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以来,传统道德规范在动荡和战乱中失去了束缚力,魏晋南北朝成为一个思想较为开放的时代,追求人生的快乐、感情的满足,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不但男子,妇女也往往逾矩不驯。干宝《晋纪·总论》说,晋时女子每每“先时而婚,任情而动,故皆不耻淫佚之过,不拘妒忌之恶”。干宝虽然意在批评,但也可以从中窥见时代的风气,说明这个时期的妇女在某种程度上是比较自由的,其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
另一方面,北方少数民族南迁进入中原地区,与汉族相融合,其民族特色和社会风俗对汉族妇女的社会生活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游牧民族一方面由于脱离原始社会的时间比较晚,母系氏族的社会风气比较浓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很少受礼法的约束,因此他们在婚姻上“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礼”,生活上也以母亲为重心,仍然存在有母权制的遗风。北方少数民族的这些特色被他们带到中原地区后,对汉族女子冲破儒家礼法束缚起到了鼓励和引导作用,尤其是北魏作为少数民族统一北方之后,更是影响了一代社会风气。文明太后和灵太后正是这种社会风气中产生的政治人物。她们临朝听政,控制大权,厉行改革,对北魏朝政深有影响。
这种妇女解放的风气也影响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妇女。曹魏时期陈留太守夏侯淳在举荐卫臻时,就曾让妇女出席宴会;西晋之际,世族妇女交友盛行,她们结伴而行,招摇过市,嬉笑打骂,毫不顾忌;她们登高游耍,管弦歌乐,游寺逛庙,无所拘束。下层社会妇女虽然没有太多的社交活动,但她们在爱情和婚姻上也是比较开放自由的,她们不以追求爱情为羞,不以离婚改嫁为耻。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妇女在穿衣打扮等方面也是非常讲究的,顾恺之的名画《女史箴图》就给我们描述了当时一般仕女的风姿。她们体态自然潇洒,清新可人,即无矫揉造作傲气凌人,也不卑微下贱纤弱顺从。当时社会中,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也是比较高的,史书中甚至有“怕老婆”的事例记载,甚至有“河北人士,多由内政”的说法。除此之外,这一时期的女才子也不在少数,如大诗人蔡琰、大书法家卫铄,以至于文学作品中塑造的花木兰等,都是这一时期妇女形象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