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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6章

那个女人给人一种冷梅的感觉,五官是很北方的浓眉大眼,皮肤白里透红,掐得出水来似的,盘着高高的时兴发髻,两鬓簪着两支梅花形状的珠花,额间吊着水滴状的珠链,柔化了她五官的冷硬。高挑丰腴的身子裹着华丽的锦绣旗袍,很有一副大家闺秀的派头。反观自己,永远长不大的娃娃脸,永远像缩了水般的身材,梳了两个土土的圆髻,穿的虽然也是好料子,却怎么也比不上对方的礼服来得有派头。她的样子——就像个上不了场面的小丫鬟!恩同不自觉地咬着下唇,还没比,她就已经输了,怪不得休不愿意娶她!换了她,她也会选一个贤内助,而不是一个没有一点女人味的小丫头的。

“想必这就是寄居恂郡王府的霍姑娘了?”柔嗓吐出疏冷而又有礼的话语,李平同样审视着眼前的女子。在发现对方的外表根本不能跟她比后,闲适地开了口。

“是啊!”恩同一脸灿笑地回答。虽然对方条件比她好,但她还是没有放弃休的打算耶,“姐姐是谁?怎么会想见我?”

“我是恂郡王爷未过门的妻子,听说郡王回府,就过来看看。听说他出门,就看看让郡王恩宠有加的你。”见对方也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男人嘛,总有点贪新鲜。虽然是传闻中十数年不近女色的恂郡王传出这等绯闻,但她也不必太着急。

“姐姐是怕我抢了你的地位吗?”恩同掩嘴轻笑,继而一派天真地道:“放心,我不会抢走姐姐的地位的啦。”

“谁说我怕你——”

“从古到今,正妻也就只是一个空位而已。”不等对方把话讲完,恩同继续自说自话般地说着,“大凡有三妻四妾的人家受宠的往往是妾。如果正妻肚子争气,生得下继承人还好,否则七出之名她肯定会担上那么一条。若嫁在平常的大户人家也还好,凭姐姐的家世才貌坐稳当家主母的位子还不成问题。可身在侯门,那情况可又不一样了,自古以来,帝王之家和贵族都有用人陪葬的惯例。用什么样的人陪葬呢?开始是奴隶,后来逐渐变成用女性,再后来,陪葬的女性地位越高,也就越能显出往生者的气派,就连大清的先祖都有皇后殉葬的先例,我看如果姐姐真有一天嫁给恂郡王爷,也只有祈祷郡王不要早死才好。”

“像我可就不同了,我可从没想过要在王爷身边占一席之地,我最在乎的还是那些郡王赏赐的金银珠宝,有了那些,即使我一个女人在外面也饿不死。就连兴头来了,花钱找几个小老公,也没人——”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你、你别说了,你没看到人已经被你气走了吗?”纳兰词咳出气管中的茶,天啊,差点被这小女人害死!居然连花钱找小老公这种话也说得出口。天,如果她这句话被她那个“哥哥”听到,不知道会是什么一番效果?嗯,值得期待。

“啊?!走了?”此时才回神的恩同东张西望,她正说得兴起呢,“什么时候走的?”

“在你说大清先祖用皇后殉葬的时候。”而且是往大门的方向走的。这种事也能掰,还真有她的,“你不知道你的谎言是很容易被拆穿的吗?”这种事,问问自己的父兄就知道。用人殉葬在先帝时已被严厉制止。

“她心高气傲,不会问这种问题的啦。”恩同缩了缩身子,“怎么这么冷?”

