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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莲灯叹故人》

《莲灯叹故人》

作者:池书

审核:戏七#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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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年尾至,岂能一直住在四月里?我记着,初遇时我曾做了一盏莲灯,在七夕那一天放到河里,祈求早日遇到一份好姻缘。这是都城的风俗,据说特别的灵验。有个少年嘲笑我做的丑,可我坚信,只要莲灯带着星火飘到了远方,我的姻缘就一定会和和美美,团团圆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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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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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血染红了半边月。我想这大概是这是十几年以来我第一次第一次尝到死亡的味道罢,一个人高喊着“公主小心”,尸体却倒在了我的身上,将我重重压倒在地。其实我不过只是公主府上的一个丫鬟,只是因为跟着过来和亲,结果遇到了刺客,同公主换了一身行头。

耳边的马蹄声厮杀声不停回响,我头痛欲裂,意思渐渐模糊了。

忽的,又一个声音撕破了这漫漫地厮杀。俊朗如神抵的男子一袭红装,他掀开重重压在我身上的人,指尖轻抚过我的眼角和眉梢,过处都染上了丝丝血迹。“我是你家公主的未来夫君。我同你缔一个赌,如若是你赢了那你这条小命就暂且留着,如若是你输了那这条命,就可得归我了。”

他把之间的血摸到了我的嘴唇上,恐怖却诱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抖成了像是个被捏软的柿子:“如若我不答应呢?”他有一双好看到极致的桃花眼,只一笑,就暗淡了世间万物,可他的话却是极为阴柔恐怖。他说:“不应,那你这条命便保不住了。”我愣愣的看着他,忽然又没圆滚滚的东西滚进了我的喉咙,他一脸从容地看着我,仿佛什么坏事也没做。我没有尝出味道,但我想这十六八七就是毒药了,使劲的咳嗽,想把它弄出来,无奈这玩意早就到肚子里化去了。

“从今往后,你的命,是我的。”他像是不是在讨论我的性命,而是在说这么晚了睡不着要不要去散散步,还很好心的帮我顺了顺气。

当初人贩子将我用五钱卖进公主府里的时候,管事嬷嬷用柳条打我的时候,绝对都意想不到我现在做了荀国三皇子艺琛的妃子。

有人说我是妖女,因为自打艺琛娶了我,大好青年变执垮,终日不理朝中事,只知夜夜笙歌,寻欢作乐。就连病重的皇上也极少探望,那些看好他才华治国的人,都恨不得把我大卸八块。

但我知艺琛聪明,十八台大轿高调迎取悕国公主?,再高调的夜夜笙歌,处在恶劣浪口尖上,在如今皇上卧病在床才是最安全的。

皇上卧病在床两年,我跟艺琛花天酒地两年,实在勇气可嘉。有时,我会在天还没亮的时候下床,精确无准的绕过大殿到偏僻的柴房,正想点柴烧水。每当这时,总会把早起烧水的小宫女给吓哭:“王……王妃,奴婢……奴婢知错了。”“错哪?”“错……错在让王妃您进了柴饭。”真是奇怪,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地方咋我就不能进。我捏了捏眉心:“你没错,我走错了。”

然后,我迷迷糊糊的走回寝室,就看见艺琛这厮笑得毫无形象。他人长得好看,笑起来也好看,难得大笑时风度依旧,叫人移不开眼。“王妃,柴房之旅回来了?”我迷糊的应声,裹紧衣服就往里头钻,却被按住了。“我们打的赌你差点要输。”他好看的眉眼眯了起来,弯弯的,像一把弯刀,“记住你是芳菲,从前是悕国公主,现在是荀国的王妃,再不是那个叫四月的婢女。”

