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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这么近,那么远

春晓刚进老师的舞蹈班,就认识了郝思嘉。

她是班上唯一的复读生,据老师说,她参加过两次高考,一次是文化课没过,一次是专业课没过,从此郁郁寡欢。因为脾气失常,无法与老师很好沟通,导致频繁更换班,越是换班越无法适应新环境对练习的影响,如此恶性循环,她很有可能面临第三次落榜。

怪不得,当春晓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明显的感觉到大量负面情绪扑面而来。学舞蹈的女孩都活泼外向,普遍有点完美主义强迫症,闲下来的时候活像一只只小雀鸟,叽叽喳喳,蹦蹦跳跳。而郝思嘉不同,她颓废得犹如一把废琴,干巴巴的,再也弹奏不出美好的乐章。班里只有她披头散发地练功,跳舞的时候头发飞舞得犹如一面旗帜。由于春晓的老师脾气温和,因此郝思嘉在这个班上待的时间更长些。

郝思嘉对陶渊源一直持敌对态度,他的指令,对于她来说,完全是空气。有老师在的时候,她就跟老师交流,老师不在,她就把身子盘成360°的一个圆,双手从背后捉住脚踝,在教室的最后面的墙边来回滚动。这个玩法是她自己发明的,既能练功,又有趣,她经常一个人笑得格外开心。

陶渊源对郝思嘉也不理不睬,他似乎对这个朋克型的女孩一点兴趣也没有。这鼓舞了春晓,她自认为是班上最好看的女生——除了郝思嘉之外。客观来说,郝思嘉的五官与面部轮廓比自己要立体,尤其是那个挺直的鼻子,犹如古希腊的美女。如果他们互不喜欢,那么陶渊源对她的关注会不会多一点呢?

春晓自认为自己的脸是典型的东方美人类型,圆圆的小粉扑子脸,笑的时候眼角下垂,与上扬的嘴角相呼应,尤其是当她把刘海梳上去,把头发散下来,还挺像大S的。这样的面容或许能引起陶渊源的注意吧,之所以用或许,是因为毕竟舞蹈队里漂亮女孩还是挺多的。春晓不敢自负地说自己是最美的。

女生的换衣间只有很小的十平米,里面还被储衣柜占了一半,因此一次只能进去两三个人,换衣服的时候还免不了碰撞。春晓一直很羞怯,她觉得在人面前换衣服十分不好意思,总是等到最后一个才进去。

这天,她又磨蹭到最后一个才进试衣间。陶渊源在与一个学生家长在门口说话,她一边享受着与陶渊源单独相处的幸福,一边撩开帘子进了那间黑暗的屋子。

屋里有股烟味,全班只有郝思嘉抽烟,肯定是她换衣服的时候留下的。春晓不喜欢烟味,她打算尽快换好衣服立刻出去。她把自己的衣服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不小心看到了墙上的那面长长的穿衣镜。

以往她都是避免看那面镜子,因为很多鬼片告诉她,肉眼看不到鬼,只有在镜子里才能看到屋中的异像。

从镜子中看到,她的身后悬着一双女人的白腿。

一股恐惧沿着她的脊背飞速上涌,她张开嘴尖叫起来。

这时,“腿”自己跳了下来,淡淡的烟草味扑鼻而来,一个女人用温热的手捂住了春晓的嘴,“别喊,是我。”

春晓觉得声音熟悉,定睛一看,是郝思嘉。她的上身没穿衣服,下面只穿了一件洗的发白的牛仔短裤,手里还拿着一件红格子衬衫。她的身体成熟而丰满,春晓立刻联想到欧美人体油画中的女神。郝思嘉并没有害羞的意思,可春晓却把脸都羞红了。郝思嘉的身体美得过分,连女人看了都流口水。

“你干吗在柜子上面……”话音还未落,外面的陶渊源听到春晓的惊叫,已经从门口冲到试衣间,敲了两下门。

“别……”春晓本想说不要进来,可门已经被陶渊源已经推开了一条缝。

春晓条件反射般抓起衣服遮挡自己,后来想起自己还穿着舞蹈服,而郝思嘉才是该遮着自己的人。可郝思嘉却像木头人一样站着,突兀闯进来的陶渊源愣住了,他慌忙移开了眼睛,脸一直红到脖颈。郝思嘉则大摇大摆地穿上衬衫,一颗一颗扣上扣子,她身体耀眼的白色光芒被一点点遮住。

“对不起……”陶渊源低着头不敢看郝思嘉,他诚恳地向她道歉。

“原谅你了。”郝思嘉冷淡地瞄了陶渊源一眼,从衣架上拿下她的棕褐色翻毛长款皮大衣,不回头地走了,走到门口,她想起了什么似的,看着还傻站在试衣间里面的春晓招招手,“傻子,站着干吗,姐姐带你回家。”