“冷?”纳兰词诧异地望望外面堪称明媚的冬景,再看看恩同手上的暖手筒和她脚下的火钵,“你风寒还未痊愈吗?手给我看看。”那天帮她拿脉的时候明明已经没问题了。只是她的脉象有点怪怪的,说是病嘛又不是,说不是病嘛好像又有点。

“哦,不用,我是还不适应这里的气候,所以总会觉得冷。”拒绝了纳兰词的好意,恩同站起身来,“运动一下就会热起来的!”上次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让这个男人看诊喂药,现在清醒了过来,她却怎么也忍受不了这种与陌生人的亲昵,“你请自便吧,我要午睡去了。”

迎着冬阳,恩同缓缓地朝离忧园而去。原来,休有未婚妻啊。

心,有一点点疼。方才佯装的不在意与强大很快就缩水成原来的模样。原来,有些东西不是你认定了就是你的。只是,一贯依赖的心,现下如何是好呢?恩同一抹幽魂似的飘荡在王府迂回的长廊上,两个提心吊胆的丫鬟没她的指示不敢靠近,远远地跟在后头。

想来,她也有点过分呢。休从来没正面答应过要娶她,甚至没说过喜欢她之类的话。从头到尾,都是她自作多情,自作主张。她自作多情地把自己赖给了休,跟他回了王府,然后又自作主张地住进了休的房间,还以为事情本该如此。当初,她为什么就不多个心眼,一听到休还没成亲,就傻傻地把自己赖给了人家。没想到,人家原来是有正牌未婚妻的。未婚妻啊!她与休的世界突然多了一个第三者——或者应该说是他们两个的世界多了一个多余的她。只是,现在的她,却不想放手。

下雨了吗?抬头看看天,冬阳不知何时躲进变化莫测的云层里,却没有雨滴。摸摸脸颊,却摸到满脸的水滴。啧,连天都欺负她吗?只在她头顶上下雨。原来,连天老爷都看不惯她的所作所为啊!只是——她真的真的不想离开休嘛。一想到有一天将要跟休分开,她的心就像是被人分成两半似的。心——真的好痛!

恩同倏然蹲下身子,剧烈地咳嗽起来。她一手压住心脏,一手捂住嘴,想止住咳嗽,当她缓过神来,停止咳嗽,放开手的时候,却觉得手有点粘粘的,“这是什么?”她看着满手的红,自问道。

随后赶上来的两个丫头却尖叫一声:“啊——血——”

“叫什么叫,咳破了嗓子也有那么可怕吗?”恩同喝住大惊小怪的丫头,缓缓地站起身,“我累了,扶我回去休息!还有我咳破嗓子的事你可不要到处去宣扬,人家还会以为我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呢。”

“是!”两个丫头不敢多嘴,搀扶着她往回走。

世事无常,但凡事老天皆有定理。恩同愣愣地看着手心中未擦拭干净的血迹。怎么又忘了呢?即使休真的选择了她,她也无法陪他走完这一生啊。

唔——好冷!恩同把自己小小的身子更往被褥里缩。怪不得丫头们总说今年冬天暖得奇怪,她怎么都感受不到,只觉得越来越冷、越来越冷!原来,是死神的脚步,近了。

这,就是不好的事情吧。

“爷!”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男子借收拾桌子的动作,轻声对一个江湖浪人打扮的黑衣男子道。

“就是他们吗?”男子肤色苍白,仿佛故疾缠身,一道蜈蚣形的刀疤自左颊斜过高挺的鼻梁划向右颊,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在江湖上讨生活的武林人士。

“是!”店小二清干净桌子,奉上一杯热茶,“大伙儿都各就位了,只等爷的命令。”

“先别急,等天黑吧。”

“是!”店小二退下,独留黑衣男子一人啜饮。

不知是不是临行前恩同的昏迷,他总有一点心神不宁。不知她的病是不是好了,不知她醒来没见着他是不是发了脾气,不过,有词在,应该是没问题。而且,如果事情顺利,再过两天他就能回去了,嗯,没问题的!不要想太多,没问题的——

上一次,白莲教用恩同这只假凤代替了真凰,这一次,兰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来了个偷龙转凤,用另外一个姑娘跟被夹在白莲教众中的天魔女调了包。一行人分成四拨,向着四个不同的方向,宿夜兼程地行了两百里,然后再换成寻常的商贩模样,向着北京城的方向迈进。

“这个就是白莲教的天魔女?”天魔女在白莲教中扮演着精神领袖的角色,常常通过“神灵附身”等手段来传达上天的旨意,惑众敛财、煽动作乱她们都起很大作用。据说,天魔女的甄选极为严格,参选的少女必须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关卡,历经磨难,合格者还要完成一定的任务,才能在特定的时间正式继位。能够合格的人数是非常少的,所以有的时期,白莲教的天魔女不止一个,有的时候,那却只是一个空位而已。能够爬到这个地位的女子,可不能单纯地当做普通的“妖女”看待!

