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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出走(1)

(一)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我很恨自己的母亲,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我的家人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当我回来时,我会长得高大和美丽。我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我从而知道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来换取他的欢心。我于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就像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的,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唯一能够拥有的磁带。我用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收听广播和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自己为什么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因为她是一个怨妇。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现在明白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二)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粉。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他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他又没有勇气更换。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的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手走路,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有了结婚的嫌疑。但是他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并不喜欢我,她可能会用扫帚很凶地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我与男友认识三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读什么专业?”

“建筑学。”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疑义。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三)

也许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揣摩其中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与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中的一种安慰,而并非爱情的真正结果。我中止了对《追忆逝水年华》的阅读,转向大量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又辞不达意地表述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骄傲和坚强,恢复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抚摸他的头发,但却没有这么做,而是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当宿舍里的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只满足于廉价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一次对打折裙子的购买。我的生活琐碎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但是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有一天晚上我洗完了澡,阿良坐在电脑前。我站在他面前,慢慢地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我脱完了身上的衣服,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我们仍然默不做声。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我知道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看到阿良在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四)

我就是那个叫阿慧的无名女子。我个子不高,资质平平,相貌平平,从来不是男人目光会落在身上的那种女子。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循规蹈矩,谨慎克己。我经历过小儿麻疹,打过天花疫苗,参加过小学的文艺演出,长过青春痘,读过三毛和席慕容,暗恋过男体育委员。我有过生涩的初恋,有过不欢而散和伤心的日记。最后我按照一个设计好的模板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姑娘。我准备找一份工作和一个男友,准备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气和地结婚。我准备平实地度过一生,任凭春天复春天。

你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爱,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厮守终身。

(五)

八月的某一天,我拨打阿良的手机,它告诉我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于是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们告诉我阿良已经在半个月前辞职。

打电话到他们家,无论什么时候也没有人接。我去摁他们家的门铃,邻居告诉我说,这户人家已经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们打听一下他的下落,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他们的电话。

阿良的手机再也没有开机。

阿良,男,二十五岁,身高一米七八。他在和我平静相处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毫无预兆地突然消失。

(六)

一年后,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

读到这里,一个写长篇的女人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噢,你的小说终于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物,我期待他发出别样的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我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意味着他会很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赋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放牛的孩子王二小》:“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声调,或者快出半拍来。在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没有走调,而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它只有四种短调,却要重复七次,用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这是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可以顺利进行。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被命名为南生。但是我对这种含糊的民间传说很是怀疑,我说:“你为什么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我丝毫没有揶揄他的意思。他毕竟是长跑冠军。长跑冠军毕竟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南生确实长得很俊美。他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睛明亮,嘴唇丰厚,就像是在热带成长的山野男子,肆无忌惮。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经和那些女孩子们一起在夜里逡巡。每看见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我都会大叫一声,在胸前紧紧抱拳,大声说:“上天啊,请赐给我一个帅哥吧。”我的声音如此之大,旁边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现了。他很好看。我在楼梯角碰见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甘心地忧伤离去。

我后来明白,南生的出现是我的命数。他注定带我进入欲望的禁地,他让我明白那是多么卑贱,又是那么生机勃勃。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戴着眼镜,穿着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灯笼裤,头发蓬乱。几天后他对我说:“请允许我爱你。我很爱你。我要娶你为妻。”

我并没有被长跑冠军打动。虽然我头脑简单,却天生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对一切类似这样没有来由的话,都会在内心偷偷爆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像李白一样仰天大笑,没头没脑地大叫:“猪头——猪头——”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有点疑惑地看了看我们。南生就问:“你认识他吗?”

后来我们冲进一家四环外的小卖部。已是深夜,我们大力推开门,我气喘吁吁地叫嚷着:“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纯牛奶都给我带走。”店主憨憨地笑说:“你们不会打劫,你们是好人。”我大笑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在“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冲出了小卖部。

南生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会替自己考虑,还会撒谎。我之所以喜欢南生是因为他身上质朴的动物性。他的狡诈和城府也是动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饰。从这一点上来说,南生是一个纯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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