我迷迷糊糊的应了他一声,以诡异的音调重复了一遍。“乖。”他摸了摸我的头,语气柔和起来,“现下三更还早,小芳跟我接着睡。”我利索的钻进被窝里,紧贴着床边。

起先,他占据了床的一大半,后来蜷起了身子,我翻了个身占据了他刚才的位置。后来,三王妃夜游这事传遍了全城。京中百姓吓唬不听话的小孩子,都换成了这样的说法:三王妃有夜游的习惯,三更天之时喜欢到柴房拿菜刀把人的头当西瓜砍,再不听话小心她来找你。艺琛对夜游症这个理由似乎很满意,说自己夜夜与我同睡,不怕头被我当西瓜一样给砍了,实在是同我情比金坚。

我不明所以,他不认为别人怕他的媳妇给绿了,倒扯出了个唠甚么子的情比金坚,此等强悍的思维逻辑实是我不能理解的。

思维太过强悍是个病,得治。所以当艺琛的老母,禧妃娘娘把我召进宫里头的时候,总是似无意提到这件事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对策。

当今天子未有后,禧妃便在后宫只手遮天。她膝下有二子,艺琛和五皇子艺眈。都说母亲疼小儿,禧妃倒也不例外,对艺琛甚是疏远,多次同皇上提及要立艺眈为太子之事。

禧妃拍了拍手,粟嬷嬷递上一只檀雕的盒子,禧妃转而握住我的手,语重心长的说了一番。“本宫特意让人寻了这安神香,只要睡前点上一支,便可一宿安眠。你这孩子倒也不要介意,琛儿喜欢你喜欢得紧,不会因为这点小事便疏远你。”

我谨慎接过那香,粟嬷嬷临走不忘叮嘱我一句,这香不能点多,否则屋里头的人不仅睡不着觉,还会激动过头。我扣着手指,扯了个羞涩的神情。心里头想着多点,让那个整日压迫我睡觉位置的人多闻点。回到府上,早有人把我在宫里遇到的事情告诉了艺琛。

他问我要去了那香,找人检验过后,面色立马变得极为难看。“你若不喜那香,不点便是,反正你对我也没什么兴趣,我不介意。”

我试图缓解这恐怖的气氛。艺琛闻言轻笑一声,挑起我的下巴。“小芳说的不错,等点了这香,我就更不会对你有什么兴趣了。”他的嘴角轻轻挑起,眼睛带着彻骨的寒意,“因为死人是不会对死人感兴趣的。”

我心里一咯噔,听他亲口说出答案的这一刻,心里不得个安腾。送香之人是艺琛的母亲,他的母亲要他的命。

而艺琛知道是他母亲送来的,却没有点上,而是派人细细检查。这是一对怎样的母子啊……我不禁打了个冷颤,脸上不知该做何表情。“小芳,想什么?”艺琛问我,那双桃花眼微垂着。

他很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但藏不住的时候,就会像这样垂下眼。我闭了闭眼帘,思索了一下,认真的看着他:“我在想啊你如若是死了,会不会像现在这般好看,你死了,我会不会对你敢兴趣。想了半天我觉得大抵是有的,毕竟像你这种皇亲贵族陪葬的东西随便挑一样都够我过上大半辈子的了。”这话虽是大胆了点,可也逗得艺琛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他忽然坐下,靠在我的肩膀上,一语不发。

这个模样不禁让我心里一疼,像被柴星给烫到了手一般。我禁不住地,把手放在他的头上,小心翼翼地蹭啊蹭啊,蹭到手心都麻了,心也软了。有时候人就是这么的奇怪,爱和恨两种情绪都能同时交集在一若是这一阵爱占了上风,那么你就会觉得他倒也没那么的可恨,满腔欢喜都装满在了胸腔里。

就像艺琛给我吃了毒药,分明是这般的让人厌恶,可也会因为在朝夕相处里生出那般苦涩的绮念。说到底我还只是一个毫无见识的婢女吧,从最初被他的美色所诱惑,到现在完全被他身上和心上的一切所诱惑。还记得某天,艺琛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讲的是战国春秋时期一个将军和小姐的故事。