“是!”常宁取下女子右手腕上的一只铁环,递给兰休,“这个应该就是证明天魔女身份的通神铁。”

兰休拿着铁环细细地研究,上面绘满天神伏妖的浮雕,的确不是从恩同手上取下的普通的银镯可以比拟。

“把她的面纱取下来,让我看看。”能让白莲教选中、让恩同做替身的女子,会是什么样一个女子?

常宁取下昏迷中女子的面纱。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兰休木然地站在原处,连呼吸都不敢重一点。

“恩同——”

难怪白莲教会让恩同当替身,她们两个,至少有七分的相似!相似的眉眼,相似的身形,惟一相异的,是她们一个像没长大的可爱娃娃,一个却是已然成人的美人。看着那拉长变尖的脸,此时的兰休分外思念那个身在京城的圆脸娃娃。恩同长大了,会是这么一个模样吗?挺美的呢。看这女子的年纪,怕有二十三四岁了吧——

兰休的脸色蓦然变得异常的苍白。

“爷!怎么了?”发现主子脸色不对的常宁急道。

“没什么。”伸手阻止常宁的上前,兰休右手支着额,状似痛苦地向外走去,“快起程吧,要赶在药效过去之前赶回京城。”

“是!”主子,真的没事吗?

会吗?那个女子会是枫红吗?与容貌肖似枫红的恩同比起来,那个女子更有可能是枫红啊!二十三四岁的年纪,那是还活着的枫红应有的岁数啊。而恩同,怎么看都是十四五岁的模样,即使她给他一种久违的熟悉感,但那也许只是他的心理在作祟,一切,只是他把事情想得太美好而已。如果,那个女子才是真正的枫红,他现在在做什么呢?把枫红往死路上送吗?但,如果把她留了下来,那恩同呢?两个女子中必定有一个是天魔女,皇上不可能让一个强大的敌人留在自己的身边,能让他保住一个是月家余辜的冒牌货已是天大的恩惠。可,即使那个女子真是枫红,他会为了她舍弃恩同吗?想想,那个连自己的哥哥都记不住的恩同,一直都没有忘记他呢。

难道,这就是恩同不让他来的原因?这,就是不好的事吗?

“……爷!爷!”

“嗯?怎么了?”兰休转头看向常宁。

“爷,已经到京城了。”爷是怎么了?这两天精神恍惚得厉害,是身体不舒服吗?

“哦,已经到了啊!”看出侍卫心底的疑惑,兰休却没有为人解惑的打算,“直接到刑部去。”

“爷,您不亲自审问吗?”一向由爷亲手查办的事怎么会落到刑部去?

“不了。”兰休看都不看载着女犯的马车一眼,继续前行。恩同,不喜欢那个像凤凰一样美丽高傲的女子啊。

“你们家姑娘呢?”

“啊!”两个丫头看见突然冒出来的男子,像看见什么鬼怪似的放声尖叫。

“喂?怎么了?”被两个女人的尖叫吓了一跳,纳兰词后撤两步,看屋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古怪。但,什么也没有嘛,“那么姑娘到底在哪儿?”快午时了,应该不会还在赖床吧?