即使很多年后,春晓想起这句话,心脏还一阵一阵地抽痛。这句话是她进入郝思嘉世界的开始,也是她走出郝思嘉世界的结束,从此她认识到一个真实又虚幻的郝思嘉,一个让她又心疼又怨恨的郝思嘉。

傻子,站着干吗,姐姐带你回家。

春晓还穿着舞蹈服,她把羽绒服直接套在外面,裤子毛衣什么的搂在怀里,能使自己显得不那么怪异。郝思嘉在她身边走着,满不在乎地迈着八字步,这是练舞蹈的人的习惯,春晓可以纠正着自己的步态,因此她走路还是蛮中看的。郝思嘉比她高了一个头,春晓走在她的身边,有一种无形的压力。郝思嘉似乎忘记了穿胸衣,然而这不影响她胸部的美观,长款的皮毛大衣大大方方地敞着,格子衬衫紧紧地包裹着她线条优美的身躯,因此她的回头率十分高。

“那个……”春晓结结巴巴地对郝思嘉说,“你是不是忘记了穿什么东西……”

“什么?”郝思嘉停住了脚步,她有些奇怪地盯着面红耳赤的春晓看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地说,“你是说内衣啊,我不穿啊,只有胸小的女人才需要那玩意儿。”

春晓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略嫌扁平的胸部。

“傻子,不是说你啦!哈哈哈!”郝思嘉一巴掌拍在春晓头上,放声大笑,“你还小呢,有前途!你多大来着?”

“3……34……”春晓小声又小声地回答。

“我去!谁问你胸围了,我问的是年龄。”郝思嘉俯下身,仔细盯着春晓的眼睛,“你这姑娘真有意思,我简直要爱上你了。”

“我十五岁,读初三。”春晓知道自己又出了糗,喃喃地回答道。

“还能再长四五年呢,不急。”郝思嘉若有所思地看看周围,“你待会儿要怎么回家?”

春晓反问,“你呢,你要怎么回家?”

“我?你不用操心我了,要不我先把你送回家吧。”郝思嘉挠挠头,“你家在哪?”

春晓摇了摇头,“我现在还不想回家。”

“为什么不想回?”郝思嘉问。

“我们家要拆迁了,爸妈心情都很不好,尤其是我爸爸,他这会儿肯定在家跟朋友打牌……”春晓声音低了下去。

“你不喜欢打牌?”郝思嘉扶着春晓的肩膀问。

“我不喜欢我爸爸打牌。”春晓不想谈这个话题,她不习惯跟不太熟悉的人聊家事。郝思嘉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她拍拍春晓的头说:“你跟我脾气一样,我也不喜欢我爸爸打牌,所以我用刀剁掉了他的食指。”

一阵寒意掠过春晓的头顶,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男人都这样,一样的自私和幼稚,就算是老了,也只能算是老男孩。所以我爸干脆离开了我跟我妈,直接找他的牌友们去了。少了一个食指一样可以打牌。”郝思嘉笑了,不是像平常一样张着嘴笑,而是像倒吸气一样从牙缝里笑,嘶嘶嘶像条蛇。

突然,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春晓听出来了,是《天空之城》。轻灵的小提琴在她们身边围绕着,郝思嘉嘟嘟囔囔地从口袋里翻出手里,摁了接听键。春晓盯着她的手发呆,心想就是这双纤细的,柔似无骨的手拿着刀剁下了自己父亲的手指。

一分钟后,她挂了电话,笑嘻嘻地看着春晓说:“既然你不想回家,那就跟我一起去唱歌吧。他们唱通宵,你敢不回家吗?”

“敢。”春晓说道,虽然爸爸与妈妈从不关心她什么时候回家,但在外面玩通宵她还是头一次,体内天生的冒险因素促使她想跟着郝思嘉走。

因为郝思嘉就是危险的代名词,尤其是知道她曾拿刀砍人的事情后。

“那走吧。”郝思嘉乐呵呵地拍了拍春晓的肩膀,亲昵地搂着她往更繁华喧嚷的地方走去。天气虽然寒冷,凌厉的风刮得她的嘴几乎张不开,但是丝毫不减春晓的兴致,她甚至想好了一会儿要唱什么歌。如果妈妈知道她今晚上跟一群陌生人在一起嘶吼,可能还会抽烟喝酒,她会有什么反应呢?

“好了,我们到了。”郝思嘉在一栋大厦前停住了脚步,装饰的金碧辉煌的会所刺痛了春晓的眼睛,她经常路过这个会所,却从来没进去过。首先她认识的人中没有能消费得起这种级别的会所,再者她的家庭教育也不允许她涉足这种场合。兴奋的火苗在她的身体里燃烧着,她浑身燥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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