小姐初遇将军正直十四芳华,将军也正值十五年纪,小姐初遇将军便是芳心暗许,可将军无意,那位小姐喜欢将军,满城尽知,将军已有良配,可小姐不知,还是不懈等候,应是诚心感动了上天小姐和将军在一起了,并诺下诺言,但好景不长,没在一起多久小姐便走了。

走时只留下了一句话“岁间,妾在不与君相见也”。艺琛将这个故事的时候,喝着新鲜的乌龙,声音如同和熙春风一般。我听到“岁间,妾在不与君相见也”这句话时,心里像是堵住了一般,把嘴里整颗葡萄给咽下去了,剧烈咳嗽起来。“为何小姐要离开将军呢?”我问道。

艺琛垂了垂眼睑:“因为将军心中喜欢之人不是小姐,另有其人。”

那是——

不等我问,艺琛自己说出了答案:“将军同良配也曾在一起过,但也不久,良配必定是他心里一个放不下的梗,又怎会因为小姐安慰了几句而喜欢上小姐呢。”听着这些话,我不禁失了神。“小芳?”他挑眉。“倒是那个小姐,她的一厢情愿,换来的也不过只是将军一时的温存。”

我夺过他那杯乌龙喝了干净,把杯子往桌上一拍,“世间最难的,我猜便是情。”说这话你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知怎的堵着堵着。

艺琛又被我逗笑了。我想他留下我,只是因为我能帮他装出一副沉迷酒乐的样子,还因为我会逗他笑,陪他聊天。“知道我为何要告诉你这些吗?”艺琛剥了一个葡萄,修长白皙的手指剥着葡萄紫红色的皮真是好看。

我呆呆的张口,他却把葡萄丢到了地上,用脚踩碎了。“因为你知道的越多,就越危险。”他仿佛一直在笑,只是这笑透着彻彻的寒意,“我同你说这些只是让你更专心为我做事,但同时,知道这么多秘密的同时你也被我下了共同生死的咒。”他若是败了,我绝无生路。

不只是因为我吞下了只有他能解的毒药,还因为我知道他这么多的秘密。“所以,绝对不要对我这样的人有其他的想法。”他剥了一颗葡萄,塞进了自己的嘴里。我不清楚自己的心里有多难过,大概也同那个小姐一般难过吧。皇上的病越来越重,艺眈贴身服侍,有心讨好处的皇子们也经常往宫里跑,唯独艺琛没有进宫。

他并非一无所求,而是有求必要得,暗中筹备着,他知道父皇信艺眈的邪,不会传位于他,只能自己动手。

简言,就是逼宫。

逼宫会死很多人,连他自己的性命也是难以猜测的,我曾问他为何这般执着。他只叹我一个女人家家不懂朝政:“我要权势,只有它能让我感到安全,只有它能使我不会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他不知,即使他一无所有,也有我心甘情愿地陪在他身边,毒药也好,秘密也好。但就算是我告诉了他,他大概也会劝我打消这个念头的,或许,他学不会怎么去爱人。

这是他经历养成的性格,从小就受父皇和母妃的疏离,少时就被送去当质子,也不知是吃了多少苦才逃回荀国,步步为营,他生来便是一个精密计算的人,儿女情长对于他来说只是一桩笑谈罢了。

在艺琛的精心策划下,我假装有身孕,被送入宫中养胎,实则是做他的眼线。禧妃送过我毒香,我在她面前磕磕盼盼,就算她不害我,我这小身板也承受不住压力,头昏脑胀,上吐下泻,竟也装的有几分相似。我说,得亏母后送了我安神香,才有了这个孩子。

禧妃听了,笑逐颜开,似乎很是期待这子虚乌有的孩子。进宫不过半月,禧妃带我去清心寺,为病重的皇上祈福,也为我祈福安心养胎。

来到荀国的这两年,我整日同艺琛在府里厮混,或在高楼上饮酒作乐,哪里有什么游性。一路奔波劳累来到清心寺,我生出了几分游览的性质,被禧妃瞧见了,允许我被人搀着到处走走。

