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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胡适的为人(2)

此文虽然短小,却奠定了周汝昌红学家的地位,引起了关于《红楼梦》研究的若干争论,可以说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本来作者无意,但偏读者有心。文章发表后,周汝昌就收到了胡适的亲笔信,称他为“汝昌先生”,并肯定他的研究。虽然胡适还不完全赞成周之观点,并坚持自己的观点,原本也可以把周的文章仅仅读一读置之一旁罢了。胡先生一生中遇到的这类事情太多了。但他却有一颗爱才重义的心,在之前并不相识的情况下给时还是燕京大学学生的周汝昌去信。谁知这周汝昌也不是个省事的人。一方面,因胡适主动惠札,自觉感动。另一方面见不完全同意自己的观点,又觉得“不服气”。于是便开始进一步的收集考证,企图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这一发便不可收拾,使一个本来是偶尔涉及红学的人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漫漫长途。更何况周汝昌自我评价是一个阅世又浅,少年气盛的“大孩子”,一方面“不服气”胡适的观点,一方面又将研究心得寄予胡适,并向胡适索借藏书。而胡适也不悭吝,当同周汝昌“平生一面旧城东”,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见面时,便将自己收藏的《红楼梦》甲戌本借与周汝昌,后又托人将自己的《四松堂集》捎给周。

要知道这两本书不是一般的书。《四松堂集》是海内孤本,稀世之宝。而《红楼梦》甲戌本,用胡适自己的话来说,“这个藏本为最早写本,故最近于雪芹原稿,最可宝贵。”如此珍贵、价值连城,且是孤本的“文物”,就这样贸然借给一个并不熟识,且多有“不服气”之态的“大孩子”。胡适的为人也由此可见一斑了。

最让周汝昌感念的,还是胡先生之浓浓人情。在拿到甲戌本之后,学校已放假,周便返回故乡天津,与自己的四兄翻书研读,自是爱不释手。心爱之下,便起了抄一个副本的心思。说做便做。酷暑之下,他们兄弟二人挑夜灯冒酷暑,研墨展纸,逐字誊抄。周汝昌对自己兄弟俩这一不请自行的事深感不安,恐得罪胡适。于是写信向胡适解释,说“我们的冒昧是不待言的,苦心也用得不小。现在特向先生声明,或者能深谅下衷而不怪。”谁知对于周氏兄弟的先斩后奏,胡适表现出了意料之外的“仁人大度”。不仅对他们的工作表示“真觉得十分高兴”,是“一件大功劳”,而且还说要在他们的副本上写一题记。并说,这副本“当然是你们兄弟的藏书”,而自己的那一本也要归公家收藏。

在后来的一封信中,并且特别要周汝昌代他向素未谋面的周汝昌的兄弟“致意”,说“你有好兄弟,最可欣羡”。这使周汝昌兄弟大为感动,当然更激发了他们做学问的动力。

做人的好坏,往往是从一些细节上体现出来的。以胡适北京大学校长之尊,名满国内外之重,学术地位之高,对一个仅谋一面且多有“不服气”的燕京大学学生如此坚持学术原则,如此谆谆教诲,如此倾全力支持,鼓励他做学问,教导他做人,可以说是非常值得令人钦佩的。当然,就胡适那代人来说,多有如此风范者。他们的为人,是非常值得我们后人深思并且学习的。只是由于我们的愚钝,总是难以及其之万一。

4、胡适论文的平民情结

胡适在刚到北大的那几年是坚持不谈政治的。为此甚至还和自己的老朋友李大钊展开了一番论战,就是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但是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我二十一年做自由的人,不做政府的官,何等自由?但现在国家到这地步,调兵调到我,拉夫拉到我,我没法子逃,所以不能不去做一年半的大使(胡适致妻江冬秀的信)。”因而在抗战期间,胡适出任国民政府的驻美国大使,后来在五十年代末又到台湾担任“研究院院长”。一九五四年,蒋介石再次“当选”台湾国民党政府的“总统”,胡适曾给蒋颁发任命证书。在胡适的一生中,基本上来说,可谓是身居高位,出将入相。再加上他显赫的学术地位,优雅的仪态风度,说他“缺少平民的气息”,大概是比较准确的。“你觉得他不属于平民的世界,他的背后是一片高贵的别墅,只有被沐浴过的人,才可以跨入其中。”(孙郁《鲁迅与胡适》)这样的印象恐怕是非常普遍的。

胡适的确不属于平民的世界。但是并不能说胡适的内心深处就没有对平民的关注和倾向。

其实在某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上,胡适还是很有些平民情结的。最近读了一些有关胡适的书,对胡氏身上的这一“情结”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首先,胡适是在新文学运动中较早或最早提倡文学应该描写下层人民生活的人。

