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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寻找一只猫(2)

于是当晚七点,我抱着“百鬼”出现在小众门口,正在门口给那一大缸颜色亮烈的热带鱼喂食的店主抬起头,“真不幸,它没有越狱成功。”

我说:“它好像已经接受了它的名字,百鬼。”

他说:“我怎么谢你呢?吃饭?喝酒?或者你比较喜欢钱?”

于是因此,我拥有了一个叫做迟尚的男友,一间合租的宽敞公寓,一家叫做小众的音像店里所有的原版打孔碟。当然,还有总是在青天白日下肆无忌惮睡觉以及做白日梦的百鬼。

粗粗一数,竟也十个月有余,而后一觉醒来,它不见了。我找遍了屋子的每个角落,确定它是真的离开了,如同仓促离开的夏天一样。

“这张吧,这张好看。”童年凑了过来,水晶指甲戳在了我的屏幕上,液晶屏立刻出现了小水涡。

照片上的百鬼,很肥硕很踏实,眼睛深不见底,趴在桌子下面。我记得当时,它在躲避洗澡。旁边有迟尚的半只手。

“这不是你的手,是吧是吧,你是和男朋友一起住的吧?”童年邪气的笑容宛如当初。

“嗯。”

“他人呢?我住在这会不会不方便?”

“他去外地参加电影节了。”

“娱记啊?狗仔?企宣?明星?闷骚文艺青年?”

“啰唆。”我摁下打印机的开关,起身去拉窗帘。童年趴在旁边看着一张一张A4纸重叠着出来,我透过还没有完全被窗帘挡住的半扇窗子看到她被照亮的半张脸,为什么我想问的一切都成了没有用的废话。

于是中秋节的清晨,我早早爬起来,抱着厚厚一摞A4纸,像贴小广告一样把寻猫启事从苏州街一直贴到了知春里。连日阴雨过后,恰挑在今天,云开雾散。那么出门前我放在门边的那把长柄伞童年应该是用不到了。

在知春路贴完我最后一张启事,去了小众,迟尚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抽烟,颀长的腿随意地搭着。

“你到哪里蹭住去了?”我从口袋里摸出昨天童年吃剩下的月饼丢给他。

他掰开两半,一半自己吃,一半用来喂鱼,“还不是陆凛那里。那小子不是去电影节了。”

据迟尚说陆凛曾是他大学毕业以后第一个室友,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被迟尚称为不羁的艺术家。798、艺术家,这两个名词让我彻底丧失了结识其人的愿望。每次陆凛约他去参加各种艺术盛会,我都一律对迟尚摇头,我很传统,我不想看到艺术的绝境,虽然他们都说那是出路。

我用脚轻轻踢了踢他,“让开点,挡着门了。”

口风琴版的《天空之城》合着暖煦的上午阳光,暖得有些悲伤,物极必反,皆是要如此。他说不如我们看部电影吧。我说好,于是闭上眼睛,在货架上来回摸索,抽出了一张DVD,是西恩潘的Into The Wild。他拿了过去,转进了放映机,拉上窗帘,放下一块小型的投影银幕。

电影里那个不懂得用言语表达的男人,他与这个世界相互抛弃,他去走一条通往真相的路,去走一条回归的路。为什么要去阿拉斯加,也许,只是因为那里离纽约,足够的远。

他看着头顶渐渐遥远的蓝天,他说:“我度过了满足的一生。”

字幕缓缓滚动,迟尚“唰”一声拉开窗帘,一点钟的阳光,带着这条人流稀少的小路的僻静,以灼热的温度覆盖眼周,那一刻我不自觉松开了一直微微攥紧的手心。这就是满足的一生么,是全部的放弃而非拥有。

“晚上和你妹妹一起过中秋吧。”

我连忙摇头,说:“我骗她你去电影节了,不然,她一定会走的。”

临走时,他塞了一沓碟子在我包里,我抱了抱他,推开门,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而我,竟然又看见童年。穿着大红色的运动衣站在苏州街地铁口,像鲜艳的地标杵在那里,死死盯着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

“你就准备这样等着他再出现,再站在这里打电话?”

童年没说话,只是点头。

“报警吧。”

她摇头:“那时候,你们,也没有报警。”

看着她的样子,我想用力把她推开。我说:“走吧,我们去超市,回家做顿像样的晚饭。”

她立刻笑起来,阴影悉数被覆盖,“童谣你男朋友怎么受得了你不会做饭的。”

“你会做饭又怎么样?”这句话脱口而出是那么自然,连我自己也愣在了里面。

童年突然轻轻伸手挽住我的手臂,“家乐福离这里不远吧。”

Carfurre,家乐福,我一直都喜欢这个法语词的翻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译者,能够音译和意译都完成得如此温暖。“嗯。”我只能嗯,忽而觉得心里非常难过。

她说:“饺子我都包好了,冻在冰箱,回去下了就行。”