“快叫她出来,我带她出去玩儿。”昨天她见了李平后就没再出过屋子,看来她嘴上说得潇洒,心里还是不太好过。所以看今天天色不错,他准备带她出去散散心。

“她、她、她——”两个丫头支支吾吾,你看我我看你,却没一个敢站直身子说话。

“你要带我上哪儿玩儿?”第四个声音突然出现在屋子里,又吓得两个丫头鬼叫鬼叫的。

“你们叫什么叫?没事滚一边去。”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恩同蹦到纳兰词面前,“先说好,我要看皮影戏!带我去赏花什么的我可不要。”

看来没什么事嘛!见到蹦蹦跳跳的恩同,纳兰词在心底道:“皮影戏就皮影戏。”

“那就走吧。”

见到两个主子相携而去,两个仿佛做错事的丫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恩同姑娘,应该没事吧。昨天她自己都说是风寒还没好透,咳嗽太厉害才咳出的血。今儿个天气好,一大早一向怕冷的她才没窝在暖炕上,也应该是跑哪儿玩去了。对,一定是这样!别自个儿吓自个儿,没事的。

只是,内房里那堆奇怪的破布又要怎么解释?

侠士正在酒店里饮酒高歌,听到此处有恶人作乱,摔了酒灌,准备去降魔。

恩同嘴里无意识地嚼着纳兰词买来的一堆小点心,大大的褐眸直盯盯地看着小小的戏台。周遭一片小萝卜头看到高潮处,拼了命地鼓着掌。她却不屑地撇了撇嘴。

“不是你要求看皮影戏的吗?怎么?嫌不好看啊?”一直关注着恩同的纳兰词自然也看到了她撇嘴的动作。

“没有啊!”恩同嘴里仍嚼着东西,眼睛瞪得大大地注视着戏台,却没把眼里的东西放进心里去似的,“我是朝鼓掌的人撇嘴啦。”

“鼓掌的人?”纳兰词看了看周围平均年龄只有他岁数一半的小观众,“他们又怎么了?”

“他们鼓掌鼓得那么用力,一心想当那个主角的模样。他们难道不知道上面所有的人,不管美的丑的、好的坏的,都是被幕后的人掌控着的吗?”真正的人生,是被老天爷所掌控的,她从来就不信人定胜天的那一套。

是被幕后的人掌控的——是啊!他又何尝不是如此。看看仍专注在戏台上的恩同,纳兰词也撇了撇嘴,一向玩世不恭的娃娃脸上,竟有了苦涩的线条。

“喂!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昨天说的那些话,是骗李平的吧。”

“哪些话啊?”

“就是那些——你只在乎师兄的钱之类的,还有用钱买小老公那些啊。是假的吧?”纳兰词的视线移向恩同显得秀气的侧脸,在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他的视线更专注了。

“那些啊!也不算很假。那是我的梦想!如果、如果我真是在乎休的钱就好了。”偏偏,在她还不知道休很有钱的时候,她就开始全心地依赖着休,害她现在想离开都离开不了。

“梦想吗?”纳兰词低头自语。

那两个——

“爷,怎么了?”顺着主子的视线,常宁看到两个称得上熟悉的背影。

“你先带人走吧,我自己回去。”兰休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不成形的队伍挥挥手,直直地朝那两个堪称他最亲密的人走去。

那个霍恩同,就是主子近日里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吗?常宁再往欢腾的人堆里望了一眼,没说话,领着下属策马向目的地而去。

他们,什么时候那么要好了?看着前方如金童玉女般的一对男女,兰休不知道自己的脸已经拉了下来。在枫红姐妹失踪后,他在寻找她们姐妹的途中曾经跟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不死老人习过武,纳兰词就是在那时认识的。

纳兰词是大学士明珠的后人,自小因身体虚弱,被送往不死老人处习武,本来为的是让他强身健体,没想到却养成他放荡不羁的性格。相似的背景使得二人很快打成一片——其实是纳兰词死缠着他,后来他离开师父,去了西疆,他这个师弟还去看过他几次,把他的军营搞得鸡飞狗跳地再拍拍屁股走人。

对他,他其实是喜爱的,虽然有时候很受不了他三八的性格,但他还是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弟弟来疼。至于恩同——他早视之为亲妹的人。他们两个若在一起,他应该是最感到开心的一个。怎么看见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他只会觉得心闷难挡呢?对脑海中浮现的词和恩同甜蜜的笑脸,怎么想怎么觉得刺眼。对,就是刺眼!努力地把他的“弟弟”、“妹妹”相亲相爱的镜头在脑海中摇散,兰休已经走到二人的背后。

正抢着恩同手里的点心吃的纳兰词感觉到背后的杀气,警敏地回头,吃惊地发现散发出无形杀气的竟然是自己的师兄,“师兄,您怎么在这儿?”