悕国和荀国风俗虽不同,但这庙里供奉的都差不多,不由得让我心情大好。心情好了,我就不愿让人给搀着了,借着出恭的机会,独自在清心寺溜达起来。清心寺建在京城外清静山上,人说荀国山色清静山独占艳压群芳果真不假。这儿山清水秀,我想着在这里头隐居或者做一只飞禽野兽也不错,走着走着,不经意间走进了后山。仿佛应了我隐居的念头,穿过一片竹林,林间一处精巧的竹屋,实在不得不让人赞叹这处的优雅。心中一喜,觉得遇上了知己,猜想这屋子的主人是个何等娴静清雅的人,决心上门讨碗水喝。

那竹屋里传出阵阵的笑,是个女子,我总觉得这个笑声有些熟悉。借着,那逗她笑的男子发话了,讲的是民间流传的趣闻。那样和睦的声音,听在我的耳朵里却犹如晴天霹雳。心止不住颤抖,脚却不自觉地走到竹屋窗下,看清了那女子的容貌是怎般倾国倾城,看清了那男子的眼神是不同往昔的柔情似水。看清了,却终究只看了一眼。终于知道那个耳熟的笑声是谁了,竟然是我已死的主子,真正的悕国公主芳菲,而那男子正是艺琛。

我把手指咬在嘴里,不让牙床战栗的声音惊扰他们,飞也似的逃出了竹林。直到脚下再没力气了,棉花一般摊在了地上,拿出咬着的手指一看,鲜血淋淋好似沾满了糖浆。真是傻呀,我想嘲笑自己,喉头却似扎了万千根针般说不出话,眼泪却遏制不住的流出来。

原来,我爱逗艺琛笑,可艺琛却爱逗真正的芳菲发笑。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认识了她,我一直以为艺琛这么大费周章地求取芳菲只是为了演一场昏聩的戏码,为了在朝野政治中取得悕国的支持,万万没想到他是对她有情。

记起艺琛善装出阴狠或奸臣的样子,独独柔情这一样装不来。这一瞬间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他不是只爱朝野政权,不是学不会去爱别人,只是爱的人不是我罢了。

这也倒好,还好有人能够填补他心里的空缺,给他无穷的慰藉,不论那个人是谁。我撑起身子,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在临行前我和艺琛说过的话。

我拍了拍肚子,故作毫不在意地说,白吃了你这么多年的山珍海味,饮了你这么多的春风玉露,穿了这么多的丝绸锦缎,也该还回来了。在这漫漫岁月间,人一生中的福禄是有限的,我没有陪在艺琛身边的这个福分,或许,这两年的陪伴,已是早早耗尽了我的福分。

又或许,像我这般的人,能伴他个两年朝夕,已是借了来世的福了。我抹了抹把眼泪,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往清心寺走去,一路上不知摔了多少次。

六月飞霜,皇上的病一日不如一日,已经到了汤药不进的地步了。期间,禧妃说带我去探望一下皇上,说是让皇上也给沾沾这孕妇的喜气,可到底也没什么用。

我见到了艺眈,只觉着他跟个傻大个似的,也没啥。可偏偏,长得傻大个的他显得朴实,在皇上病榻前一副孝子模样。

这日,我收到了艺琛从宫外捎来的小信件,说是四处搜罗来的小玩意儿,供我解闷,附加一篇连我都看不下去的情书。我把玩着一只小巧精致的铃铛,趁着四下无人,叩开铃铛,取出一枚蜡丸,拆开蜡丸,就有一封密信。