于是这个中秋节的晚上,我和童年沉默地对着窗外的月亮各自吃下两大碗芹菜肉馅的水饺。

大约是九点多,有人放烟火,站在十三层的落地窗边,看烟花绽开在眼前,不觉温度,不闻声响,不见欢欣。我说:“童年,你记不记得,每年的中秋,在体育场都有焰火晚会,总是妈妈拉着我,而你一定要骑在爸爸的肩膀上。”

我们把冰箱里储藏的啤酒几乎全部清了出来,跑到小区的喷泉边一面喝酒,一面看着洁净的月亮在深蓝而平坦的夜空缓移。而更广袤的天际,那些闪烁的星光,它们可能已经死去了许多个亿年。

童年把罐子一个挨着一个垒起来,然后,她哭了。

少年时候,若遇到难过的事情,童年就偷偷跑回孤儿院后面的马尾松林,坐在土坡上看围墙里的孩子做游戏。只围着一个滑梯,来回打着转上上下下。曾经,她也是其中不谙世事的一员,不懂得什么叫做家,什么叫做未来。

后来,她有了家,有了一个姐姐。每一次,她吃饭时抬起头,从姐姐的眼里看到的却总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次,她想问姐姐,你爱的,是我么。你们看见的,究竟是谁。

她做了许多任意妄为的事情来证实自己的存在,不然,她会忘记。高考落榜,与母亲争执最凶的时候,她又跑去孤儿院,恰遇来捐赠的企业在进行慈善义演。她坐在土坡上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演出,正出神时发现有长焦镜头对着她。

这是她与那个男人的初识。那个时候怎么会知道搞艺术的男青年都是不靠谱的家伙,只觉得他开一辆吉普,扛着枪炮一样的照相机,年轻而张扬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漂泊不定的气息,孤独艰涩得要死。那一瞬间,她忘记她汪洋恣肆谈过的那些恋爱,觉得,就是这个人。这,就是未来。

他开着吉普带她兜转远山近水,在那个燥热而压抑的盛夏,他说,跟我走吧,我们结婚。也许,这南部小城的自在散漫也同样令他头脑昏聩。

“我在他的身上,好像第一次发现了自己。他爱的是个叫童年的女孩,不是另一个女孩的童年。”可是,他亦不过是偶尔逃出牢笼的孩子。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做了很多工作,就像两个无家可归不向未来深望的孤儿。可是,以为浪漫而随性的行为艺术般的流浪日子并不好过。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很累,想回家了。

“他走的那天早晨,留下这只手表和一封信,”童年说着把右手腕伸到了我面前,表带上有细微而明显的磕碰痕迹,“他说他需要慢慢告诉父母我的存在,所以,让我等他,如果没有钱,就把表当掉。这很名贵,他没骗我,贵得离谱,和我们两个一样离谱。我真庆幸我当时没砸坏它,不然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爱情最终剩下这些鸡零狗碎,真是丢人。”在她真的停留在那座小城里等了他一年之后,她为自己的爱情做了最后的总结,“童谣,我也想回家。”

从十岁的那一天,她合上相册,便再没有喊过我姐姐。

我轻轻伸出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说:“我们去找他,找到他,拿回该是你的,还掉该是他的。就都过去了。”

我不知道她是在摇头,还是因哭泣而颤抖。她一直是一个主动趋向于温暖给予的姑娘,就像当初她拽住我的袖口一样,只因为她认定那件毛衣若裹住她幼小躯体一定暖得要落泪。如果最黑的黑是背叛,那么,最痛的痛,就是原谅。

我每天忙于外文杂志的翻译,暂时不想把自己扔给下一份庸碌的工作。而童年,每天仍然早出晚归,她答应我,如果一个月之内,她等不到他,那么就诉诸警察。

究竟是为了做一个了断还是再撞一次南墙,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等她走回来。

而这一次,百鬼则不会再回来了吧。

“你看,百鬼走了之后这些小家伙活泛起来了。”迟尚分晚饭给那缸热带鱼的时候开起玩笑。

“果然是女人念旧爱男人想新欢。”我打开店里的功放,找小野丽莎来听。

“那陆凛就是个反例。”迟尚把最后一点香蒜面包丢进鱼缸,抱着堆在门边的纸箱进来,“那家伙回来了,说下个月办婚宴,要我给他做司仪,你逃不掉要见到那些艺术家了。”

“欸?你不是说他结过婚的?”

“嗯,我见过那姑娘,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当时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两个人先斩后奏领了证,有四年多了,中间分分合合闹得不可开交。可是童谣你看,走失的走错的终究会回归。这不终于昭告天下了。”

我真想问一问,这爱情于这跌宕时光的磨损中还能剩下多少。这是婚宴还是彻底埋葬起青春的丧宴。我还没有开口,就先看见了站在门外的童年,“你怎么在这儿?”