“事情办完就回来了!”兰休冷冷地回答。老实说,这两个人还真是配,恩同一副长不大的模样,二十好几的纳兰词也是一张娃娃脸,站在一起比跟他站在一起要和谐得多。但是,恩同想嫁的人是他,与肤浅的外表相配比起来,当事者的意愿应该是最重要的吧。哼,恩同一直说想嫁他呢。不知为何,这个一直让他暴跳如雷的问题此时却让他的心情好了不少。

“哦!这样啊。”纳兰词呆呆地摸摸脑袋,他这师兄被小美人感染了不成?怎么说起话来也有点答非所问?还有,他脸色那么难看干什么?是事情办得不顺还是生理不顺?

拍拍前方仍然厚实如初的小小肩膀,兰休对着恩同的后脑勺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

谁在吵她啊?恩同的眼神不敢稍移。侠士装扮的皮偶与另一个被扮成坏人的皮偶拳打脚踢着。还拍?恩同火大地空出一只手朝那个一直在干扰她看戏的毛手狠狠地打了下去,然后就听见身边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唧唧唧”地贼笑了几声。身为主角的侠士终于打败了恶魔,救出了受恶魔荼毒的美女,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天下一片太平。

呼——终于看完了!恩同回过脸,她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向老天爷借了胆——

“——休、休——休——”

“嗯哼!”被打得很不爽的男人没什么好脸色,不过看她又惊又喜的表情也算值回价票了,“怎、怎么哭了?”

“休——唔——”恩同哭着扑进兰休怀里,“真的是你吗?休?真的是你吗?休?”

“当然是我!”弄懂恩同是喜极而泣的兰休怜惜地收紧了怀抱,“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你该高兴才是吧!”重逢的喜悦中却有着小小的阴影,也许这辈子,他都要背负着亲手杀死枫红的罪恶感。

“嗯、嗯!我知道,可是人家忍不住嘛。”恩同继续在兰休胸前抹眼泪鼻涕。这眼泪,不但有着重见休的喜悦,还有一点点真实的伤心呢。毕竟,她很快又要离休而去了。

“喂!你们两个!”终于看不下眼,不想再陪着丢脸的纳兰词决定棒打鸳鸯,“要哭要抱都回家去好不好?你们这样有很多人在看耶。”整个天桥上的人几乎都汇集到这里来了,害他好想举个牌子注明他跟这两个人没关系哦。

“我们哭我们的,抱我们的,要你管!”恩同从兰休臂膊的缝隙中瞄着一脸尴尬的纳兰词,“喂,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这是什么?”伴着恩同回到离忧园,兰休望着满屋子的破布冲恩同挑高了眉。地上这些碎布的颜色,都好熟悉啊。

“啊?哦!呃——”恩同搔搔头,“我们到听枫斋去坐坐吧。”

“哇啊——这里什么时候变成的垃圾堆啊。”跟屁虫似的纳兰词从缝隙中探出头,看着内室那些明显被利刃撕裂的锦缎华服啧啧称奇。这一地破烂可值万金啦。

“喂!这是闺女的闺房耶!你跟进来干什么?快出去,快出去啦。”恩同朝纳兰词跺着脚。这种场面叫休看见已经够让她抬不起头了,还让一个老记不住名字的外人看到,这要让她的脸往哪里搁?

