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尤其是中国公司更应该注重知识产权,这是创新型科技公司的基本要素。科技公司之间的专利权纠纷是难免的,因为这是行业的基础建设,跨国公司尤其是美国公司经常用专利来压制对方或者挑战对方的手法。
背景:
面对着乔布斯的诉讼,王雪红也以同样的方式还击:今天你乔布斯告了我,明天我也告你侵权。然而“乔帮主”毕竟不是微软,他的风格要比微软毒辣许多。
乔布斯曾经放出狠话:“如果有必要,我会用尽最后一口气,用尽苹果存在银行的400亿美元,彻底摧毁安卓!因为那是偷来的产品。”乔布斯坚决认为安卓是简化版的iPhone,一定要彻底摧毁这个系统。面对着乔布斯的挑战,作为安卓阵营里的老大谷歌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虽然该案并没有涉及我们,但我们必定会力挺安卓系统以及所有协助安卓的合作伙伴。”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谷歌做出了明确的实际行动:将自己早些时候从摩托罗拉和Palm等公司收购来的9项专利移交给了HTC,并力挺王雪红,帮助她打赢这场官司。
对于IT界来说,专利战从来都不缺乏风景,今天甲告乙,明天乙告甲,忙坏了法院和经济贸易委员会。乔布斯的这起起诉也不例外,一是美国的地方法院,二是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业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微软要钱,苹果要命。和微软打官司时,往往打着打着私下里就和解了,只要是用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事,只要交上一笔专利费就可以了。而苹果则不同,它的目的是争夺市场,所以要打官司就要打到底,直到彻底赢了。
面对着乔布斯事先挑起的这场专利战,王雪红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而是采取了当年对付英特尔那样的策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2010年5月,HTC以苹果侵犯其电源配置管理的相关专利为由将苹果送上了诉讼席,紧接着,12月,王雪红正式把案件交给了ITC,并由它们做详尽的调查。
此后这场连环讼战一发不可收拾。2011年7月,ITC对苹果起诉HTC一案做出了初步判定,HTC处于劣势。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所以王雪红一面继续上诉,一面寻找其他途径来打击苹果。一个偶然的机会,互联网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王雪红的注意:2010年7月,苹果侵犯视频游戏图形芯片制造商S3Graphics两项专利被判定为事实。这让王雪红看到了希望,S3正是威盛旗下的产业。于是她左手倒右手,把威盛卖给了HTC。于是HTC就成了这个诉讼中的原告。2011年9月,王雪红带着威盛,来到ITC状告苹果。
此外,为了打败苹果,王雪红还为HTC穿上了“五件衣服”:继续上诉;扩大事业版图;向低端手机市场进军;回购两万股票;加紧购买专利。而苹果也没有消停过。2011年7月,苹果再次将HTC告上了ITC。
就这样,双方不停地来回进行诉讼,战火越烧越旺。经过一年多的征程,这场诉讼暂时告一段落,但结果却相反:苹果虽然赢得了官司,但HTC虽败犹胜,却赢得了市场。
点评:
勇敢的人也许活不长,畏首畏尾的人却一定虚度此生!商业旅程和人生旅程一样,重要的是去做一些积极的有意义的事情。越是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实践中,就越能成功。而被动通常只有挨打的份,面对强劲的对手,妥协不是生路,而是死路。越往后退缩,就离悬崖越近。
“弱国无外交”,越是怯弱的人就越没有外交权,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拍案而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有勇敢,我们才能鹤立鸡群。同时还要查缺补漏,不断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无论是在创业还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都显得尤为重要。当企业在遇到对手挑战时,不能听之任之,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手段予以还击,这不仅是对企业本身负责,也是对企业消费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