这两年来,艺琛不止同我一起寻欢作乐,还手把手教了我习字。我把这密信反复看了两遍,终于揣摩透了他的意思。

他让我取出如今收在禧妃宫里的那三千万兵符,交给他安插在宫外头的眼线,承诺无论结局如何,一定把我救出来。还说这张纸就是解药,让我吃了。

我照样作了,那张纸含在嘴里很快化了,像是麦芽糖的味道。眼下只知道兵符收在禧妃宫里,剩下的得我自己摸索。

禧妃暂不在宫里,小丫鬟领着我到偏殿候着。说来,我这辈子只做过三件最胆大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我还在公主府当差的时候,犯了糊涂,在七夕的时候偷偷溜出府,去河边放了一盏莲灯。待回府,就挨了管事姑姑的一顿打。

第二件事是我在陪同公主过来和亲的时候,遇刺扮作了她的模样。以为忠心护主了一回,后来才发现自己是这般的愚蠢。

第三件就是现在,我偷偷溜进了禧妃的寝宫里头,想要窃取兵符。我记着禧妃的书房里头有一尊佛壿,就在偏殿里。她多次从那里头拿出一些珍贵的东西,想来是想借着佛祖的神通保佑这些东西吧。那么兵符会不会在里头?

我趁着丫鬟不注意偷偷溜进书房里头,壮着胆子靠近那尊佛壿,利索的伸手向里边掏,就像耍嘴皮子一般利索。竟然是空的!我心下一凉,冒出了冷汗。“芳菲,你倒是说说这佛壿里头有什么?”禧妃带着栗嬷嬷站在我后头,宣告我的败露。

他们从一开始就对我抱有疑心,万万没想到,还是差了这一步。艺琛一定还有别的棋子在这宫里头,我想事情败露了,他一定还有别的眼线。

干脆,我把塞在衣服下的枕头一把抽了出来,往地上一摔:“事已至此,我也再无出路,可你们也别想识破我的身份。”说罢,就想往殿中的柱子撞去。

我是抱着必死的心了,忽然又一个黑影拉住了我。栗嬷嬷笑着看我,对禧妃点了点头。禧妃的眼里看不出悲喜,只从怀里取出了一个物件,递到了我手里。“还不快谢过娘娘?”栗嬷嬷的话我很久才反应过来,回过头来,禧妃早已不见踪影。

禧妃给我的,居然是兵符。原来,禧妃并不是讨厌艺琛,而是爱他爱到了骨子里去。栗嬷嬷告诉我,艺琛是禧妃的第一个孩子,她又怎么会不疼他,可是皇上信了五皇子的邪言,认为艺琛会害自己,禧妃也只能迫不得已的做出一副厌恶的样子来保全他。

“娘娘说,五皇子外表看似坚韧实则内心软弱不已,三皇子才是难得的治国之才,可想要治国,除了才华以外,同时也必须要有一个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娘娘宁愿牺牲自己,也要给他一个信念。”仅仅只是对权势的依赖吗?

我把兵符狠狠地攥在手里,对着禧妃离开的方向端端正正的行了个大礼。信兵符是真的,我也更信禧妃是一个坚强的母亲。

我转过头问栗嬷嬷:“三皇子会知道真相吗?”栗嬷嬷苦涩地笑着摇了摇头:“不会。将来三皇子登基,娘娘与他交恶,多多少少也会牵扯到那些外戚的。”我还打算想说点什么,但终究住了口。

兵符平安送到了眼线的手上,我总算是可以安下心来。入夜,我辗转反侧,本想去禧妃宫里同她道谢,却见火光照亮了整个皇城。

原来,皇上疫了,艺眈有了继位的圣旨,却不见了兵符。我被压到了大殿里,瞧见了气冲冲地艺眈。

禧妃席坐在殿上,栗嬷嬷侯在她身边,事到如今还是这般的高贵端庄,却不知二人面前横着刀剑。

“王嫂。”艺眈走到我面前,一身轻甲生风,“我不愿将这刀剑架到你的脖子上,望你好自为之。”禧妃和栗嬷嬷对着我笑,我也回了她们一个笑。好想问问所谓的皇权到底是个什么,逼得叫人不仁。“你也好自为之。”我撇了艺眈一眼,转头看向殿外。