“你的闺房又怎么样?我又不是没来过!”纳兰词依旧一副痞痞的样子,主人还没开口,自己先拖了一张凳子坐下。这离忧园原来是师兄住的,他都不知道进来多少次了。后来小美人生病,他衣不解带地在一旁侍奉汤药,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现在才跟他来谈避讳,岂不是太迟了吗?

“词,出去!”兰休的视线一直锁在恩同身上不曾稍离。

“啊?”

“我说,出去!”兰休终于给他可怜的师弟轻轻一瞥,语气轻巧却语义坚定地道。

“好、好、好!我不打扰你们。师兄,小美人我可是完璧归赵啦。”啧,真是新人送入房,媒人抛过墙!这弟弟跟妹妹的待遇相差还真是大啊。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了吧。”房中只剩下他们二人,兰休不用再多看地上的破布一眼,就知道那些东西本该是放在他的衣箱里的。

“呵呵呵呵——”恩同一阵傻笑,总不能告诉他,她一时气不过他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连夜去他房里搬来所有的衣服,把它们看作是他的替身,用剪刀绞碎。不过——

“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过你有未婚妻?”傻笑的脸不笑了,剩下的是浓浓的怒气和那么一点酸气。“未婚妻?”兰休露出一抹思索的神情,“原来你是因为我有未婚妻才拿我的衣服来出气的?”这预示着什么?长不大的奶娃娃也会吃醋?

“那不是重点!”小心思一语就被道中的恩同涨红着脸,“我是问你为什么没告诉我有这么一个人。”害得她老一个人唱独角戏,还以为总有一天另一个主角会附和。

“我忘了。”望着气蹦蹦的恩同,兰休嘴角含着丝丝的笑意。

“忘了?”想了千百种答案,都没想到是这两个字。

“对啊,就许你记性不好,就不能让别人忘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你、你是说,那个未婚妻对你是无关紧要的?”恩同没有被兰休一脸戏谑的表情所骗,听出他话中的重点,“那、那你的意思是——”

“你说呢?”看到那个呆娃娃又傻笑地发起呆来,兰休拥着她躺进小山似的破衣服堆里。

休的意思是她才是重要的吗?休终于喜欢上她了吗?休想要她当他的新娘了吗?可——激动的心情蓦地又沉到谷底。她却没什么时间陪着休了啊!她已经开始吐血,说明毒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她从逃出那个地方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再回去的打算。如果是为了休——可她宁愿安然地死去,也不愿意与休为敌啊。生离与死别,还说不定哪个更痛苦呢。

“同——”兰休望着头顶的吉祥彩绘,若有所思地道。

“嗯?”恩同偎进那个温暖而熟悉的怀抱。仍然没有发现这个男人对她的称呼又减了一个字。“你知道依赖跟喜欢的区别吗?”她对他那种单纯的信赖,真的很像是刚出生的雏鸟对第一眼所见的能动的物体的感情呢!而且,她不也曾说过要他当她的爹吗?

“当然知道啊!我对休是又依赖又喜欢哦。”对不喜欢的人她是绝对不会去依赖,而她依赖的对象目前只有一个。

“又依赖又喜欢,那是什么啊?”

“是爱啊!”娘曾说过,当你的心情随着另一人而舞动时,你的爱情来了。

“爱?!”兰休动容,因为他发现,他开始依赖起同对他的依赖,喜欢起同对他的喜欢。

“休是独一无二的哦。”听着休有力的心跳,恩同渐渐地闭上眼。现在的感觉,好幸福!若上天怜见,让她再多享受一些这样的幸福吧。等时间到了,她会把他还给那个叫未婚妻的女子的。

“同也是独一无二的呢。”日夜兼程地赶路,他也很困了。此时的宁静,就像是他一辈子所期待的那样。罢了,即使那个女子是枫红,就让他做个背信弃义的人吧。

“吃——”一个活跃的身影跳进离忧园的内室,在目睹那纠缠着睡去的身影和满室的温馨后,住了口,悄悄地向后退去。他们,找到他们的心了吧!至于吃饭这等小事,相信延几个时辰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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