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樾(?—1654),号荫昌,字天栋,瑞安人。明崇祯七年(1634)任江浦令,尊贤、重教、兴学,使地方文风蔚起。后升任户部给事中,忠直敢言,为民请命,曾上疏朝廷,竭力挽留史可法。明亡后,倾资募兵勤王,兵败归里,拒绝仕途。死时家徒四壁,由好友林增志出资迁葬桐溪。
李维樾是个不幸的孩子,五岁丧母,父亲又长年在外教书,全年难得回家一趟。年幼的他孤苦多病,全靠祖父、祖母将其抚养成人。然而,正是生活的砥砺磨难,铸就了他的坚强性格。别看他年纪小,却明事识理、胸有大志,处处将卓敬等先哲乡贤作为自己的楷模。
万历三十八年(1610),他撰写《汉安乡侯墓文》凭吊蔡敬则,文笔凝练,情思激扬,感人至深,成为每岁乡绅奉祀时必读的祭文。万历四十三年(1615),他与同窗好友林增志一同考中举人,两人志同道合,一起编纂了《忠贞录》,收录先贤卓敬的诗稿遗文。清乾隆年间,此书被编入《四库全书》。
崇祯七年(1634),李维樾出任江浦县令。他德政惠民,关心民瘼。逢灾年,不辞辛劳,率民众奋起抗灾自救,还亲往富裕人家,劝说他们输粮赈荒。崇祯九年(1636),张献忠大军破凤阳、焚皇陵,转攻江北各地。李维樾未雨绸缪,事先固筑城垣,修浚壕沟,训练兵勇,加强防御。张献忠派兵包围江浦,久攻未下,其部将九条龙战死,最后不得不知难而退。次年,张献忠部众攻占六合、望江等地,经过江浦时,仍不敢造次,绕城而去。
李维樾在江浦任职八年多,敬乡贤、重教化,激励后学,建祠祭奠陆象山、陈白沙等先哲,开设白马书院,撰编《格言纂要》、《瑞凤堂讲录》等,并亲往授课,还组织当地贤达纂修《江浦县志》12卷,使得地方文风蔚起。
崇祯十四年(1641),他擢升为户部给事中,督漕江北。其时,明王朝正处在内外交困的境地。关外,清军虎视眈眈,重兵压境;关内,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风起云涌,势不可当。安徽更是兵连祸结,屡遭张献忠洗劫。加上年成不好,旱涝并灾,瘟疫迭发,地方官员或称病逃亡,或被掳被杀,官府衙署形同虚设。面对这样一副烂摊子,李维樾虽苦心经营,终究还是回天乏力,只得从当地实情出发,上疏恳请朝廷减免潜山、太和、宿州、望江、桐城、怀宁等地的漕粮赋税。他的奏章中有“每接有司申文,泪尽肠摧,不忍再读。督漕向谁督漕,改折向谁改折也?”等语,忧国忧民之心溢于言表。一年之中,竟连上数十道奏议,“言虏寇、言兵赋、言纠举,皆言人所不敢言者”。
尤其是得知朝廷调任史可法入京的消息后,他更是焦急万分。史可法时任户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朱大典总督漕运,巡抚凤阳、淮安、扬州。他办事干练,声望卓著,是李维樾最为钦佩推崇的顶头上司。上任伊始,便参劾罢免办事不力的督粮道三人,增设漕储道一人,并且雷厉风行,下大力气疏浚南河,很快就扭转被动散乱的局面,使漕政大有起色。
李维樾深知史可法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仓促将其调离,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江淮一带局势变得不堪收拾。于是,他秉烛夜书,赶拟了一份《淮抚万难更动疏》上奏朝廷。在奏疏中,他力挺史可法,称其是坐镇江淮的中流砥柱,说他一旦调离,“臣惊忧不知所出,东南人情一时尽为惶惶”。又说“可法时时措饷备兵,安民防贼,以保此重地。且土贼、海贼四境皆是,可法左卫陵京,右卫常镇,通天下之咽喉,运天下之粮饷,握天下之安危。是朝廷之重用可法,非专为漕粮,实为天下也;朝廷之重视淮扬,非专为江北,实为天下也。设使更置不得其人,而上不熟习,下不信服,民失所赖,贼乘其虚,恐可法未登司马之堂,而淮扬先已岌岌矣!”
奏疏审时度势,指出江淮关系社稷安危的重要战略地位,进而阐明史可法拥兵江淮,不宜更动的理由,字里行间充满对忠臣良将的推崇与敬仰。李维樾果然没有看错人,史可法确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清兵入关后,他督师扬州,困守孤城,力拒强敌。最后城破被俘,慷慨赴死,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抗清英雄。
可惜风雨飘摇中的明朝,气数已尽,无论史可法是去是留,都已于事无补,独木再粗,又怎么撑得住将倾的大厦呢?崇祯十七年(1644),李维樾奉朝廷之命,持节赴卫辉府册封潞简王常淓。中途,惊闻北京城破,崇祯自缢身亡。他含悲洒泪,只得折道回归故里。
这年五月,福王宏光帝在南京继位,李维樾毅然变卖田产、倾尽家资,募兵前往勤王。在南明弘光朝廷,他与马士英政见不合,郁郁而不得志,却依然不改本色,坚持仗义执言、为民请命。他曾上《东南民力维艰疏》云:“只缘迩年羽檄纷驰,无点金之术;民间箕斗悲泣,鲜炊石之方。兼之作染鼎染颐,石壕呼夜,官日削则民日穷,民日穷则困日积,反裘自负,危苕莫支,一旦兽号鸟惊,遂至不可收拾。”建议朝廷恤民薄征,免伤地方元气。
不久,南京失守,弘光朝廷随之覆灭。他又随明朝旧臣拥立唐王聿键在福州建立隆武政权,被授予太仆少卿。清顺治三年(1646),隆武败亡,李维樾眼见复国无望,只得潜回故乡瑞安,在澄头置薄田数亩,安顿好家室后,告诫儿孙务农事桑,杜绝仕途不作清吏。他自己则将杨衙里旧居取名为“素园”,自谓“素园老人”。后来干脆修身长斋,与好友林增志一同皈依佛门。
顺治十年(1653),李维樾去世,死后家徒四壁,一无长物,是好友林增志捐赠桐溪山的林家田地,为之营建墓陵,并将其父李初惺之墓也一同迁往安葬。李维樾生前著作颇多,但大都佚失,惟《谏垣奏议》仍有传本遗世,使我们从中得知,当年他忧国忧民、上书朝廷,竭力挽留史可法的这一段弥足珍贵的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