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资产是指那些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温州的拍卖业,是从拍卖有形资产开始起步的。
20个世纪90年代,我国生产生活物资极度匮乏,百业待兴。现在极为普遍的彩色电视机和摩托车,那时候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购买,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温州鹿城拍卖行成立的时候,主要处理公物,包括接受法院、海关等执法部门的委托,处理罚没物资。这些罚没物资,大部分是旧的家电,如电风扇、电冰箱、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等。每次拍卖会,这些物品都会成为抢手货,一拍而空。看到这种盛况,温州鹿城拍卖行就有意识地派人联系外地有关单位企业,组织到几批旧的或积压的家电产品,投放到拍卖市场,取得了不错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然而,这种近乎原始的物品拍卖显然过于低档,注定坚持不了多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活跃,拍卖标的物也愈加丰富。从小件物品,到汽车、厂房设备、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文物、书画艺术品等,凡国家政策允许流通的各种物品,都纳入到拍卖的经营范围内。
19.2 年上半年,温州鹿城拍卖行接受了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大单子。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国有、集体企业的存亡负有责任,而温州印制电路板厂正濒临破产,如何处置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市有关领导找温州鹿城拍卖行商议,总经理张景海提议通过整体拍卖企业回笼资金解决,并提出方案。经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同意这个方案,并委托温州鹿城拍卖行具体实施。经过充分的拍前准备,结果,外地一家国有企业以6.0万元拍走了这家企业,使这家企业的债务得到妥善解决。
19.3 年,房产开始进入拍卖渠道。同年10月,受平阳县法院委托,温州鹿城拍卖行对负债潜逃的鳌江镇卢伊种17间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这在当时当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强烈的冲击。结果,总成交额达4.8多万元,妥善处理了一起久拖难决的巨额债务纠纷案。
随着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全面铺开,根据国家土地政策的变化,温州市政府尝试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既为城市建设回笼巨额资金,也为国有、大集体企业摆脱困境找到出路。1994.8月8日,温州鹿城拍卖行受托拍卖市区车站大道的5块“黄金地块”,总拍卖价达74.0万元,比底价高出18.0万元;同年12月,又进行第二轮4块“黄金地块”拍卖,总成交额36.0多万元。这之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为一种常态,占了拍卖业务中很大一部分。
另一家拍卖企业“汇丰”,也是从拍卖典当行绝当物品起步,其物品大多为家用电器、摩托车、首饰等。1992.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后,他们开始受理法院执行经济案件的委托拍卖,有形资产标的物也随之扩大。19.5年,他们受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了苍南县日杂商品公司办公楼和仓库,在全省开了国有企业资产拍卖先例;19.7年,受宁波海事法院委托,拍卖了“东瓯1.1 轮”和“兴盛号”货轮,使拍卖领域扩大到船舶;20.4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该公司获得经营一、二、三类文物的拍卖资质,开始涉足文物、书画、艺术品市场。
从公物处理起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温州拍卖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拍卖企业从寥寥数家,发展到现在的25家;拍卖标的物几乎涵盖了国家允许流通的所有物品。除接受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外,各家拍卖企业还各显神通,扩大接受社会委托和私人委托的领域,走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路子。有的企业还经常举行专场拍卖会,如公车拍卖、二手车拍卖、存量房拍卖、二手房拍卖等,在广大市民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市拍卖有形资产的成交额,达数百亿元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