一九一八年,胡适发表了他着名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指出创造新文学的次序,约有三步,即工具、方法和创造。在“方法”中特别谈到了要“推广材料的区域”。胡适认为,近人的小说材料只有三种,即官场、妓女和不官而官、非妓而妓的中等社会,除此而外,别无材料。因此要“推广材料的区域”,即扩大文学表现社会生活的领域。“官场、妓院与龌龊社会三个区域,决不够采用。即如今的贫民社会,如工厂之男女工人、人力车夫,内地农家,各处大负贩及小店铺,一切痛苦情形,都不曾在文学上占一位置。并且今日新旧文明相接触,一切家庭惨变,婚姻苦痛,女子之位置,教育之不适宜……种种问题,都可供文学的材料。”在新文学运动中,不论是保守派还是革新派,大家争论的焦点是白话能不能作文学。

对新文学所反映的内容却较少具体的涉及。尽管陈独秀在他的《文学革命论》中提出要“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这些观点似乎也涉及了文学的内容,特别是提出了“国民文学”,但是却不如胡适所言具体明确。胡适在这里的贡献不仅是对当时旧文学内容的否定,而且提升了文学的品格,要求文学要关注社会问题,而不再充当游戏、娱乐的消遣品。特别是明确提出文学要表现社会底层人民,诸如工人、农民、车夫、小贩等不登大雅之堂的普通民众。

这不仅扩大了文学表现的领域,而且真正把文学这种人民群众在劳动和生活中创造的艺术形式还给了人民。如果说新文学运动具有革命性的话,除了语言形式的革命即使用白话外,内容的革命才是真正的彻底的革命。当然,胡适的局限性也是有的。他的这些观点主要是为了证明白话文之可行,而不是为了谈文学内容的改变。尽管提倡新文学运动的人在他们的文章中也多次提到文学内容的变革,但是并没有具体地谈如何变革。胡适这里的论述虽然是于无意之中提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看到了对平民的关注和重视,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它使新文学运动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具有一种内容上的质的变化。

胡适在其不多的文学创作中也表现出了自己对下层民众的关注。大家都知道他曾经写过一首关于人力车夫的诗,其中可以看出胡适对劳动者的同情和悲悯,可以说透露出一种非常明显的人道主义情调。当然他和鲁迅这样的作家还不同,还没有在普通劳动者面前榨出自己的“小”字来。

他对劳动者的同情乃是居高临下的同情,是“隔岸观火”式的同情。即使是在写这样的诗的时候,胡适也没有脱掉自己“上流社会”的马褂。而鲁迅则不同,他是把劳动者当做自己的精神审判者来看待的。他觉得自己是须仰视才能了解这些所谓的社会底层人士的。因为人类社会的每一点进步和变化都是与这些普通劳动者的努力分不开的。胡适除了自己在创作中涉及普通劳动者之外,在他的许多关于文学的论述中也十分喜欢提到那些反映人民生活的作品如杜甫的《北征》、《石壕吏》、《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白居易的《琵琶行》、《秦中吟》以及《水浒传》、《西游记》等。他之所以喜欢这些东西,除了它们是白话文学的典范作品之外,在很大的程度上也是因为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群众的生活。“而唯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故能成真正文学。”这是胡适的一贯思想。

新文学运动的焦点是文学能不能变革,怎么变革的问题。胡适等人当然认为文学要用白话这一“活”的文字来取代文言这一“死”的文字,以建设一种所谓“国语的文学”。用白话来取代文言乃是胡适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倡的观点。为此他不断地发表文章进行论证,并且还特别写了一部《白话文学史》,以证明中国活的文学乃是白话文学。可以说,胡适为推行白话文学进行了非常富有韧性的努力。用白话取代文言,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问题,而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白话向来不被认为是能够登堂入室,可以列为大雅的语言形式。尽管那些达官贵人、名流学士在平时说话的时候也用的是白话,可他们认为要写成文章,就必须使用文言了。白话被认为是引车买浆者之流的“下等”语言,是平民的语言。胡适自己也谈到,“白话之文体即兴,语录用于讲坛,而小说传于穷巷。”

白话文中最有代表性的小说乃是“传于穷巷”的,是和庙堂中的文学不同的。用传于穷巷的白话来取代正宗的文言文学,除了其中包含着的某种历史必然性外,也从一个侧面表现出胡适的平民意识。他在一九二三年为钱玄同主编的《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所写的“卷头言”中谈到:“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促进语言文字的改革须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小百姓二千年中,不知不觉地把中国语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学士总不肯承认他……然而这二千年的中国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在这里,胡适的论述就不是简单的平民化倾向了,而是表现出一种十分鲜明的唯物史观,指出人民群众对历史,包括文学和文字的创造性。其意义十分重大。

强烈的平民倾向乃是二十世纪初自由知识分子,或者说进步知识分子普遍具有的思想。鲁迅且不说,他的胞弟周作人就曾经十分热衷于介绍“新村”的实验,企图建立一种人人平等的新生活。

