦?他不知道三俩银钱在寻常百姓眼里意味着什么,有些农汉妇人辛苦半载,都未必能有三俩碎银。

鼻子扁塌、寻常普通人的小二哪能看出眼前人修为,无非就是大富人家喝醉酒的门房管家,这样的人,只要自个儿声势大些,他们的主子便觉着尴尬丢脸,也只得乖乖掏出银俩,在茶肆做了快俩年的他哪能不知其理?

对此可谓驾轻就熟,要不然当初掌柜怎会让一泼皮无赖做了店内小二?

想着以往经验,本是泼皮无赖的店伙子胆气瞬间便提了起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青衣管事,尖着嗓子道:“贝加尔湖畔就是这个价,一颗花生米三文钱,不吃你去别的地儿;如今既然吃了,就得乖乖付钱,如此衣着华贵的公子小姐,身上莫不是没有三俩碎银?”

店伙计最后的语气自然是升调,这样就显得有些尖酸、刻薄。

对此小姑娘很平静,依然坐在长凳上喝着那碗微凉的豆花汤,慕怀风坐在她对面,觉着小二刻薄了些,青衣管事吝啬了些。

酒劲儿上头的瘦高管事正欲起身辩驳几句,席萝恰在此时喝完那碗豆花汤,用手帕擦了擦嘴,平淡道:“福伯,三俩银钱就不跟店家计较了。”

“好的,小姐。”

福伯轻轻起身,对着席萝微微屈身;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小姑娘早叫青衣管事改了称谓,至于那赐名为朗殊的少年,一直都没有身为影卫的觉悟,哪管什么小姐、大人?

也正因如此,席萝觉着他与自己还不算疏离,可能这也是她自个儿的想法。

她到如今都看不懂眼前偏爱面食的少年,更不明白当初为何不一剑杀了朱星海,莫不是悲恸于朱家父子的父子情?还是忌惮朱家倾巢而出?

在她看来,世间事,非黑即白,绕那么多弯子,不累啊。

听见小姑娘发话,趾高气扬的店伙计嘴角闪过一抹得意;青衣管事不情不愿掏了银钱,其中还有数十枚铜板,临行时还不忘咕囔道:“老夫行走江湖多年,今日竟遇上黑店。一颗花生米三文钱,要是点了龙虾,岂不是得三十八俩碎银一只?”

走出茶肆,小姑娘平淡地说了句要去贝加尔湖畔走走,朱敬福以给枣红马喂草料为由,先行回了驿站;慕怀风看着嘴里念叨个不停、走路摇晃的男子,不知对方是真醉还是假醉。

走过熙攘闹市、穿过宽弄窄巷,二人终是见到那一望无际的碧波,清凉拂面,少年只觉饭饱后吹吹风,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湖畔有大树,树根从地表拱生,精壮汉子可从根下穿来穿去。

从青衣管事口中得知,当地人将这奇特的树叫做高跷树,生长于荒土山坡,乃大风将树根下的土壤都刮走了去,而树根为了使树生存下来,却越来越深地扎入贫瘠的土地中,部分树根从地面升起,乃贝加尔湖畔特有的自然奇观。

小姑娘行至一棵高跷树下,看了眼被往来商客士族胡乱题词赋诗的斑驳树根;脚尖轻点,整个人腾摇而上,娇小身子便落在了粗壮的树干上。

慕怀风站在树下,仰起头看着她。

小姑娘面容姣好、眸子清澈,双腿伴着微风轻轻摇晃,如眼前镜面上的丝丝涟漪。

如此天真烂漫,怎能是杀手?

少年心中同样泛起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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