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超神起点客户端之前,张煜只是一个平常的大学生,是一个爱幻想的大学生。现在他只想求仙问道,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只想和家人好好的幸福的活下去。至于爱人?如果在其他世界能够找到值得张煜去爱的女孩,张煜愿意用一生去守护,现实世界的那些事那些纠纷早就寒了张煜的心。“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成了无法达成的奢望。
“那肮脏堕落的现实啊!在我得道之时,便是你重构之日!”
张煜最后决定了,选择等级提升考核世界。买好一大堆在古代有用的稀罕玩意儿,野外求生的救命玩意儿……
“亲亲小萌萌!你告诉我在哪个世界好不好?”
【可爱又迷人的萌萌公主只能告诉宿主,这是军阀混战的近代。】
我靠,军阀混战的近代,严格说起来,时间跨度没有四十年,三十年的时间也打不住啊,这么一个时间段里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想通过自己所在的地方,猜测自己会是在哪一部电影里,结果,说出的地名他还不知道。
没办法,只好先在这个镇子里打探一下消息,也许是故事还没开始,十天的时间,在这个时代,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换上了一套燕尾西装,找了一家当铺,拿着现代的玻璃工艺品换了一千大洋。作为威慑,张煜当然要展示一下自己的肌肉,不然那些闻到肉的豺狼会源源不断地赶来。
刚一出门,就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
之前打听了好多人,各种信息打听了倒也不算少,但是却没有一个有用的,就连年份都不确定,因为张煜不会用民国多少年,换算成公元多少年。
但是看见眼前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一个人,张煜立刻就知道,自己是身处在哪一个世界了。
“少年人,你跟了我好久了,在镇子里我转了四圈,你跟着我转了四圈,现在出了镇子,村子都过了两个了,你还没到家么?难道我们还是同路?”
整整一个下午,张煜都是跟在这个人的身后,深恐跟丢了人。
因为这个人的特殊,他却根本没有想到主动上前,与这个人认识搭话。
直到天色渐晚,张煜跟在其身后走了五六里路,除了镇子,村子都路过了两个,依旧没有改变。
这使得早早的,就已经注意到他的那个人,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同路?嗯,这个,也许真的是同路。”
张煜一愣,随后下意识的就回答了一个也许同路。却不知这句话让对方警惕心大起。
什么叫也许同路?怎么着?你这是要拦路抢劫啊,还是要尾随跟踪?
抢劫?不可能,就他那一身衣服,胸口的怀表,比起自己的全副家当也差不多少,更别说这个人之前在自己停下来,明知道已经被自己发现之后,却买了不少的东西,而且价值都是不菲。
到底谁更适合被抢劫?
尾随?自己一个中年的大叔,有什么好尾随的,又不是小姑娘。
“是么?可是前面就到义庄了。少年人,这你也同路么?”
张煜搓搓鼻子,赧然一笑,两步走了过来,看着对方的警惕的神情,还有已经端起来了一些架势,随时都会对自己出手,张煜抬抬手,两只手里满满的,除了一只看上去就非常贵重的银白色箱子之外,剩下的全是大包小包的礼物。
很明显,这个动作就是示意自己并没有任何威胁,而且也没有任何的恶意。
张煜在对方的三米之外停住了脚步:“那个,请问,您是贵姓林,人称九叔么?”
对!九叔!
再想想,之前问的一个百姓,这个镇子原本的名字,已经没人记得了,从五六十年前开始,这个镇子就被人称为任家镇,因为从那个时候,以这个镇子为中心,附近的几个镇子,都是一户姓任的人做主说的算,就算最近二十年任家已是大不如前,但是这个任家镇,还有一大半是人家的。
姓任,还有九叔在,那么,还要说,是什么世界么?
“这个,小兄弟,没错,怎么?你认识我?可是我们好像没见过吧?”
九叔仔细地看看张煜,完全一点印象都没有。
“九叔!”
张煜看着眼前的九叔,这是一个奇迹,九叔,哦,不,英叔故后无僵尸,英叔死后无鬼片。
这两句话,70、80、90,三个年代,甚至还有一部分60年代的人,足足几个年代的人,都是他的忠诚粉丝,我们看过欧美大片,我们看过我国恐怖片,我们看过生化的丧尸片。
但是,我们只承认,那些,只是科幻片、只是恐怖片、只是丧尸片,据对不是僵尸片,甚至,哪怕同样是港岛的鬼片僵尸片,我们也不承认。
僵尸片,只属于眼前的这个男人,英叔!
没有英叔,哪怕全都是僵尸没有活人,我们也不承认他是僵尸片!
向,英叔,致敬!
“这个,小兄弟,你是?请恕我眼拙,我实在是没想起来,你是哪一位!”
“师父啊,我终于找到你了!”
张煜看着英叔,哦,应该是九叔,看着九叔的迷惑不解,直接二话不说,直接扔下所有的东西扑过去,抱住九叔的腿就喊师父。
“停!停!停!”
九叔被吓了一大跳,想抽腿,但是却被张煜抱得死死的,只能赶紧喊停。
“小兄弟,林某一生就收了两个劣徒,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张煜一愣,是啊,别的人都广开山门,九叔可是从始至终,就只有那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徒弟,这想直接就拜师,真的是不容易啊。
“师父,我每个月交十个大洋的学费!”
“嗯?”
九叔一愣,看看张煜,这人怎么了?怎么抱着自己的腿就喊师傅,还,十个大洋的学费?嗯,不错!
不行不行,我可不是这么随便的人。
“家里的衣食住行、米面粮油、鸡鸭鱼肉我包了!”
张煜明显的看到了九叔的犹豫。
英叔是僵尸至尊,一辈子只有两个经典角色,毛小方是古板,而九叔的故事,却是喜剧。
“小兄弟,我就是一个看义庄的,你跟我能学到什么啊?”
虽然条件很让九叔动心,但是,收徒可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不然的话,凭借他九叔的名号,远了不说,这十里八乡,这周遭三县五镇的,他九叔想要门徒无数,真的是太简单了。
“降妖伏魔,抓鬼灭僵,保一方国泰民安,护一处水土祥和。我十二岁就出国留洋,走过几十个国家,原以为练武强身,可以保境安民,但是面对洋人的枪炮,我只能看着我们的同胞被人肆意凌辱,后来我练枪,弹无虚发,却发现火枪再强,也不能伤鬼怪半分。师父,弟子张煜,恳请师父收我为徒,传我可以降妖除魔保境安民,捉鬼灭僵守护相邻的本事!”
张煜停止搞怪,起身上下收拾了一番,对着九叔抱拳,慷慨激昂地说了一番光伟正的简短演说。
“嗯,你的心是好的,可是学我茅山道术,是看根骨资质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
九叔沉吟良久,更是仔仔细细的看了张煜的面向,令他非常安心的是,张煜的面相上,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虽然不算不上什么忠肝义胆,义薄云天,但是还算得上是一个正直的人。而且,身上虽然血煞之气汹涌,但是同样的,也有着浓郁,甚至是刺眼的功德金光护身。
此外,九叔还当着张煜的面,就给自己开了法眼,除了公德和血煞之外,张煜的周身,风神迥异、骨骼不凡、仙气环绕、犹如仙人在世。
天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