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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斯人诗胆大于天

《水浒传》中武松杀人后,蘸着淋漓的鲜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武松不能多写了,他肚里没墨汁,再写甚至可能要出错别字。以前我常想,如果武松会做诗,你能想象一个杀人犯的诗会是什么样的吗?

后来,我在《唐诗三百首》里读到了一首诗-《偶书》,它的作者刘叉就是个杀人犯。《偶书》全诗如下: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胸中万古刀。

这首诗写得很是与众不同,应该说诗如其人。在唐代诗人的作品中,还没有看到用"刀"来比喻人的思想感情的。因为一般的文弱书生类的诗人,看到世间的不平之事,也只能或是暗自怀恨,或是长吁短叹,甚至怆然涕下的更不在少数。但义愤填膺的刘叉看了,却别具一番情怀。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豪气油然从笔底生起。让人不禁想到如李逵等梁山好汉,见到世间的不平不义之事,首先想的就是"拿俺的板斧来,砍他娘的鸟头",刘叉的过人之处在于既能舞刀,也能挥笔。

书据《全唐诗》记载:刘叉,元和时人。少任侠,因酒杀人,亡命,会赦出,更折香节读书,能为歌诗。闻韩愈接天下士,步归之,作《冰柱》《雪车》二诗。后以争语不能下宾客,因持愈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遂行,醉归齐鲁,不知所终。我这个酒后杀人的亡命徒倒是和鲁智深有些相仿。但刘叉没有去当杀人放火的"花和尚"。天网恢恢,却有疏漏。刘叉负案在逃期间,逢朝廷大赦,逃过一劫。于是,他金盆洗手,发愤读书,后来竟也能写得好诗。应该说,刘叉生逢其时。如果搁在今天,早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执行枪决了。就算他负案在逃,也只能隐姓埋名,惶惶不可终日。更不会有他后来的故事。他听说韩愈接纳天下的读书人,就去投奔,作《冰柱》《雪车》二诗献给韩愈。刘叉的这两首诗,历来被评为险怪之中的代表作,用险韵,全诗显得如奇山怪石、峥嵘嶙峋。诗中他用冰柱来比喻自己的才华得不到施展,但比喻得怪,诗也写得怪,可韩愈喜欢这样的怪僻诗风,所以就收留了刘叉。韩愈惜才,但客于韩愈的刘叉也不是那种习惯于低三下四地寄人篱下的人,韩愈又一副儒者的派头,所以刘叉不久就审美疲劳了,对于韩愈的知遇之恩他并不买账。我不和你玩了。然而开路之前又"持愈金数斤而去"。数斤黄金,这个案值在今天看来也是大案了。再说他也是二次作案。上次犯的是杀人罪,这次应该是盗窃罪。韩愈是当时有名的写墓志铭的专家,当时写墓志铭润格极高,尤其像韩愈这样的名人写墓志铭,更是一种身份象征,所以豪门望族都重金礼聘韩愈来写,同理负责写碑的书家如柳公权等也发了不少财,当时认为如果贵族中哪家子孙为父辈办丧事时,没有请上述两位来写文书丹,就是不孝。当然,生死事大,写这些东西难免文过饰非,美言有加。刘叉对于韩愈这个做法却并不以为然,竟理直气壮地拿走了韩愈的钱,还说你这是吹捧死人得来的,还不如给我刘某人当盘缠做酒钱。大有"不义之财,取之何碍"的意思。看这刘叉的脾气确实很像绿林豪客们的性格。

刘叉有首《自问》这样写道:

自问彭城子,何人授汝颠。酒肠宽似海,诗胆大于天。断剑徒劳匣,枯琴无复弦。相逢不多合,赖是向林泉。

"酒肠宽似海,诗胆大于天",这不是刘叉的自况么?我们用刘叉的诗评价刘叉,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唐朝诗人不少,狂放孤傲者也屡见不鲜,但是豪迈如江湖好汉的却只有刘叉一人。刘叉,这名字就叫的不同凡俗,很牛×!一个"叉"字,江湖豪气就扑面而来,确实刘叉人如其名,性格也是如梁山好汉一般。

剑马求不得,狂歌走天涯。在韩愈那里作案后,据说刘叉"归齐鲁,不知所终"。也可能落草为寇,成了绿林豪杰,从此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去了。管他呢,这样的一个有才有胆的狂人,囊揣黄金、仗剑江湖,能吃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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