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美国颁布一项难民法令,允许在某些方面有特长的人到美国去,日后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当时,在整个远东地区,三年之内有5000个名额,其中3000个留给本地人,2000个给外地人。张爱玲是从上海到香港的,有两千分之一的机会,但她仍然立刻提出了申请。该法令还规定,申请者必须有一个美国公民做担保,张爱玲便请她工作的香港美国新闻处负责人麦加锡为她做了担保。
想要去美国,其中一个原因是张爱玲从小便一直藏在心里而未能如愿的留学梦。她原本的理想之地是英国,那是母亲和姑姑去过的地方,她们在那里获得了更独立、更自由的精神生活,那是张爱玲一直梦想着的。她曾经有过去英国读书的机会,却因为战火而失去。如今有机会到同样处于大洋彼岸的美国,对于她也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补偿吧。
此外,张爱玲也意识到,虽然她对香港也是有感情的,但香港并不是一个可以充分展现她文学才华的地方,因为这个表面上纸醉金迷的繁华都市,并没有太深厚的文化底蕴,不是一个适合作家长久居住、创作的地方。这里的文学界缺乏原创的土壤,大多是翻印大陆、台湾、东南亚以及海外华人的作品。张爱玲知道,要想创作出真正优秀的作品,文化氛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她很早就下定决心,只在香港暂时栖居,一有机会就要换个环境。
就在这时,夏衍命人带了一封信给张爱玲。他知道她离开大陆的消息后,一直深感可惜,也一直没有忘记这位难得的文学天才。他也隐约知道她有前往美国的打算,于是就在信中劝她不要去美国,能回上海最好,即使不能的话,留在香港也好。不过当时张爱玲是不可能再回大陆了。去美国,她觉得这是她最好的选择。
其实张爱玲早就开始试图用自己的作品敲开美国文坛的大门。在香港,她创作了小说《秧歌》,它是用英文写的,讲的是大陆土地改革之后的农村生活。此前张爱玲也用英文发表过文章,她对自己的英文写作是很有信心的,也希望这部小说能给自己进军美国带来开门红。她把书稿寄给她在美国的代理人玛丽·勒德尔,请后者帮她在美国寻找出版商。
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是,宋淇夫妇从上海带过来一本求签的书,他们也忍不住为《秧歌》卜卦,似乎想要预测一下这本书的命运。奇怪的是,无论怎样卜,结果总是“中下”或“中平”。张爱玲对这本求签书很感兴趣,此后出书或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它来卜卦。
虽然求签的结果并不十分理想,但《秧歌》终于还是在美国出版了,并引起当地评论界的广泛注意。《纽约时报》首先为《秧歌》写了评论。此外,《星期六文学评论》、《Herald Tribune》也先后有了评论文章。接下来,《时代》周刊也登出了一篇书评,给予《秧歌》较好的评价。这其中,张爱玲对《时代》周刊的评论最感高兴,因为她知道这份杂志的选拔标准是非常高的,能得到它的称赞实属不易。她觉得这似乎意味着美国文坛已经向她打开了大门。
《秧歌》第一版很快就卖光了,然而它并没有进入畅销书排行榜。美国的出版商是非常现实的,一本书即使得到评论家的称赞,但不是畅销书,就不会得到再版的机会。其实《秧歌》的命运也并不奇怪,它之所以能在美国引起一时的轰动,主要是由于它的反共思想在冷战时期的美国较为引人注目,尤其是出自一位来自共产主义国家的作家笔下。与之相比,这位作家的文学才华倒在其次了。因此《秧歌》所取得的短暂成就给了张爱玲一种成功的错觉。她后来在美国的文学事业颇不顺利,所获的文学成绩也再没能超过《秧歌》,但那时她已无法再回头了。
张爱玲的赴美申请终于被批准了,她满心欢喜,立刻收拾行李准备出发。她能随身携带的东西少得可怜。她自知居无定所,所以很少买大件的东西。在她的行李中,最多的就是衣服,而最重要的则是一本家族相册。这本相册是她离开上海时,姑姑交由她保管的,这也是她与家庭最后的一点联系了。张爱玲非常钟爱这本珍贵的相册,她后来在美国也历经多次搬家,到处漂泊,东西丢了不少,但这本相册一直保存得好好的,毫发无损。
1955年秋的一天,张爱玲搭乘“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离港赴美。在维多利亚湾码头,来为她送行的只有宋淇与邝文美夫妇二人。张爱玲对即将到来的陌生环境既期盼又紧张,在那里,她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任何依靠,一切只能靠她自己了。或许是想到这些,她对眼前的宋淇夫妇更多了几分依恋。船刚一到日本,她就立即给宋淇夫妇寄了一封长达六页纸的信,里面说:“别后我一路哭回房中,和上次离开香港时的快乐刚巧相反,现在写到这里也还是眼泪汪汪起来。”她上一次离开香港,是回到她熟悉的家乡上海,是离开战乱回归故里,自然是快乐的。然而这一次,等待她的是未知的命运,怎能不眼泪汪汪呢?后来,在美国的岁月里,她一直保持着与宋淇夫妇的通信。在她去世前夕,她还在遗嘱中特意声明,将自己的身后之物与银行存款全部赠送给宋淇夫妇。这一方面反映出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另一方面也映衬出她深深的孤独。
船在美国旧金山入境。下了船,张爱玲又乘火车赶往纽约,炎樱当时正在纽约,帮忙给她安顿了住处。
通过炎樱的一个朋友,张爱玲暂时住进了一所由纽约救世军办的职业女子宿舍。那是一个像贫民窟一样简陋的地方,公共的大客厅黑糊糊的,而且大得吓人,足有学校的礼堂那么大,而且有讲台,台上还有一架钢琴,要是有人冷不丁碰到琴键,发出的声音会显得无比空洞可怕。
不过还好张爱玲对住的要求一向不高。她和炎樱一起在纽约城里闲逛、吃东西,仿佛和大学时代没什么两样。她最初是愉悦的,因为她终于来到了美国,她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