而蔡元培则认为“劳工神圣”。他不仅积极组织勤工俭学,而且还非常注重进行平民教育。他第一天到北大赴任即对站在校门口的校役施礼示敬,被传为美谈。胡适虽然贵在庙堂,一会儿和美国总统交谈,一会儿与国民党主席为友,但其一生中平民意识不减。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说,由于和那些政界学界的要人们在一起要“谨言慎行”,无“知心”可言,“因此胡先生真正感觉到‘言论自由’和‘精神愉快’的还是与他那些大橱、企台、担菜、卖浆、理发、擦鞋……的‘朋友’们的谈笑。胡适之这个大企鹅是不会装模作样的;他和他们笑谈之乐是他个性使然;而他们对他也是纯真的既敬且爱。听说他死后出殡的路途中,居然三轮车夫也拈香道祭。试问这些拉车的朋友何所求于棺材里的胡适之呢?这种出于衷心的敬爱,才是真正的敬爱呀!”唐德刚还写到,胡适在纽约时,他们常去吃小馆子,“即时常看到那双手油腻腻的橱司匆匆地从房跑出,两手在围裙上大擦之后,来和‘大使’握手的。他二人谈笑风生,真像是他们学生时代一起打工的老朋友一般。一次餐毕,我从洗手间出来发现胡老师失踪,我因而到马路旁的店铺内乱找一阵;原来他老人家为着等我,却跑进厨房内和一些工友们,大聊其天!”胡适之天性亦由此可见一斑。而我以为,他天性中的这种贫民情结与他少年时期的一些经历有着很大的关系。

他和鲁迅一样也经历了一个家道中落的过程,使他切身体会到普通民众的甘苦。胡氏家族本来境遇不错,胡父曾任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家里还有商号,确实比较富裕,是他的家乡绩溪一代的殷实人家。但后来随着父亲的去世,商号的衰落,家境每况愈下。以至于少年胡适在上海读书期间要靠自己兼职到学校代课为生。到了他要到北京报考庚款留学生时,须借钱赴京,还得考虑如何养活自己守寡的母亲。也许这种生活对他日后的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使他能够思考好多从来也不可能想到的问题,并培养了他了解接近社会下层民众的品质。可以说这种生活对胡适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成就他日后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5、胡适的钱

一般人认为胡适是很有钱的。比如,石原皋在他的《闲话胡适》中就谈到了胡适的生活,说他“住的房子越搬越大”。比如开始住的是普通的四合院,后来住上了官僚政客出让的公馆,而后是上海的小洋楼,再后则是带有庭院,院中有树、花、锅炉房、汽车房什么的大宅院。家里再雇几个佣人那也是很自然的了。当然胡适也是北大教授当中较早有了人力车和汽车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可见胡适有钱是不假了。

不过胡适也有穷困难言的时候。赴美留学前后自不必说,除了自己的生活要自己负责外,还得考虑家中早寡的慈母的日常费用。不过对于胡适来说,这只是少年时期的一点小小的磨难,算不了什么。使他难堪的是在做过了驻美大使、北京大学校长之后,晚年寓居美国,成了没有任何名分的“寓公”。那时候,胡适没有太多的收入,只靠自己有限的积蓄和为数不多的养老金维持度日。这时他的家里不用说花园、汽车,连一间属于他的书房都没有。老年胡适想做学问都很困难。因为他的夫人江冬秀女士和他一样寂寞,甚至比他还寂寞。常常与人大打麻将,家里牌声不断。所幸的是江女士手气很好,一般来说赢的时候居多。从这点来说,也可对胡适日益窘迫的经济有所小补。唐德刚曾说,“适之先生夫妇,年高多病,缚鸡无力,自然更是坐吃山空。他的经济情况和他的健康情况一样,显然已渐入绝境。”“早晚一场大病的支出,他转眼就可以变成赤贫。”所以他多次告诫唐“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虽然胡适不好意思说当时的自己有多么艰难,但这样的告诫应该说是出于内心非常真实的感慨的。

一九五八年,胡适回到台湾出任“研究院院长”。颇有点东山再起的意思。不幸的是他的经济状况并没有因此而好转。首先是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常常住医院。每次大夫都劝他多住些日子,可他总是提前出院。因为他连住院的费用都感到困难。其次是他一直想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因为他返台后住的是公房。先是想在南港“借一块小地,建一所小屋”。眼看弄不成了,又想在台北市内买一所小房子住。可是这一不算大的心愿到他去世也没有实现。原因自然是他的钱太少了。

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胡适主持“研究院院士”会议,并备酒会招待新老院士。酒会刚刚结束,胡适就因心脏病发作离开了人间。据易竹贤《胡适传》记载,胡适去世后,清点他在台湾南港的财产时,除了书籍、文件外,余款仅有一百三十五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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