夜空中升起一束烟火,紧接着,铺天盖地的厮杀声铺卷而来,撼动了整个皇城。我看着艺眈,几乎快要笑出声来:“艺琛的军队就快要来了,待他进了宫,便是你的死期。”“也是你的死期。”他狠狠地掐住了我的脖子,呲牙欲孽。

我和禧妃还有栗嬷嬷被锁在了宫里头,禧妃问我可曾后悔,跟她们留在这一起送死,成全琛儿的大好江山。

我说,不会后悔的,我反问她做了他的反角可曾后悔。禧妃说,不后悔。我同她相视一笑。芳儿,喝点酒庆祝吧,禧妃说。栗嬷嬷捧上一坛酒,就很烈也很香,不一会儿就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艺眈派人压着我走时,我的身形不住摇晃,连走路也走不稳了。他想把我压到阵前,威胁艺琛吗?我眼里泛着星子,笑了起来。笑着笑着,我的胃一阵翻腾,呕出一团污物。

那押着我的士兵松开了手,生怕沾上这个东西,趁此机会,我手疾眼快地抽出一人的短剑,干脆利落地刺进胸口。倒也没有这么疼了,多谢禧妃的酒,只是我怕是连艺琛最后一面都见不上了吧。

那么艺琛,你会还想见到我最后的一面吗?我是一个很称职的内线,即使到了最后也不会给你留下任何隐患,绝对不让你受到困扰。

我死后,你若想起我来,会是一笑而过还是唏嘘一番或许是再不提及,会不会为我立碑,在上面写上探子四月亦或是烈士小芳?都说了人就要死之前,往事会像走马过灯一般浮出眼前。

记起很久很久以前,当我还没有被卖进公主府的时候,我也有一个美丽的名字——芳菲。当年娘怀着我的时候路过书院,听里头的先生念“人间四月芳菲尽”,她觉得四月不过好听,就叫我芳菲,小名就叫直接喊小芳。可我担不起芳菲,终是做了四月。

只记着那一个年头是腊月,娘牵着我,掌心温热。我被娘牵着走在雪地里,大雪积到了我的脚上麻了我下半身子,却依旧不放开牵着的手。

到了一条偏僻的小道,娘对小芳说,娘给你买布做鞋。我知道她骗我,家里穷的连米糠走买不起了,又怎么会有买布的钱。可我就在那里等着,直到雪把我的脚印埋没掉。我真是傻,傻到许多年后又重蹈覆辙遇见一个也叫我小芳的人,也如同当年那般傻傻的的等着他,甚至还想要努力的追上他,却从来不知就算再怎么样他也不会看得到我。

天广地阔,四周没有一个人,我忽然觉得很冷,冷的就快要死了。我想,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像神抵一样降临到我的面前,对我说,从今往后,你的命,是我的。我们下一世在遇到的话,你会不会……会不会……喜欢我?明知道他听不到,可我还是想用尽最后的力气告诉他一一遇你,三生有幸。

遇你,遇你,三生有幸。他看到我这副样子该又要笑了,笑我傻。我也笑了,笑他都不知道我多喜欢看他笑。艺琛执政为王,艺眈夺政失败,自刎军前。

收敛了在宫里一同自杀的禧妃和栗嬷嬷,艺琛在不远处发现了他的王妃,她喝了很多很多酒,嘴边挂着浅笑,死的很安逸。说实话,他一直以为小芳最后会死在自己的手里。他经常吓唬她,分明只是喂了一颗无毒无害的药粒,却骗她那是毒药,分明只是希望她可以多靠近自己,但说的话做的事却是一直让她远离自己。

要是小芳是芳菲该多好啊,是他初见时就喜欢的人,是他一直以来最想娶的女人。可终究不是,艺琛想自己的心里除了装得下权势,也只装得下一个人。进了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里,有他现下最宠爱的人——芳菲。