迟尚停下码碟子的动作,有些好奇地看着门边的童年。

“我妹妹,童年。”

“我从地铁站跟着你过来的,我今天晚上可能晚回也可能不回,我和你说一声。”而后她转向迟尚,“她把你赶出来的吧,我过两天就走了,你就将就两天吧。”

而后,如她一贯的作风,不等我们两个反应过来,转身就跑开了,门上挂着的晴天娃娃轻轻摇晃起来。

那一天,她果真回来得很晚,很晚,是清晨六点。天未亮,我蜷着腿坐在饭桌前的椅子上,在暗淡屋内一直等着她进门,按开灯。

她扬起自己的右臂,修长光洁,那只表不见了。她在笑,而我的心里仿若有潮水缓缓退却留下空旷滩涂。

她说:“我想回家去。爸爸妈妈真的会原谅我么?”

我说:“你是该回去了,你让他们成为黑户很多年。”

童年仰着头笑起来,“我回去陪他们,我挥霍了你们这么多的爱,我现在自己还回去。”

我有些惊异于此刻的童年,和她还未完全散于这个房间的那句话,就像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催促一个人的成长。当我再伸出手去的时候,抓住的都已经是面目全非的一切。他们都会回来,回来的却都不是他们。

童年没有告诉我关于那只表的去向以及她所使用的方式。我便不去询问,准备去帮她放洗澡水。

“我想直接睡觉,太困了。”她说着伸了伸懒腰。

我倒了一杯热牛奶给她,“那去睡吧。”

“你不睡?”

“嗯,迟尚给朋友的婚礼做司仪,和新郎一起试礼服,我陪他一起。”

童年一口喝掉了整杯牛奶,点点头,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早晨九点,我顶着严重的黑眼圈和眼袋跟在迟尚身后去陪他试礼服,我想我这副模样一定更能衬托新娘的楚楚动人。

新娘是清瘦白皙的女子,清淡眉目,这种好看是一种味道,不止是漂亮。她笑着冲迟尚打招呼:“好看吗?陆凛还没到呢。婚礼那天他的影展开幕,拿样册去了。”

迟尚点头,顺便把我介绍给了新娘,她说:“你熬夜了吧。”

正随意地聊着天,陆凛匆匆跑了进来,右手拿着一个小型DV,左手抓着一本图册,高而瘦,戴扁平黑框眼镜,他举着DV的右手在我面前一闪而过,那块手表却紧紧吸附了我的目光。表带因为磕碰而有明显的豁口。

他伸手与我握手时,我说:“手表很值钱。”

新娘说:“你懂表?这是四年前我送他的定情信物。他说丢掉了,丢在外地了,结果说前两天莫名其妙又找到了。或许,是个好预兆。”

我松开他的手,默默退到一边,顺手拿起他放在茶几上的图册,一页页地翻,第21页,是海边的夜晚,托着腮坐在渔船尾的女孩,她的眼睛,看不见明天。我合上图册,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呼啦啦掠过的时光,纷纷地远去了。

在迟尚进了试衣间的时候,我转身就推门跑了出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跑,我也不知道我能问童年一些什么。我知道她骗了我许多事情。谁骗了谁多一点,谁比谁更可怜,好像,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但我还是飞快地在奔跑,好像不跑就会再次失去她一样,好像只有奔跑,才能赶上欺哄我们的时光,而眼泪在奔跑中一点一点地满溢,贴在脸上,在风里变得很凉。

可是,我还是没有来得及,童年的行李以及她已经不见。桌上放着一杯豆浆,压着一张A4纸。

“如果我不对你说,他拿着结婚证逃离,你一定不会让我去找他,不会让我留下。我没有结婚,我只是想找他。我看到他回到了他正常的生活里,原来丢失的东西是找不回来的。也是这样。我们都在试图找回来什么,可是,我们明明应该往前看的,对不对。

“当时的我拿走户口簿,只是赌气,我知道你需要,所以我就拿走。我没有办法亲口告诉你。因为我知道原谅,没有这么容易。

“我想回家去。那是真的。我要还回去的,也是真的。我去那所孤儿院工作。所以,不要再担心我。童谣你看,走失的,总会自己走回去。但是没有什么,能够回到原来。”

我把纸放回去,端起杯子,拉上窗帘。

我想,这样的时候,不适合思考,只适合看电影,隔绝阳光与时间,回放另一个人的一生,大笑或者大哭一场。

是90年代初的韩国电影,《遗失》,是那天陆凛塞给我的一张,关于地铁,失物招领,以及故意把伞落在地铁再等待它被送回来的女主角。她坚持不变的手机号、住址、工作,只是为了等他回来。她等到了,可是生活早已一往无前。

她说:“我曾经以为,遗失的东西,只要主人记得,就一定能够找回来。现在,我才知道,我们不是要找回什么,只是习惯了遗失。”

忽然有风吹开窗帘,桌上的A4纸被吹落到地面。

我想,我们都能够画一条路到明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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