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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尘絮飘摇结绿窗(2)

朔华好歹是有身份有格调的女人,第一晚,不能立刻就从了豪客、扶上牙床,朔华是这么计划的,如烟也有数,并不强求,留下食酒,爽快告辞,朔华送她出去,她回眸笑道:“姐姐……你能做的,比这更多呢。”

朔华心弦就一抖,仿佛自己真的还能做点什么、并且一直以来都盼着做什么似的。如烟眸光落在她心口,像从她心底里挖出了她自己都不敢看的隐秘。朔华退后半步,如烟已经含笑回眸。冰凌提灯照着如烟回去,小草留下来服侍朔华。她对朔华还是有些不服气,对如烟可是死心塌地,执行如烟的命令一点儿不敢打格楞的,侍候得很是殷勤周到,但举手投足、话里眉梢透露出来的细节,却不是宫里训练出来的、甚至不像是正经人家训练的,朔华想着如烟的出身,心里略有了方向,又可怜凉瑞在草堆里躲到现在,定定神,动了几筷子,就笑道:“好了。姑娘……”

“我升了彩女。我姓方。”小草立刻回答。

她身上服饰,确是彩女的等阶。连冰凌也是的。彩女是宫里比较下等的宫女人,以如烟淑媛的身份,旁边贴身使唤的等级原可高一些。朔华这个昭容身边的才人是特别封的,倒也罢了,如烟按例原可使唤至良人一级,想来王阳也不会不依,如烟却肯自己往下降等,只这一桩就与贤平嫔两样的气度了。朔华道:“方彩女,这些请收拾回去罢。替婢子向淑媛娘娘致谢。”

方小草又把眼睛睁圆了:“怎么可以?你……”想想朔华对自己还是蛮客气的,硬生生在“你”的后头咬了一个鼻音,“……您,不是没吃完吗?”

朔华和煦的向她眨眨眼睛,取出棚子里一只大木碗,把热腾腾边炉里的东西连汤带料倒了进去,道:“这就可以啦!淑媛娘娘身边想必要人伺候的,彩女不妨这就赶上去,耗在我这边做什么呢?”

“好啊好啊!”方小草很开心的立刻着手收拾。碟子勺子叮叮当当丢进空了的锅子里,忽然想起来:“你这样吃真的没事啊?我把火油留给你,你就可以热饭了?”

真是个憨大姐。朔华辞谢道:“彩女费心。实在是不必了。”

“哦,好。”方小草完全不疑有他,点着头,感慨道,“你现在多客气,为什么对淑媛这么凶啊?跟你说,她其实是很好的人,不管你混得多惨,只要她跟你好,她总有办法把你救出来的,对你好得叫你想也想不到呢。真的!”

呵,经验之谈。朔华一脸的肃然起敬:“方彩女与淑媛很亲近?真叫人羡慕!”

“是啊!”方小草一点都不懂客套,“我跟她认识很多年了。”

于是可爱的方小草姑娘与如烟一同出身青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朔华装模作样叹道:“刚刚那是和田子儿玉雕的杯吧,淑媛真是大手笔!拿到这儿未免浪费了些。”

方小草立刻道:“不会啊!那是山料,比子玉差多了。”

这么轻易分辨昂贵的玉种、手上却没有玉匠会有的老茧、举止出不是有教养的姑娘,她最大可能来自于一个奢侈、却不需要她多么规矩的地方,青楼,上等青楼的低等女孩子,不具备红妓女的素质,她可能是如烟的婢女。

朔华为自己的精彩推论正觉得很满意的时候,方小草道:“其实去年底我远远的见过你。”

“嗯?”

“你知道我和淑媛曾经被丢在民扉?后来她逃出去了,我没有,结果我被丢到永巷,曾经很远的见过你一面,管事的老妖婆立刻死命压我脖子‘见到虞才人你还敢不低头?’哇压得我脖子好疼!”