世人都觉得他是因为思念前王妃过度,才会对这个名字相似的女子这般的宠爱,却都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芳菲,他本要迎娶的悕国公主。

他看着她,目空渐渐模糊,低声唤她,“小芳……”,立刻皱起了眉头,扁了扁嘴,改了口,“芳菲”。一年尾至,岂能一直住在四月里?看见了她的脸,艺琛清醒过来,这是芳菲,而不是四月。

他笑着,把手里那一盏莲灯放到桌子上,九瓣莲花,寓意长长久久。今天是悕国的七夕节,芳菲一刹间记了起来,欣喜的抓起那莲灯打玩。艺琛笑着,看着她和那盏莲灯,思绪好似又飘回到了从前。“芳菲你有做过莲灯么?”“没有。”她含苞囊羞地低下头,想想自己也真是幸运,没求姻缘也等来了他。“芳菲,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么?”他又问。“自然是记得的,当时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神。”她眼中满是柔情,回想着当时的情形。

他一袭戎装,月光照在银甲上,整个天地都亮了。艺琛有些失落,芳菲不记得了。

他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悕国的七夕上,那时的她做了一盏莲灯。

那时的他被迫为悕国质子,而她从公主府里逃了出来,尚是年幼,世间久到了已经模糊了彼此的容貌。在放莲灯的河边,他放的莲灯漂不过几尺就要沉。那里面承载了许多许多,许愿能早日回到荀国,许愿让那个从小厌恶自己的母亲能够喜欢自己。

可灯要沉了,他的愿望也不可能实现了,他有点失落,又笑自己居然找这么荒谬的理由去安慰自己。

但却有一双小手把它捧了起来。“真傻啊,灯这么放是会沉的。”女孩一身寻常衣束,站在月光下却是显得无暇美好。

她把他的灯放到了自己的灯上,小心翼翼地推到河里,拉着他蹲到河边,看着那两盏灯一齐越飘越远。“你叫什么?”他看着她的侧脸。“芳菲。”她盯着河里的那两盏河灯。“芳菲。”他喊她的名字。“怎么了?”她终于看他。他笑了笑,道:“你做的莲灯可真丑啊。”糊的歪歪曲曲,莲花般都不成型。她气极了,追着他跑。他跑的那样的无拘无束,平生第一次这么的快活。她追不上他,只蹲在那里大口的喘着粗气,他转头冲着她大喊道:“芳菲,你记得我,我就送你一盏莲灯。”女孩有些心虚,其实几乎没有人叫她芳菲呢,从她卖入公主府开始,每个人都叫她四月了。不过也好,有人记得她本来的名字,也是慰藉。

那一夜的她对他有怎样的意义,怕是他自己也说不清。他一直记得要送那个叫芳菲的女孩一盏莲花灯,终于娶了她做妻子。却不知道那年在他心里点了一盏灯的女孩,其实是爱逗他笑的四月。他有些失望,但是这么久的事情,芳菲不记得,幸好有他记得。他伸手揽住她,喃喃着她的名字,怕再把她弄丢。

只剩那盏莲花灯忽明忽灭,仿佛恋人含泪的吐息——“遇你,三生有幸。”

文-池书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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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依白发现自己的老公沐初阳自从溺了水醒来之后,就变得奇奇怪怪的。以前不喜欢和自己靠的很近,现在她一回家就像个狗皮膏药的黏上来。以前出门演戏从来不跟自己打招呼,现在还没出门就可怜巴巴说让她记得想他。以前一本正经的,觉得男人应该忙事业,不应该天天呆在家里,结果现在天天穿着碎花围裙,泡在厨房里做菜。而且她最近竟然发现她老公还开始织围巾了,还说自己要当一个贤惠的家庭妇男。苍天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鹿依白望着角落里翘着兰花指织毛衣的某人,觉得她的头要开始疼了。姐弟恋,年龄差三岁,年上高冷御姐总裁vs年下小奶狗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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