“对不起。”朔华有点尴尬。

“算啦!反正哪里都是这样的。淑媛说其实你是个好人。我信她的。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好小,跟我一起在‘花深似海’里学当丫头,我觉得她可怜见的,老想保护她,后来我才发现,见鬼,她根本比我厉害多了!像个小仙女一样的。什么贵人哪、太子哪、王哪,天!她竟然可以带我爬得这么高,在青楼里我从没想过——你不会看不起我们的,是不是?如烟说,我们的出身在宫里可以跟你说。”

“我……”朔华难得的张口结舌。好像一个神偷妙手空空刺探了个情报,结果主人打开门闩,张开双臂欢迎道:“这里你可以进来。”

“你一定会成为我们的伙伴的!什么时候来呢?”方小草提起灯笼,“明天我们再来看你。”

这就是如烟要达到的效果——大度、豁朗,叫人倾心的魅力。南小郡子可惜不能观气,否则,怎样也不会想利用如烟的。没有人可以驾驭她。

朔华怅然着,去草堆后头叫起凉瑞,这孩子竟然已经睡着了,幸好没打鼾。她没吃晚饭就过来了,怀里还揣着个冷馒头,揉着眼睛起来,跟朔华分享了一大碗还热腾腾的好菜,惊叹了一下“刚刚淑媛来探望你啊?可惜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又重复了一遍:“姑姑我不跟你,跟谁呢?”

朔华思路又飞到了别的地方,随口问:“你为什么非要跟我?上次你要出宫奔你哥哥的丧,我就没答应。”

“因为你自己也没去啊。”凉瑞眼睛雾蒙蒙的。思念亲人,是真的思念;信任朔华,也是真的信任。

朔华拍拍她的头,劝她考虑一下投靠明惠嫔,打发她吃完晚饭,叫她回去了——再不走,当心宫里宵禁到了点儿,人查下来不在宿处,不是玩儿的。

朔华也躺在了窸窸窣窣的稻草床上,却睡不着。方小草走后她猛然想起的念头,丢都丢不掉。

如果方小草跟如烟是这样的关系,那南小郡子一定知道,可是什么都没有告诉朔华!

为了怕朔华在如烟面前露出破绽?为了防如烟知道南小郡子跟朔华有联系?为了让如烟猜不出桑家?

很合理的防范措施,可是……可是如烟没有这样做呢!她也可以警惕朔华、防备朔华、试探朔华,可她什么都没有!

朔华半闭着眼睛睡着了,梦见一个很聪明的男人把妻子送给别人做老婆,妻子就真的做了别人的老婆。

朔华在梦里都被逗得笑出来。

却说如烟与冰凌辞了朔华,经过一座宫殿,开着紫红花朵的灌木种得又齐又密,作个天然的矮墙,后头高高的绿杨垂柳,煞是清幽好看,杨柳后方见红墙碧瓦,没有点灯,只有风吹树动,一条活水绕过树脚流出来,载着月色,波声似银子的琴弦,只等着有谁应声而唱。

确实有人在唱歌,歌声悠扬而激愤:“记它旧院,好个门扉,春光秋景去难窥……”

如烟立住脚,命冰凌吹熄了宫灯,侧耳细听,悄声欢喜道:“这是戚充和罢?”

冰凌据实回答:“这是顺成宫。充和娘娘确是这里的司宫。”

像是为了配合她这句话,一行人等大灯大烛、大旗大鼓、大声大气的咣里啷当行军过来、咣里啷当行军进顺成宫去了。当中那个檐子,方质棕顶,走脊云子,银装白藤织百花翟、浅绛的门帘和看窗帘儿,是内命妇的乘制。冰凌更进一步道:“宝昭仪。”

即使在月色下,冰凌也能认出檐子与檐子的不同,什么造办处、内务府、司舆监?坏了的地方、最难清理的地方,都是永巷的罪人干的活。冰棱现在的手上都留有一道疤,给昭仪棕檐勒伤的。是。她认得出这个檐子。

戚小笑还在唱:“……拼他一醉,笑我成灰——”歌声忽的中止,宝昭仪的近卫军同她短兵相接上了。嘲骂、摔东西,一群猫儿在打架。

如烟轻松的对冰凌道:“我们回去吧。”

回去,王阳早等着烟淑媛了。一般来说,王阳是不高兴等人的,他宁肯要么直接把人捉回来、要么拍拍屁股走掉。可是如烟早作安排,他不但不拍屁股,还等得相当期待。

灯色很暗,麒麟香炉里轻烟袅袅,幽香若有似无。如烟回来,一手自己解着衣领,一边呼道:“好热好热!王宫真的好大,哪里都好玩,跑了一圈累死我,洗澡水呢?”

宫女答道:“已经备下了。”一边就帮如烟宽衣。

如烟赤着足,只着一袭月白的宽松浴袍,钗环都卸下,唯有两边耳朵上一对凤形金珠耳坠还是亮晶晶晃荡个不住。她向澡池一跳,却跳进了王阳的怀抱里。

王阳躲在暗处,灯下看美人,已看得个心痒难熬,尤其小美人还不知道他躲在这儿,活泼泼的一举一动,天然去雕琢,又带着那么天然入骨的媚劲儿——哎呀,自己跳进他怀里。

居然还有一层说暴露不暴露、说严密不严密的衣物挡在他们之间!玲珑曲线、还有某几处的娇皮嫩肉,由着他摸,要扯、却一下子扯不开。小美人还在惊呼、扭动、埋怨他、捶他!

每一下都扭在要命的地方、每一粉拳都捶得他死去活来!

终于得其所哉的时候,有个念头在他心中一闪而过:可惜让孙家四妹妹升嫔升得急了,不然,这小妖精当贤平嫔也当得过的。

几天之后虞朔华跟了烟淑媛,恢复才人身份,这算是比较大的变动。小宫人凉瑞跟了明惠嫔,这算是没什么人注意的事件。

虞太嫔则喜欢上了织扇子。象牙扇。山民把象牙用药水泡制好,一丝一丝劈下来,贡进宫里,虞太嫔把它们一丝丝的编织起来。天气热了,她体胖爱出汗,每次把手擦干、侍女在旁边打着扇,她还是编不几下就又出了汗。为了这个,太嫔宫早供上精雕细镂的冰块,凉爽得像是秋天,如果这样还是汗渍染上了象牙丝,虞珂就把它丢弃,从头再来。礼部尚书叶缔立刻进谏:“古代贤王以象牙作箸,诸臣进言阻止,因为这小小的侈靡,会令得碗碟、食物、几案、帐幔、衣着,无不随着奢靡起来,有伤物力。而今象牙作箸风行,已经太过分了,难道还要用它作扇子吗?一叶落而知秋。这是亡国之音啊!”

王阳回答:“每个朝代的王,子子孙孙坐到最后都难免会亡国的,为了这个,难道最开始就不要王了吗?这样就不会亡国咯?哈哈,什么一叶落!再发昏,你屁股下的位置就不要坐了!”

叶缔想来想去,其他罚什么也就算了,官是不太好丢的。礼部不能没有他,国家不能没有他。他如果丢官,就更没有为国进言的机会了。虽说他经常慷慨激昂拼着性命不要,并且是真心的,但为了个象牙扇子,坚持说下去,王上不听就丢官丢命……即使梗脖子如他,好像也觉得不太合适。

这样想的时候,他就觉出一种凉意与迷惘,像当年把连波送入宫中……他是真的爱护这个女孩子,真的。他也真的劝谏过王,像劝谏一切荒淫无道的事。可他作为忠臣,到末了不能不听王的命令啊!他分明无愧于心。

那么这算什么呢?昏黄、绝望、浩大、潮湿,叫人战栗的包裹了他。算是盛春的暮色吗?他站着、望着王城,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

忽的一群人急匆匆从街上跑过,穿的是皂隶服色,须臾,又是一拨,这次穿的是官服,动作和缓一些、神情却兴奋许多,其中一个猛瞥见叶缔,上来就是一揖:“哎,叶大人!怎么说,这次您在里头拿主意?嘿嘿,嘿嘿嘿!”

“拿什么主意?”叶缔莫名其妙,看这人,却是个纨绔子弟,承了父荫才有了个“中散大夫”的头衔,毕竟是个虚职,不干什么正事,专在外头招摇的!倒是刻得一手好金石,人也巧了,姓金,字盛兰,可可儿的青春年纪,性情又蹦脆,人就叫他“金石哥”。

金石哥听见问,脖子一缩:“哎哟大人您不知道呀!怎的好,又是我多嘴。”

他真的会自责倒好了!叶缔无奈道:“贤侄,到底出了什么事。”问这话时他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譬如说中原大军打过来了、或者西边的中原前朝余孽打算吞了闽郡——不过看金石哥的表情,又不像那么大的灾难。

“关家世子兄,打死人了!”金石哥不用三请四催,果然和盘托出,脸上那个兴奋呀!又不好意思太显出来,努力憋着要悲情一点中正一点,憋出个便秘七天的人在大家面对面看得见的公共茅坑里蹲啊蹲终于蹲出半截屎的那种复杂表情,介乎于欣悦、矜持、用力与端庄之间,“打死了一个女人!”

“什么女人!”叶缔唬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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